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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少女毁容案_对“少女毁容案”报道的框架分析

时间:2019-02-12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 要】2012年2月,网上一则关于花季少女拒绝求爱遭男同学毁容的帖子进入了人们的视野,这一事件在短短三天内迅速升温,并成为媒体、公众关注的焦点。本文以合肥本地报纸和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报纸为主要研究对象,同时兼顾论坛、微博等其他媒体,试探析事件发生一周内舆情的变化、不同媒介的信息传播框架特点及给当下媒体带来的启示。
  【关键词】少女毁容案 药家鑫案 报道框架
  
  2012年2月24日,一篇题为《安徽“官二代”子女横行霸道,恋爱不成将少女毁容》并附毁容前后图片的帖子出现在合肥一家论坛上,随后被各大门户网站转载。接下来的几天,多家报纸和网站密切关注合肥少女毁容事件,此事在媒体和公众的密切关注下迅速升温,并于27日达到舆论的高点。笔者根据合肥本地几家媒体和一些在全国影响较大媒体在一周内的报道变化,以及一些重要论坛和微博上网民的评论为研究对象,试就此事件的舆情进行分析。
  一、“少女毁容案”发生一周内舆情的变化
  1、事件在网上披露初期,网民关注度迅速提升
  2011年9月17日,受害人周某被男同学陶某用打火机油烧成重伤,5个多月后的2月24日上午,周某的家人在合肥一家论坛发帖,揭露花季少女拒绝恋爱被“官二代”毁容的事件。“花季少女”、“官二代”、“毁容”等字眼以及少女被毁容前后照片的强烈对比,深深刺激了网民的神经。对少女的同情,对“官二代”的谴责和谩骂,在网上形成了强烈的声讨之声,并开始影响传统媒体。25日,合肥本地媒体《市场星报》刊发《这“爱慕”怎能如此丧心病狂?》一文,同时其他媒体也相继报道了此事件,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少女毁容案”。
  2、多方声音得到表达,舆论达到沸点
  25日凌晨4点被诉人陶某的父亲在微博上公开道歉,称自己教子无方,甘愿接受惩罚。紧接着陶父于25日深夜又在合肥一家论坛发表千字道歉书,叙说了陶某和周岩的恋爱关系、周岩家人索要天价赔偿,以及自己对周某的救治情况。同时,周某和陶某的合照开始在各大网站疯传,事情的真相开始变得扑朔迷离。此时,“少女毁容案”在各大论坛的点击率排到了第一位,舆论达到了沸点。
  3、媒体对整个事件进行梳理和反思
  随着更多细节的披露和警方及时做出相应的回应之后,整个事件似乎基本上明朗起来,媒体关注的焦点也从追寻毁容事件的因果关系转移到对受害人的救治上。《新安晚报》于29日用四个版刊登对“少女毁容案”的再调查,重新梳理了整个事件的起因和经过,随着事实的公开,人们逐渐回归理性,开始呼吁先救孩子,不要乱贴标签。可以看出,公众的情绪从高温逐渐降到常温。
  二、“少女毁容案”与“药家鑫案”报道框架的异同
  框架理论是由社会学家戈夫曼在其著作《框架分析》中提出的,在传播内容研究领域,框架分析被发展成为一种研究新闻文本的方法。框架是新闻报道的“中心思想,为新闻事件赋予意义”,媒体框架以前后一致的方式来对新闻事件做出选择、强调和排除,使得对事件的某些理解在文本里更加突出,并且成为受众感知到的社会真实。①在“少女毁容事件”上,不同的媒介在报道和传播信息时,有着各自不同的框架。
  1、事件初期相同的“标签式”报道和传播框架
  “少女毁容事件”在短短几天内就引起全国范围内的广泛关注,由于施害者父母都具有一定行政职务和施害者本人的残暴,很快这件事就被贴上了“官二代”行凶的标签。用户名为“傩送”的微博网友评论道,这些“官二代”惹的祸,都是“官一代”种下的因,陶某有如此严重的人格缺陷,对法律如此无知无畏,他的父母难道就没有意识到,这样的孩子迟早要出大事吗?
  标签式传播框架不唯独表现在网络上,纸媒的传播框架同样贴有“官二代”标签。2月27日,《齐鲁晚报》在《少女毁容案牵动社会信任的神经》的评论文章中指出:“为了所谓的‘程序正义’,坐视一个弱小家庭无助地挣扎,这显然有悖公理,更难以抚平公众对司法公正的追问。他们自然要关注‘官二代’的父母们,有没有利用手中的资源阻碍正常的司法程序。”
  无独有偶,“少女毁容案”和一年前的“药家鑫案”有几分相似。在药家鑫杀人后,死者张妙的代理人张显在没有实际调查的基础上迅速在其微博给药家鑫贴出“军二代”、“富二代”标签,发出药家会进行背后有黑幕的枉法操作的言论。《中国青年报》也发表《中国和药家鑫 只能活一个》的评论。加上个别媒体系列跟风报道的推波助澜,网民在看到这种言论之后,大呼“药家鑫不死,天理难容”、“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2、后期不同的媒体报道框架
