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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语文课程性质\基本理念和设计思路的对话_小学科学课程的性质和理念是什么

时间:2019-01-0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编者按:《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终于在大家的期待中正式颁布了。这个版本跟2001年的实验稿相比,有哪些改动?为什么要这样改动?在过去的十年中,有些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这些问题在新的课标中有没有答案?……从本期开始,本刊特邀课标组专家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敬请关注并参与后期的讨论。
  问:在过去十年的课程改革中,广大教师对语文课程的功能定位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语文课程具有多方面的功能,在语文教学中,既要重视学生语文能力的提高,又要利用语文课程的内容和特点,引导学生整体素质的发展。但是落到具体的教学环节上,不同的教师之间,在理解上仍然有较大的距离,做法和效果也大不相同。长久以来,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都没有直截了当回答“语文课程是什么”的问题,没有给出一个定义。近些年,许多语文教师和研究工作者强烈要求语文课程标准能明确回答这样的问题:“语文是什么?语文课程是什么样的课程?它的核心内容和任务是什么”您能首先谈谈这个问题吗?
  答:对于这样的问题,的确需要有一个明确说法。语文课程的内容十分丰富,语文教学可以因教师风格的差异而异彩纷呈,但是教学目标和内容都必须围绕一个核心,教学的种种举措和行为也都应该指向这个核心。
  在研制 让学生接触并掌握多种领域里的常用词语及其表达方式,学习在多方面不同的知识背景下运用语言文字,以便将来能在广泛的生活、学习和工作领域中运用好语言文字。再从另一个视角来看,上世纪50年代,语文课程被分成汉语和文学两门课,理由是:语言属于科学,文学属于艺术,两者规律不同。我们后来又把具有不同规律的汉语和文学两门课合在“语文”一门课程里,这又从另一种角度体现了语文课程的综合性。这样一门多方面目标和内容综合的课程,在教学中,对它的定位容易产生偏差:使它成为以“实用”为基本目标的“语文”,还是以“审美”为基本目标的“语文”,还是“实用”“审美”等目标协调配置的“语文”?这样一门具有综合性的课程,需要抓住核心任务,摆准多种关系,在各种目标之间取得协调,在教育界和社会各方的不同需求和意见中寻求平衡。
  问:多年来关于语文课程性质的讨论,人们提到过基础性、实践性、思想性、科学性、民族性、综合性,等等,而近年来,讨论得最多的则是工具性与人文性。对语文课程的工具性与人文性,您是怎么看的?
  答:在我国语文教育界,工具性之说已有较长的历史,它的提出是对语文课程中一度以“政治性”“思想性”取代语言文字运用教学的状况的拨乱反正。语文教育界大力倡导人文性,则跟语文教育领域里过度的“技术主义”“功利主义”危机有关。
  在这里,我们尝试对这两个名称作一个阐释:“工具性”是指一种事物所具有的能被人用以达到某种目的、实现某种功效的特性。“人文性”是指在特定社会文化中成长发展起来的人对有关事物、环境的主观能动反应的特性。
  工具,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使用的事物。面对不同的对象,人们需要使用不同的工具;不同的使用者,出于不同的目的,或者根据自己特定的需要和习惯,会寻求使用不同的工具。使用的工具不同,目标的实现程度和工作的效率会有所不同。使用工具的技术手段不同,也会使目标的实现程度有所不同。讨论工具的价值,不能离开使用工具的目的,也不能不考虑工作的对象、范围和内容,还需要讲究使用工具的技术手段和实际功效。
