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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虾评论

时间:2017-03-2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青岛大虾公关分析

xt">“十一”黄金周过去后,有媒体对各地旅游收入情况进行了统计,在已经公布数字的15个省区市中,山东省以392.1亿元列旅游总收入排行榜第一名。令人始料不及的是,山东省的这份成绩单却引起了不少网友的调侃,原因无他,盖因数起宰客事件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10月5日,有网友爆料称,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遭遇宰客,说好38元一份的虾,结账时却变成了38元一只,仅一份“蒜蓉大虾”,账单价格就高达1520元。无独有偶,当天还有一桌客人遭受了同样待遇。在社交媒体的广泛传播中,此事引起网友极大关注,乃至于事件发生地竟成为一个另类“景区”。随后又有网友曝光,在青岛旅游时点了一只帝王蟹,店家称重之前先拔掉了蟹腿,最终,两个人消费了近3000元。

接连发生的宰客事件,立刻将青岛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互联网上,随处可见各类戏谑调侃的段子,“天价大虾”持续引发舆论狂欢,宰客却并没有到此结束,“日照一海鲜排挡因嫌顾客少点海鲜大打出手”昨日遍布社交媒体,舆论再度火上浇油。山东省近年来着力打造的“好客山东”品牌,则因此遭受重创。

毋庸讳言,宰客现象非某地所独有,但如此密集的冲突已很难用个案来形容。宰客之所以能在民怨沸腾中不时出现,关键就在于监管滞后且问责乏力。“天价大虾”事件中,令人难以接受的不仅是宰客,同时还有投诉无门——游客虽然第一时间报警投诉,警方与物价局却互相踢起了皮球,最终只得屈辱性付费走人。这样的监管局面,无疑是这家“一直都挺黑”的大排档延续至今的关键所在。引爆舆论之后,宰客的大排档被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被停职检查。这样的公关处理结果不可谓不严厉,但显然已姗姗来迟,如果相关部门早拿出这样的诚意与态度,事态何至于发展至此? 以下是天价大虾事件中的公共关系分析以及给我们的反思启示:

一.加强官方对于舆论传播规律的敏感性和及时干预

这是一次典型的由于应对迟缓和不当导致的不断发酵。本来只是个案,如果及时处置,不至于对整体旅游形象产生伤害,也不至于成为黄金周宰客典型,成

为举国公众对宰客不满的发泄口。

应该把握节点,提前应对。此次舆情可分成不同的阶段:微博化、热点化、新闻化、集中化、段子化、典型化。如果应对能够提前,可能就不会向后面的阶段发酵。

1、舆情酝酿阶段:网友投诉微博化

10月4日,顾客挨宰,走正常举报投诉渠道不顶用(很多地方的投诉热线多形同虚设,把顾客逼上了微博),无奈之下只有发微博吐槽和求助。“虾按只算,而不是按盘算,38元一只,报警无人理,只能屈辱交钱”。这些描述很有“爆点”,很容易就把网络情绪点燃。网友微博曝料或转发时一般会@当地相关部门,这是监测舆情和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如果相关部门官微值班人员不把这种容易引爆舆情的曝光@当回事,缺乏舆情嗅觉和问题敏感,就会一步步走向被动。

官方政务微博,不只是发布信息,一个核心功能是第一时间监测到舆情。不能像过去那样等传统媒体报道了再介入,而是在被@之后第一时间介入,从而跑在网络发酵之前进行干预和引导。

2、形成热点阶段:大V转发热点化

这种氛围下,网友的转发很容易引起网络大V和媒体官微的关注,微博很快会设置成话题推到热点首页,舆论领袖的转发评论会对事情进行“定性”。官方这时如果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及时介入表态,还有挽救机会。

3、集中报道阶段:媒体跟进新闻化

传统媒体采访当事人进行报道,经过网络的疯狂传播,变成了全国性的新闻热点。如果官方反应还滞后,第一波传统媒体的报道中没有官方的态度,那事情基本上已经无可挽回了。如果官方反应快,在报道中出现官方对这种宰客行为是绝不纵容的坚决态度,则可以形成平衡。

