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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用地规划管理的古树名木保护规划|古树名木保护措施

时间:2019-02-0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在城市化进程加速时期,为切实有效的保护古树名木,通过常州市的案例根据古树名木生长需求采取“双控”的办法合理划定古树名木保护范围线;采取现阶段与远期结合、用地分类控制等方法对涉及古树名木的用地管理进行了积极探索。本文重点论述现阶段保护情况进行多因子分析评价形成现阶段保护措施,分类制定合理的开发策略、保护措施。使得城市规划建设与古树名木保护协调发展。
   关键词:城市用地管理古树名木保护 保护措施
  Abstract: in the urbanization process accelerating period, for effective protection of ancient and famous trees, through the changzhou case according to the ancient and famous trees growth needs to adopt a "double control" reasonable way to delimit the scope of protection of the ancient and famous trees line; At present, combined with the forward to land classification control method to involve ancient and famous trees of land management of a positive exploration. The paper focuses on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protection factor analysis evaluation form more present protection measures, formulate rational classification development strategy, protection measures. Make urban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and the ancient and famous trees protection coordination development.
  Key words: urban land management measures to protect the ancient and famous trees protection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古树名木保护概述
  1.1古树名木的定义
   根据建设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古树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指国内外稀有的、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以及重要的科研价值的树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同时对古树名木进行了分级,其中树龄在300年以上或者有重要的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研究价值的树木定位一级古树名木,其余均为二级。
  1.2 古树名木保护的意义
   古树名木大多生长在老城区、风景名胜点、寺庙、古墓葬、名人故居等处。这些古树名木大多苍劲挺拔、翠云如盖、体态巍然,大多观赏价值高。这些珍贵的古树名木,不仅是大自然留给大自然的宝贵财富,而且是悠久历史的见证、是活的文物、是城市的年轮、是城市文明的载体,也是风景旅游资源的组成部分。因此保护好古树名木具有极高的科研、生态、观赏和科普等价值。保护好古树名木,对开展科学研究、挖掘历史文化遗产和发展旅游事业有着重要的意义。
  1.3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针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建设部、全国各省市均颁布了相关的保护管理办法,其中多数城市还在此基础上颁布了《XX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以求细分,落实到实处。
  2.城市用地规划管理中古树名木保护存在问题
  2.1 基础资料不能满足相关规划的编制
   多数城市的古树名木普查已经完成并形成了文字表格,但在空间上未进行精确定位,未形成可供规划编制使用的有效的图纸文件。使得在编制相关的规划中不能及时有效的掌握古树名木详细信息,影响相关工作的开展。
  2.2 古树名木保护范围线的划定没有切合用地规划管理
   多数城市颁布了本市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如江苏省规定“古树名木树干以外10-15米为古树名木的生长保护范围。而常州市规定“城市各类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时,应当避让和建立保护设施,建筑物与树冠边缘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 但在城市用地规划管理中,仅仅划定一个圆是不能切实的保护古树名木的,在实际工作中也没有可操作性。
  2.3没有制定切合用地规划管理的保护措施
   目前国内没有涉及城市用地管理的古树名木的保护措施,现实工作中城市古树古树名木周边涉及的土地利用类型较多,涉及古树名木的地块拟开发意向也很高,土地利用开发与古树名木保护矛盾也很尖锐。城市规划用地管理中,亟需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措施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以便有效的开展管理工作。
  
  3.城市用地规划管理中的古树名木保护的建议与对策
   针对古树名木保护与土地利用开发中存在的种种问题,结合常州市规划实践就城市用地规划管理中古树名木保护开展了相关的研究。
  3.1常州市古树名木现状概况
   为更客观的分析与评价现状古树名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项目组主要选用了“土壤”、“建筑”、“ 生长势”等5个因子,采用多因子综合评价分析的方法,对常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现状进行分析与评价。
   建筑因子――根据古树名木周边建筑的间距与建筑高度是否满足相关要求分为“不满足”、“基本满足”、“满足”三类。管线因子――根据古树名木周边是否有高压线穿越,古树名木周边地下是否有地下管线及轨道交通穿越分为“有”、“无”两类。
   土壤因子――根据古树名木周边土壤透水、透气性分为“较差”、“一般”、“较好”三个等级。
   人为干扰因子――根据是否存在人为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分为“有”、“无”两类。
   现状生长势因子――通过现状调研,将生长势分为“较差”、“一般”、“较好”三个等级。
   通过综合评价分析,常州古树保护现状“好”的15棵,占8.93%;“较好”的46棵,占 27.38 %; “一般”的61棵,占36.61%; “较差”的45棵,占26.79 %;“差”的1棵,占0.29%。常州名木保护现状“好”的8棵,占36.37%;“较好”的14棵,占 63.63 %。
  
