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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护理保险分析及对中国的借鉴]长期护理保险多少钱

时间:2019-01-1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70-80年代韩国经济飞速发展的趋势和现在中国的经济发展阶段有很多相同之处。尤其,就人口结构变化而言,中国已经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及空巢家庭,家庭规模缩小等情况的出现,社会各界纷纷呼吁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在这阶段,分析08年首次实行护理保险制度的韩国经验对中国奠定护理保险基础会作为一个帮助。因此,主要分析韩国护理保险结构,然后提出中国建立护理保险模式的建议。
  关键词:护理保险 人口老龄化 筹资方式
  
  一、韩国护理保险的分析
  
  1、对象体系
  韩国护理保险的加入对象范围与健康保险对象相同,但是不到65岁的人只能在有关老年疾病范围里能够得到给付,目的在于让最多人享受护理保险服务,同时制度的重点放在解决老龄化问题上。这是基于德国和日本模式的混合型模式,在德国所有人缴付保险费,同时所有人得到保险给付,因此德国的护理保险模式覆盖所有年龄范围,甚至蕴含着残疾保险的特点。与此相反,日本只有40以上的人可以作为护理保险的对象,对40岁以上65岁以下的人,按照老龄化疾病的不同程度,分别提供护理保险给付。
  因为韩国护理保险的覆盖范围只限于患老龄疾病的人,需要长期护理服务的残疾人得不到护理服务。虽然简化选择对象的程序能够尽早奠定护理保险的基础,但将护理保险的对象局限在一定的年龄范围内,会导致社会公平问题。
  目前韩国护理保险的申请对象为65岁以上的老人和64岁以下的患老龄疾病的人。服务对象为无法维持独立日常生活的,被长期护理机构定为护理给付对象的人。申请程序为:当需要接受长期护理服务时,必须先向保险机关提出赔付申请,工团的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师,护士)直接访问每户家庭,对身体状况进行详细调查,对被保险人是否处于需要长期护理状态及需要何种护理状态进行认定,按照实际调查写出“调查结果报告”,再附加医生的诊断结果交给每个市,郡的“长期护理保险判定委员会”。申请人满足法律第12条的申请资格条件后,被确定定为在至少6个月以上的时间内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人而得到“长期护理保险判定委员会”的审批,成为得到长期护理服务的对象。事实上,护理保险的基本服务种类只有在家服务和设施服务,基本上只提供服务给付。
  
  2、等级判定体系
  韩国护理保险的对象为65岁以上的老人和64岁以下的老龄疾病患者中得到第1-3等级的护理认证的人。详细的等级标注为如下:
  判定上述的3个等级时,保险工团的工作人员通过身体功能(13个项目),认知智能(7个项目),行动变化领域(14个项目),侍候处置领域(10个项目),再活领域?(10个项目)等54个项目进行现场调查。而且,还需要医生意见书和等级判定委员会判定申请者的护理等级。等级判定委员由15名成员组成,其中7名成员由市长,郡守,区厅长推荐,并且要求必须要有1名以上的医生或韩医师。每个市,郡,区单位都设立等级判定委员会。以考虑人口因素,在有些市,郡,区里至少设立两个以上的判定委员会。
  
  3、给付体系
  韩国护理保险的给付方式有三种;第一,在家给付。指护理人员在患者的家庭里提供饮食,洗澡,出门陪伴,病床护理,打扫卫生,家务等服务的给付方式。除此之外,患者白天或晚上可以到护理设施参加身体及精神方面的再活活动,可以享受在家不能提供专业性的护理服务。如家人在一定的时问内离家的时候,可将患者委托到短期保护设施,专门机构照料患者,从而家人能安心维持正常生活的服务(老人长期疗养法,第23条)。第二,设施给付。指具备专业员工及设备的专门护理机构长期接收得到国家审批的老年人,提供专业性的护理服务的,包括老人专门疗养设施,少数老人在城镇单位里居住在一起的老年公共家庭等。第三,现金给付。指在乡镇单位或者边疆地区没有护理设施无法照料的时候给需要护理服务的老人给予现金的给付方式。当家庭成员给护理认证的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的时候,由国家向家庭成员支付现金的家族疗养费。或者当乡镇或边疆地区的非正式的护理机构向护理认证者(得到国家审批能够享受护理服务的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时,政府向这些护理机构支付特例护理费用。并且,根据老人福利法和医疗法,护理认证者住进老人专门医院或者疗养医院的时候,国家给相当的机构支付一部分护理费用(老人长期疗养保险法,地23条)。护理方式的选择要在充分考虑家人对于老人的身心状态及生活环境等因素要求的基础上,由于在家给付在成本和服务质量上都有优势,目前韩国护理保险主要采用在家给付方式。但是,为了避免在提供给付的过程中忽略老人的健康状态,不管采取哪个给付方式,必须要和医疗服务一起提供。这是韩国护理给付的基本原则。《表1-2》详细介绍韩国护理给付方式。
  
