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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合作现状【中俄教育合作的历史及现状】

时间:2019-01-2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内容摘要】俄罗斯教育基础雄厚,其规模、水平、质量在世界高等教育领域中占有重要地位。苏联时期曾培养了一大批世界闻名的政治家、科学家、文学家、艺术家,为推动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近年来,中俄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逐渐受到两国政府和人民的高度重视,这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科学技术现代化、国际政治多元化、信息传播网络化的必然,是两大邻国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及其它交往的基础,是发展两国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条件。
  【关 键 词】中俄教育 教育 合作
  
   一、十月革命前的中俄教育交流
   1689年中俄签订《尼布楚条约》后,沙俄就开始派遣留学生来中国,主要学习满、汉、蒙、藏文和中医。清政府将这些留学生安置在国子监中。1728年,中俄签订《恰克图条约》,规定俄国派4名传教士到北京传播东正教和6名学生来华学习满、汉语言,每10年轮换一届。雍正皇帝十分重视这些远道而来的留学生,不仅将他们安置在北京东江米巷(后改名东交民巷)的“俄罗斯馆”内,还在教育上设立专门的满族助教来教育他们。当时的满洲助教是胡什图汉,汉族助教是陈宪祖,二人专门负责俄罗斯官生的教学事务。而且,清政府还每月给俄国留学生银钱、米和日常生活器物。
   1708年,康熙创办了第一所俄文学校――俄罗斯文馆。自此之后,在150年里,俄罗斯一共派了14批传教士团、共155人次的僧俗人员,其中除了神职人员外,还有医生、画师、植物学家、天文学家和专职留学生,共60多人。中国人由此开始有意识地了解俄国。
   二、十月革命后的教育合作
   19世纪20年代,为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一大批进步青年、志士仁人来到十月革命的故乡――俄国。我国最早组织发起将进步青年送到苏俄留学的是杨明斋、毛泽东和李大钊。1920年9月,毛泽东联合湖南教育界人士发起建立“俄罗斯研究会”,组织青年团员赴苏俄参观学习。第一批去苏俄留学的学生在1920年冬,其中包括刘少奇、任弼时、彭述之、罗亦农、廖化平等。当时赴苏俄留学的中国进步青年主要就读于莫斯科东方大学。东大开设的课程主要有:苏共党史、哲学、政治经济学、世界工人运动等。
   1925年10月,为纪念孙中山先生,国民政府在莫斯科建立中山大学,设立选拔委员会,选派学生去中山大学学习。莫斯科中山大学的开办,是苏联及共产国际主导下的国共合作的产物,是列宁“东方战略”的进一步延伸,也是中苏关系史上一个重要事件,对以后的中国革命产生了重大影响。到了19世纪40年代,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将一批烈士遗孤和党的领导人的子女送到当时的红色首都莫斯科学习。苏联的东方大学和中山大学是他们思想受训的主营地,苏联的各大军事院校成为他们习武练兵的主战场。历经磨炼,他们之中的优秀分子终于把自己打造成了变革中国社会的职业革命家和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领袖。
   三、二战后初期的教育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久,中国向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大规模派遣留学生,学习先进的科学文化和管理经验。中央设立了由聂荣臻、李富春、陆定一组成的留学生领导小组,每年的选派人数、专业都由周总理亲自审批。因此,派出留学人员出国学习和接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被纳入我国科学教育发展十年规划。
   中苏政府于1952年8月签订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苏联高等学校学习之协定》,由苏联政府支付中国公民在苏高校学习时的生活费和学习费,包括大学生津贴每人每月500卢布,研究生700卢布。中国政府向苏联政府偿还本协定上述各项费用的50%,每年两次按非贸易付款协定由中国人民银行汇入苏联国家银行所开账户上。1958年1月中苏签订了《关于共同进行和苏联帮助中国进行重大科学技术研究的协定》。由于中国科技人员严重不足,缺乏工作经验,为实施这些计划,必须加速派遣留学生,加强对尖端技术和科学前沿人才的培养。除教育部门,还有50年代军事部门派出的留学生800人,共青团中央派出138人。为执行各项苏、欧援建计划,“一五”期间由工业部门独立派出7800人去苏联、东欧工厂、矿山对口实习工艺技术和管理,其中管理人员609人,工程技术人员4876人,工人2291人,其他44人26。
   四、关系紧张时期的教育合作
   两国关系恶化之后,两国教育交流受到严重影响。从1961年到1965年,共有72名苏联留学人员来华;而中国派出到原苏联的留学生也只有206名,仅占同时期派出留学人员总数的15%。到文化大革命开始时,绝大部分的中国留苏学生被召回国参加运动,只有那些没有完成学业的留学生和极少数特殊专业的留学生可以继续学习。然而,他们却受到了苏方的歧视和人身伤害。
