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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向《逻辑哲学论》神秘主义的双重路径]双重职业路径

时间:2019-01-3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逻辑哲学论》中的神秘主义是前期维特根斯坦的重要思想之一。西方学者对这一思想的具体内容以及它同《逻辑哲学论》中其他思想之间的关系评价不一,而且这些评价都有自身的局限性。事实上,如果从全局的视域来考察《逻辑哲学论》就会发现,通往神秘主义有两条路径:一条是语言哲学的路径;另一条是逻辑哲学的路径。神秘主义是维特根斯坦对有意义的科学命题和缺少意义的逻辑命题进行分析所推导出的一个逻辑结论,它与《逻辑哲学论》中的图像论和逻辑哲学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这种整体性表明维特根斯坦力图实现经验的自然科学、先验的逻辑学和超验的伦理学的统一。
  关键词:语言;逻辑;界限;神秘主义
  中图分类号:B0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2)03-0113-08
  
  《逻辑哲学论》中的神秘主义思想是维特根斯坦前期思想中最重要、最难解的部分。这一思想引起了许多学术争论,受关注最多的是这样一个问题:如何看待神秘主义与语言分析、逻辑研究之间的关系,即是否可以从后者必然推论出前者?评论者们对于这一问题给出了不同的回答。有人认为维特根斯坦的神秘主义与《逻辑哲学论》的此前部分不存在必然联系,例如格劳克(Hans-Johann Glock)就坚持一种“嫁接”的观点,他认为维特根斯坦是将神秘主义“嫁接”到了逻辑的主题之上,神秘主义与逻辑之间的关系不是契合一致的①;哈克(P?M?S?Hacker)也持类似的观点,他反对《逻辑哲学论》看作是一个统一的整体②。也有评论者如安斯考姆(G?E?M?Anscombe)认为神秘主义与图像论之间存在着某些紧密的联系,她坚持的是“图像论”解释路线③。还有评论者表达了更为强烈的立场,主张将《逻辑哲学论》中的各部分当作一个整体,其中最突出的代表人物是泽马克(Eddy Zemach),他坚持“上帝”概念论证路线,认为处在世界之外的上帝就是一般的命题形式、世界的本质④;麦克吉尼斯(B?F?McGuinness)也持有与此相近的立场,不过他坚持的是“体验”考察论证路线,认为神秘体验具有的特征在其他主题中可以找到明显的线索
  那么,《逻辑哲学论》中的神秘主义与其他部分之间究竟是一种怎样的联系呢?为了弄清这些问题,首先必须研究他的神秘主义思想,弄清楚神秘主义的具体特征,然后再进一步去发现它与命题分析、逻辑研究之间的关系。
  格劳克在《维特根斯坦哲学词典》中将“神秘主义”的传统定义理解为: “对世界或者上帝的整体性体验”
  。不过,维特根斯坦的神秘主义还有着其特殊的方面,他在《逻辑哲学论》中这样谈到神秘主义:“神秘的东西不是世界如何,而是世界存在”(6?44)
  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以下凡出自该书的引文只注编码的标号,译文均引自《维特根斯坦全集》第一卷,陈启伟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89-263页。
