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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生态适应性的云南省山地人居环境建设策略思考_2017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时间:2019-02-06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山地环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云南省山地环境兼具高海拔和山地特征,即具有大尺度和局部尺度的变化性,对其进行研究将有利于复杂条件下开发建设的科学性。在目前已进行的开发建设活动中,生境破碎化、生境破碎的不易恢复性、自然斑块的易萎缩特征、自然廊道的易断裂特征、生物多样性降低等生态问题日益明显。因此,本文从生态适应性角度出发,提出云南省山地人居环境建设策略,避免出现“建设性的破坏”和“破坏性的建设”。
  [关键词]生态适应性;云南省;高海拔山地;山地环境
  “全球陆地有1/5的面积为山地,有约50%的人口依靠山地资源而生存”,“我国是个多山的国家,山地面积约占全国陆地面积的三分之二,山地城镇数量约占全国城镇总数的一半以上”。
  自1997年以来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西部开发、城乡统筹、重庆直辖、三峡工程建设等),我国山地的开发已经成为主流。
  目前云南省为解决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带来的用地需求与云南山区多、平坝少、耕地资源稀缺之间的矛盾,云南省将全面实施“山地城镇”的发展道路。即改变目前城市扩张中单一、集中连片的发展思路,提倡城市发展尽量避免占用优质耕地,选择向山坡、丘陵等区域发展,并通过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区相连,从而实现耕地保护与城乡建设用地需求相协调的目标。云南将积极创造一条“山水田园一幅画,城镇村落一体化,城镇朝着山坡走,田地留给子孙耕”的特色城镇化发展道路。
  但由于山地城镇所处特殊而复杂的生态环境,使对山地城镇生态适应性建设的研究注定受到广泛关注,且是漫长、具体而科学的工作。
  1 研究区域概况
  1.1 云南省概况
  云南省地处中国西南边陲,位于北纬21°8"32"-29°15"8"和东经97°31"39"-106°11"47"之间,北回归线横贯本省南部。全境东西最大横距864.9公里,南北最大纵距900公里,总面积39.4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2000米左右,最高海拔6740米,最抵海拔76.4米。
  云南属于典型的高海拔山地。地形以元江谷地和云岭山脉南段的宽谷为界,分为东、西两大地形区。东部为滇东、滇中高原,称云南高原,系云贵高原的组成部分,地形波状起伏,平均海拔2000米左右,表现为起伏和缓的低山和浑圆丘陵,发育着各种类型的岩溶地形。西部为横断山脉纵谷区,高山深谷相间,相对高差较大,地势险峻。南部海拔在1500~2200米,北部在3000~4000米。只是在西南部边境地区,地势渐趋和缓,河谷开阔,海拔在800~1000米,个别地区下降至500米以下,是云南省主要的热带、亚热带地区。全省整个地势从西北向东南倾斜,江河顺着地势,成扇形分别向东、东南、南流去。全省海拔相差很大,最高点为滇藏交界的德钦县怒山山脉梅里雪山的主峰卡格博峰,海拔6740米;最低点在与越南交界的河口县境内南溪河与元江汇合处,海拔仅76.4米。两地直线距离约900公里,高低差达6000多米。
  据统计,云南省土地总面积约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4.1%,居全国第八位,人均土地资源约0.86公顷(12.9亩),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全省土地中山地就占84%,高原约占10%,坝子(盆地)只占6%,山中有坝,原中有谷,组合各异,空间分散,高海拔土地和陡坡土地占有较大比重。其中15°以下的坝子和缓坡、丘陵约8万平方公里(不含水域),约占土地总面积的20.9%,是人口、城镇、工矿和耕地集中分布的主要区域,人均不足3亩,低于我国一些东部省份。全省25。以上的陡坡土地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近40%,可供建设和耕作的土地资源相对不足。
