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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汇通知书

时间:2017-05-0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解讫通知书

什么是银行汇票解讫通知 银行汇票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卡片,由签发行结清汇票时作汇出汇款付出传票;第二联

为银行汇票,与第三联解讫通知一并由汇款人自带,在兑付行兑付汇票后此联作联行往来账

付出传票;第三联是解讫通知,在兑付行兑何后随报单寄签发行,由签发行作余款收入传票;

第四联是多余款通知,在签发行结清后交汇款人。汇款单位财务部门收到签发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联”和“解讫通知联”后根据银行盖

章退回的“银行汇票委托书”第一联存根联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 补充:

解讫通知是银行汇票的第三联,在兑付行兑付后随报单寄签发行,由签发行作余款收入

传票,是银行之间往来的记账凭证。解讫通知是银行汇票所特有的,因为银行汇票的实际付

款可以与票据上面的金额不一致。银行汇票一式四联包括四联。我们通常说的银行汇票是第二联。第一联为卡片,由签发

行结清汇票时作汇出汇款付出传票;第二联为银行汇票,与第三联解讫通知一并由汇款人自

带,在兑付行兑付汇票后此联作联行往来账付出传票;第三联是解讫通知,;第四联是多余款

通知,在签发行结清后交汇款人 。 收款人拿到银行汇票后,应该在出票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将实际结算金额和

余额准确、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然后将汇票和解讫通知提交银行提

示付款。注意,在要求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汇票(第二联)和解讫通知(第三联),

缺少任何一联银行就不予以受理。银行(即代理付款人)在支付银行汇票款后将解讫通知随

报单寄往出票行,由出票行作为多余款贷方凭证,它是银行间往来的记账凭证。 解讫通知,不是票据。没有价值,不能转让,单独持有解讫通知并不代表持有人享有票

据权利,不具有财产权性质。汇票可以背书转让,但是解讫通知不能背书转让,即使受让也

无法取得票据权利。篇二:业务程序图

(一) 银行汇票的业务过程图②办理收款转帐(申请书2、3联)⑥办理付款转帐 签发四联汇票结算凭

证 ⑧收到报单办理结清

(二)银行本票结算流程

四、支票结算方式

1)收款人将支票委托其开户银行收款 付款人

1、 支票

送款单提入3)(4提出支票

2)付款人签发支票委托其开户行付款 收款人 (1(4)

2、 (2送款单

1、贴现商业承兑汇票

) (1(2)(4) 贴现付款(5) 资金往来

五、汇兑结算方式

付款人 收款人 (15) 退回一联

(2)办理转帐 (4)办理转帐 信用卡核算

2、 信用卡直接消费的处理

1) 持卡人与特约单位在同行开户 消费者 填制签购单4联 (2)(4)联 及送款单

特约单位开户行(也是发卡行)

2) 持卡人与特约单位不同行开户 消费者 填制签购单4联 (2)(4)联 及送款单发卡行特约单位开户行 或通过票据交换 3、支取现金的处

理 持卡人

支取行发卡行

一、 异地托收承付业务程序收款单位 (2)(3) (7 8) 托收凭证5退回 托收凭证5及单证 p153 联 (5)托收凭证3、4、5联及单证

(4)“发出结算托收凭证登记簿” 及托收凭证4联 (6)“定期代收结算凭证 登记簿”

(11)2、4联核对收帐转帐(9)3联转帐、核销登记簿

核销登记簿 联行电子汇划基本程序

1.清算账户的开立

基本做法:实存资金.同步清算.头寸控制.集中监督 发报经办行收报经办行a1借:辖内上存款项(通过

“其他应收款”过度)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发报清算行 收报清算行a2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b1借: 上存系统内款项 贷:辖内存放款项贷:存放

中央银行款项

(总行清算中心

b2借: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系统内款项存放 (接受清算行开户)篇三:案例6 案例6——变造票据的效力及票据抗辩的行使 1996年1月23日,一个自称王伟华的人持漯河市农行源汇区支行签发的号码为

iv100162661,金额为7万元,收款人为正阳麻纺厂的银行汇票到正阳麻纺厂(以下简称被告)

