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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建筑桩基构造要求及施工问题_桥梁构造师中世纪攻略

时间:2019-02-07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随着社会不断进步,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增加,城市建设的脚步也变得越来越快,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及建筑技术的日益提高,使得桩基础在城市建设中得到广泛的应用。本文就桩基的原则及构造要求和施工过程中的一些注意问题做了一定的分析。
  关键词:建筑桩基构造施工
  Abstract: as the society progresses, high-rise buildings were springing up rapidly, and urban construction pace also become more and more quickly,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the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is increasing day by day, making pile foundation in the urban construction widely applied. This paper the principle of pile foundation and structure of the requirements and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some problems for some analysis.
  Keywords: building pile foundation structure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TU7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桩基础是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一种常用的基础形式。当采用天然地基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对地基变形和强度要求时,可以利用下部坚硬土层或岩层作为基础的持力层而设计成深基础,其中较为常用的为桩基础。桩基础作为一种深基础,具有承载力高、稳定性好、沉降量小而均匀、沉降稳定快、良好的抗震性能等特性,因此在各类建筑工程中得到广泛应用,尤其适用于建造在软弱地基上的各类建(构)筑物。
  桩按材料可分为钢筋混凝土桩、钢桩、木桩等,按受力分类为摩擦桩和端承桩,按桩的入土方法可分为打入桩、压入桩和灌注桩等。一般现在工程灌注桩技术应用比较广泛。
  一、桩基处理的一般原则
  当桩基发生质量问题后,若处理不及时,结果给工程留下隐患。为了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点:
  1、处理前应具备的条件
  事故性质和范围清楚;目的要明确,应有预定处理方案。
  2、事故处理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对事故处理方案要求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对未施工部分应提出预防和改进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3、事故应及时处理,防止留下隐患
  桩成孔后,应检查桩孔嵌入持力层深度、岩石强度、沉渣厚度、桩孔垂直度等数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设计要求,就应及时分析解决,方能灌注砼、移动钻机,防止类似问题产生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基桩开挖前必须全面检查成桩记录和桩的测试资料,发现质量上问题,必须经研究后方能挖土,防止基桩开挖后再来处理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4、应考虑事故处理对已完成工程质量和后续工程的质量和后续工程的影响
  在事故处理中采取补桩时,应考虑会不会损坏混凝土强度和较低的邻近桩。
  二、桩和桩基的构造基本要求
  1、摩擦型桩的中心距不宜小于桩身直径的3倍;扩底灌注桩的中心距不宜小于扩底直径的1.5倍,当扩底直径大于2m时,桩端净距不宜小于1m。在确定桩距时尚应考虑施工工艺中挤土等效应对邻近桩的影响。
  2、扩底灌注桩的扩底直径,不应大于桩身直径的3倍。
  3、桩底进入持力层的深度,根据地质条件、荷载及施工工艺确定,宜为桩身直径的1~3倍。在确定桩底进入持力层深度时,尚应考虑特殊土、岩溶以及震陷液化等影响。嵌岩灌注桩周边嵌入完整和较完整的未风化、微风化、中风化硬质岩体的最小深度,不宜小于0.5m。
  4、布置桩位时宜使桩基承载力合力点与竖向永久荷载合力作用点重合。
  5、预制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灌注桩不应低于C20;预应力桩不应低于C40。
