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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能否申请出国留学助学贷款

时间:2017-05-3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2014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答题考试 试卷及答案

2014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答题考试 试卷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1 分,共 30 分) 本大题共答对 28 道题,获得 28 分

篇二:2014助学贷款答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1 分,共 30 分) 本大题共答对 27 道题,获得 27 分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 2 分,共 50 分) 本大题共答对 24 道题,获得 48 分 问题1、以下关于高校助学贷款表述正确的是()

请高校助学贷款A、没有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份学生方可申B、高校助学贷款最高申请金额是6000元

D、高校助学贷款无需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 C、高校助学贷款需要提供共同借款人

正确

问题2、为了使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更全面准确地记录本人信息,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

在申请银行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时,要准确、完整地填

在校生能否申请出国留学助学贷款

写个人资料

C、关心自己的信用记录,主动查询信用报告,做到“心中有数”B、基本信息变化通知银行 D、一旦发现信用报告出错,A、

要及时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人民银行分支行征信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及时纠正错误

正确

问题3、以下对“当前逾期总额”表述正确的是( )

结算日应还未还的款项A、当前逾期总额是截止信息获取时间前最后一个B、对贷记卡而言,是指当前未归还最低还款额的总额

C、对贷款而言,是指当前应还未还的贷款额合计,应还贷款额(包括本金和利息)的构成应视具体

合同规定而定D、对于准贷记卡,该数据项无意义,所以显示为0

正确

问题4、建立个人征信系统的目的是( )

险A、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信贷管理效率,防范信用风B、促进个人消费信贷健康发展

D、帮助个人积累信誉财富、方便个人借款

正确

问题5、个人发生信用交易后,应当( ) A、随时留意还款日期

业务人员的联系

C、按时归还贷款本息或信用卡透支额,仔细阅读合同D、在信用卡、手机号等停用时,应及时B、加强与金融机构信贷员等有关C、为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提供服务

到相关部门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

正确

问题6、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以下体现出负面信息的有 ( )

C、拖欠话费信息

正确 A、欠税未缴信息B、违约信息 D、逾期还贷

篇三:助学知识题库

中央民族大学2015助学政策

知识竞赛

主办:校党委学生处助学服务中心

承办:中央民族大学自立自强联合会

第一章 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说明:

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在同一学年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 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

1.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 家庭经济困难;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 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2.申请材料

?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 申请金额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学生到校报到后,可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4.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向所在院系提

出贷款申请,并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函)(必须为申请当年填写)

和相关证明(必须明确家庭人均月收入)。

注:必须加盖乡(镇)或街道的民政部门章。家庭情况经济情况调查表中的联系电话

必须为有效。

2、填报申请审批表:在收到“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后,

在认真阅读和了解填写说明的基础上,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草表)一份。申请草表

无须申请人、介绍人签字。由各院系统一收集学生贷款申请草表,并对内容进行核对,

要求确保各项内容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信息准确无误后方可填写正式的国

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同时填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电子版)和上

报贷款学生名单。

注意事项:

(1)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所使用的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证件

姓名有不一致的情况时,以身份证上的姓名为主。特殊情况由院系出具证明。

(2)用黑色水笔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中不能有任何涂改。

3、申请审批表签字:由各院系对申请审批表进行内容核对后,组织申请贷款的学生

在正式申请表上签字,然后统一报送学校助学服务中心办公室盖章。

4、银行审批:学校助学服务中心将贷款申请审批表统一报给中国银行,由中国银行

北京市分行对申请人的申贷资格进行最终审批,并将最终审批结果通过管理系统通知

学校助学服务中心,再由学校助学服务中心通知各院系。

5、签订贷款合同:通过银行贷款资格审批的申请贷款学生由学校通知签署贷款合同

的日期,银行工作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到学校办理签订贷款合同手续。

6、贷款发放:银行制定个人放款计划书,将所发放的学费贷款划入校方指定的银行

账户,生活费贷款划入借款学生账户。

7、贷款续放:申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每年必须在规定续放签字的时间内(以

学校通知为准)持本人身份证和贷款合同到中国银行进行续签续放工作,规定时间内

未进行续签的学生将被取消助学贷款续放资格。

8、贷款清还:

(1)借款人毕业前应填写还款确认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分别由银行、借款人保存,

另一份装入学生档案。还款确认书由借款学生签字确认后加盖学校印章,确认书上的

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必须填写详细。

(2)还款方式可以选择分期还款或一次性还款(指提前一次性还款),都必须确定首

期还款日期。贷款学生在毕业当年8月1日起不再享受贴息政策,开始偿还贷款利息,

8月30日前必须在银行指定的还款账户内存入首期还款利息的金额,9月1日银行开

始扣款。首期本金还款日期应为毕业后两年内任何一个月的1号,贷款人应于还款月

的前一个月月底将还款金额存入还款账户。自首期还款日起贷款人应诚守信用,根据

还款计划按季度连续还款。在扣款日如果银行未能足额扣款的视为贷款人违约,对违

约行为银行将记录入贷款人的信用档案。(注:还款时应在还款账户中存入适当多于

还款金额的钱款。)

(3)获得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如果出现休学、停学、退学、开除学籍及

出国留学(包括出国探亲、旅游)等学籍变动情况的,必须将已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

的本息全部还清,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4)凡获得贷款的学生要求提前还款的,应先提出书面申请,经银行同意后,将尚

未归还的贷款本息全部还清。

(5)借款学生本科毕业后继续攻读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位的,须向原贷款银行清还

本科期间的贷款,方可进行二次贷款。

5.还款期限

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

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6.违约后果

①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

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②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

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

车贷款等金融服务;

③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

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④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研究生

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辅助贷款形式,它与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不同是学

生在入学前持学校的入学通知书到生源地国家开发银行(有个别地区为农村信用社)进行助学贷款申请,它的贷款发放和贷款偿还都在生源地进行,方便了学生贷款和还款。。

(一)申请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

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

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第二

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办理流程:

学生在入学前到生源地办理学生助学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持贷款合同和生源地助学贷

款回执单到学校报到,并在贷款行规定日期内将回执单交 到学校助学服务中心录入

回执校验码;

学生向除国家开发银行以外的其他贷款银行申请的生源地信用贷款,需在贷款行规定

的日期内将回执单报我校助学服务中心,在中心领取盖章后的回执单后寄回生源地学

生资助中心和生源地助学贷款银行(多为两份同时寄回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由生源

地资助中心转给生源地助学贷款银行);

对贷款金额与实际应缴纳学费和住宿费不一致的学生进行补缴和退费(大部分退费直

接打入国家开发银行个人支付宝,其他现金退费申请表在财务处统一领取,通过院系

和助学中心盖章确认后方能退费)。

(三)注意事项

1、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后需每年回贷款行进行第二年的续签续放确认;

2、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只能申请一种。尤其注意:生源地助学贷款即使中期 停止,也不可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样,中期停止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也不可再申 请生源地贷款。

3. 贷款金额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4. 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

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 担。

5. 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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