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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离婚率飙升引发的教育思考】中国离婚率2018达80%

时间:2019-02-0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 要:统计数据显示,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我国离婚人数和离婚率持续上升,近5年来增速明显,增幅高达7.65%。离婚本身不是问题,但离婚引发的社会问题不容小觑,离婚率连续上升对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稳定,社会才能和谐。离婚的主要原因是人们的思想认识、道德观念、生活方式等发生了变化,而基于道德素养和社会责任感的婚姻家庭教育明显滞后或缺失,这就引发我们对教育的反思。因此,加强对公民尤其是即将走向婚姻殿堂的青年人进行传统文化、道德素养、择偶观、家庭婚姻经营艺术和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教育,是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降低离婚率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婚姻家庭 离婚率 教育反思 社会问题 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C913.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3-051-03
  
   自2010年底以来,新闻媒体不断披露出我国离婚率飙升的报道,数据惊人,发人深思。导致离婚率飙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有社会、家庭、法律、制度、个人等客观因素,而内在原因取决于夫妻双方的主观意志、道德素养和社会责任感等。离婚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其本身是无可厚非的,有聚就有散,结婚和离婚都是公民的自由选择。但是,离婚率的连续上升对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稳定,社会才能和谐。婚姻的幸福靠夫妻双方的经营,家庭的和睦靠家庭成员的共同努力,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要靠人的文化涵养和道德素质。但是,一直以来,基于道德素养和社会责任感的婚姻家庭教育是一种缺失,或者说不够重视。因此,对公民尤其是即将走向婚姻殿堂的青年人进行传统文化、道德素养、择偶观和社会责任感的教育,是当前及今后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一、我国离婚率飙升的现状
   一向崇尚“家和万事兴”的古老中国,正遭遇婚姻动荡的冲击。日前公布的全国民政事业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一季度,我国共有46.5万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较2010年同期增长17.1%,平均每天有5000多个家庭解体。中国离婚率已经连续7年递增,“中国式离婚”成为一个了世人关注的现象。国外媒体甚至创造新词“我一代”分析这个曾号称世界婚姻最稳定的国家离婚率走高的原因。
   统计数据显示,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我国离婚人数和离婚率持续上升,近5年来增速明显,增幅高达7.65%。2010年,全国1200多万对夫妻喜结连理的同时,196万多对夫妇劳燕分飞。目前,北京、上海的离婚率已超过1/3。从年龄结构看,22岁~35岁人群是离婚主力军,36岁~50岁人群婚姻相对平稳,50岁以上者离婚率迅速上扬;从教育背景看,学历高低与离婚率高低成反比,学历越低离婚率越高,学历越高离婚率越低。①根据民政部的数据,改革开放以来,离婚率持续上升,2010年离婚人数占人口的比重是1979年的3.34倍。②就广东省来说,省妇联副主席杨建珍介绍,据统计,2009年,广东省办理结婚登记864520对,办理离婚登记的92580对,比上年增加10380对,增幅11.2%,离婚率10.7%。其中比较突出的,深圳市离婚率达15.6%,中山市离婚率达22.2%。法制晚报记者根据民政部规划财务司的统计发现,到2010年4季度,我国有1205万对夫妻登记结婚,而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则高达196.1万对。照此计算,2010年平均每天有5300多对夫妻办理了离婚手续。根据民政部汇总的2010年全国31个省份(不含港澳台)4季度民政事业统计数据显示,四川省在2010年办理离婚登记的人数最多,有169294对,其次是江苏和山东,分别有120947对和116386对。北京共有32982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在31个省份中排名第24位。