  3.2 常州市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3.2.1 保护范围线的划定
   采取在“双控”确定的范围内,结合古树名木所处区位、周边现状建筑情况、规划用地属性特点等,合理划定。其中重点地区,考虑到土地效益与城市发展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划定。因树木的生长受地下管线的影响较大,项目组特别规定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包括地面及地下两部分。
   注: “双控”
  (1)古树名木现状树冠投影线为现状古树名木冠
  径最大处的垂直投影线,古树名木树干范围线为现
  状树干离地1.2米处垂直投影线。
  (2)“双控”确定的范围为古树名木现状树冠投 图1 长卵圆形树冠“双控”示意
  影线外扩5米的范围线或古树名木现状树干范围
  线外扩10或15米(一级古树名木15米、二级古
  树名木10米),二者根据具体情况取大值。
  
  
  图2 伞形树冠“双控”示意
  3.2.2 保护措施的制定
   考虑到古树名木周边用地性质存在一个变化的可能性,我们首先根据古树名木现状保护情况分析评价,有针对制定现阶段古树名木保护措施;从古树名木周边拟规划用地类型入手进行分类整理,根据不同类型制定不同的远期保护措施。保护措施分为通则与特殊规定。
   保护通则:
   1、保护范围内不得增置临时或永久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地下构筑物)及埋设各种过境管线。现有临时建筑应在期满后拆除。
   2、保护范围内不得损坏表土层,不得浇封地面、不得改变地表土壤高程。
   特殊保护措施:
   分为现阶段特殊保护措施与远期保护措施。
   现阶段保护措施:在对古树名木现状保护情况进行多因子综合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改善措施。
   远期保护措施:根据远期古树名木周边用地性质是否发生改变及改变为何种类型确定如下:
   1、远期古树名木周边用地性质不发生改变: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建设单位应向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施工中采取避让及保护措施,
  并必须满足古树名木基本生长需求。
   2、远期用地性质为绿地类:(远期古树名木周边用地性质发生改变,且改变后用地调整为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绿地的建设中,应注意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留出足够的生长空间,在保护区范围内不得挖掘取土。
   3、远期用地性质为城市拟开发用地类:(远期古树名木周边用地性质发生改变,且改变后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 商办混合用地、发展备用地等。)
   (1)规划设计阶段:建议将古树名木与建筑室外环境景观设计综合考虑。尽量将古树名木置于集中绿地中,并须注意其生长空间的需要;如设置于人流量较大、易于损坏的区域,应设置与树干距离不少于2米的围栏。
   (2)建设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应向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采取避让及保护措施,并必须满足古树名木的基本生长要求。
   4、远期用地性质为市政设施用地类:(远期古树名木周边用地性质发生改变,且改变后用地调整为道路用地、河流用地等市政设施用地。)在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中,应注意对古树名木进行保护,如无法避让应设置保护围栏。原则上一级古树名木不得移植,如确因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确需移植二级古树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4 结语
   在具体的规划实践中,规划管理工作中,古树名木保护中新的问题还会不断的涌现,我们正着手建立反馈机制,力求真正将古树名木保护落在实处,促进了古树名木保护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邢福武, 余明恩. 龙岗古树[M]. 北京: 中国林业出版社, 2001: 1.
   [2] 建设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3] 江苏省《江苏省城市古树名木养护管理暂行规定》
   [4] 常州市《常州市市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5] 江苏省《江苏省城市古树名木养护管理暂行规定》
   [6] 常州市《常州市市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7] 常州市《常州市市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8] 常州地方志编撰委员会 《常州市志》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 10.
  注:文章内所有公式及图表请以PDF形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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