  ,“在永恒的观点下看世界,就是把世界作为一个有限的整体来看。对世界之为一有限界的整体的感觉,是神秘的”(6?45),“的确有不可说的东西,它们显示自己,它们是神秘的东西”(6?522)。这表明神秘主义有着以下几个基本特征:(1)神秘的东西是世界存在着,而不是世界是怎样的;(2)神秘主义将世界看做是一个有界限的整体,它是以全局的视角来关注世界;(3)神秘的东西不可说,他们可以通过自身显示出来。神秘主义的这些特征并非孤立存在于《逻辑哲学论》之中,它们植根于对其他主题――语言、逻辑的论述之中,下面我们将逐一展开论述。
  命题意义的图像论的核心思想是:作为图像的命题可以图示实在。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命题描述现实世界的状况,这个被命题描述事物世界是一个整体性的存在,他说道:“世界是所有发生的事情”(1),“世界是事实的总和”(1?1),“世界是由事实所规定的,是由此诸事实即是所有的事实这一点规定的”(1?11),“全部的实在就是世界”(2?063)。这些描述表明维特根斯坦在一开始思考世界时,就已经包含了将世界看作是一个有界限的整体的预设,因为他将世界看作是被“总体”、“一切”、“全部”这些概念所限制,它并非是由单一的事物所组成,而是全部事实这一总体,这是在全局的视角下对世界进行考察的结果。既然世界被看作是整体性的存在,那么作为实在图像的命题是否也具有整体性特点呢?答案是肯定的,在对语言进行分析时指出,基本命题对应于世界中的诸事态,而由基本命题的总体组成的全部命题则对应于世界这一整体,“经验的实在为对象总和所限定,这个界限又显现于原初命题的总和中”(5?5561),“真的思想的总和就是一个世界的图像”(3?01),如果说世界中的事实的总体限定了世界的界限,那么对应于世界图像的语言,也就被全部命题限定了界限,“假定给我以所有的原初命题,那么就可以直截了当地提出一个问题:我从它们能构成哪些命题?那就是所有的命题,而且就这样给它们划了界限”(4?51),“如果一些对象被给出了,那么所有的对象从而也就被给出了。如果一些原初命题被给出了,那么所有的原初命题从而也就被给出了”(5?524),“原初命题的总和留给世界结构的范围恰恰是完全概括的命题所限定的范围”(5?5262)。
  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达到全部命题的界限需要通过两个步骤才能完成:一个是给出全部的基本命题;另一个是对全部基本命题进行构造(运算)。这里需要特别引起注意的是“构造”是如何完成的,它是在一般的命题形式的参与下得以完成的,一般的命题形式“构造”特性
  一般的命题形式的“构造”特性常常被研究者们所忽略,这种特性的重要性不仅仅在于它可以通过运算创造出所有其它的命题,更为重要的是它为主张一般的命题形式(即逻辑形式)不是神秘之物的观点提供了有力证据。因为这种“构造”特性表明,一般的命题形式是从基本命题的总体通往命题的总体(即语言的界限)的必由之路,这种形式本身并不存在于界限之外,也不是界限本身,所以尽管它不能被命题表达而只能显现在命题之中,它也绝不是神秘之物。下文将会看到,对于一般的命题形式之本质的考察一举推翻了Zemach认为的“一般的命题形式等同于上帝”的观点。参考Eddy Zemach, Wittgenstein"s Philosophy of the Mystical, on ?The Philosophy of Wittgenstein’s Tractatus,? v?3, edited by J?V?Canfield, Garland Publishing, Inc, 1986, p?47?
