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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_职工福利费14%什么意思

时间:2019-01-1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根据新的《企业财务通则》,对于应付福利费处理有了新的规定,职工福利费可以据实列支,这与以前依据工资总额的14%来进行计提的方法,对于超出部分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对纳税金额进行适当的调整;职工福利费中取消了相关的计提,且不再允许有余额。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列支,并可以在薪酬核算中直接进行。
  关键词:职工福利费 会计处理 税务处理
  
  有关职工福利费的财务会计处理方法,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根据新的《企业财务通则》以及新会计准则,前期是按照比例计提列支,后期是据实列支;在税务处理方面,也可以划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期是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之前,这个时期是按照比例进行扣除,在该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之后,则按照比例内据实扣除。本文根据新会计准则和新税法的相关规定,对企业职工福利费会计与税务处理中产生的差异进行比较分析,并根据实例进行说明。
  ■一、关于企业职工福利费的相关规定
  按照相关规定:职工福利费是指那些还没有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或者辅业改制的公司,企业内部设有医疗卫生室、企业职工公共浴室、理发店、职工幼儿园等公共服务部门的职工工资、内部医疗费用、部分困难员工生活补助,还没有实行医疗统筹的企业职工医疗费用支出,以及按照相关规定需要企业支出的其他形式的福利费用。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解释,对于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做出了一些规定:第一,对于那些还没有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公司,公司内部相关的福利部门已经产生的费用,主要是职工浴室、职工餐厅、医务治疗室、幼儿园等公司福利部门的职工的薪金、社会保险费、劳务费用等。第二,为了员工利益发放的各种形式的补贴,比如:卫生保健费、住房水电费、公务交通费等,其中主要包含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没有实行医疗统筹的企业给予职工的相关治疗费、职工的直系亲属医疗补贴、采暖费补贴、高温补贴、贫困职工的经济补贴、救济费、伙食补助、交通补贴等。第三,根据相关的规定给予职工的其他形式的福利费,其中主要是指婚丧补助、抚恤慰问金、职工安置费等。
  ■二、公司职工福利费会计核算方式的变化分析
  1、货币性福利费会计核算方式变化
  企业发放给职工的货币性福利费,例如:因公发生的医药补贴、出差交通费补贴等,公司会计人员必须参照当期福利计划以及以往的经验,对应计入职工福利费的相关金额进行预计;并根据公司当期的资产负债表,对那些已经发生的职工福利费金额以及预计支出金额采取合适的调整。根据公司的不同类型的部门,借记为“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为“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福利费”等科目。发放职工福利费时,借记为“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福利费”,贷记为“现金”等科目。
  2、非货币性福利费会计核算方式变化
  对于非货币性职工福利费,企业的会计处理一般采取两种方式:
  第一,利用本公司自己生产的产品或者通过购买市场上面的商品作为职工福利费发放给公司员工,按照常规的处理方式,可以采取两个步骤来进行适当处理。如果公司是用自己生产的相关产品作为一种非货币性福利形式发放给职工,那么首先应该根据此种商品的公允价值以及税费,并计入成本费用中的职工福利金额;然后,企业可以根据公允价值的销售产品来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进而确定与其有关的成本、收入以及税费。如果企业是按照外购商品作为企业的非货币性职工福利费发放给职工的,那么需要依照此种产品的公允价值以及税费来计算成本费用。
  第二,企业将自身拥有的一些房产等形式并不计费用的提供给公司员工使用,或者采取租赁的形式提供给职工并且无偿使用。对于将自身拥有的一些房产等形式并不计费用的提供给公司员工使用这种情况,公司可以按照不同类型的受益员工,将房屋每期的折旧费用计入与其相关的资产成本,并进行应付职工薪酬的确定。对于采取租赁的形式将公司房屋提供给职工进行无偿使用这种情况,公司可以按照不同类型的受益员工,并依据本地相关租赁费标准,把当期应该支付的租金归入相应的资产成本,并进行应付职工薪酬的确定。对于那些很难找出受益对象的情况,公司可以采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得方式进行处理,并同时进行应付职工薪酬的确认。
  ■三、公司职工福利费的税务处理方式的变化分析
  公司职工福利费应当依照计税工资的14%的来进行计提,并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上缴所得税之前进行扣除,对于2008年之前的部分,公司会计可以按照会计核算相关标准进行职工福利费计提。如果这部分计提出现超额的情况,公司可以采取在年终企业所得税汇算时依据计税工资总额的14%来进行适当的调整;在2008年新的税法实施以后,对于公司职工福利费将不再采取提取方式进行,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0条相关规定:对于公司已经支出的职工福利费,没有超出工资总额14%的那部分福利费,可以进行扣除。
  按照《关于做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对于2007年的职工福利费,仍然需要依照计税工资的14%进行扣除,对于尚且没有使用的那部分福利费,必须归入企业职工福利费余额部分。对于2008年以及以后每年计提的公司职工福利费用,需要首先抵消2008年以前相关的累计计提,如果出现不足的情况,需要按照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扣除,若上面所说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经在税前给予了扣除,那么这部分属于公司职工权益,如果想要改变职工福利费的实际用途这种情况,需要依据相关的规定对应纳税所得额适当进行增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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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张雄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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