西藏是所有省份中离婚人数最少的,只有459对。记者还调阅了2007年至2010年的4季度全国民政事业统计报告,发现我国离婚登记人数出现持续上升态势。民政部在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中曾提到:从近5年情况看,离婚人数逐年上升,平均增幅为7.65%。国务院2003年颁布了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并于当年的10月1日起实施。正是在这一年,我国离婚的夫妻数量开始递增。当年有133.1万对夫妻离婚,比前一年上升了0.3个千分点。记者采访了身边多位人士及相关的婚姻部门,据广州市青年婚姻介绍所近两年的统计数字显示:2009年,所登记在案的离婚人士,“80后”只占2%,2010年突然飙升至10%,婚姻指导师王海霞称,对于这样的数据她也很感惊讶,但这就是活生生的现实。201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颁布实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民事律师透露,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后,已接到不少请打离婚官司的电话,离婚潮有“暗流涌动”的趋势。在当代,感情、血缘、经济是维系家庭婚姻的三大基础,房产又是婚姻的经济基石的重中之重。有专家认为,新的司法解释中的房产分割条例,将撼动婚姻中的经济基石,使已失去感情、血缘基础的婚姻更脆弱。③
   二、离婚率上升的成因分析
   离婚的原因有无数种,“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离婚理由因人而异,而且往往体现出时代性和地域性的社会特征,可谓纷繁复杂,“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最根本的原因是人们对待婚姻家庭的思想意识、文化选择和价值观念等发生了变化。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存在决定意识,意识是客观事物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人们生活在一点的客观环境中,其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等等毫无例外地会受到客观存在的影响。毛主席曾经说过,“每个人都在一定的阶级社会中生活,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离婚的原因也无不折射出人们对待婚姻家庭的观念变革。
   1.传统的婚姻家庭观正遭受西方思想文化的冲击和影响。中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美誉,在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中,妻子要“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夫唱妇随”、“下得厨房,上得厅堂”;丈夫对妻子要以礼相待,“糟糠之妻不下堂”、“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新中国成立之后,提倡男女平等,自由恋爱、婚姻自主,终身大事不再是父母包办。中国人靠传统美德、传统文化观念和制度体制,以及紧密的亲情纽带牢牢维护着婚姻家庭的稳定,因而中国也成为世界上婚姻最稳定的国度。婚姻中如有出轨行为则会受到社会的谴责、邻里的白眼、组织的干预,甚至会因为“作风问题”受到法纪的处分、丢官罢职,影响个人的命运和前途。离婚也被视为不光彩的事,未婚者与离婚者结婚也会面对来自家庭和社会的诸多压力。但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窗户的打开,在吹进新鲜空气的同时,也飞进了苍蝇。西方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不断冲击着中国传统文化和道德观念,“性自由”、以同居文化、不结婚文化、不生育文化、离婚文化为表象的“家庭革命”的西方社会思潮也逐渐渗透进来,极大地动摇了我国婚姻家庭的基础。“包二奶”、“养小三”、“一夜情”、“婚外恋”时有发生,对我国婚姻家庭的稳定形成巨大威胁。
   2.人口流动、移民文化、打工分居等推高离婚率。四川离婚人数位居第一的原因比较复杂,不仅是因为人口基数大。据四川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一位研究员表示,四川是受移民文化的影响最深远的省份,在移民文化的多元化影响下,对传统婚姻的反思和叛逆也就最彻底,可能会推高离婚率。
