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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评价与分析]国家助学金政策

时间:2019-01-13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 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自2007年秋季实施以来,对中国职业教育领域产生了重大影响。本文旨在通过对政策内容、施行效果、存在问题、对策与措施等方面作出评价与分析,供政策制定与完善作一定参考。
  关键词:中职;国家助学金;评价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是国家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职业教育、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自2007年秋季实行中职国家助学金制度以来,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发放程序逐步规范,为促进教育公平、推动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的惠民政策得以落实和体现,但也存在诸多问题,中职助学金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现就相关问题作出评析。
  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的主要内容与意义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明确规定:“国家助学金资助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为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落实,财政部和教育部制定了《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84号),对如何操作等系列问题进行了规范。围绕上述两个核心文件,各省市和学校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实施对教育政策与法规、中等职业学校、广大学生及家长具有重要意义。
  (一)体现职业教育的普惠性。
  资助政策具有鲜明的普惠性,覆盖了根据国家规定批准设立和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以及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资助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一、二年级所有的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所列资助对象占整个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总数的90%。所有农村的孩子上中职学校都可以得到资助。
  (二)体现职业教育的公平性。
  国家助学金政策是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重大举措,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中等职业学校大多数学生来源于农村和城镇经济困难家庭。政策的出台,将使所有农村和城镇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只要愿意上中职,就能得到资助。让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上得起学,并保证顺利地完成学业,这明显改善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就学、生活状况,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让农村和城镇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庭共享改革成果,促进了教育公平。
  (三)体现公共财政的政策导向性。
  资助政策的实施,突出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公共财政的政策导向作用。有利于引导社会改变长期以来存在的轻视职业教育的传统观念,吸引更多的初中毕业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有利于推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改变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推动东西部合作办学,鼓励东部地区利用本地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面向西部地区招生,为西部地区培养人才;有利于支持和鼓励企业接受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推进校企合作。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满足了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
  我国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工业化时代,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多层次与扁平化,需要大量的中等职业应用型人才,而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则大大推动了适龄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满足了经济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为产业转型升级、区域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恰逢世界性的经济危机,把更多的适龄青年送入职业学校就读,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能减轻世界性金融危机带来的就业压力,当经济复苏时这些学生学得一技之长,更好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具有现实意义。
  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的成效评价
  (一)彰显了政府公共财政的职能,提升了职业教育的影响力。
  2007年国家出台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政策,帮助农村家庭和城镇困难家庭的学生能够接受职业教育,是社会进步、政府惠民政策的切实体现,是实行强国富民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的具体表现。助学金政策执行以来,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影响,为政府在人民心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大大提升了职业教育的影响力。
  (二)凸显和谐理念,社会意义深远。
  助学金政策从制度上解决了家庭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使受助学生深切感受到了社会和学校的关爱。真正让部分上不起学的品学兼优的学生能上学,上好学。不少中职学校也得益于助学金政策而使招生难的现状大有好转,积极发挥受助学生在学习、守纪和感恩等方面的典范作用,营造良好育人氛围。国家助学金政策已经在社会上产生了非常好的影响。不仅帮助了一大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了学业,而且还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更多适龄学子不辍学,政策得民心,社会更稳定和谐。
