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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中高校美术教育的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时间:2019-01-27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个民族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弘扬民族文化传统,传播民族精神理念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遗产”代表着是一种财富,与物质财富相比,文化遗产的价值往往更高,内容更丰富,惠及民众更广泛,从而意义非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存在形态,使其的保留与传承比其他艺术文化形态更艰难,作为艺术文化的直接传播与承载的群体,高校美术教育院系理应承担比普通民众更多的责任与担当。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高校;美术教育
   作为一个拥有几千年源远流长历史的大国,中国种类繁多的文化历史遗产可谓是遍布神州大地,但是,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时间的流逝,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因其特殊性而濒临失传、灭失。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全社会的努力,作为其中一份子的高校教育体系,因其专业性以及拥有的体系资源,应该在传承与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现重点从其教育环境建设,学生自身、以及社会力量协助、国家政策保护等方面研究阐述。
   一、解放思想,利用高校自身资源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充分利用并发扬光大
   (1)学校拥有比社会民众更集中的资源,承担着传播艺术的重任,但是目前普遍的现状是很多高校缺乏保护传承以及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并没有当成重要的教学资源加以利用,也没有为其保护与发展做出相应的贡献,因此,现在高校美术教育体系应充分解放思想,结合实际,与当地文化资源相结合,为我所用,并将其发扬光大。
   (2)与当地社会组织合作,开设民间美术专业,如民间绘画,雕塑,造型服饰,建筑等等,聘请拥有传统手艺的老艺人教授课程,扩大受众面,让更多的人可以接触到并且掌握好一门技艺。既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做出了贡献,又提升了个人素质,同时借助社会力量,也可以成为技能掌握者收入的一部分。
   (3)建设好学校美术教育体系,形成系统完善的教学体系,培养一批掌握传统艺术又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的教师,充分保障学生可以利用的资源,争取做到只要学生有兴趣,便可将其带入正轨,引导其朝正确的方向发展。
   二、充分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创新
   高校美术教育多年来的教学资源几乎一成不变,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资源,一方面可以引起学生兴趣,引导其跨入相应领域,另一方面,需要逐步尽快地完善相应体系,将学生的兴趣以及好奇心保持下去,通过举办展览,带领学生实地考察文化资源,摈弃传统教育模式中过分注重美术专业知识技能的学习,让学生充分体会非物质文化资源的博大精深,培养对民间老艺术的认同感,同时激发其自身创作情感,将其年轻的精神与理念注入到创作中,将非常有利于传统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同时,可以举办各种各样的活动,如作品展览,或者义卖,诸如此类的形式更容易激发学生的兴趣,鼓励他们开发潜能,主动并且认真的去学习创作。
   三、借助社会力量,为高校美术教育提供有力协助
   传承和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高校美术教育作为主体,需要社会力量的大力协助,因为真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存在于社会日常民生中,失去了这一块生存的沃土,非物质文化将成为无水之源、无本之木,因此,高校美术教育作为传播的一条重要途径,必须从社会这个大缸里汲取精华营养。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随时代发展的步伐不断创新,才能永葆生机,保持活性,扩大受众,才能实现有效地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各种艺术团体,文物单位,庙宇,个人收藏……都可以成为美术教育的第二课堂,从这个大课堂里,教授的不是课本上的条条框框,是活生生的充满温度的实体,以更直观的方式,更生动的形式授课,易于理解且印象深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同时,在与学生的接触中,老百姓对于自己身边习以为常的文化有了清楚认知,社区文化就从“自在”状态转为“自觉”状态,唤醒了大众的保护传承意识,达到了一举两得的效果。
   四、与现代市场经济相结合,国家为高校美术教育的受众提供良好的经济环境
   站在国家的角度,作为重要精神财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必须要重视保护的珍贵资源,当高校的美术教育担负起一定的传承与创新责任时,国家要通过立法、行政等各方面为高校美术教育保驾护航,政策上保护,资金上扶持。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经济运行体系,鼓励学生各种形式的传承文化行为,让文化传播者的传播行为有良好的前景保障。
   五、结语
   综上所述,高校美术教育在非物质文化传承与创新中起到的是一个重要的专业团体的带动作用,此教育体系下所培养出来的人才,将在遗产保护中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因此,高校本身应充分认识,激发出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结合社会资源,借助国家力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带有的传统精神意识、道德观念传扬开来,并借助创新适应新时期人们价值观和审美观的变化。
  
   参考文献:
   [1]单霁翔.从“文物保护”走向“文化遗产保护”[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 2008(132).
   [2]高小虎,姚朝文,袁瑾. 都市发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
   [3]贺学君.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思考[J].江西社会科学, 2005(02).
  
   (作者简介:王运波(1980.10-),男,硕士,湖北荆门人,荆楚理工学院,研究方向:美术教育。)

标签:文化遗产 传承 美术教育 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