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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判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时间:2024-03-20 17:54:05 来源:东星资源网

***同志,女,198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10月通过全省公务员考试进入铁锋区人民法院工作,历任该院法官助理、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期间曾在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二年取得法学硕士学位,200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现在主要从事申诉案件审查、维稳接待及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工作。

一个党员在本职岗位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就为群众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刘艳同志深知一举一动都会直接或间接,部分或全部的影响到身边同志的工作热情。所以,在日常生活和平时的工作中,她坚持不断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平时的工作中,时时刻刻处处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衡量、约束自己的言行,不断增强党的观念,加强党性修养,按照党章的规定履行党员义务,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新时期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积极完成党的各项任务。把每一位老党员、优秀党员当作自己的折射镜,树立自我的人格魅力,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中都力求率先垂范,发挥着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

在抗'新冠“疫情工作中,刘艳同志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党员榜样示范作用。她坚持利用微信亲友群和朋友圈传播正能量,交流防控经验,纠正错误行为,鼓舞抗魔斗志。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带头关注最新疫情动态,大力弘扬正气,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她克服丈夫在军营因疫情原因长期不能回家,家中老母亲和孩子都需要自己照顾的困难,率先报名参加社区值守。她积极与身边同事沟通,鼓励大家坚定信心。在社区值守工作中,她遇到有的群众不配合,不说实情,会耐心的做工作,把疫情防控的重要性一一细说;
有的群众对戴口罩不能做到很好的坚持,她组织其他同事不厌其地天天提醒、天天宣传。

在法院工作以来,刘艳同志不断加强学习,努力进取,从一名法官助理逐步成长为审判一线骨干法官。她在工作中能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树立大局意识,很好配合院内各项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多办案,办好案,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树立法官的'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工作中同时注意加强自身学习,在学中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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