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杆砸到车【于兹志:是时候砸破收费联盟的“铁饭碗”了!】

时间:2019-02-12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国内有媒体报道3月底,国内基金行业年报出炉,64家公募基金公司2011年投资巨亏5004亿元;然而,与之形成鲜明反差的是,不仅基金公司继续旱涝保收,基金公司、银行和证券公司组成的“收费联盟”在基金业务上稳赚不赔的利益链也浮出水面:年报显示,“收费联盟”去年进账390亿元。
  
  目前,我国公募基金按照固定比例计提管理费。一般而言,偏股型主动投资基金年费率多固定在1.5%,投资多个海外证券市场的QDII基金年费率为1.5%-1.8%,而固定收益类基金为0.6%-0.8%。
  
  而为保护基民投资资金的安全,银行被引入作为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的保管和处置,并收取相应的基金托管费。托管费年费率国际上通常为0.2%左右。目前,我国封闭式基金按照0.25%的比例计提基金托管费,开放式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比例计提,通常低于0.25%;股票型基金的托管费率要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托管费率。此外,由于国内银行业的绝对话语权,客户维护费收入则成为银行的另一条生财之道,有报道称这部分费用最高比例可超过管理费的30%。
  
  作为投资中介结构,基金公司自然要向券商支付佣金。然而比较蹊跷的是作为资金规模雄厚的机构投资者,2011年基金公司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却高达0.8%。到1%,而同期普通投资者都能够享受到最低0.3%―0.5%的费率。
  
  依靠计提基金资产0.6%-1.5%不等的管理费,64家基金公司2011年收取管理费288亿元,与此同时,银行在2011年获得56亿元基金托管费收入和47亿元的客户维护费收入,证券公司则通过交易佣金获得46亿元的收入。简单计算后,即使排除交易佣金,基金公司和银行也对整体基民收取了超过390亿元的管理费用。
  
  而另一方面,64家公募基金公司2011年投资巨亏5004亿元,一边是巨亏,一边是绝对值的高额收费,两者形成鲜明对比,被人们戏谑为基金、银行和券商的“收费联盟”。
  
  其实,这种“收费联盟”的问题早有反映。早在几年前,就不断有媒体曝光,基民吐槽。有人计算过,从2009年-2011年,不管市场如何起伏,三年间基金公司豪取900亿元管理费收入。
  
  甚至证监会还为此在2009年12月14日专门发32号文《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来处理此一现象,引进后端收费、禁止向销售机构支付一次性奖励等措施,目的就是为了鼓励机构和基民树立长期投资理念,杜绝基金营销渠道恶意竞争、乱收费的情况。然而现实却是不管投资回报如何,高收费却雷打不动的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上演。
  
  为此,证监会甚至于今年2月22日正式颁发首批独立基金销售牌照,并且有传言证监会将再有可能在4月颁发第二批和第三批支付机构的牌照。其目的不言而喻,是为了增加基金销售渠道的竞争,从而降低整体费用。
  
  然而在笔者看来,这无异于缘木求鱼!收费联盟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其根本原因在于公募基金按照固定比例计提管理费的不合理制度。在固定费率制度下,基金首要目标是规模,规模就是收益,扩大规模成为基金公司的核心追求。基金业普遍存在重新轻旧的现象,也就是说不计成本地发行新基金,而不是努力做好老基金的业绩。说到底,基金业的业绩和基金公司的投资业绩无关!基民的钱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基金公司的利润。于是基金公司都患上规模扩张饥渴症,掌握绝对话语权的国有银行也对这一肥肉大快朵颐。难怪乎行业内有人爆料一只新基金前一两年的管理费只够收回发行成本。另一方面,基金公司通过频繁交易,支付高额交易佣金则给基金与券商双方带来利益输送的机会。
  
  所以,“收费联盟”正可谓是剪不断,理还乱。
  
  因此,从笔者看来,彻底解决这一现象没有它法,正可谓乱世用重典,快刀斩乱麻。砸破基金行业的“铁饭碗”制度已经迫在眉睫!
  
  监管者可以借鉴国际上成熟的“有条件的业绩报酬机制”,引入盈亏两负的计提模式。从法律上要求基金公司只能通过增进基金持有人利益来实现自身管理费收入增加,同时赋予基民在基金管理费上的代表诉讼权。不出半载,足矣!
  
  作者系金融学博士

标签:铁饭碗 收费 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