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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投资基金业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投资基金公司排名

时间:2019-02-03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由于发展时间较短,我国投资基金还存在诸多不足。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投资基金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投资基金 基金业 资本市场
  
  投资基金最初诞生于英国,蓬勃发展于美国。上世纪50年开始,新加坡、韩国和香港等国家及地区先后将证券投资业务引入亚洲,建立了多种形式的投资基金。1992年,投资基金在我国部分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开始出现,此后,在全国各地迅速发展。尽管在我国发展时间较短,但投资基金对我国金融投资体制改革和金融资本市场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投资基金概念及分类
  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它将零散的资金汇集起来,交给专业机构投资于各种金融工具,以谋取资产的增值。
  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投资基金可分成很多类型。按照投资对象分类,投资基金可以划分成风险投资基金、创业基金、产业基金、货币基金、债券基金、股票基金、衍生基金等;按照基金组织形式分类,可分为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按照买卖方式分类,可分为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其中,按照经营方式和法律地位分类是最基本的分类方式。
  1.根据经营方式分类
  根据经营方式的不同,投资基金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的发起人在设立基金时,限定了基金单位的发行总额,筹集到这个总额后,基金即宣告成立,并进行封闭,在一定时期内不再接受新的投资。又称为固定型投资基金。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在设立基金时,发行基金单位的总份额不固定,可视投资者的需求追加发行。投资者也可根据市场状况和各自的投资决策,或者要求发行机构按现期净资产值扣除手续费后赎回股份或受益凭证,或者再买入股份或受益凭证,增持基金单位份额。
  2.根据法律地位分类
  根据法律地位的不同,投资基金可分为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是指把投资者、管理人、托管人三者作为基金的当事人,通过签订基金契约的形式,发行受益凭证而设立的一种基金。契约型基金起源于英国,后在香港、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十分盛行。
  公司型基金是按照公司法以公司形态组成的,该基金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资金,一般投资者则为认购基金而购买该公司的股份,也就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凭其持有的股份依法享有投资收益。
  二、当前制约我国投资基金业发展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国投资基金业快速发展,逐步成为广大投资者的重要理财工具之一。但由于投资基金在我国发展时间较短,还存在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中存在的不足
  1.基金监管体系有待完善。由于发展时间较短,缺乏管理经验,我国投资基金的各方管理角色对投资基金监管的认识还深刻全面,造成监管职责不明确、不严格,滞后于基金发展的局面。
  2.法律法规体系亟待健全。作为投资基金的新兴市场,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对投资基金约束力还不够,对投资者利益保护的相关法律空白,投资基金法律体系建设亟待加强。进一步完善《投资基金法》,制定《投资者保护法》、《投资顾问法》等法律,以适应我国基金业快速发展的要求。
  3.风险收益极不相称。由于投资基金管理费按固定费率提取,对基金管理公司而言,如果在一定周期内基金投资业绩良好,基金净值大幅提升,投资管理人将多提取管理费用。但如果投资亏损,基金公司还是会提取固定部分的管理费。这种只奖不罚的管理机制难以促进基金业管理水平的快速提升。
  (二)基金运作中的存在的不足
  1.市场营销能力不足。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时间较短,产品和服务方式简单,营销观念和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基金的投资策略雷同,投资基金的品种少,不能满足投资者需求等问题十分突出。
  2.风险防范意识欠缺。为追求更高收益,为追求高收益,部分基金公司疏于风险防范,风险与收益的矛盾日益突出。基金公司及代销机构在销售环节片面宣传收益,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避而不谈,或者对风险提示不够,没有能够给客户给予正确引导。
  3.高级投资人才缺乏。投资基金建立在“专家理财”基础上的集合投资形式,因此,对投资经理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我国的投资基金发展时间较短,加之没有建立投资基金专业人才的培养机制,使得具有丰富证券投资经验的高级专业人才十分缺乏。
  三、发展我国投资基金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监管体系建设
  投资基金的监管体系包括四个层次:政府监督、行业自律、基金内部监管和投资者监督。由于我国投资基金目前的监管体系不健全,各个层次监管职责特别是行业自律、和投资者监督有待明确、细化。在做好政府监督和行业自律的同时,加强基金内部的自我管理与控制,建立经理人、托管人考评制度。
  (二)完善基金评价制度
  基金评级机构作为中介服务机构,在充当基金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桥梁的同时,也较好的发挥了社会监督功能作用。通过对投资基金以往业绩客观的评估,对收益情况进行量化分析比对,既实现了对基金公司和投资经理进行考核评价的目的,也达到了向广大投资者揭示投资风险,提升其基金优劣识别能力的效果。
  (三)建立业绩激励体制
  目前,我国基金业的管理费是按照基金净值的固定比例进行提取,激励效果较弱,提取标准较高,投资者处于不利地位。基金业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基金公司普遍采用基础管理费加业绩报酬的模式,其中,基础管理费的提取比例较低,业绩报酬所占比重较大。这种管理模式有利于激励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追求卓越业绩,我们应结合实际予以学习借鉴。
  (四)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我国投资基金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应该从以健全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机制为一个重要的入手点,以充分发挥董事、监事对基金公司运营的管理和监督作用,明确股权所有人的责任和管理职责为目的。此外,针对基金经理权限问题,基金公司应从制度层面予以规范。即研发人员提出投资建议,基金经理作出判断,构建投资组合,并向交易人员下达投资指令,从而建立完备火墙机制以有利于基金强化风险管理。
  (五)大力发展市场营销
  近年来,我国投资基金在市场营销方面采取了很多创新举措。如与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广泛合作,路演宣传,对较早认购基金的投资者提供一定的奖励等等,以上创新举措的实施为我国投资基金规模的扩大发挥了重要作用。决定购买基金前,投资者要进行多方的权衡和考虑,此时市场营销工作的重要性就会凸显,让潜在投资者对基金产品产生一定的认知,宣传基金比较优势和未来发展潜力,将对投资者的最终决定起到关键作用。
  (六)加强客户细分和产品创新
  在加强投资者需求分析的基础上,基金公司应对投资者进行细分,并有针对性的做好不同投资者的金融投资产品的创新设计。从竞争导向转向顾客导向,从价格导向转向价值导向,从投机导向转向能力导向。应对现有产品进行改进和完善,不断进行新产品的开发,丰富投资工具,提供个性化、综合化、全能化的产品和服务,来赢得更多的潜在客户。
  (七)培育高级管理和研究人才
  人才对于我国投资基金业来说,无异于人体的血液。培养高级管理和研究人才是我国投资基金业发展的当务之急。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尽快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创造基金管理人才竞争的氛围,吸引一批具有国际投资经验的人才参与我国基金业建设事业中来。
  目前,我国投资基金业还处于发展阶段,在内部管理、监管体系和竞争体制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积极开拓业务和创新金融工具,培育基金高级管理和研发人才,才能更好的适应资本市场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国进、张敏涛,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相关问题研究[J],西部金融,2010(05).
  [2]刘健钧,《投资基金法》修订若干问题的探讨[J],证券市场导报,2009(12).
  [3]王华兵,国外关于证券投资基金费用问题的研究综述[J],生产力研究,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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