  相对于药家鑫案,媒体对“少女毁容案”的报道要客观、理性得多。以合肥本地有影响力报纸《新安晚报》为例,在事件被关注前两天,《新安晚报》新闻标题以陈述的语气为主,分别是“花季少女被男同学烧伤”、“教子无方,甘愿接受惩罚”,在稍显混乱的事件中以稍具平静的态度向公众传播消息。在接下来几天的报道中,随着事件的进展和消息的不断披露,《新安晚报》提出了“‘求助贴‘为何5个月后发出”质疑,反思 “是谁点燃了我们?”,并作出深度解析“我们该做些什么?”从此可以看出,《新安晚报》并没有仅仅是报道事实真相,同时对真相背后的原因进行探索,对整个事件的报道进行梳理。
  《南方都市报》在27号发表“少女毁容案 救人要紧”的评论。不管“少女毁容案”是“官二代”行凶还是一起与当事人身份无关的普通刑事案件,我们首先要做的是暂时放弃分歧甚至分裂,停止谩骂和仇恨,当务之急是对受害者进行物质救济和精神抚慰。②同一天,《新京报》也发表《“少女拒爱遭毁容”悲剧本不该发生》的评论,它从另一角度提出我们的教育制度应该有相应的预防机制和干预机制,学校、心理咨询机构、青少年保护机构、公安部门都应该有效介入。③《东方早报》的评论员呼吁“莫让少女毁容案重走药家鑫的‘弯路’。”我们在面对被贴上“官二代”标签的事件上,要保持冷静的理想态度,看清事实的真相,让真相得到澄清,罪恶得到惩罚,还给公众一个理想的舆论环境。④
  与“药家鑫案”相比,“少女毁容案”的媒体报道框架发生了很大变化,渐趋于理性和客观的报道是一个让人欣慰的事实。
  三、“少女毁容案”系列报道给媒体带来的启示
  1、报道框架呈现多元化
  在“少女毁容案”中,媒介对事件的报道并非都是在贴标签,而是呈现了多元的报道框架。
  从我们接触到的关于事件的信息可以看出,男方贴出女孩和别人的合照,旨在暗示女孩的不检点;女方在帖子中声称施害者是求爱不成才毁容,二人没有谈恋爱,受害方、凶手家属都是当事方,各自表述都有一定倾向,某种程度上都试图利用舆论,争夺话语权。作为理性的公民、负责任的媒体,应有自己的判断。
  2、客观、中立、理性的专业主义报道方式
  在“少女毁容案”的系列报道中,传统媒体理性对待整个事件。以《新安晚报》为例,在舆论迅速升温的前两天能够耐心的报道事实真相,没有妄加评论,而在事件基本明朗之时才开始对事件进行梳理和评论,体现了新闻媒体坚持专业主义精神,坚持客观报道事实,引导舆论走向理性。
  《中国青年报》也在其“冰点人物”专栏做了《走进安徽毁容少女》的人物专访,平静的语调、平和的对话以及平铺式的描写,整篇内容都没有对当事人双方作过多情绪性的描写。此次事件中,我们看到的媒体报道在充满人文关怀的语调下又不失理性,为公众呈现客观、真实的事件面貌。
  3、新闻职业意识的凸显和新闻共同体内部的分化
  新闻职业意识反映了新闻从业者对记者角色的理解、报道功能的诉求等,是其新闻价值和职业理念的综合体现。一般来说,个人经历、教育背景、组织文化、行业状况及社会思潮等都会对新闻从业者的职业意识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⑤在“少女毁容案”报道中,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意识凸显出来:迅速为大众提供信息,解疑答惑;依据事实报道新近发生的事情;引导公众舆论等,承担着多样化的社会功能。
  新闻共同体是指有着共同的语话与思维方式,有着共同的理念与职业价值观,有着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的默契。但是随着媒介市场化的发展,不同新闻从业者的价值观、生存状态、专业技能、利益诉求等有了很大不同,新闻共同体内部开始了分化。此次“少女毁容案”的多元化的报道模式,就凸现了新闻共同体分化的走势。一部分从业者意识到专业操作的重要性,能够从专业角度进行报道,这是对职业意识的自觉,对职业共同体的维护。但是,仍有相当一部分媒体为了商业利益,吸引受众眼球,抛弃了新闻从业者应有的职业理念和新闻伦理。
  “少女毁容”事件虽然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但是整个新闻报道和信息传播的多元化和客观、理性的态度仍值得人们的关注。从此次事件的报道中,我们欣慰地看到,新闻职业意识正在逐步形成,但是要想真正的建立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的新闻职业共同体,还需要新闻从业者的不断努力。
  
  参考文献
  ①陈阳,《框架分析:一亟待澄清的理论概念》,《国际新闻界》,2007(4)
  ②《南方都市报》,2012年2月27日
  ③《新京报》,2012年2月27日
  ④《东方早报》,2012年2月27日
  ⑤张志安、阴良,《新闻生产:职业意识与社会环境的影响――以1987“深度报道年”为个案》,《新闻大学》,2009(1)
  (作者: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11级研究生)
  责编: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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