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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留流浪汉18年为何遭索赔30万] 流浪汉收留所

时间:2019-02-1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收留流浪汉侣年,遭索赔30万   刘立旺是湖北省郧西县香口乡黄云铺村人,今年57岁。1994年春节过后,时年39岁的刘立旺去陕西省礼泉县找亲戚,他乘坐长途汽车到西安后,由于不识字迷了路,从此与家人失去了联系。
  当年,刘立旺的家人曾在西安火车站附近张贴寻人启事,但无任何消息。
  2011年10月2日,刘立旺竟出现在家乡村口,此时,他已离开村子18年。面对村庄大变样,刘立旺一脸彷徨,村里一位老人依稀认出了他,并通知了他的家人。一家人忙问他这么多年去了哪里,又是怎么生活的?
  经多次询问,家人得知,刘立旺一直住在西安市未央区的百花村,是当地一户王姓居民收留了他,管吃管住,他帮王家养猪、送货。
  走失18年突然回家,当然让家人高兴,但侄子刘德坤表示,叔叔与走失前相比瘦了许多,说话也不利索,而且还得了病,刘立旺的亲属认为,18年来刘立旺一直给收留他的人免费打工,现在生病了却被送回老家,收留方应该支付18年的劳动报酬。于是,刘家人来到西安找到了王家。经过交涉,两家争执不休,刘家遂将王家告到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2011年12月4日,该案开庭审理,双方各执一词。双方争议的焦点是,王家收留刘立旺让他干了18年活,该不该支付劳动报酬。对此,刘立旺的亲属说,王家收留了刘立旺,帮他度过了难关,刘家人表示真诚感谢,可这么多年不通知刘家,并且一直让他养猪当免费劳动力,期间在西安得了重病,如今成了负担才让他回老家,显然不合适。刘家人说:刘立旺回家后检查发现身患肝硬化等病,病情严重,现在为治病已花去了上万元。刘家人觉得不公平,人能干活时留着用,身体不行了就打发回家。刘家人认为双方之间属于雇佣关系。应支付劳动报酬,而且还有医疗费、交通费等,共计三十多万元。
  而收留者王先生满腹委屈。他说,1994年初,他开拖拉机路过西安市城北麻家什字时,看到刘立旺一个人流浪在街头,十分可怜,于是将他带回家安顿。对于这么多年为什么没送刘立旺回家,王先生解释说,自己曾多次问刘立旺家在哪里,但他不识字,说话含糊听不懂,身份证也没找到,所以一直确定不了准确地址,于是就一直留在家里,管吃管住。
  王先生说,自己家也不富裕,前些年养过猪,也让刘立旺帮忙看管。干点轻活,刘立旺有病了也会送他去看病。前段时间刘立旺的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出重症。治疗后,刘立旺突然提出回家,并说出自己家在湖北省郧西县。在刘立旺表示可以单独回家后,王先生为他购买了火车票,还给他的包里放了5000元,将他送上了车。
  如今当了被告,王先生非常不理解,这么多年收留照料,也没亏待他,是出于好心帮人,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刘家并不认同王家的说法。庭审持续了4个多小时,没有当庭宣判。
  这样的案例该怎么判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多起收养流浪汉的案例,由此引发了诸多争议。
  河南省信阳市的杨正海,从1999年开始,先后收留过二百多名身体残疾或智障的流浪汉。平日里,杨正海带着这些流浪汉帮人家扛沙子、运水泥。杨正海为这些人提供固定的吃住场所,组织他们劳动,获取一些收入。杨正海自称为照顾这些流浪汉,付出了无数心血和汗水,经历了难以忍受的委屈和痛苦。杨正海的这种举动得到了赞扬,同时也引来一部分人的质疑,有人称杨正海貌似大善人,其实是个“黄世仁”,利用流浪汉赚取钱财。而且,杨正海也不给流浪汉们报酬。他的收养行为也没有得到民政部门的认可。对此,杨正海否认利用流浪汉挣钱,对于有人质疑为什么不收养那些老弱病残的流浪人员,杨正海说经济上承受不了。
  和信阳的杨正海不同,河南洛阳农民韦建设也收养流浪汉,但他给流浪汉发工资。
  50多岁的韦建设是洛阳市李楼乡李楼村人。从1992年办养鸡场之后,他收养流浪汉总数达到150人。闲暇时间,他见到街头有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流浪汉,无论是智障还是身残,他一概带回家,给他们洗澡、换衣、理发,对有病的还送到医院治疗。平日里,流浪汉跟韦建设一起劳作,碾饲料、喂鸡、拾鸡蛋、搬筐子等。韦建设说,如果流浪汉能想起家的地址,就会跟他们家联系,要么亲人来接,要么开车直接送回。也有一些自己回家的。有人质疑说,韦建设收养流浪汉是在使用廉价劳动力,所谓的义举背后其实是经济利益的钻营。对此韦建设称,他给流浪汉每人每月200元到500元的薪水。还把钱寄给了他们的监护人或继承人……