  对所有命题来说都普遍有效,“唯一的逻辑常项就是一切命题按其本性彼此共有的东西。但是这就是普遍的命题形式”(5?47),“普遍的命题形式是命题的本质”(5?471);并且它还是命题得以成立的基本条件:“不可能有任何命题,其形式是我们不能预见(即不能构造)的,这就证明了有一个普遍的命题形式。命题的普遍形式是:事情是如此如此的。”(4?5)这种被所有命题共有的形式承担着从所有基本命题过渡到全部命题的任务,这是通过逻辑运算来实现的,“每个命题都是对原初命题连续做N(ξ)运算的结果”(6.001),“如果给出了如何构成一个命题的普遍形式,那么从而也就给出了如何通过一个运算由一个命题产生另一个命题的普遍形式”(6.002),“因此,运算Ω’(η′)的普遍形式是:’(η′)(=′,ξ,N(ξ)〗)。这是从一个命题过渡到另一个命题的最普遍的形式”(6.01)。这就表明,命题实现对世界的整体的描述必须具有一般的命题形式的运算才行,因此才说一般的命题形式对于描述世界的本质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指出命题的本质,意即指出一切描述的本质,从而也指出世界的本质”(5?4711)。
  当维特根斯坦对命题的分析进行到这一步时已经离神秘主义不远了,理解他从语言分析过渡到神秘主义的关键码段是:“我的语言的界限意味我的世界的界限”(5?6)
  这句话通常被评论者用来解释维特根斯坦所提出的“唯我论”,但是人们却忽视了它所蕴含的语言的界限的内容,维特根斯坦通过这一论述建立起来了语言的界限与世界的界限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建立起来了语言命题的总体与作为一个整体的世界之间的关系,这充分说明了神秘主义与命题分析之间的内在联系,正是这句话为维特根斯坦的神秘主义披上了语言学的外衣。
  。这句话可以等同于“语言的界限意味着世界的界限”,因为在维特根斯坦看来 “世界是我的世界” (5?62),“语言(唯一能为我所理解的语言)的界限就意味我的世界的界限”(5?62)。由于“世界的界限”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是神秘的(6?45),因此可以说,通过对语言命题的分析所达到的对“语言的界限”的感觉也是神秘的。这里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对“语言的界限”的神秘体验实际上是以“世界的界限”为前提的,因为命题始终是对现实的表达。不过维特根斯坦在论述“语言的界限”与“世界的界限”的关系时并没有用到“图示”这一概念,而是用的“意味”――我的语言之可说和不可说的“界限”意味着我所经验到和不能经验到的“界限”、意味着可以思考与不可思考的 “界限”。“语言的界限”之所以能够意味“世界的界限”就在于二者共同包含了“普遍的逻辑形式”――即一般的命题形式,因为它一方面揭示了命题的本质(5?47,5?471,6),另一方面揭示了世界的本质(4?5,5?4711)。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维特根斯坦对命题意义的图像论的分析从对全部实在(世界)的考察开始(1,1?1,1?11,2?063,3?01),先后考察了基本命题(5?524,5?5561)和一般的命题形式(5?524,5?4711,6,6?001,6?01, 6?002),然后经过这两者的“构造”达到了全部命题的界限(语言的界限)(4?51,5?5262,5?6,5?62),最后通向了对于“世界的界限”(语言的界限)的神秘感觉(5?6,5?62,6?45)。我们把维特根斯坦这种通过命题分析而导向神秘主义的思想过程称作:维特根斯坦“神秘主义的语言哲学路径”。
  维特根斯坦在考察完作为世界的逻辑图像的科学命题之后,接着考察逻辑命题。他认为,逻辑命题是重言式,虽不再是世界的图像,却依然与世界具有某种联系。逻辑命题反映世界的形式特征,这种形式并非是任意偶然的东西,对于世界的可能性来说,逻辑形式具有必然的特性。逻辑的这种本质特征表明世界无法脱离形式的规定,世界之中的事物离不开逻辑的限制:“我们也不可能在其与其他对象联系的可能性之外去想像任何对象。如果我能在事态的联系中想像一个对象,那么我就不可能在这种联系的可能性之外去想像这个对象”(2?0121),“每个事物都可以说在一个可能事态的空间中。我可以想像这个空间是空的,但是不能想像不在空间中的事物”(2?013)。既然逻辑对于世界之中的事物具有这种普遍有效性,那么逻辑必须涵盖所有的可能情况:“逻辑研究每一可能性,一切可能性都是它的事实”(2?0121),并且逻辑可能性贯穿于世界中的所有事物之中:“假如我知道一个对象,我也就知道它在事态中出现的一切可能性”(2?0123)。维特根斯坦对于作为世界形式特征的逻辑本质的探讨向人们展现出逻辑具有必然性、普遍有效性,它涉及世界之中的所有可能性,是一切事物的形式属性,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逻辑形式和作为一个整体的世界具有同样的影响效力,它们都处理“所有可能性”、“事实的总体”、“全部的事实”,因此逻辑的范围实际上就是世界的范围。除了逻辑与世界在涉及范围上的等同之外,维特根斯坦还认为逻辑命题规定了命题的界限,从而也规定了世界的界限。
