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高考资料 > 高考语文 > 正文

改革开放以来公共治理领域的创新 [论领域分离中的社会治理创新]

时间:2019-01-2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阅读张康之等所著《公共生活的发生》后,一个重要的启示在于:领域分离是中国社会转型中呈现出来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中国改革开放继续深入不得不面对的现实背景,它是社会管理改变传统路径,进行创新的出发点。在中国社会转型的工业化进程中,随着非领地化进程出现的领域分离表现为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公共领域、私人领域及日常生活领域的分离。一方面,许多社会问题因无法及时解决而以群体性事件、危机事件的形式出现;另一方面,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出现了现有管理体制无法包容的新因素,社会发展中的非规则化现象日益增多。因此,正确应对领域分离后表达领域兴起的客观现实,正视社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打破政府为单一主体的社会管理格局,寻求社会治理结构伦理化的合作治理是社会管理体制变革的创新。
  关键词:领域分离;表达领域;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合作治理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287(2011)04-0024-07
  中国社会工业化转型过程中,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政府与市场的二元分立背景下,随着非地域化进程的开启,出现了领域分离,即国家与社会、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分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也因领域分离的运动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的:当代中国正经历着空前广泛的社会变革。这种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社会生活形态在领域上的分化及交叉影响的多元运行,增加了社会管理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全面正确地把握领域分离的趋向性,抓住表达领域兴起的客观状况并正确应对,既是理论界和实务界认识中国社会转型现实及把握改革走向的重要内容,也是当下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出发点。
  一、社会转型中的领域分离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中国,国家与社会同构、混沌一体,只有地域之别,没有“社会”这一相对独立性的领域,社会生活缺乏活力,缺乏能够引发变革与创新的必要的张力。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所造成的人口流动打破了地域界限,又由于社会大分工和专业化在地域界限被打破的同时又进入了领域分离的进程之中,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立就是在这一分离过程中出现的。
  不同于传统农业社会地域化的社会生活,工业化进程中,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和职业分化等非地域化的因素日益增多,带来的一个显著变化就是社会生活由原来空间的地域性区分进人了形态化的领域分化时期,社会生活被公共领域、私人领域和日常生活领域三种生活形态所分割,这种分割是非实体化的。在这三个领域中,又分别存在着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实体,反映着三个领域的特征。以1978年开始的改革为原点,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自然历史和人为设计的两个路径中遭受冲击,特别是在迈向市场经济的目标逐步展开以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如果忽视领域分化这一事实就无法全面地把握各个领域内部的变化,因为这些变化正是在领域分化这一框架内进行的。