  被用于谋取某种利益的任何人、事、物,都可以从工具性角度进行考察:一是是否符合使用者的实用目的,是否适合所应用的对象;二是是否能实现所谋求的利益、具有实际功效;三是谋取功利的途径、方式、方法、技能等的实践行动是否恰当。
  讨论工具性,必须联系具体的事物和问题。离开具体的目的,离开使用者和使用对象、工作内容和范围,离开技术手段和实际功效,泛泛而论工具性的重要与否,是没有多少实际意义的。后面我们将联系语文教育的问题讨论工具性的价值。
  “人文”一词,主要有两方面的含义:社会、文化对人的化育作用,人对事物、环境等的选择与创造的能动作用。
  社会、文化对人的化育作用,是指事物、社会环境、教育等对人的影响和作用。自然的、生物意义上的人在特定社会中,需要学会适应社会环境,接受文化规范,逐步形成与社会相容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成为社会的人、文明的人。人没有经过文化的洗礼,缺乏教养,只有生物性,没有社会性,不能成为融入社会的文明人;不同的环境和教育对人化育的结果不一样。
  人对事物、环境等的选择与创造的能动作用,是指人在受到事物、社会环境、教育等“化育”的过程中所作的自主选择。对特定环境和教育的简单顺应当然也是一种选择,但更多的人是在接受某种“化育”的同时,对这样或那样的文化、教育有主动的选择,甚至有所创造,保持并发展自己的个性、独立人格、精神追求和创造力。如果一个人缺乏自我意识,缺乏生存目的、价值标准和创造能力,只能被动地接受规范、适应环境,那么这个人是不完整、不健全的。
  对于人文性,需要同时关注文化性和个人性两个方面。人们高举人文性大旗,一方面强调文化,强调对人的教育、教化的必要性;一方面强调对人的关注,强调对人的本能需要、个性、潜能等的正视和尊重。
  在教育中,我们应该注重创设良好的环境,选择优秀的文化内容去教育人;同时还应该关注人在需要、个性等方面的差异,使人在社会化、文明化也就是“文化”的过程中,发展主观能动性,成为有个性、有独立人格、有精神追求和创造力的人。我们所希望的人文境界是,环境、教育对人的文化塑造和人对环境、文化的选择与创造,两者交互作用,和谐统一。
  对于人以及与人相关的事或物,都可以从人文性方面进行考察:一是考察具体事物、环境、教育等因素构成的一定特质的社会文化对人的“影响”“化育”状况;二是考察个人对社会文化的自主“选择”与“创造”的状况;三是考察文化与个人交互作用的过程、方式和结果等。
  对人进行人文性考察,一方面,考察什么样的社会文化对人产生了什么样的“点滴影响”或者“化育作用”,“影响”“化育”到什么程度,考察人如何在特定社会文化中成长发展起来,社会的事物、环境、教育等对人产生了怎样的潜移默化影响,不同的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化育结果。另一方面,考察人在受到“化育”的过程中对事物、环境、教育作出了怎样的选择或应对――对特定环境和教育的被动接受、简单顺应是一种选择;对这样或那样的文化、教育有所选择,甚至有所创造,保持并发展自己的个性、独立人格、精神追求和创造力,这也是一种选择。
  所谓从人文性角度考察事物,实际上还是考察人,因为社会文化所“影响””化育”的不是事物,而是与此事物相关的人。所以从人文性角度考察事物,是要从事物中发现,受到文化“影响”“化育”并对文化作出“选择”“创造”的人,在制造或选择、利用有关事物的过程中,投射进去怎样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情感趣味。
  问:语文课程具有工具性和人文性,这一点大家似乎都认同,可落实到教学实践中,却会发生种种偏差。例如在“工具性”旗帜下,曾有过这样的偏差:一是狭隘的功利主义,立意于实用,一味追求近期可见的刚性目标,放弃那些被认为没有实用价值的目标与内容,压缩语文课程在其他方面的教育功能。二是偏颇的科学主义,以自己所知道的自然科学知识来构建语文课程,在语文课程中仿照自然学科,推行客观、抽象、精确、标准化的思想方法。三是单纯的技术主义,脱离具体内容进行技能训练。在“人文性”旗帜下,也有这样那样的偏差。例如,有人把人文性理解成文学性,以为语文课多学点文学作品,多讲些情感、态度、价值观的东西,便是加强人文性了。也有人把人文性理解成文化性,注重语文对人的教化。那么,语文课程究竟需要怎样的工具性和人文性?