  维特根斯坦在论述重言式和矛盾式这两种逻辑命题时指出,它们与普通的命题有本质的区分,后者显示了它们所说的东西,而前者则显示它们什么也没有说,它们不是没有意义,而是缺乏意义。因为重言式没有真值条件,它无条件为真,矛盾式不在任何条件下为真,这样的命题不是实在的图像,它们不表述任何可能的情况,它们与实在没有任何表现关系,它们的真值条件超出了一般命题为事实所留出的范围(4?461―4?462):“重言式把全部――无限的――逻辑空间留给实在;矛盾式占满全部逻辑空间,未给实在留下一点余地。因此二者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规定实在。”(4?463)既然逻辑命题并不描述实在,那么它们是否因此就没有用了呢?维特根斯坦认为并非如此,他将重言式和矛盾式的作用理解为划定命题的界限:“矛盾式可以说消逝于一切命题之外,重言式消逝于于一切命题之内。矛盾式是命题的外部界限,重言式是命题的无实质的中心点。”(5?143)既然逻辑命题指向了普通命题的界限,那么也就因此指向了世界的界限,由于逻辑形式不涉及实在的具体内容,所以它对命题界限的规定、世界界限的划定也只是形式层面的,但是由于逻辑形式揭示了世界的本质,因此上述界限的规定与全部命题对于世界界限的内容层面的界定不同,它是对于世界界限的本质的界定。
  前面是从正面阐释了逻辑与世界具有同样的范围,除此之外,维特根斯坦还从反面揭示了逻辑与世界的融贯一致性,这表现在逻辑上不可能的情况对应于物理学上不可能的情况,他举例说道:“例如,在视野上有两种颜色同时处于一个地点,这是不可能的而且是逻辑上不可能的,因为颜色的逻辑结构排除了这种可能性。让我们再来看一下在物理学上是怎样描写这个矛盾的。大致是下面的说法:一个粒子不可能同时具有两个速度;也就是说,它不可能同时处于两个地点;也就是说,同时处于不同地点的粒子不可能是同一的。”(6?3751)之所以会有这种逻辑上的不可能与物理世界的矛盾之间的对应关系,是由于世界之中的一切不可能只能是逻辑上的不可能,不存在超出逻辑的范围的不可能性, “正如只有一种逻辑的必然性,也只有一种逻辑的不可能性”(6?375)。在他看来,逻辑既包含所有可能性(所有可能性就构成了必然性),也包含所有不可能性,对于世界的可能与不可能的描述都无法脱离逻辑空间,世界的形式就是逻辑空间所确定的全部范围,所以必须在逻辑空间的范围之内谈论世界的界限。
  上述论证表明,世界的形式特征规定的范围实际上就是世界的范围。维特根斯坦在开篇就谈论世界是事实的总体,而事实只能是处在逻辑空间之中:“逻辑空间中的诸事实就是世界”(1?13),逻辑的可能性和不可能性规定了世界的事实的总体,因而也就规定了世界的界限,用维特根斯坦的话来说就是:“逻辑充满世界:世界的界限也是它的界限。”(5?61)既然逻辑保证了所有的可能性,就无法说世界中有这个而没有那个,因为逻辑不能排除任何一种可能,否则它就要超出世界的界限之外,但这却是不可能的,因为人们无法思考不能被思考的东西,无法去思考世界界限另一边的东西。逻辑的界限就是在这种意义上等同于世界的界限的,同时前面已经论述过,一般的命题形式构造出了全部命题的界限(4?51,5?5262,5?6,5?62),逻辑命题也显示了命题的界限(4?461―4?463),所以可以说逻辑的界限即是世界的界限,也是命题的界限。既然对于语言的界限、世界的界限的感觉是神秘的(5?6,5?62,6?45),那么对于逻辑的界限的感觉也同样是神秘的。我们把维特根斯坦这种经过逻辑研究而指向神秘主义的思考过程称作:维特根斯坦“神秘主义的逻辑哲学路径”。
  由此可见,维特根斯坦并非是以一种独立的视角来论述“世界作为一个有限整体的神秘感觉的”,他的超验的神秘主义与其对经验的自然科学命题的分析、先验的逻辑研究是密不可分的,命题分析和逻辑研究是通往前期维特根斯坦神秘主义的两条路径。这种考察将我们引向了一个新的维度,即应当将《逻辑哲学论》看作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它的各个部分之间并非是彼此完全独立的。那么,维特根斯坦是如何实现经验的自然科学、先验的逻辑学和超验的伦理学之间的融贯性,如何将它们的关系看作是协调一致的呢?
