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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稳着陆 “两权合一”,平稳着陆

时间:2019-02-02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我国的出租车管理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一是个体经营模式。这种模式存在着诸多弊端,主要表现为管理难度大、安全隐患大、抗风险能力小,极易引发社会矛盾,全国各地都在设法取消该模式。
  二是“两权分离”模式。即出租车经营权与车辆所有权分离。这是在取消个体经营模式过程中应运而生的。这种模式表面上增强了抗风险能力,解决了“不宜管理”的矛盾,但仍然存在着产权关系难以明确,责权利难以划分;经营企业重效益轻管理,重名利轻服务;驾驶员只顾经济效益,不顾服务效益,只顾个人利益,不顾社会利益,只重经济成本,不重安全效益等现象。在这种模式下,行业管理者的政令难以畅通,管理部门既要管理公司,又要管理驾驶员,难以理顺部门服务公司、公司服务驾驶员、驾驶员服务乘客的基本服务关系,使管理严重脱节,而公司坐收余利也给实际经营者带来怨愤,公司形象难以统一,品牌战略难以实现,风险依然由实际车主个人承担,抗风险能力依然较为薄弱。
  三是“两权合一”的模式。为避免激化社会矛盾,我们试图探索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以实现“两权合一”的平稳着陆。这种模式能有效解决以上两种模式所存在的问题。
  1、让每一位出租车主都成为经营企业的股东――即由车主以现有车辆为股权入股,加入现有的出租车经营企业,或者自主成立《出租车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利益同享,风险同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租车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2、由股东大会选举成立理事会或监事会,由理事会或监事会负责公司日常管理、监督,负责聘用公司管理负责人或职业经理人。
  3、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各方责、权、利的关系。
  4、该股份公司除按公司注册要求制定管理章程外,还必须通过管理部门审核章程中与出租车管理相关的条款,如:股东以正在经营的合格车辆入股,车辆不再属于私有财产;公司负责管理、经营和更新入股车辆;公司统一聘用,统一调配,统一培训驾驶员,驾驶员(包含股东从事驾驶经营的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和安全责任保证书,并实行月报表制度(报客管处备案);驾驶员按要求向所在公司交纳管理费和利润(公司管理费主要用于以下五个方面:经营管理费―办公场地租用,工作人员工资等;驾驶员培训经费;文明创建经费―公司要有统一品牌标识、统一服装管理、统一卫生管理、统一监督标识;安全风险互助基金;新技术推广基金―GPS安装等;上缴管理人员“三金”,从上交利润中上缴相关税费、上缴驾驶员的“三金”、计提折旧和一定比例的发展基金后,进行合理的利润分配,要确保公司、股东驾驶员和乘客的利益最优化)。
  5、经营车辆不能转让,只能转让股权,也不能以拆资的形式转卖经营车辆,股权转让必须通过股东大会,同等价格优先内部股东购买。
  6、股东大会有权任免经营管理负责人的职务,明确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7、明确公司的稽查制度。
  以上办法的利弊:可以实现从“两权分离”到“两权合一”的平稳过渡,有效地保护现有出租车所有者的利益;可以充分发挥“两权合一”的管理优势,明确产权关系,从源头上对驾驶员实行有效管理;可以有效控制出租车的非法转让,维护行业市场的的稳定;有利于理顺管理部门与经营者、经营者与驾驶员、驾驶员与乘客的服务关系。但一旦管理不善,制度不严密和制度执行不力,便又会产生实际上的个体户。(作者单位: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客管处)
  

标签:着陆 平稳 两权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