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作文大全 > 书信 > 正文

[从吴英案到如何规范中国民间借贷] 吴英案民间借贷

时间:2019-02-0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 要:最近一段时间,吴英案在媒体和网络的轮番报道下已然成为了社会大众所关注与讨论的焦点。这位来自浙江东阳的女子在2006年4月份将“本色集团”带入了人们的视野:从商贸、洗衣、广告,到酒店、电脑网络、装饰材料,再到婚庆服务、物流运输、资本投资,本色集团所从事的行业几乎涵盖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关键词:规范民间借贷;视野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2-0095-01
  
  本色集团旗下的子公司不但在一家接一家的注册,而且店铺的数量也呈几何倍数的增长,仅在东阳汉宁路上就有将近一百多个本色店铺,这也被当地的群众称为“本色一条街”。然而,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的是:成就吴英“亿万富姐”和支撑本色集团疯狂扩张的绝大部分资金,不是依靠企业的原始积累,也不是凭借正规金融机构的借贷支持,更不是依赖资本的增值而取得的,而是通过民间借贷高息借来的。吴英所借钱的利息也高的令人瞠目结舌,所借资金年回报率至少50%以上,部分高达100%,后期资金链出现问题时甚至出现“3个月回报期”即三个月的利息达100%。即使不算利滚利,年息也在400%以上。终于在2007年,本色集团的资金链再也不堪重负彻底断裂,吴英也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曾经名噪一时的“本色神话”瞬即破灭。在2009年和2012年,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在一审、二审的判决中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通过法院的《判决书》我们可以清晰的了解到,单单在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短短21个月的时间内,吴英先后非法集资人民币77339.5万元,实际集资诈骗人民币38426.5万元,涉案资金之巨,牵扯范围之广,都使其成为了国内最大的非法集资诈骗案。然而就在吴英案二审宣判前后,在亚布力召开的第十二届中国企业家年会上,包括首席经济学家张维迎教授在内的多名企业家、学者都呼吁法院“刀下留人”。
  民间借贷、地下钱庄、高息集资无时无刻,从南到北充斥在市场经济的各个角落,存在于市场活动的各个环节。而吴英案所涉及的江浙地区庞大的民间借贷市场,其实仅仅又是中国民间借贷市场的冰山一角。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的监测数据显示,2010年6月温州民间借贷规模为800亿元。而由于国家前一段时间收紧银根,现在温州的民间借贷总量估计在1200亿元左右。同样是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2010年4月中旬一项关于温州民间借贷的调查显示,有89%的家庭个人和59.67%的企业参与了民间借贷,其中中小企业有60%左右参与其中。用“全民借贷”来形容温州的民间借贷绝非夸张。然而,问题并不在于仅仅温州存在此种情况,全国其他地方,如江苏、福建、河南、内蒙古等省区,民间借贷及其衍生的危机也愈演愈烈。中信证券研究报告认为,截止到2011年底民间借贷市场规模已超过4万亿,占正规途径融资规模比重的三分之一还要多。但凡是都讲求一个度,超过了一定限度,好事就可能变成坏事。伴随着国家持续的收紧银根,民间借贷的预期利率也在不断升高,一方面企业融资成本也随之增加,中小企业本来就实力弱小,过高的融资成本只会进一步加大企业经营压力,这对企业来说无异于饮鸩止渴,不但不能帮助中小企业走出经营困境,反而会使他们的融资问题更为严峻,这样的结果只能使越来越多的企业家选择离开实体经济。常言道:实业救国、实业兴国,一个实业空心化倾向日益严重的国家想要实现经济上的持续健康发展无异于痴人说梦。另一方面,人们会在趋利性和盲目性的驱使下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民间借贷市场,这么庞大的资金在正常流转下的确可以创造很多财富,但我们谁又能保证在这个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都不会出现问题,一旦任何一方的资金出现一点风吹草动,都有可能引起整个资金链的崩盘,紧接着就会出现像多米诺骨牌一般的效应,最终的结果只能会是投资者血本无归。可能很多人认为这是危言耸听,但是在温州等地出现的企业主“跑路”现象已经说明了危机的开始。可能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吴英是生是死,或许只是茶余饭后关于“亿万富姐”的谈资。而在民间借贷极度盛行的江浙地区,人们似乎能从吴英身上看到自己的未来,甚至有人也将此解读为国家对待民间借贷的“风向标”。显然,吴英的罪与罚,生与死,不只关乎她个人,更关乎着千万亿民间资本的何去何从。今天我们可以用极刑去处罚吴英,但明天还会有更多的李英、刘英会前赴后继。只有想办法去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良策。
  首先,尽快出台有关规范民间借贷活动的法律法规。现在我国对民间借贷缺乏健全完善的法律保障,相关法律规则零零散散的分布于《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刑法》以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没有一本专门性的适用法律,这就说明了民间借贷的立法一直滞后于社会实践。
  其次,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众所周知,我们的中央银行还在调控存款利率上限和贷款利率下限,中国金融业丰厚的存贷款利差是他们获得利润的重要来源。但是对于小金融机构却缺乏利差的保护,融资成本高,盈利水平低,导致了小金融机构的缺失,这也正是民间借贷盛行的重要原因之一。
  再次,丰富与创新居民投资渠道。现在很多企业都感觉到自己缺钱,但是中国真的缺钱吗?其实中国人一点都不缺钱,老百姓手里面有很多钱。但为什么我们的企业家还是感觉没钱呢?因为我国存在过多的金融压抑,人们的财产自由权无法得到满足和保护,老百姓投资的渠道可谓是少之又少,很多先进的金融工具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
  最后,要深化我国融资体制改革。由于我国融资渠道比较单一,银行贷款是企业最主要外部资金来源。但金融机构贷款门槛相对较高、条件比较苛刻、手续繁杂、审批时间长、贷款比例低,这就使得中小企业很难获取资金。其实不是企业家想去借高利贷,而是我们没有给他们提供一个正规、宽松的方式让他们获得资金,所以融资体制改革的路还任重而道远。我们一方面要放宽信贷市场准入门槛。
  此时,在民间资本活跃的浙江温州,可能正有数以千亿计的资金正通过民间借贷的形式,在普通市民之间,以及中小企业之间迅速辗转腾挪。但当我们想起丽水市杜益敏因集资诈骗7亿余元被判处死刑;温州乐清的高秋荷因非法集资1.16亿元被判处死刑;温州乐清的郑存芬同样因非法集资1亿多元被判处死刑。这一幕幕应该让我们意识到合理地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作者单位:山东财经大学

标签:借贷 中国民间 规范 吴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