购买麻袋和麻绳,被告经办人员对该汇票审查无误后,将价值7万元的货物交王伟华提走。

同月25日,被告向汇票付款人正阳农行(以下简称原告)提示付款,原告经办人员审核汇票

无误后,将票面金额7万元转入了被告帐户。26日,原告在解讫通知书上加盖转讫章,随联

行代付报单寄给汇票签发行。30日,汇票签发行告知原告:你行解付的汇票金额与原签发的

汇票金额不符,签发的汇票金额为700元。原告向公安机关报案,但王伟华下落不明,未能

追回差额款。原告向被告要求返还69300元的损失,遭被告拒绝,遂向法院起诉。 分析:本案所涉汇票签发时金额为700元,被告取得时金额为7万元,显然发生了票据

的变造。票据的变造,不影响票据本身的效力,签章在票据变造前的票据债务人对变造前的

票载文义负责,签章在票据变造后的票据债务人对变造后的票载文义承担票据责任,无法确

定签章在变造前还是在变造后完成的,推定签章在变造前完成。如票据由票据债务人之外的

他人变造,则变造人由于未在票据上签章,不承担票据责任,但应按变造后的票载文义对票

据债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案所涉汇票签发行在签发时载明金额为700元,所以签发行

只承担700元金额的票据责任,被告取得该汇票时票据金额已被变造为7万元,如被告将该

汇票背书转让他人,则作为背书人应对变造后的文义即7万元向后手承担责任。 被告在接受汇票时对汇票进行了审查,未发现变造的情形,因此没有恶意。同时被告对

汇票的审查义务应为普通人的注意义务,而原告作为专业办理银行结算业务者,其办理业务

中的注意义务要大大高于普通人的注意义务,即负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作为专业办理

票据结算义务的原告尚且不能发现该汇票业经变造,说明变造的手段相当高明,更不能奢求

被告在接受该汇票时即能发现该汇票的变造,因此被告也没有重大过失。如说被告有过失,

也只能是一般的过失。而按票据法规定,持票人为恶意或有重大过失的才对其取得的票据不

享有票据权利,况且被告已对取得该汇票付出了相应的对价,因此应认为被告享有票据权利。被告向原告提示付款时,原告本可以票据变造为由提出对物抗辩,拒付票款。但原告付

款后,则不能再行使抗辩权,也不能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被告返还票款,原告在对汇票付款

时,未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未发现汇票变造,应自负其责,事后只能向该汇票的变造

人(本案中变造人可能为王伟华)要求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篇四:财经法规2 江苏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习题 第一部分: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5分)第 1 题: 甲公司委托乙银行向丙企业收取款项,丙企业开户银行在债务证明到期日办

理划款时,发现丙企业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可以采取的行为是( )。 a. 直接向甲公司出具拒绝支付证明b. 应通过乙银行向甲公司发出未付款通知书 c. 先按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标明的金额向甲公司付款,然后向丙企业追索 d. 应通知丙企业存足相应款项,如果丙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存足款项的,再向乙银行

出具拒绝支付证明 正确答案:b试题解析:本题考核委托收款有关付款的规定。根据委托收款的有关规定,银行在办理

划款时,发现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通知书。第 2 题: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委托收款的付款人应当在接到通知的当日书

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 )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 a. 银行发出通知之日起3日内b. 银行发出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 c. 付款人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 d. 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 正确答案:d

试题解析:在委托收款中,付款人应当在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时付款,如果付

款人未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为付款人同意付款。第 3 题: 甲、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采用托收承付、验货付款结算方式。2004

年4月1日,运输部门向付款人甲公司发出提货通知,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如不

考虑法定节假日因素,甲公司的承付期满日为( ) a. 2004年4月2日

b. 2004年4月5日

c. 2004年4月11日

d. 2004年4月10日

正确答案:c

试题解析: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

本题的承付期为4月2日-4月11日。注意区分验单和验货付款的区别。 第 4 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新华书店系统每笔

的金额结算起点是( )元。a. 10000.0

b. 5000.0

c. 2000.0

正确答案:d

试题解析: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每笔金额起点为10000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

点是1000元。 第 5 题: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款项中,可以办理托收承付

结算的是( )。

a. 商品交易取得的款项b. 代销的商品款项

c. 因寄售商品而产生的款项d. 赊销商品后结算的款项正确答案:a

试题解析: 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

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第 6 题: 下列企业中,可以在银行办理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有( )。a. 股份有限公司

b. 国有独资企业

c. 合伙企业

d. 个人独资企业

正确答案:b

试题解析:本题考核托收承付的适用范围。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

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

有制工业企业。

第 7 题: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收款人根据购销合同发货后

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是( )。 a. 汇兑结算方式

b. 信用证结算方式

c.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d. 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正确答案:c

