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问题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论汉初诏书的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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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诏书是古代皇帝布告天下臣民的一种下行公文,是皇帝专用的公文文体。从汉高祖到汉武帝五位皇帝留下了大量的诏书,其内容涉及国家大事、礼仪制度、法规戒律、求言选贤、劝农耕桑、祭祀祈福、赈灾救济等诸多方面。从诏书所反映的历史史实看,关注民生的诏书占很大比重,体现了汉初皇帝对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
  关键词:汉初;诏书;民生问题
  中图分类号:K2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12)02-0000-02
  
  诏书是皇帝布告天下臣民的一种下行公文。其历史悠久,在周代,君臣上下都可以用“诏”字,自从秦始皇统一天下,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专制集权的国家之后,对国家制度进行了改革创新。在公文方面,秦始皇改命为制,令为诏,至此诏书便成为皇帝的专用公文。《文心雕龙》诏策第十九中提到:“汉初定仪则,则命有四品: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戒敕。策者,简也。制者,裁也。诏者,告也。敕者,正也。”①诏书是皇帝专用的公文文体,关系国家大事、国计民生,也体现了皇帝的一言一行。
  汉初五位皇帝,从汉高祖、汉惠帝、汉文帝、汉景帝到汉武帝。(由于少帝时吕后专政,未将其包括在内)他们的诏书大都记录在《汉书》、《居延汉简》、《史记》和《全汉文》里,还有几篇名篇收录在清代吴楚材和吴调侯的《古文观止》里。五位皇帝在位期间共颁布128篇诏书。汉代没有专设“代言”之官,王言作命,除高祖才识稍逊外,其他几位基本上都是自己亲手所作,特别是雄才大略的汉武帝,他的诏书不用代言,其中不乏文采飞扬、光彩夺目之作,令人过目不忘,回味无穷。通过研读,仔细品味其中的韵味,对于今天我们了解历史史实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西汉是继秦朝之后中国历史上第二个中央集权国家,汉高祖通过楚汉战争建立汉朝,在继承前制的基础上进行了改革创新。汉朝初期,关于民生问题的诏书占很大一部分比重,每位皇帝在位时几乎每年都要颁布几封关于民生方面的诏书。这其实相当于今天我们党中央国务院每年发布的关于“三农”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说起“民生”一词,大约最早见于《左转宣公十二年》“民生在勤勤则不匮”②,《现代汉语词典》中对于“民生”的解释是“人民的生计”。汉初如此重视民生,其原因大致有四个方面,首先,从前朝来看,秦始皇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采取了严厉的刑罚和高额沉重的赋税,导致民不聊生,最终揭竿而起,导致了其灭亡。汉初皇帝吸取秦朝的教训。在充分肯定秦朝的郡县制的基础上,认为秦亡不在于制而在于失民心,即肯定中央集权的国家制度,认为酷刑苦役暴政导致灭亡。汉皇从农民起义中真实地体会到了人民的力量,得出人民的支持才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保证,因此采取一些惠民利民等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和减轻刑罚的制度。其次,楚汉战争严重破坏了社会生产力,当时城垣败颓,经济倒退,国力衰微。据说连皇帝出行用的马匹都凑不齐,大臣只能坐牛车。为了恢复和发展生产,必须依靠人民的力量。第三,民生凋敝。由于战乱的影响,生灵涂炭,田园荒芜,民不聊生,加上天灾,甚至出现了人相食的现象,由此可知当时社会已经萧条至极,百废待兴。第四,汉初社会上流行清静无为的黄老思想,高祖顺应民意,与民休息,后来到了汉武帝时期,采取了董仲舒的儒家仁爱思想,对人民更是关爱有加。不管是实行黄老思想也好,还是实行儒家仁爱的思想也好,从这些诏书中都可以看出他们采取了一系列民生政策。通过归纳总结,将诏书中的民生问题分为以下几类:
  (一)劝农耕桑轻徭薄赋
  《诗经》中提到“同我妇子,?彼南亩,田?至喜”③。农业历来就受到帝王的重视。如汉文帝的《劝农诏》:“农,天下之本也,民所恃以生也。”《令二千石修辞诏》提到“朕亲耕,后亲桑”,(《汉书?景纪》)汉武帝的《力农诏》“方今之务,在于力农。”(《汉书?食货志》)而且他们身体力行,更难能可贵的是“朕亲耕,后亲桑”,也就是皇帝亲自种植庄稼,皇后养蚕织布。身为一国之君、万民之主都亲自带头,何况是黎民百姓呢。诏书中经常涉及到轻徭薄赋政策。汉皇实行惠农政策,如实行休养生息、十五税一、三十税一等,文帝和景帝在位时,大力发展农业,人民生活蒸蒸日上,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的盛世“文景之治”。文帝的《劝农诏》这样提到“其赐天下今年田租之半”“其除田之租税”。(《汉书?文纪》)武帝在《减内使稻田租挈》里“今内史稻田租挈重,其议减”,《增封泰山诏》里说,“所幸毋出今年租赋”。从这些减免赋税的诏书中,可以看到汉皇们十分关注农民收入问题,通过减赋免税等举措来惠民、富民,赢得了民心,国家昌盛,此举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抚恤赈济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农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受气候状况的影响,如果该年五风十雨,那么庄稼就长势良好,粮食丰收,人民富足。若遇到天灾,如干旱、蝗灾、水灾等,农业就会遭受打击,粮食作物就会减产,农民就会出现生存危机,甚至出现灾民流离失所、路有饿殍的惨景。而这时作为一国之君,心系万民,必须有所行动,及时采取政策进行救济。汉武帝的《振流民诏》:“江南火耕水潦,令饥民得流就食江淮间,以振之。”(《汉书》)又如《遣博士循行振饥诏》里提到“今水潦移江南,迫隆冬至,朕惧其饥寒不活,吏民有振救饥民免其扼者,具告以闻”,以上均体现了对皇帝颁发诏书对百姓的抚恤赈济。