  (三)落实科教兴国,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就是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促进了教育公平;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支撑。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社会主义优越性。
  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的问题分析
  (一)“山寨”职校生是否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外延界定不清。
  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的教育。“送教下乡” “校企合作” “工学结合” “工学交替” “顶岗实习”等五花八门的形式催生了所谓的“山寨”职校生。采取自愿报名、学校统一录取、注册入学取得学籍的方法,纳入当地年度中职招生计划,享受全日制中职学生待遇。目前国家正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大批农民工返乡且亟待提高职业技能水平;中职学校因地制宜地面向青年农民、乡镇企业职工、工厂工人、退役士兵、进城农民工、下岗轮岗职工开展职业培育培训工作。实行的是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教学点办到镇村,实践点设在田间地头;农闲时间集中上课,农忙时兼顾学习和生产,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中职毕业证书。国家对这一类型学生是否享受国家助学金界定不清。
  (二)助学金资金结余较多,管理不够规范。
  造成结余资金的主要原因是一些中职学校流失学生较多,部分学校还存在多申报受助学生人数的情况,或者存在宁可多报也不要造成补助资金不够的被动局面,而且包括政府部门也存在在各个环节适当节余的思想和做法,当然也存在个别单位违规违纪挤占和挪用的现象。
  (三)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助学金标准降低。
  部分县区擅自将中央、省级助学金结余用于配套,或未按规定配套,因此降低了补助标准。中职助学金一些县区并未按上级规定比例足额配套,而是采取了消化中央和省级结余资金、差额配套的办法。部分县区因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而仅发放中央和省级下拨资金,使得国家助学金政策没有落实到位。
  (四)申报不规范和发放不及时,落实国家助学政策时效性较差。
  由于联合办学、学籍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存在申报重复和不规范现象,而且落实助学政策缺乏监督落实机制。由于政府部门协调、财政与银行之间的协调不力等原因,导致学生无法及时享受国家的补贴,比如2010级学生免费中职卡到2011年5月还办不下来。另外,助学金的结余部分财政将在年底收回,等到第二年5月再次下拨,部分中职学校没有及时将助学金发到困难学生手中,落实国家助学政策时效性较差。
  四、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建议与对策
  (一)实行高中阶段全免费义务教育。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均GDP和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建议在适当时候实行12年全免费义务教育,进一步使所有家庭适龄学生都能够接受职业教育,进一步扩大政府惠民力度,全面提升国民素质,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有效预防个别学生乱花乱用国家助学金。
  (二)厘清 “山寨”职校生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政策问题。
  对于各地形形色色的“送教下乡”的所谓 “山寨”职校生,关键要区分界定清楚。“送教下乡”既是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转型的需要,也是提高国民素质、掌握再就业生存技能的需要。这是国家大力所提倡的,因地制宜地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也符合相关学籍管理规定。是否享受国家助学金,关键在于有没有对“送教下乡”的系列政策和措施进行规范、指导。对于那些招收返乡农民工及农村社会青年在校本部进行集中教学和管理,或者经批准确需在校外设置教学点的按照全日制教学相关专业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确保课程落实、课时落实、实训基地落实、学生学业成绩测量与评价落实、监督管理落实的应该给予扶持并享受国家助学金。同时对浑水摸鱼与滥竽充数,以短期培训取代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取消校外办学点或停止招生,骗取国家助学金的坚决予以查处。
  (三)实行财政动态预算管理,助学金学籍系统与银行联动。
  目前都是预算管理,当年结余收回,要到第二年5月份之后才下拨经费,一旦出现真空期,学生反而情绪不稳定。笔者建议,能否实行动态监控,在一个单位帐上预留足够资金,将超出比例的部分当成结余上交,助学金学籍系统与银行联动,每月实现按月发放,像发放工资一样。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在学校内部,要建立监督机制、设置监督机构,成立学生组织监督受助学生使用资助资金的情况。要及时发现和处理学校在政策执行中的问题,杜绝财政资金的闲置和弄虚作假的情况发生,确保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到位。财政与教育审计部门加强联系,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增强监督的威慑力。
  (五)加强结余资金清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制定具体可行的助学金资金管理办法,对结余资金要有管理规范性文件。助学金结余资金统一由财政部门管理,实时监控保证资金安全完整。加强助学金结余资金管理,加快次年预算返还的时效性。
  (六)规范管理中各自为政的问题。
  财政部门可能考虑更多的是预算管理问题,教育部门是学籍确认问题,银行又有自身的要求,尽管上层达成一致,但实际操作出现诸多问题。如2010年助学教育部门说当年10月解决,后来又说年底一定解决,实际到第二年9月中职专用卡才办出来,整整滞后了一年,与助学的初衷不符。
  总之,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是党和政府为了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上得起学、接受职业教育,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惠民政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当前国家助学金管理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中职助学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使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能够真正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教育部重点课题“中国职业教育本土课程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编号GJA104014)成果之一。]
  (作者单位:李德富,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任平,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7年6月21日 财教[2007]84号
  [2]《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
  责任编辑 朱守锂

标签:助学金 中等职业 评价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