可惜官方态度基本是缺席的,舆论没有看到官方的重视和及时回应,甚至看到了相反的态度。正如后来主流媒体的分析称,权力部门的推诿是事件发酵的关键因素,新闻中看到的有关部门态度竟然是这样:管不了。

4、牵出更多问题:扎堆曝光集中化

媒体聚焦青岛,使之成为众矢之的,激发了更多网友曝光在青岛的挨宰经历,新旧大小事件扎堆出现,形成一波“不只是个案,青岛宰客很严重”的新闻爆炸。

这时候官方才出来处理相关店商,远远落在公众的情绪期待后面。

确实,对事件的调查和处理需要时间,无法第一时间就作出处理,但可以作出严厉的表态,并第一时间安抚被宰当事人。(注:安抚被宰当事人是很重要的环节。如果当事人在第一时间受到重视并被安抚,他们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自然就不会那么充满愤慨,“被宰情绪”会降温。从最新报道看,当事人声称一直未收到退款,也没有接到任何道歉,让人感觉一直被晾着。)

5、恶搞渲染放大:全民参与段子化

38元大虾已经成为一个标签贴在了青岛身上,网友在第一轮的愤怒之后,进行新一轮的反讽和恶搞,用编段子的方式来进行事件消费,段子比新闻可怕多了,以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着对青岛的不满。比如以下几个:

国庆期间,外地的王先生赶到青岛想吃38元一只的海捕大虾,因饭店爆满,王先生就点了几盘8元瓜子边嗑边等。轮到王先生就餐时,店员却要他先交61万,原来该店的瓜子不是8元一盘,而是8元一个!曾夺过全国嗑瓜子速度冠军的王先生非常后悔。后面排队买单的李先生当场休克,手里紧紧握着小票:米饭 3元。

青岛人黄晓明结婚,却在上海办婚礼,难道昔日的杨大侠也害怕青岛大虾吗?

当一个事件被段子化和漫画化之后,形象的损失基本就无法挽回了。

6、成为宰客典型:贴上标签典型化

在传播中成为宰客的典型,死死地打上了宰客的标签,提起宰客,就会想起这起典型事件,想起青岛这个名字。

二.提高一线“街头法治”的理性权威和公正性

这盘大虾为何是一次“街头法治”的事件?从新闻中可以看到,被讹诈的消费者首先选择的是“理性维权”,多次报警,或是求诸相关执法部门,但最终在办案民警的“主持”下,还是“憋屈”地按只算钱,乖乖掏钱。办案民警当时的心理到底是“不屑于办这样的案”,或是“不懂法律有此规定”,甚至是有意偏袒大排(原文来自:wWW.DxF5.com 东 星资源网:青岛大虾评论)档主,目前无法准确推定,但不论哪种心理,都使得法治在通往街头的最后一公里路上栽了跟头。

对大部分民众来说,法治就是“街头法治”,因为街头是他们最经常与法律相遇的地方。“街头法治”的效果如何,直接影响到他们对法治概念的理解和对法治的信心。

一线执法者是“街头法治”的主要承担者。他们如何使用和理解他们的执法权威,直接决定了一盘天价大虾端到他们面前之时,下口的是法治的理性还是权威的任性。不论是美国、香港还是其他许多法治发达的地区,在他们的发展历程上,树立“街头法治”都是关键的一步。法治的上层建筑如果不打通通往街头的最后一公里路,执法乱象必然占据街头。

三.危机公关应抓住命门,一针见血

10月7日,一组以《至少,青岛还有他们》为题的图片,通过当地媒体官方微博在网络广为发布。所配文字直指报道“放大了事件对青岛形象的影响”,所以,当地推出了这组“多数人在默默无闻地为这座城市付出”的工作镜头。这有点像青岛形象的危机公关,又有点像自说自话的“青岛自信”。