  中国社会各个领域日趋明显的分化趋势首先表现为各个领域逐渐脱离或摆脱政治的和行政的控制,趋向于由其特殊功能需求所决定的运行目标、运行方式。最引人注目的是经济市场化引发的变化:在组织层面,市场经济主体日趋独立,一个企业的成功不再取决于政治的或行政的评价,而取决于经济效益;在个体层面,人们已经意识到分化所导致的制度规范和评价标准的重要性,个体的成功重新被衡量,个体的利益追求成为合理合法的诉求,原来的单位人逐步转变为市场经济背景中的竞争主体,原先与政治相关的身份也被公民角色替换。这些变化也导致了传统家庭结构的转型、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转化,传统礼制社会下伦理道德的瓦解、“道德滑坡”、“道德荒漠”等用语的背后,所评价的都是社会而不是某一个具体的个人,充分证明中国社会的市民社会化已经在道德文化方面有所体现,这与传统社会中总要塑造一些恶人的形象并加以描述、病垢已经完全不同。
  领域分化的另一个突出表征是日常社会生活的网络化、世俗化和娱乐化。一方面,社会虚拟化特征日趋明显。任何草根式人物都可以通过网络传播吸引眼球,或通过网络炒作一举成名,只要他(她)一定程度上满足人们感性的、感官的需求,甚至是审美疲劳后的刺激性娱乐。另一方面,作为非道德、非政治的通俗文化,甚至是低俗文化,仅仅是因为在对社会、对自身、对旁人的某种嘲讽中营造出一种轻松的气氛,一种休闲的环境,一种稍纵即逝的感官快乐,一种被动的享受。这种休闲性、轻松性、刺激性甚至被动性正成为感性文化的接受美学的社会学基础。这些变化正是以公共领域、私人领域以及日常生活领域的分化为前提的,也说明日常生活领域的运行正趋于形成自己的轴心,并以其特有的方式满足普通大众区别于严肃的公共政治生活、区别于激烈的商场竞争,是长期的集权体制和计划经济之后,以非政治化、非主流化、非商业化特征出现的文化需求。
  由于地域的辽阔、历史的复杂性和发展的不均衡,领域分化在中国社会的表现极其多样,它不同于西方近代社会的分化态势。如改革开放之初,城乡二元分化结构中的乡村,不但各种自然形成的社会群体,如农村中的家庭、宗族势力等,迅速恢复了其原有的功能,又在城市化进程中呈现出复杂的态势;城市范围内,传统商会组织得到恢复、各类自愿组织应运而生,扮演着不同于以往的社会角色,发挥着重要功能;在普遍意义上,各种自发的私人性社会关系也迅速发展起来,自发形成的社会关系网络在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发挥作用,社会中普遍出现了“凭人脉”、“靠关系”办事的现象,人情面子关系的“潜规则”盛行。
  在公共领域、私人领域和日常生活领域实现了较为充分的分化后,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日常生活领域最典型的代表是家庭,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则分别表现为市场与国家。由于家庭、市场与国家间的界限是比较清楚的,也就使人们能够对日常生活、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进行专门化的理论思考和实践安排,从而使这三种生活形态都能够更加充分地展现和实现自身的特性”。当然,社会分化是现代社会的主要特征。在现代社会早期,社会分化无疑意味着积极的社会进步,没有社会分化,也就没有现代社会。但是,在西方社会现代化走到极致的时候,社会分化渐渐显露出一些消极方面,思想家们用“个人主义”、“原子式社会”等词语所表达的就是对这种社会分化后果的批评。思想家往往认为社会分化造成了这样的结果:“没有对集体共同命运及社会整体目标的信念,个体只能依靠自己,为自己的人生目标寻求意义”。
  由此,当代中国社会自改革开放以来,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政府一社会的二元分立、社会领域的分化已不仅仅是西方社会的特点和状态,更是三十多年中国社会变迁的重要特征。如此重大的社会变迁,必然会产生很多新的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出现很多不平衡、不和谐的现象。虽然这 并不奇怪,但是如果我们不创新管理方式,而延续传统的社会管理体系,肯定是不行的。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2011年2月19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所指出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在这一背景下,考察中国社会分化的后果和社会管理的效果就显得非常必要。
