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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保护主义新发展及中国的对策] 投资保护主义是什么

时间:2019-02-06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内容提要   伴随着中国企业全球战略的不断推进和跨国并购的风生水起,中国跨国公司在进行海外投资时越来越多地遇到国际投资保护主义,海外并购失败的案例层出不穷,不仅企业利益受损、战略受阻,而且国家形象和国际经贸关系也受到负面影响。如何在国际投资保护主义不断发酵升级的背景下主动出击,积极应对,通过绿地新建或跨国并购成功实现全球战略,是摆在我国企业和政府面前急需攻克的难题。
  关键词 国际投资保护主义 形式与危害 中国对策
  正当贸易保护主义方兴未艾之际,投资保护主义也在不断升温,近十年来尤其是金融危机以后,各国频繁推出与投资相关的监管或限制措施。根据联合国贸发组织《2011年世界投资报告》,2010年世界各国共出台了149项与投资有关的政策措施,而保护主义措施占了近三分之一,这一数字在十年前仅仅是2%。面对愈演愈烈的投资保护主义,中国的跨国公司该何去何从,中国政府该如何有所作为,这些都是迫在眉睫急需解决的困难。
  一、国际投资保护主义的发展演进
  与贸易保护主义的产生相类似,投资保护主义是在国际直接投资迅猛发展的同时相伴而生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面对潮水般涌人的外来投资,各国政府出于保护国内产业、维护国家安全、保障自身战略资产等目的,纷纷出台各种法律法规,设立专门的针对外资的审查监管机构,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系统性的、有目的、有针对性、带有政治倾向并有很大杀伤力的投资保护主义政策体系。欧美澳等发达国家在这一方面做得尤为突出,其中又以美国最为典型。美国投资保护主义政策体系的形成与中国、日本等国对美国的投资剧增不无关系,每一次保护主义的升级都与敏感的跨国并购有关。
  二、国际投资保护主义的表现形式
  近年来,国际投资保护主义的势头凸显,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而且手段层出不穷。具体来讲,主要体现在国家安全审查、市场垄断调查、行业准入限制、国有企业歧视等几个方面。
  (一)国家安全审查
  无论是以国家安全之名,还是以国家利益为由,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都会对外资并购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此类审查冠冕堂皇,虽有国家立法作为支撑,但其定义模糊,主观性和不确定性很大,具有可预见性差、泛政治化等特点。
  (二)市场垄断调查
  随着风起云涌的跨国并购浪潮,世界各国也频繁地开启针对外来投资的反垄断调查。对于保护国内产业、维护行业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来说,反垄断调查确实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于是世界各国不断完善其法律体系,从国家立法的层面保障反垄断调查的合法性。1890年美国颁布了世界上最早的反垄断法一《谢尔曼法》;时至今日,经合组织的所有成员国都颁布了反垄断法。
  但是,反垄断调查如果遭到滥用,则会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一方面会纵容国内产业的垄断和高利润,另一方面会极大地打击国外跨国公司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中国企业在全球化的进程中,也屡次遭到了反垄断调查的负面影响,例如中集集团在收购荷兰博格工业公司的过程中就曾因为遭到欧盟对标准罐箱业务的反垄断调查而放弃了对该业务的收购。
  (三)行业准入规制
  各国经济体根据自身国情,将某些行业划归为支柱产业或敏感行业,对该行业以及行业内的重点企业进行特殊的保护或照顾,限制或禁止外资对该行业的战略并购,减轻或避免由此造成的市场冲击。
  行业准入规制的具体表现形式也不尽相同,有些国家采取国家立法、行政法规的形式限制外资进入,如美国通过《琼斯法案》、《联邦能源法》和《电信法》分别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资沿海及内河航运业、运营或维护公共发电和输电设施、收购广播电视及无线电公司等;有些国家采取政府禁令的形式,如法国政府反对外资并购家乐福等20家大公司,保护国内相关产业和重点企业;有些国家的限制则是约定俗成的惯例。
  (四)国有企业歧视
  大型国有企业是中国“走出去”的主力军,但其国有性质和政府背景也常常令国外监管机构在审批并购或投资项目时选择敬而远之,唯恐避之不及,近几年来出现的主权财富基金也面临同样的窘境。对很多国外政府来说,国有性质的企业和政府背景的主权财富基金就是烫手山药,其商业化运作程度始终是一个谜,与母国政府间千丝万缕斩不断的联系始终是一个公开的秘密,这些悬而未决的因素也注定了国有企业的海外投资之路并非一帆风顺,非常典型而又老生常谈的例子就是2005年中海油竞购优尼科,这种商业行为被判定为政治收购而最终流产。
  除了上述几个主要的表现形式外,国际投资保护主义还体现在政策的不稳定性(如国有化、税率的调整、开放领域的变化),东道国的腐败,对融资渠道、股权比例、收购方式、人事变动等的约束美国国际投资保护主义的政策演进或限制,工会组织的阻挠,社会舆论的误导,社会责任的软禁等。
  三、国际投资保护主义对我国的影响及危害
  国际投资保护主义贯穿海外投资过程的始末,既牵扯到绿地新建,也干预跨国并购,对我国的影响和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