  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依次讨论了自然科学、逻辑学和伦理学这三个主题。
  首先,维特根斯坦将哲学看作是对命题进行澄清的一项活动,它是为了探索命题的本质,从而能够为命题划定界限。这个被划定界限的命题所涉及的是自然科学命题,所以维特根斯坦说哲学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为自然科学中有争论的领域划出界限”(4?113),这个领域是经验科学所讨论的范围,它关注的主题是“世界是什么样的”,也就是说,它关注的是位于世界之内的偶然的东西。
  其次,这种哲学活动离不开对逻辑的研究,他认为逻辑所关注的是使得命题能够图示实在的条件,它涉及所有可能性,尽管事物就其可以出现在一切可能状况中(经验的可能性)而言是偶然,但是就它是依赖于与事态相联系的形式(逻辑的可能性)而言却是必然的。逻辑涉及的就是经验世界中的形式,它不关注任何具体内容,它是经验事实(命题)得以可能的条件,正因为如此,维特根斯坦才说:给出逻辑形式(一般的命题形式),意味着给出了命题的本质,也即给出了世界的本质,所以“逻辑是先于一切经验的――先于某物是如此情况的”(5?552),“逻辑是先验的”
  维特根斯坦在6?13,6?421形容逻辑学和伦理学的性质时使用的是同一个德文词汇“Transzendental”,但是并不应将它统一翻译成英文词汇“Transcendental”(Ogden版本与Pears/McGuinness版本都是采取的这种译法)。因为在维特根斯坦看来,逻辑学和伦理学有着本质的不同:逻辑学是经验的条件,所以它是先于经验的(Transcendental);而伦理学是逻辑学的前提条件,它超越经验,在先验之外(5?552),所以应当是超验的(Transcendent)。斯坦纽斯就主张将“Transcendental”与“Transcendent”区别开来,他认为前者指称界限,后者指称界限之外,在这种意义上,6?421所说的“Ethics is transcendental”应当改译为“Ethics is transcendent”。参见Erik Stenius,?Wittgenstein’s Tractatus: A Critical Exposition of Its Main Lines of Thought,?Basil Blackwell, 1960, p?216,222。
  最后,哲学对世界的考察导向了一种神秘主义,神秘主义关注是“世界存在着”这样更为根本的问题。它所讨论的其实就是伦理学的范围,伦理学感兴趣的是世界的意义、世界的价值,这都处于世界之外:“使这种有价值的价值成为非偶然的那个东西不能在世界之中,因为否则那个东西本身又会是偶然的了。它必在世界之外。”(6?41)这种价值被维特根斯坦称为“上帝”,“世界是怎样的,这对于高渺玄远的东西是完全无关的。上帝不在世界中显现”(6?432)。上帝在世界之外,它直接指向的是“世界的存在”,这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是神秘的。这种世界之外的东西不可能在语言之中得到表达:“因此,也不可能有任何伦理的命题。命题不可能表达高渺玄远的东西”(6?42),因此维特根斯坦将它看作是不同于经验的命题和先验的逻辑的东西:“显然,伦理是不可说的。伦理是超验的。”(6?421)
  可以看出,《逻辑哲学论》所研究的经验的科学命题、先验的逻辑学、超验的伦理学三者是属于完全不同的领域的,它们的差别表现在:自然科学处理的是有意义的命题,它们被限制在经验的界限之内;逻辑学涉及的命题是重言式和矛盾式,它们缺少意义(4?461),属于先验的领域(6?13);伦理学谈论的是形而上学命题,它们没有意义(6?54),被归于超验的范围(6?421)。尽管它们分别处于世界的内部和外部,但却并不能说这三者之间没有任何的联系,为了弄清这一点,需要阐明《逻辑哲学论》的目标。
