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高考资料 > 高考试题 > 正文

地理标志的保护方式 [论地理标志保护方式]

时间:2019-02-27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地理标志”及其保护制度是逐渐完善和发展起来的。在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对“原产地名称”和“来源地标志”两种知识产权保护客体给予了规定。法国于1919年颁布了《原产地名称法》。我们当前所探讨的地理标志及其保护问题则大多是基于1994年签订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内容而来的,国际社会对地理标志保护的重视也基本是从签订Trips协议开始的。尽管在国际条约和各国国内法上,“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以及”来源地标志”等相关概念从含义,以及范围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地理标志”已经成为被广泛接受的一种知识产权。

标签:标志 地理 方式 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