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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行蔬菜成本价格保险的可行性分析|公司可行性分析报告

时间:2019-02-04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北京作为国际大都市,近几年一直大力发展蔬菜生产,为了将蔬菜价格稳定在一定范围内,须从源头上解决蔬菜的均衡供给问题。蔬菜成本价格保险的推行既能保证全市的蔬菜均衡供给还能保证菜农的收益不受“菜贱”的影响。上海推出的蔬菜成本价格保险在全国各地受到热烈的追捧,但在上海能够成功运行的险种并不一定适合北京,在推行之前必须进行可行性分析。
  关键词:北京 蔬菜成本价格 保险
  
  蔬菜价格风险是指农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济环境变化或偶然因素影响,导致蔬菜供给量与需求量脱节、价格波动、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背离的可能性。蔬菜价格保险可以分为成本价格保险和批发价格保险。前者保险金额的确定是以约定的成本为基础计算的,后者保险金额的确定则是以重点市场前三年加权平均批发单价为基础计算的。
  相关人士认为中国现阶段,农户作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面临着巨大的价格风险。菜价一头连着市民,一头连着农民。菜价低了,农民种植没有积极性;菜价高了,市民的生活质量得不到保障。只有通过菜价保障体系,将菜价稳定在一个农民有积极性、市民能接受的水平上,才能做到既惠农益农、又稳定物价。那么如何规避农产品价格风险,使其既可防止“菜贵伤民”又可防止“菜贱伤农”呢?
  2011年山东菜农由于白菜价格低廉而跳楼的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相关机构开始关注上海的蔬菜价格保险,以期能模仿解决菜贱伤农问题。2008年上海市农委委托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试办了国内首个“蔬菜种植价格保险”,经过2年多的发展,2011年又推出了青菜成本保险。保险蔬菜的亩保险金额参照投保标的当地前三年平均亩产量的70%,与约定的成本单价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保险蔬菜的物化成本清晰透明、保险人可以采信;或保险人的成本建议价格被保险人也能接受的。物化成本包括种子、肥料、农药、耕作费、固定财产折旧费和行政管理费用等。公式为:保险金额=前三年平均亩产量(公斤/亩)×70%×约定成本价格(元/公斤)×保险面积。保险蔬菜的保险价格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给予赔偿。目前上海青菜成本价格保险的保费定为每亩98元,市级财政承担了50%的保费;区级财政承担30%――50%不等的保费。
  作为国内较早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并以“北京模式”著称的首都而言,可以借鉴“安信模式”,但是在推行之前必须进行有效的可行性分析。通过从自然条件、区县财政、蔬菜自给率等方面的比较,本文作者认为在北京推行蔬菜成本价格保险还有待思考。
  首先,北京过低的自给率使市场调控作用的发挥得到限制。上海市参加蔬菜价格保险的农户能够得到安信农保和上海市农委提供的种植指导,能较为合理地规划种植时间与种植品种,基本可以做到均衡播种、均衡上市和均衡供应。在此之前,政府干预蔬菜市场缺少一个有效的机制;现在,政府部门及保险业界通过蔬菜成本价格保险,能有效地参与到上海市蔬菜价格的调控和管理中。相比较上海60%左右的蔬菜自给率,北京的蔬菜自给率只达到25%左右,政府对外埠的蔬菜供给很难调控,也很难通过“均衡播种、均衡上市”实现“均衡供应”。过低的自给率使政府缺少对蔬菜市场的控制力,而成本价格保险却是政府参与调控的一个重要目标。此时就需要政府加强蔬菜工程的培养,努力提高北京市的蔬菜自给率,只有将自给率提高到一定的水平,蔬菜成本价格保险的运行才会更加有意义。
  其次,保险品种的选取存在矛盾。一方面,从蔬菜的种植和运输特点来看,夏季是绿叶菜的淡季。作者到菜市场得到认证,7月到9月北京上市的绿叶菜基本来自本地,因为绿叶菜容易腐烂,外埠的绿叶菜很少进入北京市。另一方面,北京市蔬菜种植绿叶菜的面积有限,产量也并非十分充裕。参照上海市推行的绿叶菜价格保险,绿叶菜本该也是北京市蔬菜成本价格保险优先考虑的保险品种,但是北京市民并不像上海市民那么钟爱绿叶菜。相反,北京市民消费最多的是西红柿、黄瓜和大白菜,其中西红柿和黄瓜是一峰一谷类蔬菜,大白菜是谷峰不明显、周年可均衡供应类蔬菜。来自外埠和本地的供给数量,都足以保证这三个品种蔬菜的充足供应,因此这三个菜种的市场不易出现失衡、价格高涨现象。那么,选择这三种蔬菜作为成本价格保险的保险标的就无法达到惠及市民的效果。
  最后,险种的可持续性还有待考证。成本价格保险的推行需要政府提供极大力的支持,如果缺乏区县政府的财政支持,仅靠市财政和农民自身投保,该险种很难继续开展。另一方面,对于该险种的再保险也存在分保不出去问题,国内再保险不支持,该险种继续运行也会存在问题,保险公司将无力继续跟进。在上海安信调研时,我们也发现了对于这个险种如果农户不承担10%左右的自保部分,菜农很可能会出现道德风险,最终影响险种的实施。成本价格保险需要政府、保险公司和菜农的相互配合、相互信任,需要三方的共同的努力。对于在特定历史时间段、特定历史事件发生的条件下大受推崇的蔬菜成本价格保险,其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还有待考证。
  虽然成本价格保险将对北京菜农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但是政府所期待的调控作用和消费者所希望的均衡上市并没有得到体现。在对于北京市开展蔬菜成本价格保险,本文作者认为期间还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比如在财政补贴、菜篮子工程建设、外埠蔬菜管理等方面多做工作,只有这样蔬菜成本价格保险的实行才会更有可行性。
  参考文献:
  [1]潘凤杰、穆月英,北京市蔬菜价格变动趋势及影响因素分析[J],农业展望2010年第8期;
  [2]吴宝琴、何雨竹、梁娜,北京市外埠蔬菜供应链基地建设研究――以河北省定兴县和张家口市为例[J],北京农业,2011(6);
  [3]闫晓军、赵友森、孟和平,北京市三大蔬菜批发市场行情研究[J],中国农学通报,2002;
  [4]赵友森、赵安平,北京市蔬菜批发市场行情变动分析[J],中国食物与营养,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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