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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哪些跨国公司 跨国公司与发展中东道国知识产权保护

时间:2019-02-03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本文尝试从国际政治经学的视角,在研究跨国公司与国家的权力与利益关系的分析框架下,结合国际商务理论和国际生产折衷理论,重新审视发展中东道国知识产权保护与跨国公司之间的关系。最终得出结论:过强和过松的知识产权保护都会对发展中东道国造成伤害。对于东道国政府而言,提供适度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可以同时满足跨国公司和东道国自身利益。并在此基础上从产业层面和制度层面指出了发展中国家应采取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发展中东道国 知识产权保护 跨国公司 国际政治经济学
  
   一、引言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跨国公司大踏步的登上世界政治、经济的舞台,成为全球化时代的新的主宰者。现代跨国公司是欠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所必需的资金和技术的重要来源。同时,随着《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议的签订,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一步全球化。
  
   二、发展中东道国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因
  1、从东道国的角度看
  跨国公司具有创造就业的能力、通过更多的投资改善国家的生产力、推动技术转化、产业结构升级以及促进某国整体健康的能力。由于相近或相同投资项目的跨国公司处在同行业的国际寡占地位,因而几乎不可能互相盯住到同一潜在的东道国进行投资竞争。相比之下,由于几十个甚至上百个潜在的发展中东道国都渴望着由本国得到同一投资项目,所以,这些国家竞争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
  根据国际生产折衷理论(Dunning, 1993),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必须具备三个有利因素。一是拥有包括技术、管理与销售等方面的所有权优势;二是所选择的投资东道国在要素禀赋、市场规模和政府政策等方面所具备的区位优势;三是通过对外直接投资使得要素供求及技术转让等活动内部化的优势。当东道国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便强化了区位优势,并使跨国公司所有权优势更为巩固,进而促使跨国公司由出口贸易转向FDI。
  各国的制度可以成为一国比较优势的来源(Nunn,2007)。东道国的制度优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FDI的区位选择起决定性作用。许和连和柒江艺(2010)认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对知识资产的专有性使用权进行保护,在时间和空间上给予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排他性的权利而影响跨国企业的跨国投资决策;同时,通过改变东道国的制度因素,从宏观上优化东道国投资环境来吸引外商直接投资。
  一个发展中国家不能不考虑它的长期发展,为了国家发展,或者说为了改进本土的技术和技能,把收入留在国家经济之内,创造工作机会,保障经济、社会和政治等,就需要利用法规等机制对投资进行导向。
  2、从跨国公司的角度看
  在法律方面,企业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风险。从广义上讲,法律风险是指外国企业的商业行为与东道国所颁布的法律法规有相抵触的风险,可能会产生外部合规风险。从狭义上讲,法律风险主要关注企业所签署的各类合同、承诺等法律文件的有效性和可执行能力。国家的法律制度比较薄弱时,它就不能针对违约行为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或者不能保护产权时就会引发法律风险。因此,当某个国家的法律风险很高时,外国企业在与该国进行商务活动时就要慎重衡量在该国所能获得的利益与风险。例如,在20世纪70年代印度政府通过了一项法律,要求所有的外国投资者都必须与当地公司合营。由于印度的这项法令不能有效地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使得许多外国公司如IBM、百事可乐都撤出了印度市场。
  
   三、发展中东道国提供过强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后果
  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会增加本国使用国外技术的成本。过强的知识产权保护会降低跨国公司内部化的必要性,从而增加对东道国的技术许可,造成 FDI减少。而且,随着国际知识产权体系的建立,一些发达国家的技术垄断行为开始抬头,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FDI对东道国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四、发展中东道国提供过松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后果
  鉴于发展中国家在技术上的落后状态,有人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宜松不宜紧。主张发展中国家放松知识产权保护的“理由”很多。一是认为立法、执法和监督的成本太高;二是认为企业自行保守商业机密和技术诀窍已经足以排除其他企业的“搭便车”行为;三是放松知识产权保护可以便利技术进口。其实这是严重误解。专利、版权等的批准尽管在短期内有损消费者利益,但是却赋予新知识的生产者以更可靠的利益刺激,使之更快地推进研究与开发活动,并把已取得的成果更快地公诸于众。
  一个典型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的例子就是发展中国家的药物专利保护。在印度,公民中只有极少数人能负担得起医疗保健或药物治疗。该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一直以来都不够有力,这也阻碍了药品的研发和创新活动。1972年,《印度专利法案》的大幅修订版宣布所有的药物专利无效。在这项巨大变革之后,外国品牌的制药厂纷纷放弃了印度市场,而无数的药物“地下工厂”应运而生。无品牌制药厂通常以非常低廉的价格出售他们生产的药品。专利保护事关重大,因为它通过授予发明者有限的机会以补偿研发投资的方式来鼓励创新。
  此外,许多发展中经济体政府无法确保本国生产的无品牌药品的生物等效性。结果在阿根廷、巴西、中国和印度出现了制造假药和生物非等效药物的企业。由于假药制造商造成的威胁,品牌制药厂必须在全世界花费大量资源来保护自己的专利和知识产权。
  适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将吸引更多先进技术的流入,提高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转让的技术的质量。同时,知识产权保护增强能够创造良好的技术创新环境,刺激东道国的自主研发投入,增强技术吸收和二次创新能力,从而加速自身的技术进程,提高生产率,因而在长期对社会是有利的。
  
  参考文献:
  [1][美]罗伯特?吉尔平,“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M]杨宇光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1)
  [2]王正毅,张岩贵,“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范式与现实经验研究”[M],商务印书馆,2003(1)
  [3]塔默?卡瓦斯基尔等,“国际商务”[M]王欣双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1)
  

标签:东道国 跨国公司 知识产权保护 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