这组镜头包括的“多数人”,有救生员、建筑工人,还有安检员、环卫工人、公交车场充电工人等,属于每座城市都四处可见、在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的人。他们确实令人敬佩,但他们的存在并不意味着这座城市就千好万好完美无缺。有关大虾的危机公关,似乎力气更多用在了把损耗的形象扳回来的硬拗上了。人家说你袖口脏,你说西装料子好版型棒;人家说你指甲脏,你说关键还是发型好。蛮力气使得倒是实在,却有狡辩之嫌。

“至少还有他们”之所以给旁观者造成反感,根本的原因在于负面新闻正面做的文宣套路。以为赞歌一唱就满城和谐了,生怕世人不知道这座城市还有“他们”,生怕世人看不到主流正能量,结果是煽情不成反露肤浅,把职能部门的短多露了一截出来,徒添笑柄。

是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是谁的责任追究谁的责任,这才是“俺们都是实在人”应该做的本分事,更是政府职能部门展示诚意与智慧、公信与力度的要旨所在。

因此,如果执法人员可以真正地正义公平执法,也不会产生这个供全国人民

吐槽的发泄口;如果官方权力部门能把公关的责任落到实处,也不会出现踢皮球,导致舆情酝酿发酵;如果青岛官方能够在舆论传播的几个重要节点给予强有力的权威表态和干预,这个雪球也不会越滚越大,也不会让一只老鼠屎坏了一锅汤,构成对青岛整体形象的负面化。

篇二:青岛天价虾4篇

s="txt">2015-10-07 荆楚网

10月7日,山东青岛,备受关注的青岛乐陵路92号“善德”天价虾烧烤店已关闭,物价局与市场监督局的处罚告知书贴门上,涉嫌价格欺诈罚款9万。青岛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被宰游客肖先生,现在涉事老板已经不见了。(10月7日新华网)

一盘普通的虾要价高达38元一只,整盘收费1500余元,“天价大虾”事件不仅让游客义愤填膺,更戕害了青岛的旅游经济和城市形象。该事件发酵后在网络上引发数十万条评论,对整个山东旅游业也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天价大虾”是面“示丑镜”,照出了旅游城市的许多问题。

首先,“青岛天价大虾”事件涉事大排档多次被游客举报“宰客”,只是最近这次因被媒体报道之后才有“9万元罚款”的重手。这说明,该大排档宰客绝非偶然。同时,有来自宁夏银川游客爆料,他遭遇了强制消费,店家称重前直接把螃蟹腿都拔掉了,称了就必须买,吃过后结账两个人花了近三千。这说明,宰客现象并非孤例。大虾和帝王蟹,像镜子一样照出了商家的坏心眼,这和旅游城市形象格格不入。

其次,事发时,游客发现被宰后选择报警,但到场民警却称,事情管不了,这属于价格纠纷,他们没有执法权,并建议打工商部门电话,然后便走了,这样的处理太草率,民警不该用“没执法权”就随之任之,协调被宰游客付款后才能离开也不妥,这对维护城市声誉也是一种“懒政”。针对宰客行为,有律师就一针见血指出,宰客涉嫌侵犯了顾客的人身及财产权利,理应进入法律规制的范畴。无论在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它均符合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因而,民警的处理显得过于仓促和敷衍,这也和旅游城市应该辅以的“安全保障”并不相配。本来,消费者如果遇到菜品价格有问题,既可向物价部门投诉,也可以第一时间报警,由公安部门介入处理,并积极收集相关证据。

再者,一个天价大虾和一只帝王蟹,让整个海鲜市场殃及池鱼,也让青岛旅游遭受“坏事的蝴蝶效应”之痛,所谓“一粒老鼠屎能坏了一锅汤”。从青岛涉事派出所民警的处理,以及物价部门最初的“其提供的菜品虽有明码标价,但不规范,并涉嫌误导消费者消费”的处理来看,说明相关部门的公关危机处理方面尚有延迟。诚然,反应不及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不少行政单位假期只有值班人员,但这绝不该成为“反应慢”的理由。同时,天价大虾的出现且直到被举报才处理的结果,也折射出当地相关部门的管理缺位来,平日的监管若能做到实处,这样的宰客事件或许就能避免。