  维特根斯坦这样来描述《逻辑哲学论》的目的:凡是可以说的东西都可以说的清楚,对于不能谈论的东西必须保持沉默。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哲学应当为可思的东西划界限,从而也为不可思的东西划界限”(4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能思考的”(Thinkable)东西并不是“思想”(Thought)本身,因为思想本身不能被划定界限,如果要为思想划定界限,“就必须能够想到这界限的两边(这样我们就必须能够想那不能想的东西)”(p?1),而这是不可能的事情。而可被思考的东西指的是事实和命题的形式或可能性,即逻辑形式,通过给出逻辑的界限,也就给出了由一般的命题形式所“构造”的全部命题的界限,也就给出了被全部命题所“意味”的世界的界限,这就是维特根斯坦主张哲学应当从内部通过能思考的东西为不能思考的东西划定界限的观点。
  ,那么需要通过什么方式才能实现界限的划定呢?维特根斯坦认为需要两个过程:首先,“通过可思的东西从内部为不可思的东西划界限”(4?114),即通过对逻辑形式的思考来确定逻辑的界限,从而由逻辑的界限实现对世界的界限的划定;另外,通过自然科学命题的划定来确定命题的界限,从而由命题的界限实现对世界的界限的划定:“哲学通过清楚地表现可说的东西而意谓着不可说的东西。”(4?115)不过上述两种过程实质上还是一个过程,那就是对逻辑形式的思考,因为对命题的界限的划分也是依靠一般的命题形式的“构造”活动才能完成(4?51,5?5262,5?6,5?62)。
  由此可见,逻辑是划定界限的关键。一方面,逻辑是命题图示实在的前提条件:“无论什么形式的图像为了毕竟能够(正确地或者错误地)摹绘实在而必须与实在共同具有的东西就是逻辑形式,即实在的形式”( 2?18);另一方面,逻辑有自身前提条件:“我们为了理解逻辑而需要的‘经验’,不是某物情况如何,而是某物存在”(5?552),逻辑命题“假定名字具有意谓。原初命题具有意义,而且这就是它们与世界的联系”(6?124)。当维特根斯坦说:“神秘的东西不是世界如何,而是世界存在”(6?44)的时候,暗含着在可说的与不可说的、世界之中与世界之外、如何(How)与什么(What)、命题与神秘之物之间还有一个“中间物”的观点,这个“中间物”实际上就是逻辑。逻辑依赖于某物存在(What),而事物是如何(How)却依赖于逻辑而存在,因此他才说:“逻辑先于 ‘如何’,而非先于‘是何’。”(5?552)这表明逻辑是联接经验的命题与超验的神秘之物的纽带。可以说,经验的命题、先验的逻辑、超验的伦理这三者具有紧密的依赖关系,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通过对这一整体的考察,维特根斯坦找到了哲学中的正确的方法:“除了可说的东西,即自然科学的命题――亦即与哲学无关的东西――之外,不说任何东西”(6?53),反过来,这种方法使得人们可以正确地看待世界。
  总之,《逻辑哲学论》是一部考察世界之本质的著作,这部著作的特点是由世界之内的考察通往世界之外的领域,从而划清可说的与不可说的界限。这种界限的考察直接倒向了神秘体验,尽管神秘主义是不可表达的,但是它却可以通过语言的界限和世界的界限而揭示(意味)出来,它与命题学说和逻辑学有着紧密的关系,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它本身有着并不神秘的一面。因此,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对命题、逻辑、神秘主义的关系的阐释,反应出他对经验的自然科学、先验的逻辑学和超验的伦理学的统一的观点。
  通过前面的研究我们发现,《逻辑哲学论》中的神秘主义与语言命题的分析、逻辑的研究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这部著作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并非是彼此独立存在的,而是共同构成了一个统一的、融贯的整体。有了这样的认识,就可以回过头来考察前面提到的研究者们的不同观点。
  格劳克认为维特根斯坦是将神秘主义“嫁接”到了他的逻辑“树干”之中,并且连接神秘主义与符号系统的思想结构是模糊不清的
  Hans-Johann Glock??A Wittgenstein Dictionary,?pp?251-253?
