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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美贸易冲突应对措施【碳关税冲突与中国的应对措施】

时间:2019-01-1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最近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提出将要对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出口的高耗能产品征收碳关税,碳关税的征收将对我国贸易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这是中国对外贸易的严峻考验,本文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碳关税问题的起源和现状,第二部分解释了发达国家提出征收碳关税的原因,发达国家以牺牲发展中国家为代价来谋求自身利益,第三部分分析了碳关税征收可能对中国造成的损害。
  关键词:碳关税贸易保护主义环境问题碳减排
  ??一、引言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人们在追求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还注重环境问题,提出了许多环境保护方面的话题,如绿色GDP,低碳经济等等。但是人们对环保的重视也被发达国家利用成为一种贸易保护手段,最近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提出将在2020年对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出口的高碳产品征收碳关税,虽然中国政府已经承诺将在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40%-45%,但是发达国家仍然表示不能接受。
  ??二、碳关税的起源和现状
  (一)碳关税的提出与发展
  碳关税是指进口国进口高耗能产品时所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高耗能产品有铝、钢铁、水泥、化肥和一些化工产品等。因为这些高耗能产品的生产过程中,要消耗大量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燃料,产生大量二氧化碳,而二氧化碳的排放过量是导致全球气温变暖的主要原因,因此发达国家提出要对高耗能产品的出口征收碳关税。
  碳关税最早是由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提出,征税对象是未履行《京都议定书》国家出口到欧盟的产品,对其征收特殊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以消除欧盟在排放交易机制运行后,其出口的碳密集型产品可能遭受的不公平竞争。欧盟提出碳关税最初是针对美国等拒绝加入《京都议定书》的国家和一些不实施碳减排限额的发展中国家,如中国和印度等。
  碳关税的再次提出是在2009年6月26日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的一项《2009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中,该法案规定,从2020年开始,美国有权对中国、印度等不实施碳减排限额的国家出口到美国的高耗能产品征收碳关税。
  (二)发展中国家在碳关税问题中处于劣势地位
  从1992年签署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到1997年签署《京都议定书》,2007年确定的巴厘路线图,再到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峰会,对于全球二氧化碳排放过量和气候变暖问题,世界各国都不断的做出了各种积极努力。但是《哥本哈根协议》只是获得了“注意”,与会的192个国家并没有正式通过该协议,因此在法律上对各国没有约束力。这说明环境问题虽然已经引起人们越来越多的重视,发展低碳经济势不可挡,但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又使得各个利益集团难以达成一致协议,对于“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各国的理解和相应的措施有着巨大的分歧。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提出了碳关税,希望借此迫使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自愿性”减少碳排放。
  由于美国在碳关税问题上的积极行动,一些发达国家也对此做出了支持和回应,如法国总统萨科齐提议,在欧盟边境征收“碳关税”,即对从那些在环保立法方面不及欧盟严格的国家进口的产品征收“碳关税”。萨科齐还表示,各国需要公平竞争,他将努力推动在欧盟边境征收碳关税,以免受到“环境倾销”的不利影响。日本也制定了税制改革方案,该方案规定所有化石燃料都将成为“全球气候变暖对策税(环境税)”的征税对象,加拿大也在酝酿相关政策。发展中国家在碳关税问题上处于明显劣势,由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低,新能源技术落后,降低碳排放的成本高,因此无法达到发达国家制定的碳排放标准,从而其出口的高耗能产品将普遍成为碳关税的征税对象。而且在有关碳关税的多边贸易谈判中也处于被动状态,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是发展中国家自身的原因,由于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处于国际产业链条的下游,其出口的高碳产品具有很强的替代性,因此发展中国家之间是相互竞争的,很难在谈判中达到共识。第二是发达国家的分化,利用非洲国家和一些小岛国对全球变暖的恐惧心理,造成发展中大国和发展中小国对立,发展中国家内部形成分歧。以上两点原因使得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舞台上难以达成一致意见,谈判力量削弱。
  ??三、美国提出碳关税的原因和目的
  (一)增加本国财政收入,减少财政赤字
  征收碳关税后可获得的直接利益就是财政收入的增加,通过对未达到进口国碳排放标准的外国产品征收高额惩罚性关税,并将税收收入直接充入国库,可以减少财政赤字。税收本是对社会财富的再调整,它的设立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但是却被发达国家利用,重新进行财富分配,发达国家所倡导的碳关税制度只有征税机制,却没有相应的税收调整和补偿机制,通过征收碳关税将发展中国家创造的一部分财富到发达国家,却没有把这部分财富返回给发展中国家,资助其发展低碳技术,开放新能源。因此碳关税是对发展中国家创造的财富的剥削,而且还会使得发展中国家承担更高的减排成本与费用,进一步遏制新兴经济体发展,维护自己在国际舞台上的经济霸权地位。
  (二)提升本国产品竞争力,抑制进口,形成贸易保护
