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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盼减税“过冬”】2018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时间:2019-02-12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在国家一系列针对民营企业的减税政策密集出台后,不少企业家仍表示税费压力大、日子难过,要求进一步加大减税力度。      2011年,在国家的财政紧缩政策下,民营企业度过了一个漫长的“冬天”,融资难、税负重,企业日子难过。发生在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大量企业主欠债“跑路”的事件更是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
  减税政策密集出台,然而,试行没多久,“两会”期间,企业家们仍普遍要求继续加大减税力度,还有代表反映政策规定不明确,营业税改增值税后部分小企业的税负可能不降反升。
  
  企业家:税负高,日子难过
  2012年2月4日,中央联席办调研组到浙江听取中小民企生存发展状况时,来自浙江湖州的丝绸之路控股集团董事长凌兰芳作为企业代表呼吁减税清费。他说:“资金荒、人员荒、订单荒和高税负、高成本、高风险并无缓解。中小民企受盘剥太多,政策红利、外贸红利、人口红利消弭将近,而市场瓶颈、产业瓶颈、环境瓶颈早已制约。如果没有新政策刺激、新资源注入、新领域开放,中小民企的生存怕是越来越难。”
  最近几年,凌兰芳一直在公开场合呼吁减税,他表示,税负之重不仅会影响企业壮大发展,更给企业生存带来了挑战,不利于企业转型升级,也不利于经济稳定。目前,产业链越靠前的企业,税负越高;劳动用工越多的企业,税负越高;越是需要技改的企业,税负越高。凌兰芳表示,“2009年,全国纺织业平均税负高达8.8%,部分地区企业的税负已经达到了13%。”然而,据了解,纺织业增值税、所得税的预警税负率是1%。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不少企业家也和凌兰芳有着同样的想法。有委员反映税务部门频繁来检查工作,只有拿出一定额度的钱,才可以不查。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侨联副主席、浙江华日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励君也在小组发言中反映,金融危机时,国家投资4万亿元的项目,全部投在了央企和国企,比如电信、铁路、矿产等领域。国企越来越粗壮了,民企却越来越干瘪。“一个国家一条腿长一条腿短一条腿粗一条腿细,这个国家怎么走路向前呢?民营企业没有拿到科技经费,也付不起银行贷款的利息,产品也就永远不可能升级。”
  
  小微企业:减税力度仍太小
  作为民营企业的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也带来了一份名为《关于降低税费、减轻企业负担的建议》的提案。
  在这份提案中,宗庆后指出了企业税费负担重的严重后果。他指出,税费负担偏重,一方面可能增加消费者的采购成本,导致消费者购买力减弱;另一方面可能导致职工收入减少,从而引起整个社会内需减少,影响我国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以饮料制造行业为例,其上游为农产品加工行业,如奶粉、白糖、食品添加剂、果汁深加工等,这些行业的兴衰与农民的收入有着直接的关系。目前,增值税率主要为17%,增值税暂行条例中仅规定粮食和食品植物油税率为13%,而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饮料行业购进材料税率为13%,却仍需要按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这就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另外,企业收费项目过多。例如,企业造厂房即存在三四十项收费,如图审费、质检行政费、白蚁防治费、防雷费、房产测绘费、房屋登记费、竣工测量费、散装水泥基金、消防检测费、环保检测费、建筑物正负零验线费等。
  针对民营企业的税费负担过重,国家曾经出台了一系列的减税政策。2011年10月3日至4日,温家宝总理在浙江调研后强调,要加大财税政策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延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研究进一步加大政策优惠力度。
  紧接着,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即提出2012年在上海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11月,实施月营业额在20000元、每次(日)营业额500元以下的纳税人免于征税。12月,全国税务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税改政策,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标准由3万提高至6万。
  实施减税政策后,小微企业的税费压力是否有所缓解呢?据上海某工业品代理公司经营者说,“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标准由3万提高至6万,政策力度还太小,在上海,还有多少企业一年挣不到6万?这对在上海的企业来说几乎没有什么用。”
  此外,部分上海的小微企业反映,“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并不完全符合服务行业的特点。除了一些大型的物流企业,一般的服务业并不具备开增值税发票的资格。”
  据官方统计,浙江省19人以下的小微企业有32万家,相当一部分企业的经营活动很少有发票。仍有大批的企业并没有被优惠政策覆盖到。
  
  减税:让企业温暖“过冬”
  减税政策实施后,确实有很多企业从中受益。据了解,自去年11月开始实行营业税征收标准由月收入5000元提高到20000元后,接近900多万小微企业受益,国家减少的税收收入还不到10个亿。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郑新立告诉本刊记者,“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后,社会反响很好,但是我认为提高的幅度还不够。第二步起征点的调整应该提高到5万,或者10万。”
  郑新立给记者算了一笔实在账:一个企业的销售额一个月2万,按照销售利润率10%来算,一个月的纯收入才2000元。“2000元的利润都要征税,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都已经提高到3500元了。这太不合理了。”
  小微企业,尤其是一些个体户,挣钱很辛苦,征税成本高,也收不上多少钱。郑新立建议,“不如索性再放开一点,把小微企业的营业税起征点标准一步调到月收入10万元。即使这样,他一个月的纯收入也就1万元,如果再雇几个人,还要支付工资,实际收入也不算太高。税收政策一定要进一步优惠。”
  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中国建设银行监事长谢渡扬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这是一大进步。然而,改了之后,不同类型的企业面临的情况不一样,特别是一些小企业人力成本占了主要的税负,但人力成本是无法抵扣的,所以税负可能不仅没减,反而增加了。同时,一些小微企业的上游可能是更小微的企业,很多都不开发票,甚至没有开发票的资格,因为一旦开了发票,税负就会转移到他们身上,在实际操作中抵扣是很难做到的。改税的方向是对的,但具体效果会有多大,还得看情况”。
  “当企业不能拿到进项发票时,可以考虑采用‘简易征税’的办法,将原来17%的增值税暂时性改为销售额的3%来征收,”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提议,“这对处在最后销售环节上,利润很小的企业帮助会很大。”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钱冠林也认为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减轻企业的税负有好处。然而,他告诉本刊记者:“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涉及到财政分配的问题。营业税属于地方所有,而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的共享税,中央分75%,地方分25%,在这个问题上需要进一步理清财政分配关系。上海的试点现在还刚刚开始,需要总结后再看下一步是逐步推广,地区性推广,还是行业性推广,这都是可以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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