  。我们认为,格劳克对神秘主义与逻辑的关系的批评并不能使人信服,维特根斯坦并非简单地将神秘主义论题嫁接到了逻辑的“树干”,因为在《逻辑哲学论》的开始就已经蕴含了将世界看作是一个有限整体的思想,并且对逻辑的研究也早已包含了“全体”、“所有”等与有限整体类似的描述。神秘主义与命题、逻辑关系的关键是“界限”,如果能够看清“界限”的本质、看清它在命题、逻辑、神秘之物这三者之中的地位,那么格劳克对于神秘主义的责难就会自行瓦解。
  哈克明确反对将《逻辑哲学论》看作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他认为神秘主义与此前部分之间至多存在着一些微弱联系,这种联系表现在唯我论的阐释中将我的语言的界限和我的世界的界限等同起来。尽管如此,他坚持声称神秘主义部分无法从此前部分中推论出来
  。我们认为,哈克并没有看清“我的语言的界限意味着世界的界限”这一枢纽在理解神秘主义时的重要性,这一枢纽实际上密合了维特根斯坦的语言、逻辑、形而上学主体、神秘主义这些最为重要的论题。并且,哈克所理解的唯我论与神秘主义之间的关系仅仅是一个表面现象,确切说来,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以语言和逻辑为过渡环节的,是以世界的界限等同于语言的界限、逻辑的界限为前提条件的。前面已经指出,语言、逻辑、神秘主义是一个整体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且从关于语言、逻辑的论述中可以引出神秘主义的内涵,所以说,神秘主义与唯我论的联系是表面联系,神秘主义与语言、逻辑的联系才是真正的本质联系。
  安斯考姆认为维特根斯坦的神秘主义与此前部分的联系可以通过图像理论引导出来,因为要想理解世界之外的价值就必须考察处于世界之内的事实,而图像理论所处理的正是世界之中的事实
  。我们认为安斯考姆从偶然与必然的角度对神秘主义与其他部分之间的关系的解释是很成问题的,这样的解释使得事实(命题)与神秘之物的区分有余,而联系不足。她并没有看清神秘主义与事实(命题)之间的本质联系,也没发现神秘主义与逻辑之间的联系。如果只是发现神秘主义与此前部分之间的区别,那么就无法将《逻辑哲学论》看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实际上,《逻辑哲学论》中的语言、逻辑、神秘主义是统一在 共同的“界限”之中,神秘主义是通过语言学路径和逻辑学路径引申出来。
  泽马克是所有评论者当中最支持将神秘主义当作是《逻辑哲学论》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的学者,他将神秘主义部分看作是反映了此前部分的高潮。他给出的理由是:处于神秘领域的上帝与世界的本质、世界的意义、一般的命题形式是等同的
  Eddy Zemach?Wittgenstein"s Philosophy of the Mystical, on ?The Philosophy of Wittgenstein’s Tractatus,?v?3, edited by J?V?Canfield, Garland Publishing, Inc, 1986, pp?295-313?