  从企业的角度来讲,正常的商业投资行为被破坏。首先,这阻碍了我国跨国公司的全球化战略,妨碍了全球资源的优化配置,给我国企业的国际化之路蒙上了一层阴影。其次,一次次的投资受阻可能让意欲迈向全球的国内企业望而却步,这些失败的经历极大地打击了他们全球化的热情和积极性。再次,对于中国企业的品牌和形象等无形资产也是一种打击,国外政界的诋毁、舆论的误导和民众的抵触使得我国企业的国际形象大跌,对于企业立足国内、放眼全球、做大做优做强的目标来说绝对不是一个好消息。
  从国家的角度来看,国际投资保护主义的危害更大。首先,它认为来自中国的并购或多或少地带有政治色彩,这实际上是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诽谤,严重损害了中国的国际形象。其次,投资保护主义破坏了国家间正常的经贸往来,如果任其发展会招致报复性的后续反应,上升到经济冲突甚至政治对立。再次,投资保护主义如果泛滥开来容易导致“羊群效应”,一国对我们实施投资保护主义,其他国家会如法炮制,久而久之,如果各国群起效尤后果不堪设想,这对于快速崛起并不断加快全球化进程的中国来说就是一个噩耗。最后,被投资保护主义拒之门外的跨国并购大多涉及石油、技术等战略资产,不利于中国的技术创新和全球资源战略。
  四、中国应对国际投资保护主义的对策建议
  在国际投资保护主义不断发酵的背景下,我国的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应该携起手来,形成良性互动机制,共同应对这一挑战。
  (一)积极参与国际合作,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中国政府应当不断修改和完善已经签署的双边与区域投资保 护协定和税收协定,增签新的协定,强化海外投资法律保障机制;在推进和实施中国的自由贸易区战略时,增加国际投资内容,或单独签署与投资相关的协定;积极推进M舭或ⅧI谈判的重启,支持建立多边国际直接投资规则。
  (二)妥善处理外交关系,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
  积极参与全球治理,适当调整不结盟政策,适当介入国际热点地区和难点问题,适当向其他国家让利,宣传中国模式,早日布局和建立海外利益的保护机制与机构;坚持对外投资互利共赢的原则,听取东道国的不同声音和批评,充分发挥中非发展基金等公益性基金的作用;坚持和平外交政策与和平崛起战略,为我国跨国公司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国际外交环境。
  (三)提前做好宏观指引,健全预警防范机制
  政府不应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但需要从宏观层面当好领航员,做好信息指引,不断充实关于投资环境的信息发布,及时跟进国外的政策法律变化,建立投资壁垒报告制度,健全投资保护主义预警机制和海外投资保护制度。
  (四)行业组织通力配合。做好公关搞好宣传
  在这一点上,日本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日本社会和经济事务研究所是独立的非营利性组织,受到日本企业、个人和海外子公司的资助,致力于在海外建立与日本经济相关的公共关系,其宗旨是努力缩小日本和其他国家之间以及日本商界和整个社会之间的理解差异。我们也应该充分利用行业组织(协会)的力量,如果有可能动用私人层面的外交关系,积极而又低调的宣传中国政府和企业的正面形象,影响政界、引导舆论、感染民众。
  (五)熟知国外法律法规,制定长远发展规划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要想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成功地实现全球化战略,对外要熟知东道国的政策法规,了解东道国的国家安全审查流程、市场垄断调查内容、行业准入规制范围等方方面面的细节,提前做好迎接准备;对内要做好风险评估和长远规划,不要幻想一劳永逸的并购,要做好持久战的准备。
  (六)借助中介地缘优势,策略灵活迈出国门
  2005年和2011年中海油的两次并购,第一次失败了,第二次成功了,原因有很多,其中一条就是2011年进行并购时中海油聘请了艾伦?拉森的律师事务所负责项目的政府公关和游说。面对陌生的国度、迥异的文化和复杂的政治,借助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和公关公司的力量来实现跨国并购不失为一个理想的选择。
  同时,在进行海外投资的时候,要注意到投资的方式不止一种,应当因地制宜、灵活应对。比如说,国际投资保护主义大多针对跨国并购设立壁垒障碍,而绿地新建仍是各国所普遍欢迎的投资方式。
  (七)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融入当地文化
  过去数年来,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已经成为一种独特的“软法律”,跨国公司更要重视这一点,这里日本的经验同样值得我们学习,如三井美国基金会成立于1987年,致力于促进对残疾人的关心和再教育;丰田美国基金会也是成立于20世纪80年代,致力于促进从幼儿园直到高中的科学教育。中国的跨国公司应当主动践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深入当地社区,融入当地文化。
  [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FDI研究中心。本文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9年度重大项目(批准号:2009JJD79000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高伟凯、徐力行:外资并购下发达国家产业安全防范体系的比较研究,《国际贸易问题》200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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