  答:讨论语文课程中的工具性和人文性问题,必须研究从事这方面教育的目的,要研究教育的内容及其范围、所要达到的目标、要通过什么样的手段和途径来实现有关的目标。
  工具性教育是为让学生掌握能获得某种利益的工具而实施的教育,我们素来重视“学以致用”,实际上就是重视工具性教育。不过,人们谈论的“学以致用”的“用”,通常是指眼前看得见的实际运用,所以往往顾不到眼前无用、日后大有用 处的事物。语文课程的工具性表现是,使学生能运用语言文字这_工具,顺利投入听说读写的活动。语文教育使学生获得运用语言文字的实际能力,体现了它的工具价值。在义务教育阶段,工具性的基本精神是:使学生基本掌握语言文字的工具,初步具备正确运用汉语言文字的能力。
  人文性教育是着眼于发展学生人文精神的教育,以文化“影响”“化育”学生,并努力满足学生学习兴趣、好奇心和求知欲,鼓励和帮助学生发展个性和能动性。语文课程的人文性表现是,使学生自觉接受中华民族以及全人类优秀文化的“影响”“化育”,增强文化意识和规范意识,提高思想文化品位,遵循社会文明的准则和语言文字运用的规范,包括书写和表达的规范;也要允许甚至鼓励学生对语文学习的内容和方式有所选择,对语言的运用有自己的感受和体验,提倡个性化的阅读、书写和表达。语文教育对于学生,一方面要求文明化、社会化和规范化,另一方面又要促进学生情感、态度、趣味、个性、潜能和创新精神的健康发展。
  在语文课程的实施中,工具性和人文性体现在什么地方?是不是让学生围绕一百多个知识点进行反复操练就算是讲究工具性了?是不是像有的语文课那样,大讲思想道德修养、人生态度之类,就算是突出“人文性”了?或者语文课上,半节课讲情感态度价值观,半节课讲交流沟通技巧,就算工具性与人文性统一了?我们说,语文课程的工具性应该体现在为了学会在生活、学习、工作以及文学活动中运用语言文字的目的上,体现在联系实际、提高效率学语文、用语文的过程中。语文课程的人文性,体现在学习材料和表达交流话题的选择上,要选择最“有营养”(文质兼美)的作品和最值得学生“咀嚼”的话题,组织教学;人文性也体现在学习目标的把握上,要使学生在学习语文材料或运用语言文字表达交流的过程中,受到优秀文化的熏陶感染,掌握运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展现自己的独特感受和体验,发挥或发展自己的创造才能:人文性还体现在学习方式方法的选择上,在“接受”有关的知识、思想、文化和学习方法的同时,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法,展开自主、探究的学习。
  强调工具性、人文性以及两者的统一,必须紧紧围绕语文课程目标与内容的核心――语言文字的运用。语言文字这种工具始终负载着人文内涵,语文课程的实施应将思想情感的教育融入培养语言文字运用能力的过程。学生的阅读与表达的过程,是接收他人或传递自己的思想观念和情感态度的过程,语文课程必须关注学生精神方面的成长,将知识、能力的教育与立人教育融为一体。语文课程中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实际上可以解读为语文课程对于工具价值最大化与人文价值最大化相统一的追求。这应该是当下语文课程建设的价值取向和战略取向。
  问:十年前,当“理念”一词出现在课程标准中的时候,老师们还不大习惯,修订后的课程标准依然提出了四条“基本理念”,请问它们是怎么确定的?