  。我们发现泽马克论证的核心就是把“一般的命题形式” 与“上帝”等同起来,他的理由是一般的命题形式是:“事情是如此如此的”(This is how things stand)(4?5),“万物的状态就是上帝”(How thing stands is god)
  维特根斯坦: 《1914年―1916年笔记》,1916年8月1日,译文引自《维特根斯坦全集》第一卷,陈启伟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89-263页。
  。但是这样的等同实际上并不成立,上帝实际上并不在世界之中现身,他也不是关于“世界是怎样的”,而是关于“世界存在着”
  这里产生出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看待《1914年―1916年笔记》与《逻辑哲学论》之间的不一致之处,它们之间存在的某些不一致Zemach也是承认的,只不过他过分自信,认为他自己的论证不会受到这种矛盾的干扰,从而忽略了在这个问题上的本质不一致之处。在我们看来,考察《逻辑哲学论》中的思想首先要照顾的是这本著作中的前后关系,只有当某些论证不足以获得充分说明时才需要援引《1914年―1916年笔记》的相关论述,而当两者之间出现矛盾时,我们有理由优先采取《逻辑哲学论》中的观点,这也符合维特根斯坦本人在选编《逻辑哲学论》时修改、删除《1914年―1916年笔记》中某些论述的做法,因为这样才使得《逻辑哲学论》更具有整体性、连贯性、一致性。
  。除此之外,这两者之间的区分还表现在:形式可以通过命题图像显示出来,而神秘之物只能自身显示出来;一般的命题形式只可以构造命题的界限,而不能被等同于这个神秘的界限。因此可以说,泽马克对于维特根斯坦的神秘主义与其他部分之间关系的阐释是一种误解。
  麦克吉尼斯也像泽马克一样认为应当将《逻辑哲学论》看作统一的整体,神秘主义部分是整体所必不可少的部分。他给出的理由是神秘主义作为一种“体验”包含有各种特点,这些特点能够在《逻辑哲学论》的其他主题中找到相关论述,因此在他看来神秘主义部分与其他部分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
  B?F?McGuinness?Mystical of the Tractatus, on ?The Philosophy of Wittgenstein’s Tractatus,? v?3, edited by J?V?Canfield, Garland Publishing, Inc, 1986, pp?315-338?
  。我们认为麦克吉尼斯的这种解释缺乏整体性和连贯性,因为他所阐述的神秘体验特点之间的彼此结合比较松散,很难发现它们有必然的、一致的联系。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他忽视了神秘主义与语言、逻辑之间的关系,只有将这些关系考虑进来,才能保证他对神秘主义特点的论证可以贯通起来。并且在这种方式的帮助下,我们才能理解《逻辑哲学论》实际上是一部将经验的自然科学、先验的逻辑学、超验的伦理学统一起来的著作,它的命题分析、逻辑研究、神秘主义组成了一个有机的、融贯的整体。
  (责任编辑:周小玲)
  The Two Routes Leading to the Mysticism of ?Tractatus?
  Li Guoshan Dai Haiqiang
  Abstract:The mysticism of ?Tractatus?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thoughts of the early Wittgenstein? There is much controversy among scholars about the contents of his mysticism and its relation with the other thoughts of ?Tractatus? ,and all the commentaries have their own shortcomings ? Actually, if we read ?Tractatus? in an overall view, we can find that there are two approaches leading to philosophy of the mystical? One is what is called the route of philosophy of language, and the other is what is called the route of philosophy of logic? As a necessary part of the whole doctrine of ?Tractatus? , the mysticism is a logical consequence of a thorough examination of the meaningful scientific propositions and the meaningless logical propositions? The feature of the entirety of ?Tractatus’? doctrine shows that Wittgenstein attempted to unite the empirical science, the transcendental logic and the transcendent ethics?
  Keywords:
  Language; Logic; Limits; Mystic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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