   3.手续简化后登记离婚更方便。著名婚姻专家徐安琪表示,新《婚姻登记条例》出台后,使婚姻登记手续更为简化,从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登记离婚人数的逐年增加。2003年以前,离婚还需要单位或居委会出具书面证明,在出具证明前单位领导或居委会干部都要对提出离婚的夫妻进行调解和思想教育,这使得离婚双方有时间静下来谨慎斟酌离与不离,许多欲离婚者又重归于好,挽救了即将破碎的家庭。还有的因为要面对单位领导和居委会干部,即使夫妻产生矛盾也懒得闹离婚了,绝大部分也在随后的日子中“握手言和”了。还有的为保护自己的隐私和为子女着想,许多夫妻不得不“凑合着”过日子。这些都维护了婚姻家庭的稳定。条例出台后,婚姻登记手续简化,如果离婚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成协议,人们更愿意去民政部门“好聚好散”,而不再去法院“对簿公堂”。
   4.“闪婚”为婚姻家庭埋下隐患。“闪婚”成为当下的一个热门词汇,热衷于“闪婚”的人又被成为“闪婚族”,在“闪婚族”中尤以“80后”居多。据北京市朝阳区婚姻登记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该处近年来登记的离婚夫妻中,35岁以下者超过一半,其中,“80后”又占多数,“闪离”现象日益突出。一见钟情,婚了;一怒之下,离了。有些人办手续时还在吵架,等拿到离婚证后,又抱在一起痛哭。④“闪婚”者大都是大龄青年,迫于“剩男”、“剩女”称呼的压力和父母的催促、逼迫,匆匆找人结婚,感情基础先天不足,离婚在所难免。再者,35岁以下者成长于改革开放年代,享受着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他们善于接受新事物,思想意识、人生观、价值观更加多元化,对于婚姻家庭的认识和态度不再受传统文化观念的束缚。
   5.重物质条件轻感情基础的婚姻更加脆弱。近年来,受到日益凶猛的西方腐朽文化的侵蚀和影响,被扭曲的恋爱婚姻观盛行不衰,尤其是美貌妙龄女性抱着“学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观念,将有车、有房、高收入等物质条件作为择偶的首要条件,对年龄、国籍、情感、文化素养等都可以忽略不计,只要有钱、都可以嫁,甚至被“包养”也心甘情愿。她们在婚后一方面享受着优越的物质婚姻,追求名牌时尚、穿金带玉、大把花钱、招摇显富,而另一方面又追寻着婚外的理想爱情,一旦东窗事发,不是被甩就是鲜花早殒。或者当青春逝去、美貌枯萎时也难逃被“二奶”、“小三”取代的命运。有的原本幸福安康的家庭,但由于受社会物欲膨胀的影响,产生了不切实际的盲目攀比的心态,对自己的婚姻家庭心生不满,认为自己嫁错了人,离婚重组随即成为她们满足物欲的大胆尝试。最后,受伤的还是自己,甚至还祸及子女和社会。
   6.只知道索取不懂得付出导致婚姻失败。在离婚人群中35岁以下者占了一半,他们绝大部分是在父母的娇惯和宠爱中长大,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自我为中心”的心态,婚后只知道向对方索取,经常抱怨对方对自己照顾不周、关心不够、不能满足自己的要求,总感觉对方亏欠着自己,心中充满委屈和怨气,而不懂得为对方、为家庭付出,不能替对方着想,甚至都不懂得关爱和教育孩子。久而久之就会争吵不断、矛盾频发,导致感情破裂,最后婚姻失败,家庭解体。
   三、解决离婚率居高不下的根本策略在于教育
   离婚率飙升是表象,探寻表象背后的原因是解决问题的出路。通过对离婚原因的分析研究发现,离婚的深层原因是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等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问题,而解决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离不开全方位的全民教育。
   1.全社会都要高度重视婚姻家庭观念的教育。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正面教育功能,利用电视、电影、报纸、杂志、图书、网络等文化传媒,通过文艺作品、新闻报道,以及各种社会活动大力宣传中华经典文化和传统美德,以人们身边的感人故事、生动事例、道德模范、英雄人物等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继承和发扬中华传统美德,自觉抵制西方资产阶级思潮和腐朽文化及生活方式的侵袭。思想文化教育要像商品广告一样,全面、全程、全方位地无时无刻不出现在世人面前,要让身边的好人好事、道德楷模的事迹、英雄人物的感人故事在党政机关、厂矿、各种机构、城市、农村、社区、学校随时随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响在人们的耳边、印在人们的脑海,要深入地、连续地、持久地对公民进行长期的意识形态领域的教育,不能一阵风似地刮过就不见了,使全体公民自觉形成正确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婚姻家庭观念。
