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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竞赛 促学校发展【以技能竞赛为平台促高技能人才成长】

时间:2019-02-02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职业技能竞赛是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结合生产和经营工作实际而开展的以突出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为重点的、有组织的群众性竞赛活动。职业技能竞赛与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业绩考核、技术革新和生产工作紧密相连。做好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有利于高技能人才的成长,为海西经济区建设提供更强劲的人才支撑和更广泛的智力支持。
  
  一、福建省高技能人才的现状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05年对全省技能人才抽样调查统计,福建省第二、三产业一千一百余万从业人员中,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劳动者294万人,占从业人员25.2%,远低于全国平均数(全国平均数为33%,发达国家则达到50%)。从获得证书人数来统计,高技能人才比例偏低,在获得证书劳动者中,高级工以上的人员才占10.7%,等级越高的技能人才越短缺,高技能人才供给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等供求刚性矛盾非常突出,特别是发展高新产业所需的技能型严重紧缺,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和阻碍产业升级的症结。在这个大背景下,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厅”)认真贯彻中央和福建省人才工作相关精神,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加快推进人才强省战略的贯彻落实。为此省厅出台多项举措,并取得成效。其中一项举措,就是指导社会各行业、产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规模不同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省厅把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当做检验劳动者技能水平的广阔舞台,当做选拔高技能人才和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有效途径,有效促进了劳动者积极学习生产技能,切实强化职业素质,显著提高岗位操作水平。
  
  二、做大做强竞赛品牌,构筑人才平等竞争平台
  自2003年以来,省厅着眼于“把竞赛工作做大做强,做出品牌”的目标,坚持每年都组织大规模的全省范围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一)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岗位练兵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为发现和选拔高技能人才创造条件
  在百万劳动者岗位练兵、岗位培训的基础上,福建省每年都组织多层次、多职业的技能竞赛。2003年省厅联合16个部门主办了福建省职业技能大赛,竞赛项目涉及第一、二产业的31个竞赛项目。2004年组织了多项的全国技能大赛的福建赛区选拔赛。2005年开展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年”活动。2006年省厅主办12个职业的竞赛;与福建省总工会联合主办省第三届全省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涉及33个职业;2007年省厅与有关部门联合主办全省农民工职业技能大赛,共设18个竞赛项目。2008年共举办9个项目省级大赛,其中举办了3个全国技能大赛的福建赛区选拔赛。2009年共举办了41个竞赛项目的职业技能竞赛。2010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办全国竞赛,福建省积极响应,举办了4个项目省级选拔赛,并组队参加全国竞赛。同年,还举办了11个项目省级大赛。职业技能竞赛年年有新亮点,年年有新突破,不断将竞赛活动推向新的高潮。
  (二)竞赛显身手,行行出状元,“福建省技术能手”已在八闽大地展现魅力
  通过职业技能竞赛,一大批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对竞赛获奖者,省厅每年都给予及时表彰,授予“福建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发挥技术能手的高端引领作用,全面推进福建省高技能人才建设。据统计,2003~2011年度,由省厅表彰的福建省技术能手共728名,其中由竞赛产生的能手达275名,占37.8%。
  
  三、服务发展、人才优先、科学指导、制度保障,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推向高潮
  几年来,福建省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的原则,长期坚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主要做法有如下几点: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竞赛工作程度
  为规范全省职业技能竞赛活动,2008年省厅颁布了《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闽劳社文〔2008〕245号)。2009年又下发《关于对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若干规定予以调整的补充通知》(闽人社文〔2009〕40号),实行了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调整了竞赛的奖励政策。最近又编撰了职业技能竞赛的《实施指南》,进一步推进了竞赛的规范化管理。这些制度和规定对促进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进一步科学有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完善竞赛激励机制,为竞赛增添后劲
  经过几年努力,福建省已逐步建立健全竞赛的激励机制,让高技能人才有为、有位、有待遇,对激励职工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增强工作能力,进而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根据闽人社文〔2009〕40号文件规定,在省及一类竞赛获得第1名的职工,由省厅授予“福建省技术能手”称号;对获得第2~10名的职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直接认定为技师。文件还对省级二类竞赛和市级一类竞赛提高了奖励的标准,扩大了奖励面。企业和职工参加竞赛的积极性逐年提高。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正在从政府行为转变为企业自觉的行为,一个全社会广泛参与、职工积极参加、各部门密切配合的技能竞赛长效机制正在形成。
  (三)完善培养使用体系
  逐步建立和完善“培训―竞赛―鉴定―使用”四位一体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体系,为劳动者破格晋升建立绿色通道。培训是劳动者学习技能的基础,通过培训学习、岗位练兵,促使劳动者不断提升技能。竞赛为劳动者提供平等竞争的平台,也是劳动者快速成长的绿色通道,许多劳动者通过竞赛破格晋级。技能鉴定是对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成果的检验,是为劳动者技能的发挥提供必要的条件。企业积极推行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制度,发挥了高技能人才在重大生产决策,组织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解决技术难题,完成精品工程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把握机遇、乘势而上,积极组织职业技能竞赛为福建省跨越发展提供强劲的人才支撑
  培养技能型人才,是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福建省正处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人才工作、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机遇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力推进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至为重要。通过组织大规模、高规格、高标准、高质量的全省性职业技能竞赛,为福建省跨越发展输送更多高技能人才是福建省各级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在新形势下组织全省性的职业技能竞赛无论是从思想认识上,竞赛方式方法上,还是从竞赛政策法规上,都要与时俱进,要有新思维、新方式、新政策,这些都需要社会认真思考,不断去研究和探索。为此,有几点建议和意见:
  (一)注重指导性
  职业技能竞赛必须贴近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按照福建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相关文件要求,福建省要适应产业振兴和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加强经济社会重点领域急需专门人才的培养开发力度。到2015年,信息、机械、石化、海洋、创意、金融财会、旅游、物流、高新技术产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科技、城乡建设规划等经济重点领域急需专门人才达到43.43万人。根据这一情况,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侧重点和着眼点应转移到这些产业上来,与有关部门及产业、行业联合组织竞赛,努力培养和发现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的高技能人才。
  (二)注重实效性
  让竞赛更加贴近企业生产实际,要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选择竞赛项目,安排竞赛规模。让职业技能竞赛紧跟企业科技进步的步伐,满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发展的需要。今后,省厅、各设区市、省有关产业(行业)也应根据本地区(产业)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认真规划、统筹安排、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竞赛工作。
  (三)注重前沿性
  进一步开展海峡两岸职业培训交流活动,随着福建省作为两岸关系发展前沿和平台的作用日益突出,海西经济区先进制造业基础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科教兴省与创新型省份战略的实施,福建省产业升级步伐明显加快,福建省的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竞赛的成果和效益也不断显现。同时台湾地区在职业教育和参与国际技能竞赛方面有关较丰富的经验,为促进海西交流,近年来,两岸开展了多次的职业技能竞赛和交流。今后,需认真总结经验,促进两岸职业培训交流不断加强。
  (四)注重导向性
  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让技术状元成为劳动者追棒的明星,发挥好榜样和标杆作用。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形象生动、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福建省开展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努力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
  (作者单位:福建省职业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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