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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纠纷,法律鞭长可及 月薪3000年终奖是多少

时间:2019-02-02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我国法律虽然对企业职工年终奖没有具体规定,但是,这绝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行事,如果年终奖属于工资一部分,或者劳动合同对年终奖进行了相关的约定,年终奖的发放就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提前离职没有年终奖吗?
  案例简介:田女士于2010年9月31日离职。2011年春节她得知公司已于春节前发放年终奖13600元,便找到原公司,要求领取1至9月的年终奖。公司以“只有发放年终奖时在册的员工才能享受年终奖”为由予以拒绝。公司的说法对吗?
  案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七条明确: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奖金,奖金包括生产奖,生产奖包括年终奖(劳动分红)等。由此可见,年终奖也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确定的年终奖数额,那么只要同样付出了劳动,应该得到相应的年终奖。如果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都没有对年终奖进行明确规定,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也应当向职工支付年终奖。
  新员工入职当年不能领取年终奖吗?
  案例简介:赵先生与某食品公司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合同对年终奖的约定是:“经考核合格每月可领取规定数额的奖金,年终奖按实际履行月份所应分摊的规定数额领取。”2011年2月初,公司在发年终奖时,赵先生等5名新员工分文未得。公司一主管告诉他们说,公司的《员工手册》有新规定:“凡新员工,入职当年无年终奖。”合同约定与公司制度规定不相一致时,应以何为准?
  案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此,赵先生等5名新职工可依上述法律规定与公司协商,若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可否不发年终奖金?
  案例简介:刘先生是某私营化工公司技术员。公司与他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了“年终奖金数额幅度”。去年公司发生一场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00余万元。年终一算账,几乎没有盈利。为此,公司准备取消全体职工的年终奖金,公司可否以火灾损失为由不发年终奖金?
  案例分析:公司与刘先生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明确约定“年终奖金数额幅度”,可见发年终奖金已经是合同的重要内容。既然有约定,就必须履行合同约定,发给幅度内的奖金。
  
  (作者单位: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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