  二、以网络为平台的表达领域的兴起及其引导发展
  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传统家庭结构的变迁、市民社会的崛起和社会领域的分离等都表明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与市场化改革和市民社会建立相对应,在社会结构的意义上可以看到一个公共领域,它与私人领域以及日常生活领域相对应。因为领域的分化,与公共领域相对应的公共生活也就产生了。虽然在政府主导型职能模式根本改变之前,中国社会公共领域的生成壮大仍需时日,但在市民社会和国家之间已然出现了一个灰色的表达领域,这一领域的出现,连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需要政府职能由主导型变为引导型,需要积极畅通引导表达领域的健康发展,并以此为基础逐步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缺陷和偏差。
  在实体意义上,表达领域最为典型的代表是以电子计算机的普及为基础,以互联网技术、3G手机等为依托,伴随着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普及和应用,以社区、网站、论坛、博客、微博、飞信、微信等为网络性平台,网民的表达意愿和参与意识持续高涨。根据国务院新闻办的抽样统计,每天通过论坛、新闻评论、博客等渠道发表的言论达300多万条,超过66%的中国网民经常在网上发表言论,就各种话题进行讨论,充分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和利益诉求。由此,网络在公共领域完备之前充当着公共生活的载体的作用。“在中国,互联网承担了它不该承担也承担不起的职责。世界上恐怕很少有国家的网络像中国这样繁荣,这样高度政治化,广泛深入地介入公共政治生活。这种特殊形态的‘参与内爆’也是几十年跛足的改革开放的一个侧影。”在日常生活领域的其他场合中,可以感受到的公众表达五花八门、不胜枚举。许多民众借助网络热语的流行、民谣及小道消息等方式追寻真相并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意见。其实,民众开始表达自己的政治理想,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表达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正是社会进步与分化的结果。而基层有着中国最广大的人口群,只有听清楚、看明白基层民众的问题,解决了、解决好基层群众的问题,中国才能继续发展。
  审视近些年发生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当一些本发端于单纯的刑事、治安、民事或经济案件、安全事故等演变为公共事件或进一步演变成群体性事件时,涉及的法律、司法程序多会受到公众的普遍质疑,相关执法人员或当地政府也不是以中立的调查者和公正的仲裁者之形象出现于公众议论之中,甚至大部分与之无切身利益相关的民众都将愤怒和怀疑指向相关政府部门。如果将基层政权与民众的互动看作一个运行的系统,显然,诸多群体性事件发轫于某些地方政府政治系统的“输入性故障”。基层政权与群众打交道最多,各种各样的社会政策都需要基层政权来落实,各种各样的财政税收也需要基层政权来执行或保驾护航,但是“在政治宣泄渠道不畅、利益表达机制不健全、话语表达方式单一、制度保障不足的语境下,一种缺乏选择和无助的‘堵塞型社会’便容易形成”。有效利益表达机制的失效或缺失往往使得部分基层群众对现存体制产生失望情绪,对基层政权不信任,进而导致基层政权公共政策合法性的降低乃至政治合法性缺失。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当民众无法借助既有的制度来维权时,社会成员便会寻找各种事件来表达自己各方面的不满。如果表达的渠道不甚通畅或他们的诉求被忽视,他们便会依靠聚众声讨或暴力来发泄对社会的不满,这又进一步导致社会表达愤怒的机会越来越多。另一方面,借助于新媒体,社会对某一具体事件的愤怒很容易转变成为对总体体制的不满,从而构成政治挑战。因此,社会治理制度的缺陷,尤其是利益诉求渠道的不通畅与利益维护机制的不完善以及由此导致的基层政权合法性缺失,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制度性因素和矛盾症结所在。在这一意义上,表达领域生成后的社会管理体制必须是开放的。有开放,才会有透明,才会不断地发现问题,不断地释放出社会的不满和愤怒情绪,并逐步解决,这样不至于有朝一日民怨全面总爆发,演变成严重的政治问题。