试题解析:本题考核托收承付的概念。托收承付结算是指根据买卖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

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第 8 题: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款项中,不能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是( )。a. 商品交易取得的款项

b. 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 c. 因寄售商品而产生的款项d. 因运送商品而产生的款项正确答案:c

试题解析:本题考核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范围,根据规定,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

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

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第 9 题: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汇兑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汇兑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b. 汇兑每笔金额起点是1万元c. 汇兑适用于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d.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试题解析:本题考核汇兑。汇兑没有金额起点的限制。 第 10 题: 牛某使用银行卡支付宾馆住宿费5000元。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规定,银行

办理该银行卡收单业务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应不得低于( )元。 a. 40.0

b. 100.0

c. 200.0

d. 400.0

正确答案:b

试题解析:本题考核银行卡业务手续费的计算。 宾馆、餐饮、娱乐、旅游等行业的商户

结算手续费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2%,该笔结算业务的手续费不得低于5000×2%=100(元)。第 11 题: 发卡银行对贷记卡持卡人未偿还最低还款额和超信用额度用卡的行为,应当

分别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超过信用额度部分的( )收取滞纳金和超限费。 a. 0.02

b. 0.05

c. 0.1

d. 0.15

正确答案:b 试题解析:本题考核信用卡的规定。发卡银行对贷记卡持卡人未偿还最低还款额和超信

用额度用卡的行为,应当分别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超过信用额度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和

超限费。

第 12 题: 下列关于银行卡申领、使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销户时,单位币卡账户的资金应当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个人卡账户可以转账结清,

也可以提取现金

b. 个人申领信用卡时,发卡银行可以根据其资信程度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的方

式必须是保证方式

c. 个人取得银行卡的,可以出租或转借 d. 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可以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也可以将销货收入存入单

位卡账户

正确答案:a

试题解析:本题考核银行卡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发卡银行可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程度,

要求其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可采用保证、抵押或质押,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银行卡及

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

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

存入单位卡账户,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第 13 题: 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 )。 a. 0.02

b. 0.05

c. 0.1

d. 0.15

正确答案:c

试题解析:本题考核信用卡的规定。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

的10%。

第 14 题: 银行卡的种类依据不同的划分方式可有不同的分类,其中贷记卡是指( )。

篇二:付 款 通 知 书

付 款 通 知 书

年月日

单位主管审核出纳 经办

付 款 通 知 书

年月日

单位主管审核出纳 经办 付 款 通 知 书

年月日

单位主管审核出纳 经办

篇三:汇入汇款通知书

汇款通知书

广州市***有限公司:2013年7月至9月期间,我司已为贵公司***人进行了员工健康体检,合计金额

元,发票已开具,以下是我公司的汇款帐号,请按此帐号将款项汇入我司,谢谢合作! 汇入银行:

抬头请写:

汇入银行帐号:

如有特殊情况,请即与我公司 联系,联系电话:广州***医疗……

2013年10月30日篇二:汇款通知单(新版) 汇款通知单 篇三:汇款入账通知书样本 汇款入账通知书

信汇通知书

我单位于 号)汇入货款 ¥ 元(大写: ),

请查收,并冲减我单位在贵公司的应收帐款。 特此通知。

单位名称(盖章): 汇款人(签字): 日期:篇四:汇入汇款现场检查方法与技巧汇入汇款

业务说明

汇入汇款是指由境外银行汇入的,以银行为解付行或收款行的汇款。

1.对境内机构的外汇收入必须区分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凡未有规定或未经核准可以保

留现汇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必须办理结汇,凡未有规定或未经核准结汇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

不得办理结汇,凡无法证明属于经常项目的外汇收入,均应按照资本项目外汇结汇的有关规

定办理。

2.对境内机构贸易项下的出口收汇,直接或者经确定为从境外或者保税区、出口加工区

等特殊经济区域收入的外汇,审核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无误后,为境内机构办理结汇

或入账手续,并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结汇水单或出口收汇核销专用收帐通知单。 对境内机构资本项目的外汇收入,不得进入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业务流程

汇入汇款的审核

收到境外帐户行或总行发来的付款电文swift mt-100/103/202/910/telex或收到境外代

理行发来的信汇委托书或接到客户提交的以银行为付款行的汇票后,经办人员应做如下操作:电汇汇入

1.核符电文指令的密押;

2.审核电文内容,重点审核以下内容:①金额和币别;

②起息日期;