  答:我们这里的“理念”指对某项事业的价值追求和实施策略。“理念”是有点“念头”“想法”之类的意思,但是它不是那种受某种现象触发而即时产生的思想,而是经过系统的思考而形成的,包括对各种观念的分析、综合,并“认定”为“自己认为可以确信的看法”,也包括对与具体对象相关的形势、特点及发展趋势的研判。“理念”不只是“客观事物在人脑里留下的概括的形象”,它超越了对客观存在的认知,注入了自己的意愿或价值追求,注入了实现自己价值追求的策略信息,具有主观意志的成分。“理念”,可用的地方可大可小,用于小处如个人的“从商理念”“行医理念”等,用在规模大一点的范围里,如“办学理念”“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建设理念”,用于大处,如“治国理念”“建军理念”等。
  语文课程改革的理念,就是指“语文课程改革的价值追求和实施策略”。确立这方面理念的过程是:在尽可能获取真实与完备的有关客观信息的基础上,寻找理想的目标,对改革理想与现实条件进行研判,为追求语文教育的最佳效果――综合效益最大化、学习成本最小化――选择合适的目标、内容和行动方略。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提出的基本理念有四条: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努力建设开放而有活力的语文课程。经过反复的征求意见和研究讨论,2011年版课程标准保持了实验稿中“基本理念”原有的四条标题和基本精神,同时对一部分内容和语言表述作了修改和调整。在“基本理念”(和“课程设计思路”)方面,2011年版坚持了实验稿的基本精神,主要是:
  第一,坚持语文课程对于“工具性与人文性统一”的价值追求。坚持“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的课程目标系统。
  第二,坚持“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即全面提高全体学生语文素养,在语文教育中促进学生整体素质的良好发展。
  第三,坚持在语文课程的实施中正确把握本学科的特点――人文性特点、实践性特点、本国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特点、汉语言文字特点以及课程的综合性特点,积极探索语文教育的规律。
  第四,坚持推进学习方式以及教学、评价方式的转变,积极吸收当代教育的新理念,使学生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实践中提高人文修养和创新能力。
  第五,坚持“素养一养成”的课程基本模式,力求改变片面追求熟记学科知识和熟练操作技能的教学模式。
  第六,坚持我国语文教育的优良传统,认真吸取以往的成功经验,注重积累、感悟和实践,注重整合各种可利用的课程资源。
  第七,坚持不断探索语文课程的创新发展,使语文课程保持开放的态势,避免故步自封,能根据需要不断更新与发展,始终适应时代的变化。
  问:在基本理念与课程设计思路方面,2011年版课程标准与实验稿相比,有许多增删调整,您能否具体介绍一下?
  答:基本理念和课程设计思路修订中的增删调整,体现了语文课程改革在新形势下的价值追求和实施改革的行动方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语文课程中的渗透。第二,进一步突出本次课程改革的核心任务――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第三,进一步突出语文课程的核心目标――学习祖国语言文字的运用,围绕这一目标,进一步突出实施的基本环节和要素,进一步加强操作性。第四,部分内容和词句有所增删调整,力求对课程改革精神的表达更加准确贴切、顺畅简洁。
  具体的修改可以从下面两个方面来叙述。
  1.充实与加强
  增加的内容主要有两个。
  一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语文课程中的渗透作用。如“基本理念”第二条中加写了:“要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作用,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良好思想道德风尚…一”这一段强调了语文课程必须注重体现的思想情感倾向和价值取向,同时提示要把 这些要求跟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的独特体验结合起来。这样既重视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学科中的贯串性要求,也注意了不脱离学生在语文学习中的个体情感体验活动,体现了语文学科的自身特点。