  因此,从中央到地方,从地方到基层,迫切需要建立起表达领域的协商性引导机制。特别是基层政权层面,需要开拓一个依托于表达领域的协商交流或者博弈的平台,在这里,民众能够与政府进行充分交流,政府信息应该公开、办事应该公正平等,这样才能够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完善利益维护机制以及提升基层政权合法性。相反,当公共权力出现“任性”与“傲慢”,总觉得自己做着正确的事情,民众都“目光短浅”、“愤青”时,即便面对的是合理合法的表达,官员和权力体系都会表现出“置万千人而不理”的一意孤行。而当利益表达和解决的功能被低估,国家与个人之间的联系被削弱,其他制度性的冲突表达和冲突解决的功能又不被重视时,政体也因而变得压制性和管理性难以兼具,甚至以群体性事件的方式呈现出社会管理的偏差及社会危机。
  此时,危机概念不是事件层面的,而是产生“事件”的机制这一更高层面的过程性危机,它指的是社会管理体制所面临的“抵消性”发展趋势,意味着危机的结果是相当不可预知的。对于这种危机的理解,需要把社会管理中潜在的危机发展趋势与管理体制的特征联系起来。如果把看待问题的视角转换到社会分化后的成长壮大、公共领域的孕育生成的角度,“群体性事件”其实是市民在表达领域维护自身权益、参与国家建设的公共生活的表现,是市民意见表达得不到回应和解决时出现的社会性运动反应之一。因为,如果将民众的利益表达与社会稳定对立起来,将公民正当的利益诉求与表达视为不稳定因素,在目前的维稳模式下,就会通过压制和牺牲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来实现短期内的社会稳定,其结果是不仅治标不治本,反而起到了维护既有利益格局的作用,甚至对社会公正造成严重损害。没有绝对稳定、绝对和谐的社会,纠纷的存在是一个社会成功实现其目标的标志。一个动态发展的文明国家,不可能消灭所有的内部冲突,盲目压制这些冲突等于在某种程度上对自身改良的方向视而不见。如果中国需要在一个动态的、总体稳定的社会体系之下实现自己的发展,这个动态就应该正视改革开放后国家政府与社会分化、社会领域分立的事实,在权力体系外部,在公共生活的目标中理性地对待各种意见表达。
  国家具有抽象和实践两个层面的分野,抽象的国家是与社会相对的概念,实践中的国家却与社会密切联系。在行政权力具有的二重性中,所有维护自身权益和涉及社会公正的社会运动针对的都是具体权力而非抽象权力。大部分民众认同中央政府的基本方针、政策,这说明在抽象的理论层面上, 中国不存在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对立,说明普通民众与国家之间拥有共同的意识形态,这是民间表达,也是表达领域可以繁荣兴旺的前提。实践层次的国家是以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政府机构出现的,而不同层级的政府以及政府不同部门的权力行使是具体权力的行使过程,他们的利益诉求并非完全一致。在不同的利益表达和诉求中,这种差异就会透过权力对于表达的不同态度表现出来,所以在具体的实践层面上,作为国家的一部分,地方政府或享有特定利益的政府部门或利益集团在某些时候与部分民众的利益形成对立甚至冲突,而这些对立或冲突的信息和可能性恰恰需要首先通过表达领域来发现。
  表达领域的存在扩大了普通民众的话语权,也扩大了普通民众对国家事务的参与,提升了普通民众在与权力博弈中的地位,让市民社会的力量得以成长。而且,这个市民社会从总体上看并不是与国家对立的,但与具体的国家、行政权力之间有着复杂的渗透与反渗透、控制与反控制的博弈关系。这个意义上,中国的市民社会也不是与国家无涉的民间社会,而是有国家力量渗透的、“半官半民”的民间社会。表达领域的存在就是其中的民间成分,它扩大了民间力量的影响,因为意见表达和利益诉求或多或少会对国家、政府决策产生影响。“在社会分工以及职业化的历史条件下,虽然公共生活不是在每一个人的具体生活中得到实践的,却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利益,是在每一个人的利益之中所包含的公共利益。国家代表公共利益,国家又通过它的政府及其治理活动去维护和促进公共利益,这就是公共生活的基本内容。”