   2.婚姻家庭观念教育要作为高等教育的必修课。高等教育是学校教育的最高机构和最后阶段,大学生活对人生旅程具有奠基意义。大学生的恋爱最有可能走向现实的婚姻家庭,所以教育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恋爱观、择偶观是当务之急,而且对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当今,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体制改革进入关键时刻,中西文化不断碰撞,思想文化的多元化考验着高等教育对我国传统文化道德的坚守,因而,高等教育也是在意识形态领域抢占人才精神高地的主要战场。所以,高等教育必须把婚姻家庭教育作为大学生走向社会的人生必修课,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搭建各种教育平台,利用各种教育手段,以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和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向大学生传输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以及经营婚姻家庭的艺术和技巧,使他们在将来能够拥有幸福的婚姻家庭,而不是步入“离婚大军”的后尘去品尝人生的苦果。学历高低与离婚率高低成反比(学历越低离婚率越高,学历越高离婚率越低)的研究结果充分证明了高等教育对维护婚姻家庭稳定的重要贡献。
   3.政府及非政府组织的作为可以有效降低离婚率。面对离婚率上升的趋势,政府及非政府组织,比如民政、妇联、工会、社区和居委会等应当采取积极的行动探索维护婚姻家庭长期稳定的有效措施来降低离婚率。比如,目前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和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在全国32个城市启动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开办“婚姻家庭文化大讲堂”,传播经营婚姻家庭的新知识和新技巧。还有,广东省妇联在2011年的“国际家庭日”(5月15日)之际开展的以“夫妻恩爱,幸福永远”为主题的广东“现代好丈夫、好妻子”评选系列活动,并在百名“好丈夫、好妻子”中评出“十大杰出好丈夫、好妻子”。这些工作都可以有效降低离婚率。如果将这种评选奖励及类似活动常态化、大众化,并且与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相结合,政府及社会福利机构给予一定的财力支持,效果会更好。虽然花费了一定的财力,但是树立了社会正气,从正面教育全体公民,维护了婚姻家庭的稳定,降低了社会管理成本,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4.父母的榜样作用具有直接的教育作用。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父母的榜样作用对子女具有直接的教育作用,父母的言行、夫妻对待彼此的态度等等,对子女未来的婚姻家庭生活产生深远影响。家庭是孩子学习的第一场所,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通过模仿父母的言行而获得认知,父母的婚姻的观念、家庭生活方式和夫妻的相处之道对子女起着榜样的作用。所以,父母在日常生活中要以对婚姻家庭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责任感,用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艰苦奋斗的精神、勤俭持家的观念教育和影响孩子,遇到困难共同面对,遇到问题协商解决,遇到矛盾发生争执时要回避孩子,让孩子时刻体验到父母的幸福婚姻和家庭的温暖,使他们懂得什么是“相亲相爱”、“相敬如宾”、“相濡以沫”、“从不红脸”、“不离不弃”和“舐犊之情”等中华传统美德,孩子们在未来就会享受自己幸福的婚姻家庭。相反,如果父母经常互相抱怨、互相指责、恶语相向,动辄吵嘴打架,“离婚”二字常挂嘴边,甚至迁怒于孩子;或者过分追求物质生活、盲目攀比、嫌贫爱富,那么父母就会成为孩子的反面教材,对他们未来的婚姻家庭生活埋下了苦涩的种子。
   总之,离婚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正常的民事权利,我们应当维护公民的这项合法权利。正如恩格斯所说,“任何维系‘死亡婚姻’的做法都是有悖人性的不道德行为。”对于没有了感情和血缘维系的婚姻,离婚就是一种解脱痛苦、走向新生活的开始,我们应该尊重和宽容当事人的选择。但是,离婚毕竟是婚姻破裂的结果,这个结果对双方及其亲友造成伤害,尤其是对女方和孩子的伤害更为严重。研究离婚现象和离婚率上升问题,寻找其形成的原因,提出解决的策略,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注释:
   ①李晓宏.面对离婚冲击波[N].人民日报,2011.6.2
   ②王逸吟,路倩雯.全国平均每天近四千个家庭解体――离婚率为什么“七连升”[N].光明日报,2011.7.7
   ③荣丹,粤妇宣.省妇联将评“现代好丈夫好妻子”[N].南方工报,2011.5.17
   ④新华.196万对夫妻去年离了[N].广州日报,2011.2.7
   (作者简介:孙海红,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外语系教授 广东广州 511450)(责编: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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