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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价值视阈下,浅析生命科技与生命伦理的融合] 人工生命视域下生命观再审视

时间:2019-02-1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随着生命科技的深入研究与广泛运用,生命科技与生命伦理的冲突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本文在阐述生命科技与生命伦理的内涵的基础上,剖析了生命科技与生命伦理的人文价值本质,并强调生命科技与生命伦理携手,共同促进生产力与生命力进步。
  关键词:生命科技 生命伦理 人文价值 融合
  
  纵观人类社会的发展,社会进步和发展需要科技的推动,但也离不开伦理的支撑和维系。我们看到,在生命科技发展的过程中,生命伦理日益受到世人的关注,人们试图从不同的角度去解读科技与生命的价值。事实上,从器官移植、生殖技术、安乐死、医学实验到基因、克隆技术等等,生命科技的发展给社会伦理带来一次又一次的困惑和冲击。笔者认为,生命科技和生命伦理之间其实并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生命科技与生命伦理在发展中有着共同的人文价值追求,我们应探索并把握生命科技与生命伦理人文价值新的平衡点,并促成其合力的发挥。
  一、生命科技人文价值的历史反思
  纵观生命科技发展的发展,我们看到其有着厚重的社会背景。马克思认为:“科学是现代生命科技的伦理问题研究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1] 20世纪中叶以来,现代科技得到全方位迅猛发展。在这种背景下,科学技术已经成为发展的第一要素,科技实力实际上成了决定各国未来发展的关键因素。美国一位科学家所说的:“历史上从来没有哪个科学领域在为人类谋福利和在基本知识的积累上有像目前生命科学那样的广阔前景”。[2] “基因工程、人体基因组计划、克隆技术”成功实现了生命科学的三大突破,预示出二十一世纪生物学革命和生命科学世纪的到来。但在相当长的时期里,科技的价值取向被定位于探索未知与求利,从而人们不得不把思维的视角从科技认知与实用价值集中到科学技术的人文社会价值本身上来。
  长期以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与科学技术一样,“科学是一种强有力的工具。怎样用它,究竟是给人带来幸福还是带来灾难,全取决于自己,而不取决于工具。刀子在人类生活上是有用的,但它也能用于杀人。”[3]从本质上讲,生命科技不断被人类所拓展、运用,其根本目的是为人服务,其价值贯穿并体现着“关心人、爱护人,为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创造尽可能的良好条件”的人本主义终极关怀的人文精神。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生命科技的进步必然引发人们传统生命伦理的重构。人的存在是一种完全不同于其它物体的“自为的存在”,而自为的存在总是表现为主动的和积极的存在,它要不断地否定和超越自己,总是在变化,没有停息。”[4]因此笔者认为,生命科技的研究和运用的人文价值应是追求真与善的统一,生命科技活动的好奇心必须服从责任心,求真是手段,求善才是生命科技追求的终极目标。
  二、生命科技与生命伦理在碰撞中丰富内涵
  生命科学的发展催生生命伦理内涵的不断丰富。爱因斯坦说:“单靠知识和技巧并不能使人类走向幸福和高尚的生活”,因为,“关于真理的知识本身虽然是了不起的”,但是,“它却很少能起指导作用,它甚至不能证明向往这种真理知识的志向是正当的和有价值的” [5]。在人类新开辟的各种活动领域,其各种关系的调整需要成了相应伦理产生的逻辑必然,现代应用伦理学中的生命伦理学正是在这种历史逻辑下产生、发展,并不断得到完善。我们可以说生命伦理的研究是随着分子生物学、生物医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对于人类基因组计划、辅助生殖和克隆技术等的研究和实施,需要做出理性的思考和道德判断而产生的。生命科学的研究和实践使得医学家、哲学家、社会学家、法学家、政府决策机构和公众汇聚于生命伦理学的研究领域,共同探寻生命科学研究的规范措施和对策。
  生命伦理强调的是生命的价值,它认为,人的生命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和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因此生命伦理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应包括:有利、尊重、公正和互助。生命伦理的价值精神首先应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人的生命本身是珍贵的。二是任何一个享有生命的人,他们的生命都是同等宝贵的,都是应当受到尊重和珍视的。第三,保存生命、尊重生命的原则,在次序上是最优先的,优先于所有其他的道德原则。生命价值的普遍性和优先权,基本是人们的共识。目前,对生命科技与生命伦理的价值冲突存在不同的认识,原因是当代生命科学的理论研究和技术实践,在辅助生殖中的人工授精、胚胎移植、代孕及克隆技术等方面产生了形形色色的伦理道德难题。所以,生命伦理在探讨生命的价值问题时,着眼点不应仅仅放在对生命价值的方方面面进行最终论证上,而应在维护人类共同幸福这一主导思想下,生命科技与生命伦理的结合是历史的必然。