  云南省中山区面积占全县总面积70-79.9%的有4个县(市),山区面积占80-89.9%的有13个县(市),占90-95%的有9个县,其余的县(市)均在95%以上,有18个县99%以上的土地全是山地。
  1.2 云南省山地环境主要特点
  作为高海拔山地,云南的山地环境具有有别于其他山地环境的特点。
  一是高原呈波涛状。全省相对平缓的山区只占总面积的10%左右,大面积的土地高低参差,纵横起伏,但在一定范围内又有起伏和缓的高原面。即云南省的山地尺寸既有大尺度的高原尺寸,也有小尺度的山地尺寸,加大了研究和开发建设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二是高山峡谷相问。该特征在滇西北尤为突出,甚至出现山岭和峡谷的相对高差超过1000米的情况,使云南省山地环境的垂直梯度特征非常明显,且变化快。
  三是全省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分三大阶梯递降。滇西北德钦、中旬一带是地势最高的一级梯层,滇中高原为第二梯层,南部、东南和西南部为第三梯层,平均每公里递降6米。每一梯层内的地形地貌都十分复杂,高原面上不仅有丘状高原面、分割高原面,以及大小不等的山间盆地,而且还有巍然耸立的巨大山体和深切的河谷。这种分割层次同从北到南的三级梯层相结合,纵横交织,把本来已经十分复杂的地带性分布规律,变得更加错综复杂。
  四是断陷盆地星罗棋布。盆地及高原台地形成的“坝子”,在全省虽然所占比例不大,但所起的推动、辐射、中心作用明显,带动周边山地城镇的发展。现全省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大小坝子1442个,面积在i00平方公里以上的坝子有49个,基本作为全省中城镇化水品最高的区域存在,已几乎被填满。
  五是山川湖泊纵横。云南不仅山多,河流湖泊也多,构成了山岭纵横,水系交织,河谷渊深,湖泊棋布的特色。
  2 目前云南山地人居环境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城市发展方面的问题
  云南省地形以山地为主。大部分散落在山地中的传统城镇,在面对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和以干道交通为结构主体的现代城镇发展时,很快产生“人口增长与有限空间的矛盾”、“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城镇规模的扩大与自然生态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空间开发与城镇特色丢失的矛盾”、“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与人情味空间消失的矛盾”等诸多问题。这使山地人居环境的开发建设偏离山地空间特色、生态环境保护、人文遗产廊道空间体系的最优化组合,甚至违背自然规律。
  2.1.1 城镇发展空间受限制
  在已经发生的城市化进程中,研究区域中处于坝区的城镇得到了较快发展,主要交通干线周边的城镇村庄也因交通便利得到了相应发展。而很大一部分传统的山地城镇因受空间限制,发展只能向河谷地区和峡谷地区拓展。但在发展的同时又受地质地形的限制、山地灾害的威胁、开发建设的经济性要求、农业发展和道路基础设施争地等因素的影响,使未来人居环境可发展的空间极为狭窄。
  2.1.2 山地城镇多独立存在,且规模较小、分布不均,城市竞争力小
  高山、峡谷、险滩等恶劣的自然环境和历史原因使研究区域的城镇规模小、分布不均、独立存在、相互间缺少联系,难以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城市(镇)或城市(镇)网络体系。出现“城镇经济难以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城乡之间的区域协作能力不 强”,城镇建设与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矛盾极为突出。
  2.1.3 基础设施薄弱
  受地域广大、人口稀少、地形限制、城市布局分散、基础设施战线长、投资大的影响,城镇基础设施薄弱,市政设施和文化卫生教育设施水平普遍较低,供水、热、电、污等设施建设滞后。
  2.2 景观生态方面的问题
  云南省拥有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在长期的生活与生存过程中,当地居民总结了一套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适应性法则。但由于人口的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用地的急剧扩张,传统城镇的经济不但没有得到较快发展,其本身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威胁人类的生存。