有损社会风气的宰客行为,该严惩。仍记得,2012年有网友在三亚一海鲜排档被宰将近4000元,引起热议。得知情况后,三亚市物价局对第一个海鲜城处以50万元罚款。三亚和青岛都是著名的旅游城市,和青岛天价大虾事件相同的是,宰客后两地工商部门都进行了处理。不同的是,三亚市委市政府还举行了媒体见面会,市委书记也公开对游客反映的海鲜排挡、出租车及个别景区“宰客”现象向大家表示歉意。相比之下,青岛的反应慢了一些。我们也期待着在“示丑镜”的反射下,当地能坚决对宰客行为实行“零容忍”,迅速找到“已经不见了”的宰客老板,让他付出代价,并以此为契机,最好市场监管,给游客以信心,别让一盘大虾毁了“青岛旅游”声誉。

宰客盛行,城市形象宣传何不缓行

2015-10-16

青岛天价虾被宰游客肖先生回到四川广元。肖先生已收到644元退款,希望事情到此为止。相关报道让我们看到了“两个他”——心地善良的他,“不希望一只虾毁掉青岛形象”;心有余悸的他,更称“不会再去青岛旅游”。

不会再去青岛旅游,多么痛的领悟!

肖先生没有煽情也没有流泪,但是他再怎么压抑和理性,还是表明了态度和好恶。不得不说的是,不管人们承认不承认,有关方面喜欢不喜欢,毫无疑问,青岛天价虾事件,已重创青岛令名,让青岛城市形象蒙羞。

苦心经营城市形象,大张旗鼓进行城市形象宣传,这些年让一些地方主政者颇费周章。这既是主政者崇尚的文案潮流,似乎也在试图为城市加分的同时,为政绩添彩。如今鼓捣城市形象之类,已渐成时尚。

依笔者观察,城市形象宣传,许多地方主政者是当作当务之急的大事来抓的。 一是不计成本,动辄全球征集。整个流程不厌其烦,又是征集,又是研讨,又是贯彻,又是宣传,甚至于要求市民和中小学生背诵,甚至于以上纽约时报广场广告栏为牛气和高大上追求。

二是不惜重复,喜欢时尚大词。什么魅力、活力、和谐、人文、卓越、创新、首善之类,几乎成了天然的城市精神表述语。以至于城市形象竟跟城市建筑无异,也难脱千城一面的窠臼。

三是竞相效仿,重名不重实。如今不仅一个个城市要征集城市精神、策划城市形象宣传片,而且下面的区县也不甘落后,一个个地比赛着花天价去鼓捣。更重要的是,城市形象宣传跟城市形象本身是否贴切和合拍,许多主政者根本上懒得管或者管不了,他们追求的不过是响亮、大气、朗朗上口。实话说,很多地方的城市形象和城市宣传,不仅跟城市是两张皮,不仅市民不理解不接受,而且恐怕就连一些主政者自己,也知道不过是凌空蹈虚的玩意。 笔者也不是说城市形象宣传完全没有效果,但如果城市形象不能名实相符,不能内化于心,但至少应该想办法,让城市见贤思齐吧。比如起码首先应用法律、行政、教化等手段,

制止宰客行为,让那些听了你的城市宣传的人们来了之后,不至于觉得那全都是骗人的玩意。 可惜的是,一些地方的城市形象宣传,正在沦为笑话和反讽。城市当局劳神费力劳民伤财鼓捣出来的东西,不仅往往被一些低级失误和硬伤所抵消,而且被人顺手拿来作为批评城市的双关语。这次的天价虾事件,果然就有许多论者拿“好客山东”、“魅力青岛”之类来进行对比和说事,由此反证了官场言行的背离将是多么的乖谬,管不住宰客行为的城市形象宣传是多么的苍白、无用和假大空。