  “课程设计思路”这一部分,实验稿里的4条,删改后合并成第3、4、5三条,在这前面增加了两条,第一条是:“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继承我国语文教育的优良传统,汲取当代语文教育科学理论的精髓,借鉴国外母语教育改革的经验,遵循语文教育的规律,努力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为弘扬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创造力和凝聚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发挥积极的作用,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这一条强调了语文课程设计的根本指导思想,阐述了实施改革的基本策略和任务。
  二是更好地体现促进学生养成全面的语文素养的策略,突出以培养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核心的目标。如“基本理念”第一条,大体概括了“语文素养”的基本内容,包括“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语言积累”“语感”“思维能力”,以及“适应实际需要的……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听说读写能力。这一次修订中补充了“初步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语文素养应该包含学习和运用语言文字的方法和习惯。在“语文课程……促进学生和谐发展……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审美情趣,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这一句中,补充“通过优秀文化的熏陶感染”一语,意在表达:语文教育加强育人作用,须立足于通过渗透的而不是采用与语言文字教育平行外加的方式。
  “基本理念”第三条,第一段补充“鼓励自主阅读、自由表达”,以进一步体现自主学习的一些具体做法。第二段增加了“语文学习应注重听说读写的相互联系,注重语文与生活的联系,注重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整体发展。综合性学习既符合语文教育的传统,又具有现代社会的学习特征”,对综合性学习的内涵作了一个简单的阐释,并强调它的重要意义。实验稿在“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部分关于三个维度目标“相互渗透,融为一体”一些说法,改写后移到此处,把三个维度目标的融合和整体发展纳入综合性学习的视角。
  “基本理念”第四条,在第一段补充说明了语文课程建设的两个方面的实施策略:一方面要“继承我国语文教育的优良传统,注重读书、积累和感悟,注重整体把握和熏陶感染”;另一方面提示,“同时应密切关注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开阔视野,拓宽学习领域,注重交叉、渗透和整合,注重掌握新的学习手段。第二段提出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语文课程的建设,使它始终保持开放而有创新活力。在这一段就保持“开放而有活力”“不断自我调节、更新发展”的策略补写了三点:“确立适应时代需要的课程目标,开发与之相适应的课程资源,形成相对稳定而又灵活的实施机制”。
  在“课程设计思路”中,根据语文课程的特点和学习与教学的关键,补写了第二条:“语文课程应注重引导学生多读书、多积累,重视语言文字运用的实践,在实践中领悟文化内涵和语文应用规律。”
  2.删改与调整
  在修订中,删除了实验稿“前言”中少量的内容和词句,有的是出于表达重心调整的需要,有的是为了避免重复、交叉,有的是为了在某个位置上突出表达的重点。例如:
  实验稿“基本理念”第一条中,“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一语,修改后删除“理解”,后面的“祖国语文”改为“祖国语言文字”,“运用语言文字”包括听和读、说和写,“理解”包含在“运用”之中,原句中的“指导学生”也承前文的“引导学生”而省略。
  “基本理念”第二条中删除了“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一句。
  实验稿“基本理念”第三条,“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一句中删去“和发展”三字,因此处重点谈的是学生学习语文的问题,所以在修订中突出“学习的主体”的表述。
  实验稿“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第二点论及三个维度课程目标的设计,因为在修订时在“基本理念”第三条里已涉及相关内容,为避免重复而进行了删改。
  调整的内容如:
  “基本理念”第一条,修订后分成两段,第一段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必须使全体学生都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的意思,第二段简要概括“语文素养”的内容。相比实验稿,修订后的这第二段里词句有增、有删、有换,还有词语顺序的调整。情况比较简单,这里就不逐字逐句加以解释。
