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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年度动物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报告|农业综合执法改革2018

时间:2019-02-14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市20**年度动物卫生监督重点工作 督 查 报 告 根据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20**年度动物卫生监督重点工作督查的通知》的要求,**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于12月16日-17日派出督查组赴**市开展20**年度动物卫生监督重点工作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动物卫生监督重点工作督查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实地检查了**市**县的永兴、马店2个报检点,**县正源牧业、**浩翔农牧有限公司2个规模养殖场、**县凯利达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定点屠宰场,辖区无动物诊疗机构、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因此未检查此两类单位。重点查看了当地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制度、队伍建设情况,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乳用种用动物跨省调运审批情况,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存根、检疫申报单、检疫、无害化处理、消毒等记录是否完整规范填写,乳用种用动物跨省调运是否审批;
养殖环节、屠宰加工环节、流通环节监管情况,养殖档案、消毒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屠宰场入场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瘦肉精”抽检、宰前和宰后检疫、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等记录及监管、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案件等文件资料。听取**市、**县畜牧兽医局关于20**年动物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通过督查,总结和学习了**市的先进经验做法,发现了当前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几点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规范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素质 强能力”行动。按照《**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 强能力”行动的通知》(**农牧〔20**〕104号)精神,**市高度重视“提素质 强能力”行动开展工作,认真开展此项工作。一是强化认识,周密部署。及时起草了**市动物卫生监督 “提素质 强能力”行动实施方案,对各县区“提素质 强能力”行动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对行动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职责进一步明确,并以市农委文件进行了下发。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召开了专题会议,开展了自查自纠,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提出了整改意见,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建立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在行风规范行动中,准确把握着眼点和立足点,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关键,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提高。

(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市农委高度重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召集各县区畜牧局长、动检所长就如何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政办秘〔20**〕44号文件精神进行了专门座谈。并组织市、县工作人员对浙江、福建、山东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及运作情况进行了专门考察和学习,对全市无害化处理建设及运作模式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目前**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模式主要以挖坑深埋为主,少数大型养殖场采取化尸池模式、焚烧炉模式、高温生物降解模式等。在经过充分考察和调研的基础上,**市已拟定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构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及监管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文稿,正在具体运作中。

(三)“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监管。**市农委高度重视“瘦肉精”监管工作,把“瘦肉精”监管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来抓。今年以来,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召开了2次“瘦肉精”监管专题会议,开展了4次“瘦肉精”监管专项督查,组织人员对养殖企业、屠宰加工企业“瘦肉精”使用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多次采集生猪尿样进行现场检测,发放《致广大养殖企业(场、户)、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屠宰加工企业(场、点)、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户)严禁制售添加使用“瘦肉精”的一封信》5000余份,扎实推进“瘦肉精”监管工作的开展。

(四)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市现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30家,其中**1家、**2家、**10家、**17家。20**年5月,市商务局把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能移交市农委,各县区均已完成移交手续,均已向编办递交增设岗位、机构、编制、人员的报告,但尚未得到编办的批复。为了更好的完成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市、县(区)畜牧局按照包保责任制任务分解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定期和不定期对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开展督查,深入开展生猪屠宰环节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和注水行为,严厉打击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使用 “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行为,定期开展养殖场和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的食品质量安全和法律法规集中培训,提高行业自律性,建立企业信用制度。

(五)动物卫生监管对象分类管理。**市以“风险控制、指标细化、动态管理”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原则,要求各县(区)逐步实现对动物卫生监管对象的分类管理,各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所有的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屠宰加工场、动物和动物产品交易场所等监管对象逐个调查统计,然后按照全省统一制定的监管对象基本情况统计表、登记表,完成建档备案工作,根据各种场所监督管理指标评分表逐项评分,做好风险等级的划分,悬挂监管对象的分类管理标示牌,并根据风险等级着重做好监管对象的动态管理等工作。

(六)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运工作。为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促进畜禽养殖生产,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市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跨省调运活畜禽监管,规范跨省调运行为。一是严格跨省调入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程序;
二是严格跨省调出乳用种用动物检疫程序;
三是加强跨省调入动物的落地监管;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结合规模养殖场官方兽医包联监管工作,做好监督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引导跨省调入乳用种用动物者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和调入报告,引导跨省调入非种用乳用动物者履行落地申报义务,降低疫病引入传播风险。

20**年,**县共受理1个养殖企业跨省引种申报1起,引入奶牛386头。

(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贴工作。在2013年病死猪无害化处工作基础上,**市要求各县区加大督查力度,落实督查通报制度,切实加强家禽养殖、贩运和屠宰从业人员的摸排工作,加大疫情的普查力度,并对全市规模养猪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要求进行培训。做到对辖区内养殖场(户)100%覆盖。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从20**年7月1日起,对定点屠宰场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共处理病死猪及产品折合共计218头。截止12月份,共出动人员1655人次,出动车辆351余车次,现场督查养殖场495场次,定点屠宰场28次,**县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生猪3.8万余头,印发《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明白纸》3000余份。