青岛天价虾事件过去一阵子了,后续处理、安抚似乎也告一段落。本来像这样的事件发生了,当事人至少应该找到被宰对象当面道歉,而且有关监管部门还有必要取消其入市资格,不如此,又哪里能够立规矩,树城市形象,以儆效尤呢?然而实际情况则殊难令人满意。更无奈的是,线上线下仍然有诸多不和谐音。一个评论员朋友的微信公号,写了关于青岛的文章,结果很多青岛人都进入后台痛骂,连篇累牍的都是“你怎么不去死”和许多正常人都说不出口的难听话,一连骚扰了数天。如此低素质的水军出动,能指望挽回城市形象吗? 公允地说,正如鼓捣城市形象很普及一样,城市宰客非也非止于青岛一地。这几天类似的事例还真不少,就在笔者写此文时,网上跳出最新的宰客资讯是,桂林景区不交钱限制自由,而旅行社竟辨称:哪个不抢钱?无锡一酒店被曝话梅8.8元一颗,也学会使用上新的计量法了。种种宰客行为,个体的力量诚然无法制止,但人们选择不信城市形象宣传,心怀恐惧地逃离,总可以吧。更何况,如今是地球村时代,你那边只重虚无缥缈的形象宣传,口惠而实不至,不能让游客身心愉快,反而让人身心受害,咱换地儿玩,总可以吧。

你不宰客,我会自来。城市就在地图上,城市的历史自然风光就在历史地理书上,著名小吃吃货们百个度就全清楚了,又何劳什么城市形象宣传。再说我们玩儿城市还处于如此低

的初级阶段,用得上高大上的城市形象宣传么?净整那些没用的干什么?城市精神、城市形象现在是你应该关心的事吗?频繁的宰客、不合常理的宰客,往死里擂的宰客之类表明,我们现在的当务之急不是鼓捣城市形象宣传,而且先止住宰客行为。

罚“天价虾”9万,处罚到位了吗?

2015-10-08 中国青年网 (余明辉)

青岛“38元一只的天价虾”事件有了新进展。昨天,青岛市市北区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市北区物价局已对商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市北区善德成烧烤店(善德海鲜烧烤家常菜)作出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据悉,该店已经关门歇业,而店主现在也处于联系不上的状态。(北京青年报10月7日)

“从投诉初期的相互推诿、无人接管和受理,到现在的罚款9万,青岛市物价等相关部门的处罚力度不可谓不大”,这是不少媒体和网友面对此次青岛“天价虾”被行政处罚后最多的一种评价。问题是,这样的处理就真的到位了吗?合理合法吗?

青岛市北区物价局等给本次“天价虾”的定性是,善德海鲜大排档“提供的菜品虽有明码标价,但不规范,并涉嫌误导消费者消费”,模糊标价把“一只”按“一份”要价牟取暴利,涉嫌价格欺诈。这是恰当的。而按照我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经营者实施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有违法所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不按规定规范明码标价的,可按情节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也就是说,对于青岛此次“天价虾”事件,不但全国出名影响恶劣,还在实施过程中有威吓恫吓游客行为,而且还撒谎把一般的基围虾当海虾出售,非法牟取暴利明显,可谓情节严重,按规定不但要实施经济罚,还要实施诸如责令停产停业,甚至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追究刑责等行为罚。就此而言,对“天价虾”事件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罚措施的种类还是不够的。

同时按照规定,如此情节严重的价格违规违法行为,理应按法律法规的上限处罚才对。也就是说,所谓的9万元罚款是如何得出的,如果是按有违法所得处理,当事大排档违法所得到底是多少,如何得出9万元的罚款?如果是按无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违法所得)处理,那9万元的罚款显然与违法的事实情节不相适应。反过来讲,即便是针对经济罚本身,青岛有关物价部门的处罚也还存在着不清不楚甚至处罚较轻之嫌,亟需明白解释。