  如今在全国各地,类似信阳杨正海、洛阳韦建设这种收留流浪汉的例子很多。再比如,山东省利津县的“破烂王”李俊民,1997年开始收留流浪人员,创建了“爱心家园”,先后把近千名流浪汉“捡”回家,管吃管住,流浪汉则为李俊民的废品收购站“打工”。李俊民的做法同样引发不少争议,有人称是义举,积德行善,也有人认为在利用流浪汉牟利。
  近年来,还有流浪人员被贩卖到“黑砖窑”的案例。
  2007年山西“黑砖窑”被曝光,洪洞县等地众多砖窑主。雇用帮凶打手,从火车站拐骗大批智障人员及未成年人,用暴力强迫他们到砖窑当苦工。这些工人每天工作14到16小时,没有工资报酬,丧失人身自由。同年,福建、辽宁、湖北等9省发现矿工杀害智障者伪造矿难等类似敲诈案近20起。能否让流浪汉劳动?
  目前,大量农民到城市中寻找生存机会。在这个庞大群体中,因为各种原因沦落到街头成为流浪人员的数量在逐年增长。
  对信阳杨正海、洛阳韦建设的做法,一部分人持肯定态度,称让流浪汉从事点体力劳动,但有饭吃,有衣穿,总比让他们疯疯癫癫地在外面挨饿受冻强。也有人提出异议,说利用流浪汉挣钱,没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合法的收留手续,完全是非法雇用。
  河南省社科院专家周黎英认为,救助流浪人员的行为是一种善举,是对残疾人、弱势群体的自发扶助,值得鼓励,但现实中一些收留方式欠妥。个人或社会团体可以积极参与到救助活动中来,但政府救助应发挥主导作用。国家鼓励个人参与救助,但应该有一个载体,这个载体就是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站。比较妥当的方式是,流浪人员被送往救助站,个人可以到救助站申请“收留”,经救助站备案后接受监督。
  事实上早在2009年,民政部、公安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中,就有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或个人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庇护、饮食、衣被等帮助的政策,但其目的还是帮助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和社会。不过救助工作是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有专项资金和人员来实施。个人长期的救助行为存有很多不稳定因素,最好取得政府有关部门支持,才能让流浪者真正在生活上享有保障。
  生活中,救护站在收留流浪乞讨人员后,应为其检查身体,提供食宿,查清身份住址,联系家人送回。然而现实情况是,一些流浪汉不愿待在救助站,为什么呢?一些人认为,救助人在救助的同时,给了被救助者劳动权利以及人格尊严,而这一点恰恰是救助站所忽视的。对此,救助站应该有所反思。
  还有,个人收留流浪汉,能否让流浪汉劳动呢?有专家认为,只要双方不存在欺诈、胁迫或暴力手段。双方自愿一起生活劳动,这种行为为流浪人员生存提供了便利,应当肯定。
  但多数地方民政部门称,不应让流浪人员参与廉价劳动。河南洛阳市民政局一位负责人说,所谓救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自愿救助、无偿救助,这些流浪人员的吃穿住行都由政府埋单。到了救助站,政府会帮流浪者找到家。如果找不到家,就送往福利院。如果个人没有大的经济实力,最好不要做那样的善举,不然让他们从事廉价劳动,也达不到真正的救助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不组织流浪汉劳动牟利,民政部门是支持的。倘若组织了就无法定性,民政部门往往是既不宣扬也不禁止。顺其自然。
  律师王钢称,普通百姓收留流浪乞讨人员,只要是出于爱心慈善的目的。并无不妥之处,但最好向有关部门报告。若故意以营利为目的,为其提供劳动肯定违反了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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