③收款人名称和帐号。

如发现帐号和户名不符或有其他疑问,应电洽发报银行要求其证实。

3.对于国外银行直接发来的付款指令swift mt-100/103/202,区分不同情况,直接解付

或等收到头寸电文后再解付,可以直接解付的应同时向总行发送收款通知mt210。 票汇汇入

1.根据出票行名称和汇票号码,检查票据是否已挂失或已止付;

2.检查出票行名称及签字。汇票的签发人必须是有权签字人,汇票金额必须在其限定的

签字级别范围内,如发现签字不符或无出票行的签字样本,应电洽出票行要求其证实;

3.检查票据表面是否有涂改痕迹。票据表面不能有未证实的涂改痕迹。重要地方,如币

别、金额等处不得有修改、覆盖;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如有疑问,应电洽出票行要其证实。

4.检查汇票是否已超过有效期(一般为出票后一年之内有效,也有半年期汇票),若汇票

出票日期比提示日期还晚,应电洽出票行要其证实,或直接做托收处理,或拒收。

5.检查汇票收款人名称及背书。如汇票是以银行为抬头人则不需背书,但提示人应出具

有关的公函或书面证明以证实其为合法的收款人;其余抬头人则必须加盖提示人的有效印鉴

(提示人若是银行开户单位,其印鉴必须与预留印鉴相符),如提示人 903不是汇票上的收款人,应注意有关的背书是否连续、有效。如提示的是划线汇票,要认

真判断平行线中的内容,确认提示人是汇票中规定的抬头人,并由其背书后才可接纳。

6.汇票上若有其他内容的记录,也要认真检查。 对于有问题的汇票,业务人员可拒绝受理或电洽出票行后再行解决,如发现已挂失或伪

造的汇票应予以没收。

收到客户提交的汇票后,应根据出票行和汇票号码核查是否已收到出票行拨付的头寸,

如未收到出票行拨付的头寸而仅收到出票行发来的汇票开立通知(swift mt-110),一般情况

下应等收到头寸后再将款项贷记提示人的帐户。 信汇汇入

1.检查汇款行名称及签字。信汇委托书上的签发人必须是有权签字人,汇款金额必须在

其限定的签字级别范围内,如发现签字不符或无汇款行的签字样本,应电洽汇款行要求其证

实。

2.审核委托书内容,审核重点参见电汇部分。如发现帐号和户名不符或有其他疑问,应

电洽付款行要求其证实。

对于信汇委托书上的付款指令应详细检查是否有偿付行。若有,银行应等到头寸收妥后

再贷记有关帐户,除非发报行与银行签有代理汇款协议。通知和解付汇款

在收款人明确或经查询后已明确的情况下,且收款人已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材料,

若无特殊理由,应在收到汇入头寸的当天,将款项划入收款人帐户或通知其来取款。分行凭

以入帐的汇款指令的发报银行是境外帐户行的情况下,在解付款项的同时,还应发送一份收

款通知电文swift mt-210给总行。若需结汇或套汇,还应通知结售汇人员办理相应的结套汇

手续。

缮制会计传票,连同汇款解付所需单证、收款通知电文等签字后交复核人员。复核人员

除审核汇款指令的有效性外,还应着重审核以下内容: 收款人提供的单证是否符合规定; 付款指令上的收款人、帐号、起息日、币种、金额是否与传票、入帐证明等一致; 贸易

项下的汇入汇款,银行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应严格按照国家外汇局的相关规定办理。 复核无误后,复核人员应在有关的凭证上签字。 有关电文须经有权签发人签发后交电传人员发送,传票等凭证交会计人员。 汇入汇款业

务完成后,业务人员应将有关资料,包括证明文件、来电底稿、汇票复印件等归汇入汇款档

案。业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有关规定,根据客户填具的申报单内容并经核

对无误后,通过国际收支监测系统在外汇局规定的期限之内进行申报。汇入汇款的查询

汇入汇款的查询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向外查询

款项汇入后,若汇款指令内容不详,如收款人名称有误、帐号与户名不符、开户行名称

或地址不对等使银行无法将款项及时入客户帐,业务人员应立即电洽帐户行或发报行要求其

确认,待其回电后即按正常程序办理入帐手续。向外查询可采用swift mt-195/295或telex

或自由格式电文。

答复查询

904 境外代理行来电查询有关汇入汇款指令是否被解付,应根据其查询函电中的业务编号、

起息日、币种、金额等查询有关业务档案,确认是否收到汇款指令或是否已按原汇款指令正

确解付给客户,并及时电告查询行。答复查询可根据来电格式采用swift mt-196/296/telex

或自由格式电文。

汇入汇款的挂帐

款项汇入后,因种种原因款项无法于起息日当天入收款人帐户,业务人员需视具体情况

一方面及时向帐户行查询或联系收款人,同时将汇入款项挂帐。 汇入汇款指令的修改 银行收到汇入汇款指令后,汇款银行或帐户行以加押电文或有权签字人签发的书面申请

等方式来电、来函要求修改汇款内容:

1.原汇款指令尚未执行的情况下,应按修改后的内容通知或划收收款人帐户;

2.原汇款指令已被执行:修改收款人名称的,应视为第一次汇款的撤销并重新办理的汇款。业务人员可主动扣划

原收款人帐户入修改后的收款人帐户。若帐户余额不足且客户不同意退款,业务人员应及时

发电通知帐户行或汇出行,银行不承担因此造成的后果;修改起息日的,如倒起息应要求汇出行已按规定补偿有关的利息;修改汇款附言、汇款人名称的,业务人员致函或将电文复印件交客户即可。 汇入汇款的

修改业务完成后,业务人员应将来电底稿等有关资料归原汇入汇款档案。 汇入汇款的退汇止付

在收到国外银行发来的要求止付、退汇的电文或信函时,业务人员应首先根据其业务参

号、币种、金额等调出原汇入汇款档案,确认款项是否已入客户帐户。如已解付,应出具一

份退汇通知书给收款人并向收款人了解款项是否能退回,并将处理结果电告国外银行。如收

款人同意退汇,该笔业务视同一笔新的汇出汇款业务处理。 如款项尚未解付,业务人员可直接办理退汇。款项未解付主要原因有: 收款人名称有误;

收款人名称与帐号不符;

收款人非银行客户,无处查找;通知收款人后,收款人未来取款。 如由于汇出行的错误造成同笔业务的重复付款,业务人员发现后应先行挂账并立即发出

查询,证实确为汇出行重复汇款后予以退回。 现场检查流程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1.检查方法:

①查阅现有涉及汇入汇款业务各项规章制度;②查阅岗位责任制,查看各岗位的分工情况;③将现有各项汇入汇款业务内部管理制度与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政策和监管当局的要求进

行比较。

2.风险提示:

①未建立汇入汇款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905 ②未建立健全的汇入汇款业务业务岗位责任制; ③岗位分工不合理;

④现有汇入汇款业务内部管理制度与国家金融法规政策规定和监管当局的要求不相符;⑤未及时修改和完善汇入汇款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授权管理

1.检查方法:

查阅银行各级授权和转授权书。

2.风险提示:

①超授权范围经营业务;

②未严格履行收结汇的各级授权审批流程。 合规性

对业务合规性的审查

1.检查方法:

调阅业务档案,审查各项留存的材料。

2.风险提示:

①收款人提供入账材料不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政策规定;②违反国家外汇管理局结汇相关管理规定; ③未及时准确地做好相关业务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和对外汇局相关报表的报送。 业务及

会计核算管理

1.检查方法:

①调阅汇入汇款业务相关的档案、台帐、登记簿和会计凭证; ②核查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结汇水单或出口收汇核销专用收帐通知单留存联;

2.风险提示:

①对要素不全导致无法解付的汇入汇款,应加强管理; ②加强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的管理; ③解付个人汇入汇款时,严防被冒领。监督检查

检查方法:

查阅内审及业务部门的检查报告及有关整改报告。 风险提示:

未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内部审计的审计范围、频率及深度不够充分;对查出的问题没有适当处理;落实整改不够及时。

检查依据

1.

2.

3.

4.

5.

906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决定》 《金

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6.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7. 《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8. 《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

9. 《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

10. 《关于印发〈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等规章的通知》

11.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本》

12. 《关于印发〈国内信用证办法〉和〈信用证会计核算手续〉的通知》

13.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14. 《合约担保统一规则》(《urcg325》)

15. 《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cg458》)

16. 《国内备用信用证惯例》(《isp98590》)

17.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8. 《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19. 《票据法》

20. 《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

21.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1〕5号)

2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02〕

13号)

23.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

2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07〕

1号)

2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操作规格中》

(试行)的通知907篇五:对账汇款通知书 对账汇款通知书 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我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在2015年___月_____日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造工程之用,计有_______方,单价____元/方(_____款为

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望贵公司将应付______款付给我公司,开户

银行: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贵公司收货单壹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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