  碳关税的征收使得进口国进口的高碳产品价格上升,国外出口的高碳产品不再具有价格优势,国内生产的高碳产品竞争力加强,可以减少进口国贸易逆差。次贷危机后,美国采取各种贸易保护手段妨碍贸易自由化,对本国进行贸易保护,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先是频频对中国出口产品提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后又出现轮胎特保案,再到“碳关税”,因此我国很多学者都认为碳关税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一种表现形式,是绿色壁垒。
  (三)寻求新领域拉动刺激经济增长
  次贷危机过后,美国希望寻找并发展新领域和途径来拉动本国经济增长。美国已经意识到信息产业已经难以维持美国经济增长的需要,因此要利用新能源技术和碳减排技术研发方面的先发优势,高价转让新能源技术和低碳技术,出口碳减排设备,将回收的资金再投入到科技创新上,输出技术、设备与回收资金不断循环,从而控制产业链上游,获得低碳产业革命的的经济利益。这样还能造成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高度依赖性,从而控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获得以低碳为核心的绿色经济的主导地位,继续主导经济全球化进程。
  (四)改善国际形象
  之前美国在二氧化碳排放全球变暖问题上采取的是不合作态度,如2001年美国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将会影响美国经济发展”和“发展中国家也应该承担减排和限排温室气体的义务”为由,拒绝履行《京都议定书》中规定的应承担的义务。而如今美国却积极参与到碳关税的征收问题中,披着绿色环保的外衣,打着解决全球气候变暖问题的旗号,借此改善自己之前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消极形象,从而提升国际地位。
  (五)转移碳减排责任
  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最突出特征是经济增长较快,但 GDP增长的同时也伴随着高耗能。因为这些国家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发展以重工业为主,生产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煤炭、天然气、石油等化石燃料,短期内难以减少碳排放的增长速度,而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已经度过了这一阶段,但目前全球气温变暖正是由于发达国家之前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造成的。要说明这一点可以考察各个国家累计碳排放总量,因为国家累计排放总量可以反映各国的历史责任,二氧化碳累计排放较多主要集中发达国家和一些新兴经济体,在前12个二氧化碳累计排放量最多的国家中,新兴经济体有中国、印度、俄罗斯、韩国、墨西哥五个国家,累计排放总量为2779222千吨,占这12个国家排放量的49.49%,而发达国家有七个,占这12国排放总量的50.51%。由此可见,发达国家对于当前全球气温变暖问题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而现在发达国家现在却主张碳减排,转移碳减排责任,让发展中国家为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买单,这是极其不公平的。而且由于存在“碳泄漏”问题,根据《京都议定书》,许多发达国家要承担碳减排义务,这使得国内高耗能产业成本上升,企业出于逐利动机,将产业转移到不需要承担减排义务的发展中国家,而发达国家国内高耗能产品产量不足就需要从发展中国家进口,发展中国家生产的高耗能产品满足了发达国家的需要,发达国家享受到了利益,征收碳关税却让发展中国家承担成本,这也是不合理的。
  ??四、碳关税冲击下对中国贸易的影响
  美国是中国的最大贸易伙伴,从中美贸易产品构成上可以看出,美国从中国进口最多的是机械和运输设备类,占了49.45%的比例,机械和运输设备类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电能,还要使用大量钢铁,因此属于高耗能产业。机电、化工、钢铁产品等高耗能产品占了中国对美国出口总额的60%以上,美国若对中国出口的高耗能产品征收碳关税将使得中国出口到美国的产品价格大大上升,中美贸易受到重创。同时由于羊群效应,欧洲各国也会效仿美国的做法,积极响应碳关税政策。由于我国是一个依靠外贸拉动经济增长的国家,并且在短期内难以改变这样的现状,如碳关税政策得到执行,我国的对外贸易将受到巨大打击。我国学者也对此进行了评估,沈可挺、李钢(2010)建立了一般均衡模型预测碳关税对我国工业品出口的影响,假设了两种税率分别为每吨碳30美元和60美元,得到的结果是每吨碳30美元时将使中国工业部门的总产量下降0.62%,每吨碳60美元时将下降1.22%,工业品出口下降幅度分别为3.53%和6.95%,石油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受到的冲击最大,而目前我国这些工业部门本来就利润较低,对抗外部冲击能力较弱,因此碳关税政策将严重损害我国利益。
  ??五、结论
  次贷危机过后,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碳关税是发达国家对本国进行贸易保护的一种手段,碳关税将保护发达国家的国内产业,限制进口,美国再次提出碳关税可以使其从政治经济方面获得各种利益,对此我国应当积极应对,国内可以采取发展低碳经济,减少政府补贴,征收碳税等措施,国际上应联合其他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碳关税相关的贸易谈判,反对碳关税的征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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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曹静,陈粹粹.“碳关税”:当前热点争论与研究综述,经济学动态,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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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王磊.美国碳关税政策对中美贸易的影响.财经科学,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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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吕海霞.碳关税:全球金融危机下的新型绿色壁垒.中国物价,2009;10
  [8]吴力波、汤维祺.碳关税的理论机制与经济影响.科学对社会的影响,2010;1
  (责任编辑:郭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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