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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A/PIPA:是“恶法”还是新趋势?] 法斗

时间:2019-02-0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美国东部时间1月18日午夜,一场声势浩大的抗议活动拉开了帷幕。维基百科关闭了网站,用户只能在一片墨色的首页上看到一行字:“想象一个没有自由的世界”;谷歌的主页标志也换上了“黑装”以示抗议;白天,纽约的抗议者高举口号走上了街头?这一切的矛头都直指美国众议院和参议院提出的两个重大议案SOPA和PIPA。
  什么是SOPA和PIPA?
  《禁止网络盗版法案》(SOPA),由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共和党人拉马尔?史密斯联合十二位支持者于2011年10月26日递交美国国会审议,原定于2012年1月18日在众议院对其进行表决。《保护知识产权法案》(PIPA)与SOPA十分相似,由美国参议院提出。
  SOPA/PIPA旨在加强网络版权保护力度,如果通过,美国司法部和其他版权所有人将能更便捷的向法院申请禁令,包括禁止网络广告公司向涉嫌网站投放广告、禁止支付网站向涉嫌网站提供支付服务、禁止搜索引擎出现涉嫌网站的网址,甚至可以要求互联网服务供应商拒绝用户访问涉嫌网站,之后还会转入司法程序。
  抗议者和支持者
  虽然SOPA和PIPA对于以好莱坞、微软和唱片公司为代表的版权方来说正是生逢其时,但它们却招致了AOL,eBay,Facebook,Google,LinkedIn等网络巨头的反对。一方面是因为SOPA/PIPA颠覆了“避风港原则”(即若版权方发现网站上有侵权内容,网站管理者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删除相应一切侵权内容,就可免责),从而使网站所有者的负担在瞬间放大了数倍,运营风险也大大提高,但更主要的是因为它们将对互联网产业产生世界性影响。
  举例来说,根据SOPA/PIPA,如果版权方发现中国一家网站上有侵权内容,就可以据此向美国法院申请禁令,禁止谷歌搜索时出现该网站网址,禁止美国支付网站对该网站提供支付服务等。这样,即使这家网站没有完全隐没在美国网民视线之外,它也很难在美国市场牟利。
  作为“反对党”的“领袖”,维基百科公然称这两项法案为“恶法”,认为“SOPA和PIPA建立了一个充满限制与控制的狭隘框架”,因为“如果真的发生这种情况,那些小型网站将因为没有足够的资源来为自己辩护;而大型媒体机构为了能够夺取其外国竞争对手获取资金的来源,而故意在版权资讯并无遭到侵犯的情况下提出诉讼。最后后者将会纷纷被列为网站黑名单,使得这些国外网站将不会出现在各大搜寻引擎的结果之中。”
  对于普通民众来说,SOPA和PIPA不仅会让他们失去免费的内容来源,而且他们日常使用的包括Facebook在内的依靠UGC资源的网站也随时可能被关闭。所以网民们纷纷走上街头,加入了抗议SOPA/PIPA的队伍。
  目前,在抗议者的努力下,SOPA和PIPA已经被暂时搁置,白宫也表示不会签署SOPA。但是SOPA和PIPA真的退出舞台了么?
  SOPA/PIPA的未来
  虽然SOPA和PIPA在一片叫骂声中销声匿迹了,但是它们留下的影子还是不断投射到各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上。
  2月8日消息称,爱尔兰将无视国内激烈的反对声,不经过议会讨论或表决直接通过一项类似SOPA的立法,此后一旦版权方发现网站上出现侵权内容,就可以提起诉讼,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阻止用户访问侵权网站。同时,意大利也提出了一个名叫《法瓦法案》的修正案,目前已被欧洲事务委员会讨论并批准。据悉,这项法案中也包含与SOPA相似的保护版权,删除侵权内容的条款。加拿大似乎也在向着SOPA迈进,目前正在筹备《C-11法案》。
  在美国本土,SOPA也没有完全被放弃,SOPA的赞助者宣布它将在2月被重新讨论,SOPA很可能会死灰复燃。但也有声音建议修改SOPA中的不合理条款,使其为保护知识产权服务。而众所周知,被喻为SOPA翻版的《反仿冒贸易协议》(ACTA)已有22个国家签署。
  综上所述,虽然SOPA备受争议,反对声音高昂,但也隐隐预示着知识产权立法的新趋势,值得互联网企业注意。

标签:新趋势 SOPA PI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