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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银工作重点和改善 把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作为工作重点

时间:2019-02-1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新的一年,全省民政工作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调结构、抓转型,重投入、兴实体,强改革、优环境,惠民生、促和谐”的工作思路,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目的,切实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民生普惠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民政事业发展新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一)实施民政工作城乡一体化战略。筹备召开第十七次全省民政会议。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进一步增强民政系统科学发展能力。2012年,国务院将召开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我们将提请省政府召开第十七次全省民政会议。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民政事业发展的目标方向、改革任务、政策举措。各级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备。要全面回顾分析第十六次全省民政会议以来的工作实践,总结提炼浙江和本地特色的民政事业发展经验,提振信心,强化改革创新意识。要力争在保障改善民生上有新提高,加快完善适度普惠新型社会福利体系,不断提高改善民生能力水平:积极推进社会救助体系法制化建设,妥善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深化救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防灾减灾应急能力;规范深化慈善事业发展,充分发挥补充社会保障体系功能作用。要力争在改革创新社会管理上有新突破,深化城乡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基层民主治理机制,引导城乡居民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积极作用:全力培育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加快专业化、职业化社会服务建设步伐;建立健全民政行政执法机制,提高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服务水平。要力争在强化民政事业发展基础上有新举措,紧密结合“十二五”规划实施,强化机遇意识,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将民政事业发展融入本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大局和总体规划,持续推动民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以完善基础设施网络为重点,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同步健全机构和设施服务功能;以加强队伍及素质建设为根本,多途径充实民政工作机构和力量,健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基层单位及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整体素质。
  (二)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重点是提升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完善孤儿等困境儿童保障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精神,配套完善社会养老服务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力度,强化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性特征,逐步向护理型转变,首先满足好高龄、困难和失能老人的机构养老需求。有序引导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为扶持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拓展空间。要更加关注居家养老服务的制度创新和服务完善,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建设;根据《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积极引进社会组织参与服务提供。要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开展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广泛开展“银龄互助”活动,稳步推进失能老人家庭照护“喘息服务”,探索失能老人照护、养老服务持证上岗和养老护理员职业资质评定制度。要按照机构、职责、编制、人员、场地、经费“六到位”的要求,全面加强市、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加大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力度,强化养老服务中心功能,巩固五保、“三无”对象集中供养成果。加快完善孤儿等困境儿童保障体系建设,确保福利机构养育孤儿年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的70%,社会散居孤儿年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不低于福利机构孤儿标准的60%。11个市全部建成规模适度,具备养护、医疗、康复、特教、培训功能的综合儿童福利机构,争取2―3个市儿童福利院创办特殊教育学校。探索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进一步创新完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完善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和慈善信息统计、公开制度,协调推动社会志愿服务发展,积极推进慈善立法。要确保福利彩票发行安全、健康,发行规模超百亿,规范公益金使用管理,推进福彩文化建设。力推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政府规章出台。
  (三)夯实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工作基础。重点是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关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民政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围绕筹备召开全省深化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和实施《浙江省城乡社区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健全社区建设组织协调机制,合理调整社区规模,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加强社区服务制度建设,建立社区服务业发展规划评估和统计标准,培育发展社区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及治理型社会组织,广泛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加大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新建10个县(市、区)社区服务热线平台、120个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1000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努力实现外来务工人员社区服务全覆盖。围绕贯彻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会议和中央文件精神,筹备召开全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要积极推广嘉兴经验,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组织建设和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抓住当前有利时机,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推动建立社会工作领导协调体制。研究制定人才培养、职业评价、机构扶持、岗位设置等专项政策,建立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及民办社会工作机构、慈善公益社会组织扶持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多层次组织培训,加快实现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由点及面、从城市向农村的全方位拓展。密切关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动向,深入研究,适时组织开展试点,切实加强登记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巩固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成果,推动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继续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和直接登记试点工作,探索建立财政对社会组织资助、奖励机制,扩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覆盖面,加大民办社工机构发展支持力度,支持社会组织更好发挥服务社会作用,积极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积极推广衢州经验,加强民政行政综合、联合执法制度建设,抓住有利时机。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推动建立民政综合执法机构、队伍,整体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依法规范社会救助和灾害救助。重点是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综合能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经过2003年至今八年多的不懈努力,管 理体制协调顺畅,专项政策基本完备,工作效能稳步提高,下一步,要在全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立法进程,整体提升制度效力。2012年的重点是全力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这是确保公平救助、提高效能的基础性工作,也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关键和难点所在。务必要克服畏难情绪,按照落实“一个机制、一个办法、一个机构、一个平台”的要求,各市至少要有70%的县、市(区)启动核对工作,一半以上的县、市(区)落实“四个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加快省、市、县、乡镇四级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开展重特大病种救助试点。所有县(市、区)医疗救助人均筹资不低于10元,当年度资金结余率不超过10%。做好低保工作与扶贫政策的衔接,适时提高保障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年增幅分别达到10%和13%。确保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最低救助金额不少于60元,平均救助金额不低于当地标准的50%。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和价格补贴发放工作。全面履行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职能,深入实施防灾减灾行动方案,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灾情评估、款物调拨机制。进一步优化避灾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仓储建设布局,落实建设标准,规范管理,深化部门合作机制,提升应急避灾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适时演练,规范预案应急工作流程。切实加强救灾资金末端监管和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完成1万名村级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任务。继续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建立减灾宣传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技能。严密关注灾情预警,提高灾害应对能力和水平,全力做好应急救灾和灾害救助工作。
  (五)深化完善安置优抚保障服务体系。重点是确保安置改革举措平稳过渡、有序衔接。要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全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原则,坚持深化安置改革不动摇,健全退役金制度,制定地方经济补助标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机制,确保安置改革平稳过渡、有序衔接。切实增强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和竞争就业能力,完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全方位、多层次教育培训体系。完成军休干部房改扫尾工作,上报第三批房改补差补助经费。认真做好《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修订工作,完善优抚政策体系。适时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组织开展省级烈士纪念建筑保护单位申报和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认真做好伤病残退伍军人等人员接收工作。深入探索军民融合式双拥工作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关爱功臣、永葆光荣”主题系列活动。加大矛盾排查化解和政策落实力度,落实稳控工作机制,确保相关群体稳定。
  (六)完善水库移民扶持政策和专项公共事务管理服务。重点是健全惠民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要全面总结各地惠民殡葬建设经验,提请省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在确保四项殡葬基本服务免费、确保低收入群体全覆盖的基础上,各地可从实际出发,研究确定减免项目和范围。要认真履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牵头协调职能,制定出台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具体办法。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家庭保障与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的管理机制。完善救助管理机构功能。要切实增强移民群体创业致富能力,使移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全省农民平均水平的85%。启动首批小型水库移民解困实施项目,确保大中型水库移民第二轮后扶年度项目完成80%以上。全面完成第二次地名普查和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巩固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成果,力争年内修订颁布地名管理政府规章,组织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浙江卷)》。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开展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工作。同时,要本着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基本思路,加大民政重点项目建设投入力度,配套完善重点资助项目跟踪问效制度,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估、监督。继续深入开展民政系统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分类指导,落实公开承诺,广泛开展评议,组织开展优秀窗口单位、服务品牌、先进个人推荐表彰活动,进一步深化政风、行风、作风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统筹兼顾做好政研、法制、信访、保密、宣传、信息化、统计、外事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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