三、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经验做法 **市在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实践中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做法,促进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开展,有力保障了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关键,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提高。在产地检疫监管上做到“六有”(有办公地点、有各项规章制度、有规范档案记录、有联系方式、有消毒设施、有公示牌),扎实推进全市产地检疫申报制度建设,及时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在屠宰检疫监管上严把“六关”(凭证进场关、宰前检查关、宰后检疫关、出场验讫关、无害化处理关、消毒关),遵照“四不准一处理”的工作要求,确保肉食品安全。在养殖环节监管上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各项监管记录和养殖档案,并积极探求养殖环节可追溯体系建设新模式。

二是积极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提高了动物卫生监督整体工作水平,合理调配了现有监督执法力量,完善执法办案联动机制,促进了部门联动协作和交流。**县积极联合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开展3轮(每轮为期一个月)全县生猪私屠滥宰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处置生猪定点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确保年底全面完成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工作。在全县规模养猪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申报工作中,联合县财政局开展“三级联查”,确保申报的数据真实、准确。

三是不断创新监督管理形式。为进一步适应当前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中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市积极创新管理模式,不断提升管理效率,形成了一些较为典型的经验模式,为其它地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提供了宝贵借鉴。如**市在H7N9流感防控、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等工作中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按照包保责任制任务分解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包保责任,解决了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推动不力的情况。**县在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运工作中结合规模养殖场官方兽医包联监管工作,做好监督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引导跨省调入乳用种用动物者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和调入报告,引导跨省调入非种用乳用动物者履行落地申报义务,“瘦肉精”监管工作中结合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工作,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和检疫员共计300余人,对全县规模养殖场开展了两轮 “瘦肉精”专项集中抽检排查工作,通过结合其它工作开展来解决了基层人员少任务多的矛盾。

四是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得力。一全力抓好H7N9流感防控工作,今年以来,**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省、市农委统一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对辖区内规模养禽场、散养户和家禽批发交易市场、贩运点、宰杀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开展全面消毒活动,开展巡查活动。全市158名官方兽医和367名协检员按照市农委“四个同步”(即同步排查、同步免疫、同步消毒、同步监测)要求,对出栏及调运的活禽实施产地检疫,对批发、交易、宰杀家禽及白条鸡开展检疫检验,对病死禽严格落实“四不准一处理”措施,全面堵住疫病传播渠道,圆满完成了H7N9流感防控工作任务,全年未发生一起禽流感疫情。二高度重视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亳农函〔20**〕12号),市、县畜牧部门及时组织开展从省外调运羊只排查、监测和处置,实行小反刍兽疫防控日报制度,从3月28日开始,暂停活羊跨省调运,严格限制省内移动,关闭活羊交易市场,加强检疫监管,扎实开展各项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县组织县动物疫控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各乡镇动物防检服务中心对流入境内的可疑山羊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从山东**天翼牧业公司引进山羊21只进行隔离、采样,接到省疫控中心检测结果通知后,对所有羊只及临近养羊户全群山羊进行强制捕杀和无害化处理,同时立即实施封锁,对羊场和村周围进行消毒,对存栏山羊38.4万只(种羊12.04万只)全部进行了免疫接种,全面关闭所有活羊交易市场,并对山羊交易市场、养殖场进行全面消毒,确保了疫情不扩散、不蔓延。

四、存在的问题 (一)机构建设仍不健全 一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与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合设。目前**市及下辖的三县一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均取得执法主体资格,但都与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合设,主体资格混淆不清。二是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设置不全。乡镇还没有设置动物卫生监督分所,降低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三是畜禽屠宰环节监管无执法机构、无编制、无经费保障,不利于监管工作开展。

(二)基层执法力量较为薄弱 一是人员数量不足。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数量偏少,难以适应大量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需要。且官方兽医队伍人员75%以上是兼职,影响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基层机构承担任务过重。当前,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除了要承担检疫监督职能外,普遍还承担畜禽屠宰环节监管、生猪无害化处理、兽药饲料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多项工作,监管难度大,监管任务艰巨,很难将工作完全落实到位。

(三)工作经费保障不足 一是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经费不足。除了基本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外,其它如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检测和监管经费较少。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量太大且无专项监管经费。二是执法装备不足。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普遍缺乏检疫和执法车辆、取证及快速检测设备,难以及时有效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三是协检员待遇不到位。当前,协检员已经成为动物检疫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但其待遇却难以保障。省政府下文缓征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费后,动物协检员(编制外检疫人员)没有工资来源,协检员工资难以纳入当地财政预算,陷入了难以解决协检员待遇的困局,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检疫工作的开展。

五、几点建议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一些思考,为了进一步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几点建议。

一是继续继续加大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力度。强化源头监管和日常管理,加大畜牧养殖投入品监管,严厉打击制售、添加、使用违禁物质行为,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二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力度。要强化执法队伍人员配置,加大执法队伍培训力度,建立考核机制,切实提升动物检疫监督执法人员道德素养和业务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硬、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的动物检疫监督执法队伍。强化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建设,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三是着力推行电子出证。为进一步严格监督执法工作,规范检疫出证行为,按照省所的安排,2015年要开展电子出证工作,各地要积极同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工作经费,协调安排电子出证点,购置电脑、打印设施设备等,积极实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尽快开展电子出证工作。

四是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要进一步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有效落实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积极健全病死动物收集处理体系。按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进一步改进设施设备,规范无害化处理技术方法。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提高动物饲养、运输、屠宰等生产经营者处理病死动物的积极性,刺激社会资本参与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建设和运营,积极探索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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