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 正 高级 经济师 评审
申报材料填报装订送审说明
一、材料填报装订要求:
1. 《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按照要求填报,经审查合格后,加盖公章,本表需上报一式 5 份。
2. 《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近五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和任职期满考核表原件、复印件各 1 份。复印件装订在评审卷宗中,原件审核后退回。
3. 《山西省 正 高级 经济师 评审综合考评表》
申报人员按照要求填报,将综合考评表电子版于 10 月 8日至 10 月 12 日发送至邮箱(),进行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后由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统一报送评委会办事机构。
(1)在规定的空格内填写申报内容,不能更改表格的类型和格式。
(2)出生年月、取得资格时间、聘任时间、毕业时间等有关时间的填写要求在半角状态下输入,格式为“1995.05”。
(3)“申报专业”栏请按照下列专业名称填写:
经济综合类专业:
经济政策研究、规划编制、经济分析、经济体制综合改革。
经济管理类专业:
工商管理、企业管理、商业经济、国际商务、农业经济、旅游经济。
财税金融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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