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作文大全 > 随笔 > 正文

生态领域存在的具体矛盾及解决方案【建设工程招标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时间:2019-02-06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本文根据近年来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发现的一些弊端,谈谈具体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招标;建设工程;问题;解决方案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发展,我国在建筑业市场先后制定了各项法律法规,实施了规范的招投标制度,整顿了建筑市场秩序,加大了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但目前一些地区在招投标过程中仍存在违规操纵、互相串通、明招暗定等诸多不规范的运作,给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埋下隐患。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改善招投标市场的环境,有待于我们认真思考和不断探索。本文结合工作中碰到的问题,谈谈个人体会。
   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资格审查控制不严。
   有的地方不具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投标资格的无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导致一些虚报资质等级的挂靠企业中标(一些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只负责出资质,任人挂靠,收取中标项目管理费),这种“高资质中标、低资质进场、无资质施工”的现象,严重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扰乱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市场的行为,是当前工程建设模式的一大漏洞,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安全。
   2 部分地方工程建设市场管理较为混乱。
   工程监管不到位,制止不力,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不能认真执行,招投标行为流于形式。有的施工企业在同一次招投标中既以总公司名义参加投标,同时又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一标两投”,或者对同一份投标书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同时有的建设单位不按招投标规定选择总承包施工单位,对分包管理不严,在工程承发包中任意肢解工程及转包工程,层层转包现象严重,工程质量、工期、投资都得不到有效控制。
   3 投标定标过程控制不严,工程建设交易中心运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有的建设单位没有法律、合同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对涉及施工招投标制度的工程经济及管理方面的业务不熟悉,制定评标细则时考虑不够全面,招标文编制较粗糙,特别是工程量清单与实际收入较大,导致标底不准确,变更较多影响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其次,由于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泄露标底、串标等情况时有发生;评标办法不完善,有待进一步研究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同时施工企业由于自身需要,为达到中标的目的,有意压低报价,致使投标书编制缺乏规范性。
   4 权钱交易,滋生腐败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
   有的建设单位或开发商为了小集团和个人利益,于国家利益而不顾,私下进行权钱交易,逃避有关部门的监管;有的进行暗箱操作,从而滋生腐败。以上这些问题的出现,虽然是少数,但造成的危害却是相当严重的,一是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失控,国有资产流失,极大的影响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实施。二是扰乱了工程建设项目建筑施工市场,误导建筑企业走上急功近利的歧途,导致建筑工程质量低劣,安全生产状况恶化,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稳定埋下了隐患。三是腐败现象、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案件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上述问题的产生,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既有内部原因,也有外部原因;有人为因素,也有政策漏洞。针对建筑施工市场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怎样才能预防这些问题的发生以及解决问题?
   4.1 各级招标投标部门应当将招标投标法纳入普法的重点内容,加强招标投标法的学习和培训。增加依法行政、依法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的自觉性。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开展贯彻、实施招标投标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招标投标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另外,在全社会宣传招标投标法律法规颁布的意义。加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的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于已经查出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过程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各有关司法机关应加紧办案,要对一些典型案件依法从重从快查处。
   4.2 认真做好施工企业的资格预审和后审。对于目前挂靠企业资质比较严重的情况,应当从资质的管理入手,提高对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力度,可以考虑修改相关的资质管理和资质年审规定,加大对允许挂靠的处罚力度,只有让建筑施工企业感到压力,才能真正预防和制止企业资质挂靠行为。
   4.3 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制度,要严格专家资格认定,建立专家信息库,实施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打破部门界限,实现专家资源共享,提高评标质量。建立违规违纪取消资格的清出机制,对评标不认真不负责,职业道德差的专家要严肃处理。加强专家评标过程的行为监督,通过评标现场监督,现场录像和其它方式评价专家的评标态度和质量。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继续培训和教育,提高素质,实行持证上岗。
   4.4 项目法人招标自主权依法受到保护,对依法制定招标工作的一切活动,应当依法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任何政府部门、机构和个人不得直接参与或者干预具体的招标投标活动。及时向社会发布招标投标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法的公正性。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监督。特别是在开标厅和评标室配备先进电视监控系统、录音、录像系统和大屏幕显示系统,实现对整个交易活动的全程录像和实时监控。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逐步实现网上招标投标和评标,使“有形市场”变为更加高效便捷的“无形市场”。
   参考文献:
   [1]胡春伟,金元德.公路施工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J].山西建筑2007,(14).
   [2]幸伟.我国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问题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09.
   [3]马娟.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探析[D].华东师范大学,2009.
   [4]刘春晖 拍卖(招投标)中的若干腐败问题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08.
   [5]刘春晖.我国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当代经济,2008,(3).
   作者简介:
   朱文婷,1985.12.25,女,籍贯:吉林省集安市,现职称:助理工程师,学历:大学本科,研究方向:建筑工程造价

标签:工程招标 解决方案 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