  2.2.1 生境破碎化
  云南省地广人稀、不宜开发的历史特点使其良好的自然生境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消解了人类的干扰。但目前,山区人类聚居的低水平蔓延现状与已经步入加速阶段的城镇化进程在很大程度上促使自然柔性基质向人工硬化基质转变。同时,大量城镇的低水平扩张使山区基质的穿孔(perforation)效应日趋明显,进一步加剧自然基质的硬化趋势,加快了山区生境破碎化趋势。
  2.2.2 生境破碎的不易恢复性
  高强度掠取自然资源的反生态行为造成生境的破碎。而且,由于研究区域山地环境的特殊自然机制,造成的破坏不易恢复。一方面,山地环境自然基质的易硬化特征使山地流域的水土流失较平原地区严重,形成硬化的自然基质。另一方面,某些山地气候的干扰,造成对区域自然基质的硬性穿孔。
  2.2.3 自然斑块的易萎缩特征
  山地环境的自然斑块尺度相对较小。山地的破碎化特征造成空间规模限制某些大型斑块的发育,同时,地势较高的特点也对斑块尺度的维持极其不利。
  2.2.4 自然廊道的易断裂特征
  山地环境的地形地貌变化,从空间上阻碍了纵向景观的形成,加上山地灾害潜在的可能性,造成廊道直接断裂。
  3 山地环境生态建设思考
  从生态适应性角度出发,在山地环境中应加强对建设科学性、合理性的分析,避免建设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破坏性建设”和“建设性破坏”。
  3.1 对需求量和资源供应能力进行评估,合理安排开发建设活动
  在以往云南山地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中,因为技术等方面的限制,人类开发量远远小于生态环境的自我恢复能力,生态环境能进行自我修复。但随着人类活动的加剧,人类对自然环境的索取量远远超过其自身恢复的能力,长期以往,造成人类环境与自然环境之间能力流动的不平衡,破坏自然生态环境。
  目前,应运用GIS等手段,对云南山地的开发建设进行监控,分析云南山地各物质问的能量流动状况,对人类需求量和自然资源供应能力进行评估,合理安排开发建设活动。
  3.2 避免出现建设开发引起的生态失调
  山地环境中的植被覆盖率低――山地灾害――河流水系淤积――土地资源贫瘠――土地产出率低――经济效益低――山区贫穷,是永远的恶性循环。所以,在山地环境建设开发过程中,应建立健全各种科学的管理体系,避免出现因建设开发引起的生态失调。
  3.3 在山地环境建设中,加大对自然斑块的建设力度,维持生态能量转化率
  云南省山地环境在经历多年来相对无序的开发建设后,生境破碎化、生境破碎的不易恢复性、自然斑块的易萎缩特征、自然廊道的易断裂特征、生物多样性降低等生态问题日益明显。
  在新一轮城镇转向山地环境开发建设的过程中,将可能出现人类用地向高海拔区域推进、原高海拔区域植被斑块向人工用地转化、低海拔区域转变为农田景观等情况。针对这一情况,应特别重视对高海拔植被斑块的建设,使其能具有一定的面积比,能充分发挥其生态效应,并以包围人工用地的形式出现。这样才能发挥自然斑块避免跑水跑土跑肥、涵养水源、防风固沙、维持生态平衡的作用。
  3.4 推行山地结构制图制度,按区划确定经济发展模式
  山地环境最显著的特征是具有垂直梯度特征,这使它具有大约是水平变异梯度1000倍的垂直梯度,加大了研究、规划、建设山地环境的难度。对云南而言,应根据不同的地形地貌特征,运用现代技术手段,绘制垂直的山地结构带谱,并作为一项制度化的政策要求执行。这能直观的提供建设开发山地环境的依据,并以此确定山地开发的垂直区划,据此确定经济开发建设模式。
  3.5 从政府角度,组织进行重大专题研究
  对一些涉及重要生态控制因素的方面,应由政府组织进行重大专题研究。如生态连通性研究、生态控制线、山地区域发展研究等等。
  3.6 借助法律、法规手段,实行综合的规划、管理
  利用法律、法规手段,对云南山地建设实行综合的规划、管理。
  山地环境的开发建设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任何一项不符合生态适应性原则的人类活动都有可能造成对山地生态环境的永久性破坏。因此,在山地环境开发建设前,应对其进行科学的分析研究,以保证山地环境的生态化建设和可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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