  6、桩的主筋应经计算确。定打入式预制桩的最小配筋率不宜小于0.8%;静压预制桩的最小配筋率不宜小于0.6%;灌注桩最小配筋率不宜小于0.2%~0.65%(小直径桩取大值)。
  7、配筋长度:①受水平荷载和弯矩较大的桩,配筋长度应通过计算确定。②桩基承台下存在淤泥、淤泥质土或液化土层时,配筋长度应穿过淤泥淤、泥质土层或液化土层。③坡地岸边的桩、8度及8度以上地震区的桩、抗拔桩、嵌岩端承桩应通长配筋。④桩径大于600mm的钻孔灌注桩,构造钢精的长度不宜小于桩长的2/3。
  8、桩顶嵌入承台内的长度不宜小于50mm。主筋伸入承台内的锚固长度不宜小于钢筋直径(Ⅰ级钢)的30倍和钢筋直径(Ⅱ级钢和Ⅲ级钢)的35倍。对于大直径灌注桩,当采用一柱一桩时,可设置承台或将桩和柱直接连接。桩和柱的连接可按本规范第8.2.6条高杯口基础的要求选择截面尺寸和配筋,柱纵筋插入桩身的长度应满足锚固长度的要求。
  9、在承台及地下室周围的回填中,应满足填土密实性的要求。
  三、关于桩偏差的控制和处理
  桩基施工中对桩的偏差必须严格控制,特别是对于承台桩及条形桩,桩位的偏差都将产生很大的附加内力,而使基础设计处于不安全状态。对于桩位偏差我们主要控制两个方面,其一是竖向偏差,根据JGJ94-94第7.4.12条我们控制桩顶标高的允许偏差为-50~+100mm,但实际施工中偏差这么大将引起繁重的施工任务及损失。当桩顶标高高于设计标高,则需要劈桩,特别对于预应力管桩等空心桩来说,桩顶有桩帽劈桩既困难又不经济;而当桩顶标高低于设计标高时,又需要补桩头,这既影响工期又浪费金钱。这就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桩顶标高,尽可能地使工程桩标高同设计一致,特别是施工过程中必须考虑到桩在卸载后的回降量,否则不加考虑则每根桩都将高于设计标高。而我们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对施工误差亦应有所考虑,笔者建议针对目前的施工质量,设计中可以考虑2mm左右的偏差容许,这样就可以免除大量小偏差桩的劈桩,这在实践工程中具有相当的可操作性,避免了大量不必要的工作。其二则是桩位的水平偏差。根据JGJ94-94第7.4.11条控制各桩位偏差,施工过程中发现桩位偏差较大则应及时补桩处理。这里针对4~16根承台的桩基,JGJ94-94规范第7.4.11条中规定允许偏差为1/3桩径或1/3边长,而根据GB50202-2002第5.1.3条则规定允许偏差为1/2桩径或边长。这显然是矛盾的,在实际过程中很容易与施工验收方产生不同的理解,因此笔者强调在设计过程中可以明确桩位偏差允许值所执行的标准。另外,对于小直径桩(D≤250)笔者强调必须对其偏位进行严格控制而不应按上述规范标准,笔者建议对承台桩可控制70mm;而对于条形承台则区分垂直于条形承台方向50mm,平行于承台方向为70mm,当然这些要求必须在施工前予于明确。当然桩位偏差满足规范或设计要求仅仅代表桩基本身验收合格,而对于由此引起的承台整体偏心或基础高度损失,我们必须另行处理。对于桩偏心我们可以采取增加承台刚度或加大拉梁刚度、配筋来解决,这在实际工程中需针对具体情况相应处理。
  四、桩基检测问题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10.1.8条规定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桩应进行竖向承载力检验;《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第3.1.1条规定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抽样检测;《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第5.1.5条规定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桩的测试方法分为静载荷试验和动力测桩两大类,还有抽芯法和静力、动力触探以及埋设传感器法等辅助类方法。目前桩的静载荷试验主要采用锚桩法、堆载平台法、地锚法、锚桩和堆载联合法以及孔底预埋顶压法等。
  在桩基检测中,各个检测手段需要配合使用,利用各自的特点和优势,按照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各种方法,才能对桩基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价。但实际工程中施工单位为赶工期往往是桩基施工完后不及时通知检测单位,而擅自施工上部结构,待桩基检测出来后上部已施工了几层,如果桩基检测不合格,再采取补救的措施,代价是相当大的。国内不少地方就曾出现这种案例。所以我们在桩基施工时一定要重视桩基检测这道工序。
  五、结束语
  总之,桩基工程作为整个建筑工程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我们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各个环节,按照桩基的处理原则和构造要求,采用合理的桩基技术,做好桩偏差的控制和处理以及检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整个建筑工程的圆满完成。
  注:文章内所有公式及图表请用PDF形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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