  从长远看,随着市民社会的不断成长和表达实现机制的不断完善,原本众声喧哗、鱼龙混杂的网络舆论终将回归自然、理性与平和,人们对网络舆论在社会表达和政治发展中的期待也将逐渐趋于平淡。因为在世界历史进程中,“在几乎所有国家,除了那些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以及在居住地尚未拥有政治权利的人之外,都极力地被动员去参与政治活动。这不仅是服务于政治合法性的追求,而且也应当被看做是缔造和谐的社会生活形态的途径。这种情况表明,今天的政治是与每一个人的利益以及生活息息相关的,政治生活是每一个人应有的权利,或者说是生存意义上的生活政治:政治具有普遍性,不再是少数特权人物的事,而是关涉到每一个人的共同事业。在一定程度上,政治不再仅仅是社会治理活动,而且也是人们的一种生活形态。这种每一个人都有权利参与的政治是政治文明化的结果,是从封闭的政治走向开放的政治的历史性变革的结果”。
  三、寻求治理结构伦理化的合作治理
  表达领域出现的公共生活雏形是领域分化的结果,又是完整的社会生活的开端。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日常生活的分离,表面上看是对生活完整性的分割,实际上却是对生活完整性的促进。不同生活类型的分离使生活获得了新的内涵,并使它的各种形态都有了充足的领地去自我发掘,然后才有可能在此基础上重塑生活的完整形态。只有经过这么一个“分化”乃至“异化”的过程,才能最终实现生活以及人的“总体化”,并最终获得“总体性”。而这一切的关键在于,需要有体制性格局作为引导性力量使公共生活走向自我健全。在这种格局中,公共生活从人类社会的角度定义人的总体性价值,才能使个人对自我价值的追求符合人类社会的终极价值。而且,正是在领域分化的客观性历史进程中,这种恰当的体制性格局能够激发人们张扬其总体性价值,自觉地建构公共生活,修筑通往和谐社会的道路。
  经历30年高速的经济增长和急剧的社会变迁后,一方面,中国社会中的诸多文化要素、观念、习俗和惯例已经受到现代化和国际化力量的影响与冲击,同时,开放的社会与不断涌现的市民社会组织也在成为一种新型的社会力量。中国政府和执政党已经意识到,在国家治理与公共行动的范畴里,针对社会管理与政治治理的策略与手段,不能与现行的社会事实脱离,也不能忽视新出现的社会理念、规范和社会运作的新机制。就社会管理体制而言,与过去历史、文化传统和政治经济体制密切关联的社会管理体制已经面临人口结构变化、城市化加速、社会分化等问题的挑战,因此,建立一个现代的、有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的社会管理体制变得越来越重要。另一方面,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遇到的阻力越来越明显,其中不少是来自社会管理的体制性格局方面。因此,社会管理领域的改革将成为下一个阶段改革的主战场,围绕社会治理结构的优化必须采取主动调整的战略。中国改革开放取得的成就只能称为“经济增长的奇迹”,而“中国模式”的形成则须以政府职能模式的彻底转变和社会转型中的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为标志,这其中需要处理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其一,在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中,还存在着对西方国家既有社会治理模式简单化学习和照搬的问题。其实,在中国致力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的时候,人类历史的进程已经走到了一个与西方国家现代化大不相同的历史阶段。或者说,西方国家的现代化进程是一个较为纯粹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而中国这样做的时候,人类历史已经开始了后工业化的进程。正是因为对后一方面考虑的不足,才使中国社会走上了对西方国家现代化模式简单化的学习和借鉴的道路上去,也因此未能避免西方国家曾经出现的社会问题。
  其二,从中国近些年来呼唤传统文化的嘈杂声音中,可以读出日常生活的不尽如人意之处,可以看到众多非规则化图景的呈现。不仅传统家庭道德被市场规则所扰乱,公共领域的道德状况也不容乐观。面对日常生活存在着的习俗与道德失落问题,面对市场经济对日常生活的冲击问题,一些人希望通过弘扬传统文化来纠正、补救,但如果不顾及公共领域、私人领域与日常生活领域区别的事实,不分领域地泛泛谈论所谓传统文化的问题,特别是试图从传统文化中去发现社会治理的方案,要求用传统文化来改造市场经济以及市场主体的行为,意欲在工业化的进程中重新回复到大一统的封建专制文化路径上,这种行为必然导致在工业化、城市化的社会进程中逆历史潮流而动,是极其有害的。