  三、生命科技与生命伦理在和谐社会追求中融合
  首先,追求人文价值是生命科技发展的原动力。J.M.斯托登梅尔认为,“脱离了人文背景,技术就不可能得到完整意义上的理解。人类社会并不是一个装有文化上中性的人造物的容器。那些设计、接受和维持技术的人的价值与世界观、聪明与愚蠢、倾向与既得利益都必将体现在技术的身上。”[6]马克思指出,人性是人与其它动物区别的重要表征,其包括了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两个方面,人不是固有的抽象物,其根本属性是现实性上社会关系的总和。我们在研究分析人性的需要时就应该用历史的、发展的思维,在特定的时空中加以界定。因此,对生命质量的关注达到了新的层次,人们开始习惯从定性和定量的角度思考生命的伦理意义。在生命面前,科技必须寻求更加人性化的发展方式,必须符合人类的长远利益,必须警惕生命科技可能引发的对人性需要的扼杀。
  其次,生命科技的人文价值是社会文化完善的现实需要。人们对科学技术在认识上有一个误区,有一部分人试图将科学技术与人文精神相分离。其实,科学首先是作为文化而存在的,生命科技亦是如此。人在自然中生存,人解释自然,为自然寻找秩序,为自己制定行为规范,这就形成了文化。社会文化是对人性的反映,人性方方面面的需要自然也会反映到文化中。 “人之所以在其它生物面前有优先权是因为人是有道德行为、道德意识的主体,是有自我意识的理性之人,因而认为只有具有理性之人才谈得上拥有作为社会心理过程的一种结果的完全道义上的生命权利。”[7 ]康德指出,一个理性的存在者产生能自行选择目的的能力(从而其在自由中),就是文化。因此,至于人类种族,我们有理由归于自然的最终目的的,只能是文化……。可见,人类文化的核心和生命力就是对人类价值的追求,体现了典型的人文终极关怀。社会越发展,社会文化越进步,生命科技的人文价值也必将更加彰显。
  再次,在人文价值引领社会前行中实现生命科技与生命伦理的和合。坚持生命科技研究为人类的生存、幸福和发展服务的宗旨,坚持行善避恶、趋利避害、公正的恒久道义,不但有利于促进生命科技的健康发展,而且对和谐社会的重构,促进生命科技与道德文化协调发展,提高人类生存质量有着积极的意义。中国著名的哲学史家、北京大学汤一介教授指出,在当今科技高度发展的信息时代,人类要生存和发展下去,就要建立起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建立起一种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因此,生命科技的研究本身对其成果的运用有直接导向作用,在项目研究以前和过程中就应当有文化价值的正确导向。总之,在生命科技发展中必然与自由的把握应该是循序渐进的,其中和谐与高质量的生命、生活是其基本表征。生命科技的运用应该为人服务,生命伦理也是更好体现人文关怀,而不是相反。正如学者沈铭贤在《科学哲学与生命伦理》一书中指出:在当前经济长足发展,人们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征程中,我们应该同时举起两面旗帜――科学的旗帜和科学与人文交汇的旗帜,不能只呼吸一种文化空气,促进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良性互动。在科学技术成为强势文化的今天,生命伦理学更必须对生命科学给予深刻仁爱社会文化的关照。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75页。
  [2]爱因斯坦:《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74页。
  [3]爱因斯坦: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56页。
  [4]《西方哲学智慧》 张志伟等主编,中国人民出版社,2000年10月1版,2001.4二次印刷,第107页。
  [5]《生物医学的法律和伦理问题》,郭自力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70页。
  [6] John M. Staudenmaier,S.J:《Technology’s Storytellers: Rew eaving the Human Fabric》,Cambridge,Mass: MIT Press,P.165。
  [7]《伦理智慧》,甘绍平著中国发展出版社 2000年4月1版,第96-97页。
  作者简介:彭世良,男(1970.11― ),四川隆昌人,川北医学院讲师,主要从事高校德育教学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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