  “基本理念”第二条,实验稿里“学生对语文材料的反应又往往是多元的”一句,修订后将此句中的“反应”改为“感受和理解”;将“注意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中的“教学”改为“课程”,修改后所表达的意思比原先更为确切。实验稿里这一条的第二段,在谈了语文课程具有实践性课程的特点后,又强调“语文又是母语教育课程”,背后的意思是,语文教育和外语教育同是语言教育的实践性课程,但是又各有特点。但是考虑到我国其他民族学生学习祖国语文的情况,用“母语”一词不尽妥当,因此这一句改为“语文课程是学生学习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课程”。实验稿中“应该让学生更多地接触语文材料”一句,修订后改为“应该让学生多读多写,日积月累”,比较接近大家习惯的说法,比原来容易理解;“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体会、把握运用语文的规律”中的“体会”也是修订后增加的,体现了在实践中把握语文运用规律的过程性、层次性。这一条的第三段也有一处词语上的调整:实验稿的“语文课程还应考虑汉语言文字的特点”一句中“还应考虑”改为“应特别关注”。
  “基本理念”第三条,对于实验稿的修改,除了前面提到的“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一句和关于综合性学习的补充以外,还增加“鼓励自主阅读、自由表达”一句,将“充分激发他们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中的“主动意识”改为“问题意识”,使有关表述更加贴近“自主”“探究”。
  实验稿“基本理念”第四条第一段的结尾“初步获得现代社会所需要的语文实践能力”,修改为“初步养成现代社会所需要的语文素养”。语文课程建设的成果落到学生身上,应当体现出综合的效益,因此这里换用了当前语文课程的核心概念“语文素养”与“养成”,修改后,突出了当前语文课程实施的基本模式:“素养一养成”。
  在修订中,语文课程标准的体例和几个部分的标题也作了_些调整,尽可能和其他学科课程标准取得一致。但有的地方,语文课程还必须根据本学科的特点来安排,课程标准中设“总目标”和“学段目标”,没有像其他一些学科课程标准采用“分目标”的名目。有的学科可以将其知识内容按“门、纲、科、目”的层次分类,在不同的学段安排不同的学习内容,而语文课程始终是围绕听说读写的实践而展开的,按语言文字运用实践活动涉及的内容深浅、范围大小、任务难易等,从低年级到高年级逐渐上升。语文课程标准和外语课程标准一样,将目标和内容融在一起,称为“课程目标与内容”,未设“内容标准”这一类,不强求与其他类型学科的课程保持完全统一。因此,修订后,“课程设计思路”、课程标准的目录以及后面的一些标题中,实验稿里的“课程目标”“阶段目标”现在分别改为“课程目标与内容”“学段目标与内容”。
  在修订中,实验稿的“前言”部分,还有一些地方的字词有增,有删,有改换,这些调整是为了使语意更加确切,文句更加顺畅。这里不一一细说。
  问:十年前实验稿刚发布的时候,“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的说法引得人们议论纷纷,2011年版课程标准为什么把它从“基本理念”中删除了呢?
  答:在研制实验稿时,“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的想法在语文教育界还比较普遍,有的人还很“刻意”,比如有的教材编写者,设计教材就是从一张语文知识系统的表格入手,把一百多个知识点分配到各个学期的教科书中,然后根据知识点来寻找课文“例子”。语文教材乃至整个语文教育的流程就是围绕这些知识点来构建。中小学语文课程中的知识,究竟怎样才算“系统”“完整”?这是一个颇为复杂的问题,就以语法、修辞的知识为例,关于汉语语法,在中小学究竟需要让学生学到什么程度?需要列出多少个“知识点”?关于修辞格的知识,需要学到多少个才算“完整”?作为一门实践性课程,语文课程的教学与评价应该根据实际运用的“任务”还是按照学科知识体系来组织实施?针对当时仍然比较盛行的思路,在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中阐明不赞成那种“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做法的观点,非常有必要。有的专家起初对课程标准中阐述的这一观点进行了尖锐的批评,但后来完全接受了课程标准的意见,多次表明这是历史J性的突破,希望课程标准在修订中能保留这一陈述。但是,现在已有许多教师理解这一观点的意义,同时考虑到关于“语文知识”,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所以在修订中决定把有关这一观点的陈述移到“教学建议”中去。语文课程不是从“教师讲解”到“学生懂得”作品思想情感内容和语言文字及其运用的知识的课程,而是要在语言文字运用的实践中学会运用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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