  每个人都有年老疾病的时候,每个人都有需要帮助的时候,因此在社会形成尊老爱幼、扶弱济贫等优良风气很有必要,这就需要国家的大力提倡和切实施行,汉皇体恤人民,十分关注鳏寡孤独贫病者,采取了顺乎民意的政策。文帝《振贷诏》:“吾百姓鳏寡孤独穷困之人,或阽於死亡,而莫之省忧,将何如?其议所振贷之。”《劝农诏》:“赐天下孤寡布帛絮各有数”,景帝《颂养老诏》:“年八十以上,八岁以下,及孕者未乳,师、朱儒当鞠系者,颂系之”,(《汉书?刑法志》)武帝《复高年子孙诏》:“民年九十,已有《受鬻法》。”(《汉书?武纪》)以上诏书都反映和说明了汉皇对鳏寡孤独的关心和救助,使得老年人安享晚年,幼小者得到教育和关爱,贫病交加者得到官府的资助,使他们感到皇恩的浩大和温暖,整个社会一片安定和谐、安居乐业的景象。
  (三)除刑赦免
  秦朝采取罢黜百家,独尊法制的政策,对作奸犯科者处以极刑,韩非子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他主张用法律来治理国家。虽然这一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积极效果,但是过度的刑罚,却成了秦亡的因素之一。汉皇从黄老思想和儒家仁爱思想出发,用相反的方式来惩罚作奸犯科者,于是经常用赦免和减刑的方式来惩治犯人。文帝的《除肉刑诏》里说:“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朕甚怜之夫刑至断肢体,其除肉刑。”(《汉书?刑法志》)汉景帝《减笞诏》:“加笞者与重罪无异,幸而不死,不可为人,其减之。”以上均可看出其减刑除刑力度之大,从人道主义出发,以教育为主,轻罚为辅,突出了教化的作用,也是爱民思想在律令方面的一种体现。赦诏随处可见,在皇帝登基的时候,大赦天下。文帝《即位赦诏》:“朕初即位,其赦天下。”(《汉书?文纪》)如果出现奇异天象或离奇事物时,皇帝也有可能赦免有罪之人。据史料记载,汉武帝在一次郊游的时候,看见一群白鹤在他身边聚集而不肯飞去,汉武帝以为此事预示着不祥,心想或许有冤情,于是大赦天下。其《赦诏》曰:“朕郊见上帝,见群鹤留止,光景并见。其赦免天下。”④ 通过减刑、除刑、大赦天下这些有利于人民的事情,得到人民的认可和称赞,不仅能保全人民肢体及性命,而且减少了鳏寡孤独的人数,更间接地增加了农业劳动者的人数,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此乃一举三得之举。这也是汉皇的明智之举,人民感恩戴德,由此赢得了民心。
  (四)选贤任能
  历代帝王都比较重视选贤任能,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皇帝亲民爱民的表现,因此可视为民生的范围。汉初都比较重视贤才,有《求贤诏》、《重廉士诏》、《举博士诏》、《选贤诏》、《举贤诏》等等。汉高祖刘邦于十一年三月颁布《求贤诏》:“今天下贤者智能岂特古之人乎?患在人主不变故也,士奚由进?今吾以天之灵,贤士大夫定有天下,以为一家,欲其长久世世奉宗庙亡绝也。贤人以与我共平之矣,而不与吾共安利之,可乎?……”,(《汉书?高纪》) 诏书首先以先贤优待贤士而成名流芳的事情开篇,说明创业需要人才,守业更需要人才,维持大汉家业,创造大汉辉煌,光靠皇帝一人是做不到的,必须依靠有才能的贤者,然后叙述了求贤的目的、方法、具体标准。这些问句表达了汉高祖求贤若渴之情,情真意切,感人至深。武帝在位期间更是爱才惜才,内抑诸侯,外攘四夷,必须有各种各样的人才为其服务。他选贤任能不拘一格,取其长处,颇有王者风范,所以他善于任用贤才为其服务。其《求贤诏》:“盖有非常之功,必有非常之人,故马或奔?而致千里,士或有负俗之累而立功名。其察州郡察吏民有茂材异等可为将相及使绝国者。”(《汉书?武纪》)“茂材异等”足见其求贤心切,不拘一格选拨人才的宽阔胸怀。汉武帝选拔人才不拘小节,如田秋千在做官以前,整日到处游荡,生活困顿,地位十分低下,经常受到别人的嘲笑,后来被人发现推荐给汉武帝,结果千秋在一年的时间里屡次升迁。为国人熟悉的抗击匈奴的功臣卫青,却很少有人知道他在成名之前也是一个地位卑微的人,其实他是别人的私生子,那个时候人们很看重出身的,出身名门就会受到追捧,否则会被他人看不起的。可是,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武帝慧眼是英才,卫青很荣幸地当了一名武将,在抗击匈奴骚扰中,屡战屡胜,立下汗马功劳,官至大将军,位列三公,封万户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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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余光煜.从汉代诏令看文帝朝的重农政策[J].2007(3).23-25
  
  注解
  ①周振甫.文心雕龙注释[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214.
  ②郑天挺.左传选[M].北京:中华书局,1979.324.
  ③王力.古代汉语[M](第二册).北京:中华书局,2008.495.
  ④班固.汉书[M].北京:长城出版社,2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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