  其三,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些新因素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展现出来,使得既有的社会治理体制无法自如应对,从社会治理的法制体系、社会组织的职责界限、社会交往的规则体系,到个体交流的语言规则,等等,都遇到了不同程度的挑战:克隆技术的快速发展、非政府组织的大规模兴起、以网络为载体普及化的虚拟世界、“新新人类”碎片化及体例各异的语言风格,等等。所有这些“非规则化”倾向,可能由于社会治理的滞后性应对而成为问题,甚至可能因为“非规则化”引发的问题无法得到及时解决而以“突发事件”、“危机事件”的形式出现。这充分说明,社会治理的既有体系及规则需要得到改造,而权力体系和法律规则的结合之外,需要能够使整个社会治理模式再行规则化的力量,这种力量不是权力、不是法律,而是一种伦理 精神。
  在世界范围内的后工业化进程已然启动,以经济危机、金融风险为症候的单向性全球化浪潮此起彼伏,社会发展多元性及风险性、不确定性日益增加的背景下,如何应对社会领域分化的事实,避免片面性的行政管理科学化的效率追求,在伦理精神的引导下,以伦理化的、总体化的方式变革现有的社会治理体系和格局,是转换“维稳”思维,在真正意义的公共生活带来的个体总体性价值体现和分化、异化之后的融合中追求社会治理体现和格局创新的过程。
  宏观层面,社会的领域分化及社会形态的多元化不但意味着社会运行的轴心趋于多元化,意味着社会异质性的提高,更意味着社会整合方式需要得到改变,即由过去的外在的机械性的分而治之或加总整合,走向各领域内在融合和有机连带基础上的合作与自治。此时,社会运行在多样化的资源一规范体系中交错互动。政府作为凌驾于社会之上的统治性、控制性和管制性组织,需要在去中心化的多元治理中,加强领域分化和社会的多元运行时社会实体间的信任合作,使各个领域有机地联系起来。这种因社会治理格局的改变而建立起来的合作性联系使它们处于一种相互依存状态,任何一个领域都必须回答其他领域提出的问题,任何一种表达都不可能仅单纯地映射于某一个领域,因为任何一个领域都不是自足的,而置身于不同领域的个体生活有着总体性的需求。由此,领域分化的同时也提出了增强各个领域之间的联系与融合的治理要求,需要在合作治理的多元主体格局和多种治理机制的创新中得到实现。
  中观层面,当非政府组织以社会自治力量的形式出现,与黑格尔所说的“个人私利的战场”的市民社会大相径庭,“既不要求个人服务于社会,也不要求社会从属于个人,而是出于共在共存的目的去开展活动,所要健全的是实质性的公共生活形态”,原本的行政管理科学化的模式亦无法应对这种力量时,行政管理的社会化趋势被展现出来:社会治理不再是政府的专属领地,各种各样的社会力量逐渐介入到社会治理过程中,这将形成一种全新的社会治理格局,“一方面,多种社会治理主体的出现形成了合作治理的局面;另一方面,社会自治则用自己的行动去证明传统的被治理者自身也可以进行自我治理”。此时,原先依赖于代议制机构的单线式途径,必然依托于各类社会组织借籍表达领域而扩展成源源不断地传输民意和表达公共利益要求的广阔通道。对于政府而言,表达领域的重要性不再是法律意义上公民表达权的落实,更是替代性的公共管理机构,对于民众及私人部门而言,它则是一个完全的民意表达空间,成为抑制公共领域集权行为和集权话语的有效调节因素,开辟了打破政府社会治理垄断的突破口。
  微观层面,社会的个体存在是物理的、精神的和道德的三位一体,但当个体生活在人的物理存在和精神存在做出制度设计和安排的时代,道德存在是被遮蔽的或被忽视了的,作为被统治和被管理的对象,这些个体是不被信任的。也就是说,统治者或管理者不相信他的臣民或公民能够做出合理的、道德的行为,能够与统治集团共存、与他人相处,因此,需要强权、法律为个体划定活动的范围和规范。然而,如果社会治理的制度设计和安排能够从人的道德存在这块基石出发,以唤醒个体的道德存在为目的,做出道德的制度设计与安排,摆脱对西方工业社会治理模式以科学原则对社会治理体系做出制度安排,通过科学理性的决策和执行方案去实现对社会的有效管理,在对价值理性的张扬中,对工业社会治理体系的“解构”中,实现对社会治理体系的“返魅”,既为引导个体总体性价值在公共生活中的实现创造前提和环境,又是超越领域分化中“不道德的社会”对个体消极影响的必然要求。
  由此,在20世纪前期政府代表公共利益的观念受到管理社会化的冲击后,在以政府为主体的社会管理观念渐渐失去了现实基础后,新的世纪展现出来的社会治理途径是:政府与各种各样的社会治理力量进入一个合作治理的过程。而政府权力结构体系的严密性对于多元主体而言有着约束力式微的趋势,原先那种谋求政府权力结构合理性而达成社会管理优化的做法已很难适应管理社会化的新形势,需要在领域分化的现实背景下寻求社会治理结构伦理化,这是构建政府一元治理主体与各种新兴治理主体之间信任合作的社会治理体系的创新。

标签:治理 分离 领域 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