针对此次“天价虾”事件,当地有关职能部门的期初反映就已经很让人质疑他们严重失职和不作为,不管对当事游客来讲,还是当地旅游环境形象等而言,就已经形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和抹黑,让青岛这座国际旅游城的形象打了折扣。如果此次的后续处罚再陷入处罚较轻、应付舆论、包庇黑心商家等漩涡(事实上目前商家的“失联”已经让舆论的避风头等质疑渐起),无疑会再次让当地相关方面的形象再次失分,甚至陷入万劫不复之地,连最后一次成本较小有效挽回当地旅游形象的机会也再次白白失去。

目前,国内旅游乱象频仍,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与旅游相关的吃、住、行等方面,频频出现黑心商家无下限宰客事件,已经严重影响国内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为此,包括国家旅游局、发改委、公安部、工商总局、商务部等在内一再不遗余力下大功夫解决。但就是这样,青岛“天价虾”还是横空出世,再次挑战人们的忍耐力,更似在考验国家治理旅游乱象的诚心、信心和决心。

因此,不管是就当地旅游市场形象等考虑,还是就国家整体治理旅游市场秩序需要,此次青岛“天价虾”事件,都不能仅仅是罚款9万元了事,而应该给予更严肃有力的惩治,以谢天下、以儆效尤。同时,对于当地有关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慢作为,也不能轻易放过,一并严厉追责。(余明辉)

“青岛天价虾”之后 维权会变容易吗

“天价虾”事件主角之一的肖先生在接受采访时称,完全没有想到事件会发展到现在这样,会引起全国的轰动。这件事也给他和家人带来很大压力,希望此事就此了结。他们也不希望“一只天价虾”毁掉青岛形象。(据《华西都市报》10月13日报道)

或许每个人都会出现这样纠结的心态,被侵权后既想讨说法,又不愿意闹大,特别是不愿意以这种方式成为“公众人物”。但很多时候,不“闹大”就很难讨到说法,“青岛天价虾”之后,这仍是一个叫人难过的问题。

“一只天价虾”会不会“毁掉”青岛,现在还不好说,但公众更关心的,并不是一个青岛,而是希望“天下无宰客”。只有各地政府、监管部门都能像“天价虾”曝光之后那种“高度重视”,宰客及其他侵害游客和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才不会接踵上演。但谁都知道,这种“天下无宰客”的境界离我们依然遥远。

没有多少人相信,因为出了一个“天价虾”事件,青岛就永远不会再出现宰客问题;更不相信,因为这个榜样,各地都能引以为鉴。主要问题在于,宰客、“坑爹”情况常有,而“引起全国轰动”,进而促动监管给力的情况则不常有。事实上,能在网络、媒体引发舆论发酵的情况,通常是低概率的。假如明天有人在其他地方遭遇“天价鸡”“天价鱼”,未必就能复制“青岛天价虾”的维权模式。网络时代,尽管说“人人是记者”,都能到网上发声,但能引起公众集中关注却不容易实现,能够达到发酵境界的帖子,注定极少,更多的网络发声,只能像是往大海里滴入一滴水,引不起一丝波澜。

很多时候,没有舆论发酵,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就很难到位;监管部门被舆论推着走,是公众既依赖同时又不满、不解的问题。各级政府、监管部门本应依法行事,出了问题就给解决,但原则归原则,不作为却早成常态。以“青岛天价虾”事件来说,正常投诉,谁都不管,往其他部门推、往节后推;曝光了、舆论发酵了、闹大了,所有的部门全都“第一时间赶赴”。只不过这种“高度重视”不是发自履职的自觉,而是“闹大了”的压力。

“后青岛天价虾时代”,挨宰后的维权依然不容乐观。“青岛天价虾”之后,社会的思考应转向,关注、讨论政府治理效率方面的问题,比如不作为的情况何以普遍,且成为常态?民众角度上,除了寻求曝光发酵和其他形式的“闹大”,更有效的路径在哪里?体制内“正常途径”不正常的问题,需要怎样的改革才能解决?