  4、筹资方式
  韩国护理保险的基本模式还是以社会保障制度为中心。但是筹资方式不是完全按照纯粹的社会保险筹资方式解决资金问题。筹资方式的基本模式是以三者承担原则为基础的。被保险者的保险费,政府支出,受给者分担支付是韩国护理保险的资金来源。韩国护理保险筹资方式和韩国健康保险的模型基本上一致。被保险人缴纳保险费,保险费按照健康保险费乘护理保险费率进行计算。国民保险公团将护理保险费纳入健康保险费里一起征收,而国家承担保险费总额的20%。医疗给付受给者的护理保险费,由国家和地方自治团体共同负担。最后受给者自己承担的部分为设施利用全部费用的20%,在家服务的15%。但是收入水平一定程度以下的贫困阶层从此减少50%的自己负担率(设施;10%,在家;7.5%),而且,国民基础生活受给老人没有自己负担的金额。《表1-3》提供韩国护理保险筹资的详细内容:
  2008年韩国正式开始护理保险制度前,国民健康工团首先研究可能的给付对象范围的扩大和财政规模的增加。根据按照对象范围的扩大来推算资金规模,预测护理保险费率的增加趋势。2008年7月到同年年底,推算护理保险对象为17万名,2009年护理服务对象为178,982名,跟前一年度相比增加5.2%。由于预测得到护理服务的人数今后将不断扩大,预计财政支出在2008年的6个月的时间将达到约8,310亿韩币。为了支持这笔巨大的财政支出,护理保险费的征收占健康保险费4.5%的。最后,2008年第一年的护理保险费额占整体保险费的58.9%,额外的41%的金额由政府支付来弥补。政府支付的部分由预测保费20%的政府支出,基础基金,地方自治团体的补贴金等构成。在长期护理评价,给付,审批,管理,研究,制度设计等方面需要的人员为将近2,320名。他们的工资达到约800亿韩币。
  
  5、传达体系
  管理主体。按照老人长期疗养保险法,韩国长期护理保险费管理主体就是国民健康保险工团和市,郡,区的基础自治团体。这些管理主体应当不断管理监督有关机构所实行的护理服务的支 付,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的同时不断完善有关制度设计。而且该机构通过调查护理保险制度有效实行,及时给付,准确选拔对象等方面的公正性,将所调查的结果随时向公众公布。
  市,郡,区应该弥补护理保险制度实行方面的不足。该行政单位负责选定和管理提供护理服务的专门机构,同时有权利撤销那些以不正当的方法被指定提供护理服务的护理机构,或者无合法理由拒绝提供服务机构的资格。
  
  6、培养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确保护理员工提供良好的护理服务,完善护理制度的稳定性,是护理保险制度的另一个关键。护理员工通过理论学爿和实习得到认证书,认证书分为两个等级,一级认证书证明员工可以提供老人身体活动方面的服务,二级认证书证明员工可以提供日常生活活动方面的服务。为得到护理员工证书,没有学历,年龄的限制。
  老人长期护理保险法中规定了护理员工配置标准,给不同福利设施分配不同人数和等级的员工。根据现有标准,老人疗养设施给每2.5名患者分配1名护理员工,共同生活家庭给每3名患者分配1名护理员工。
  
  二、对巾国的借鉴
  
  按照韩国护理保险的经验可以提出一些建议。虽然两国在文化,国情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将韩国护理保险的经验不能直接应用到中国。这是因为两国在地理,政治面貌,各区域的人口分布情况等方面还是有着不同之处。将韩国例子做一个参考。
  1、首先要设立相关法律。韩国从06年开始有了设立护理保险发的舆论,到07年正式设立护理保险法后护理保险项目开始有明显的发展。因此先要促进树立护理保险法。
  2、给付方式的多元化。韩国大体上有在家给付,设施给付,现金给付等三种方式。中国面积广,各地经济,文化,民情方面不同程度较大,因此为有效实现护理保险的成效,给付方式的多样化是必要考虑的事情。
  3、将负担分散的筹资方式。韩国采取“三则承担原则”的筹资方式。资金来源是护理保险的核心部分。若中国就像韩国方式那样,将资金来源地负担分到全民的保费,政府支出,受给者给付等三方面,可以减轻资金来源问题的重担。可是按照各省的不同情况将这三者分担比率可以不同。
  4、优质的员工培养就是护理保险的两一个主杆。虽然很多问题关系到护理保险制度,但是该制度还是‘以人为本’的社会福利制度。中国可以参照韩国员工培养模式,可以开发员工资格证件。该过程即可以开发新的工作岗位,有可以有效管理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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