   1982年2月,苏联教育部提出了恢复两国教育交流的建议。1984年,原中国教育部外事局副局长孙敏率3人工作组应邀访苏,并签署了中苏两国教育部1984/85学年合作议定书,确定双方互换留学人员70名。1984年开始,两国教育部门开始在协议中确立了校际交流关系,起初只有5对高校(北京大学-莫斯科大学、清华大学-列宁格勒工学院、北京外国语学院-普希金俄语学院、黑龙江大学-伊尔库茨克大学、新疆大学-哈萨克大学),之后其他一些高校也逐渐建立起校际关系,进行人员交流、教学和科研合作。
   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在中苏经贸科技混委会框架下成立了中苏教育合作工作小组,由中苏双方教育主管部门的副部长任组长。在1988~1990年中苏教育合作计划中规定,除双方每年互换150名留学人员、30名语言教师外,苏方还将单方面接受中方留学人员550名(1988年150名,1989和1990年各200名)。1988年《中苏1988~1990 年教育合作计划》开始实施。是年,原国家教委副主任朱开轩率领代表团赴苏联参加了中苏经贸科技合作委员会教育合作小组会议。1989年5月,中苏两国关系恢复正常化。1991年,双方签署了互相承认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协议。
   四、冷战后的教育合作
   苏联解体后,两国教育合作的规模迅速扩大。1995年6月,中俄两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相互承认学历、学位证书的协议》,双方互相承认对方国家高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两国学生有资格互相报考对方国家的高等学校进修、继续学习和攻读学位。1996年,中国教育部设立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各种中国学生到俄罗斯实习的方案。
   2000年,在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框架下建立了中俄教文卫体合作委员会,开始了两国的政界人士和专家定期互访,使得教育合作高层磋商机制更加规范化。
   教学合作方面。2005年11月两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在俄罗斯联邦学习汉语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习俄语的合作协议》进一步提高在俄罗斯学习汉语和在中国学习俄语的重要意义,这个协议成为现阶段中俄两国语言教学的最重要的国际文件。每年两国互派专家和教学人员;互换外语教材,教学资料、教学经验和现代外语教学技术信息;交换中小学生、外语专业大学生、中俄文老师到对方国家实习;共同编写汉语和俄语教学资料。
   合作办学方面。中俄联合办学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第一,国家与国家之间签订协议,然后定点在某校进行办学;第二,地方与国家之间的合作办学;第三,经政府教育管理部门批准和支持,两国学校之间更直接的合作办学。黑龙江农业大学率先与俄远东大学建立了联合研究生院,双方于2004年11月启动了首批合作学科专业,互派教师参与教学过程,学生实行分段培养,使教育引进与输出并重。2002年,北京大学和莫斯科大学共同组建了联合研究生院,是中国第一个研究生教育国际合作机构,两国定期互派研究生,使两校教学优势形成良性互补。
   人才交流方面。近年来,中俄留学生交流的数量和规模都有所提高。1992年至2004年,中国向俄罗斯共派遣国家公派留学人员1584名,接受俄罗斯来华奖学金生1575 名;向俄罗斯共派遣了汉语教师近40名,聘请来华俄语教师100余人。2010年在我驻俄使馆教育处注册的各类在俄留学人员共18000人,在所有亚洲国家中人数最多。2002年成立了中国第一个研究生教育国际合作机构“北京大学―莫斯科大学”联合研究生院,一直从事中俄高校间教育合作的尝试。
   学术交流方面。学术交流是双方合作的重要途径之一。近年来,中俄教育界多次举办了高等教育展览和学术论坛活动,如2006年“中俄高等教育哈尔滨论坛”、“第六届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西伯利亚地区大学校长论坛”、“中俄重点大学校长论坛”等,论坛多以交流、合作、创新、发展为主题,深入探讨中俄高等教育的现状及发展趋势、针对21世纪中俄高等教育合作的发展战略等内容进行广泛对话,推动中俄高等院校间的合作向全方位、多层次和高水平方向发展。
   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俄罗斯经济的日益复苏,双方的高等教育合作与交流必将向深层次、多渠道、高效率的方向迈进。所谓深层次,是指少搞形式上的考察和协议,多进行一些实质性的合作。所谓多渠道,是指在合作方式上要更加灵活多样,既可以“请进来”,也可以“办出去”。“请进来”是指邀请对方名校教授来中国授课,学生不出国照样也可以享受到优质教育;“办出去”是指中国学校或财团到俄罗斯投资建设教学楼和宿舍、购置教学设备,而俄罗斯每年免费接收一定数额的中国留学生,从而实现双赢。所谓高效率,是指俄罗斯政府和高校应尽量简化办事程序,竭诚为日益增加的中国留学生提供方便快捷的签证、入学、住宿、学籍管理等日常服务,从而让中国留学生能够在宾至如归的气氛中学习深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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