篇三:青岛天价大虾的公共危机处理

txt">时间:10月4日

地点:青岛“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酒楼

人物:肖先生

事件核心:本以为大虾38元一份(事先已问过店家),结果为38元一只

事件始末:①拨打110报警——警察称属价格纠纷,无执法权,应找物价局

②找物价局——物价局称已经下班,让他们报警

③凌晨两点左右,在警方调解下肖先生和朱先生被迫给了800和2000

④第二天再次致电物价局,物价局称需过完节解决

为何演变如此激烈:(失败在何处)

第一阶段:舆情酝酿阶段:网友投诉微博化

10月4日,顾客被宰,走正常举报投诉渠道不顶用(因地方投诉热线形同虚设,把顾客逼上了微博),无奈之下只有发微博吐槽和求助。

微博内容:“按虾计算,而不是按盘算,38元一只,报警无人理,只能屈辱交钱。” 这些描述很容易把网络情绪点燃,一般而言,网友微博爆料或转发时,一般都会@当地相关部门,这是监测舆情和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可青岛相关部门官微值班人员不把这种容易引爆舆情的曝光@当回事,缺乏舆情嗅觉和问题敏感,这是失败点一。

第二阶段:形成热点阶段:大V转发热点化

这种氛围下,网友的转发很容易引起网络大V和媒体官微的关注,微博很快会设置成话题推到热点首页,舆论领袖的转发评论会对事情定性。官方这时如果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及时介入表态,还有挽救机会。但青岛政府相关人员却并没有及时表态。

第三阶段:集中报道阶段,媒体跟进新闻化:

传统媒体人采访当事人进行报道,经过网络的疯狂传播,变成了全国性的新闻热点。如果官方反应滞后,第一波传统媒体的报道中没有官方的态度,那事情基本上无可挽回了。如果官方反应快,在报道中出现官方对这种宰客行为是绝不纵容的坚决态度,则可以形成平衡。可惜青岛官方态度基本是缺席的,舆论没有看到官方的重视和及时回应,甚至看到了相反的态度。权力部门的推诿是事件发酵的关键因素,新闻中看到的有关部门态度是:管不了。

第四阶段:牵出更多问题:扎堆曝光集中化

媒体聚焦青岛,使之成为众矢之的,激发了更多网友曝光在青岛的挨宰经历,新旧大小事件扎堆出现,形成一波“不只是个案,青岛宰客很严重”的新闻爆炸。这时候官方才出来处理相关店商,远远落在公众情绪期待后面。

的确,对事件的调查和处理需要时间,无法再第一时间就做出处理,但可以做出严厉的表态,并第一时间安抚当事人。(注:安抚被宰当事人是很重要的环节、如果当事人在第一时间受到重视并安抚,他们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自然就不会那么充满愤慨,“被宰情绪”会降温。从最新报道看,当事人称一直未收到退款,也没有接到任何道歉,让人感觉一直被晾着)

第五阶段:恶搞渲染放大:全民参与段子化

经典段子:(1)国庆期间,外地的王先生赶到青岛想吃38元一只的海捕大虾,因饭店爆满,王先生就点了几盘8元瓜子边嗑边等。轮到王先生就餐时,店员却要他先交62万,原

来该店的瓜子不是8元一盘,而是8元一个!曾躲过全国嗑瓜子速度冠军的王先生非常后悔。后面排队买单的李先生当场休克,手里紧紧握着小票:米饭3元。

(2)青岛人黄晓明办婚礼,却在上海办婚礼,难道昔日的杨大侠也害怕青岛大虾吗?

当一个时间被段子化和漫画化后,形象的损失基本无法挽回了。

第六阶段,成为宰客典型:贴上标签典型化

在传播中成为宰客的典型,死死地打上了宰客的标签,提起宰客,就会想起这起宰客典型时间,想起青岛名字。

总结:一起极为失败的舆情危机处理。网络时代,一个城市的想想可以“毁于一虾”教训十分深刻。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政府职能部门没有舆情危机意识,没有遵循“黄金一小时”法则。舆情危机处理如果错过了黄金一小时,后面会极其被动。

相反,我们可以对比一个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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