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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要跨越理念之坎与制度之坎_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的核心理念是

时间:2019-01-3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是当前中国面临的重大课题。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文化建设的新要求、物质生活改善后人民群众对文化工作的新期待,以及全球化深入发展背景下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呼唤着我国文化建设创新发展。未来我国文化建设要实现进一步的发展,必须跨越理念之坎和制度之坎,实现制度变革和制度创新。并进一步强化政府的文化责任,着力解决文化领域存在的“二元结构”问题。
  [关键词]文化建设;发展理念;制度创新;实践取向
  [作者简介]岳彬,西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廉武辉,西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甘肃兰州730000
  [中图分类号]G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2)01-0066-04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是当前中国面临的重大课题。目前,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已经在多个层面展开,学者们对进一步推动文化建设发展的价值、目标和体制机制等作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相当的理论成果。在认真梳理和总结各种理论观点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在当前的条件下推动我国文化建设发展,有三个问题必须结合实际进一步加以研究。首先,文化建设在当前何以成为了问题,对此已有的研究虽有涉及但不够深入,有重新引起注意的必要。其次,关于文化发展的制度环境问题,这关乎文化建设发展的保障,迫切需要予以阐明。最后,关于文化建设进一步发展的实践取向问题,有必要重点进行说明。本文试图在考察目前我国文化建设现状的基础上,对未来的文化建设发展理念和体制机制作理论上的探索。
  一、文化建设在当前何以成为了问题
  2011年10月18日,胡锦涛在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上指出: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任务更加艰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要求更加紧迫。当代中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基于此,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
  而在现阶段要谋体制改革、文化发展和文化强国的大计,首先需要引起我们注意的问题是:文化建设在当前的中国何以成为了问题?它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文化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反差。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迈上新台阶,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与此相比,我国文化建设发展却相对滞后,其总体实力和总体水平同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不相适应,同我国的国际地位不相适应。反映在生活上,就是社会物质生活水平明显高于精神文化生活水平。反映在生产上,就是文化GDP比重明显偏低。反映在综合国力上,就是文化软实力明显比不上经济政治等硬实力,中华文化的亲和力、感召力在全球化的交往中还没有完全展示出来,文化“走出去”较为薄弱。这一文化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失衡,使人们有了进一步加大文化建设发展力度的呼声。
  二是文化需求与文化供给的反差。近年来,随着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强烈的精神文化需求出现,我国社会文化生活呈现出了多元化、活跃化的态势。这在客观上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在文化的内容和形式上积极探索、大胆创造,发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大众文化。一方面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大公益文化事业的发展力度,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但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却一直阻碍着这两个诉求的实现。问题之一,就是文化产业人才匮乏,产业主体文化单位不但数量少,而且规模普遍较小,束缚文化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产业活力与创新能力不够,创造和生产的文化产品还不能充分满足社会需要。问题之二,就是我国公益文化事业发展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就存在绝对供给不足与相对供给不足的问题。尤其是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不均衡供给,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公共文化项目安排等的地域性、身份性有别,甚至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在民生问题日益受到关注的今天,这一问题已经被人们视为重大的民生问题。
  三是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反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产品是一种商品,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创造和生产要追求经济效益。但由于文化产品有别于一般的商品,它还具有意识形态属性和引领风尚、教育民众、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因此文化企事业单位在为社会创造生产和提供文化产品的时候还必须考虑社会效益。正确的做法是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这也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建设的基本方针。但考察目前的文化市场,文化产品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失衡,文化企事业单位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情况大量存在。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一些领域出现的较为普遍而严重的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一些社会成员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等现象的存在以及庸俗、低俗、媚俗等恶俗文化甚嚣尘上,充斥了电视和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就与此相关;近年来,在历史和民族文化的发展方面存在着的一些诸如对历史文化资源和民族文化资源过度商业开发利用以及过度世俗化等问题,也与此相关。目前,这些问题已经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上述这些二元反差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文化建设发展。而这些二元反差,虽然它们的形成都有错综复杂的原因,都有各自的理由,但也有一个共同的诱因,那就是发展缺少科学规划,发展缺少适宜制度。这一分析结果告诉我们,未来我国文化建设要想实现进一步的发展,就必须跨越理念之坎,如对党和政府发展文化的责任要强化、对群众的总体地位要尊重、对传统文化的扬弃要高调、对外来文化要宽容、对新农村文化和社区文化发展要给力、对文化产业发展要推动。同时,还要变革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跨越制度之坎。
  二、推动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要跨越制度之坎
  打开“文化建设在当前何以成为了问题”这一问号,跨越理念之坎,确立了文化建设发展新理念之后,接下来就是构建适宜的制度推动文化建设发展的问题。对于文化建设来说,它的有效展开不仅与文化活动的主体人相关,与文化活动的客体文化资源、社会生活相关,也涉及到一系列的制度安排问题,这些制度既是文化建设发展演化的土壤,也是文化建设有序开展的保证。要使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的愿望落到实处,要使推动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的一系列举措获得切实的成效,我们必须构建适宜的制度以规制文化建设的有序 展开。不如此,未来我国文化建设的发展就会遇到严重困难。
  从相对直接一些的角度考察,对我国文化建设发展影响较大的制度主要有:
  一是文化行业的准人制度。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至改革开放以前,在文化建设方面我国实行的是一元化的政府领导和管理体制,国家以一元化意识形态和集体主义身份为基调定格了文化发展的内容和建设的主体,文化行业对非政府和非公有制身份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非“一元化”的文化形态是封闭的。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不断推进,随着以政治诉求为目标的意识形态向以更为广泛价值体系为追求目标的意识形态的转变,国家逐步放开了这一限制,在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上开始有了非政府文化组织和非公有制文化单位的出现,文化的内容也开始多元。如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参与文化发展和一元化主导下的多元文化共同发展的文化发展局面已经形成。但从非政府文化组织、非公有制文化单位和多元文化的发展顺应了文化自主发展规律,能够有效整合文化发展资源,满足多元化文化需求这几个方面来看,目前这一制度还有发展的空间。拿新农村文化和社区文化的发展来说。未来我们必须作出适当的政策安排,给广大群众以参与文化发展的权力。为此,要合理平衡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文化发展权,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把他们多样化、个性化、独特性的文化想象力、创造力和消费力作为一种价值和财富来对待。同时,也要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文化建设,创造生产与新农村和社区社会生活相适应的精神文化产品。
  二是国家文化宏观管理和监管制度。即对国家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发展进行宏观的把握和掌控,宏观制定推动文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各种文化主体的文化活动进行必要监督和管理的制度。这一制度涉及到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比如2006年7月财政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就对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的管理、监督和运营体制进行了规范。这些制度对于我国文化建设健康发展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但从实际运行来看,这一制度体系也内在和外在的面临一些问题。如人们经常谈到的政府“越位与缺位”问题。越位,是一些地方政府对文化市场微观主体的经营活动行政干预过多;缺位,是一些地方政府对文化发展缺少必要的监督管理,导致近年来恶俗文化泛滥成灾。考察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现状。虽然经过近些年来的努力,目前有了一定的发展,而且势头良好。但也存在产业发展空间布局不合理,产业中公有制企业居多,民营和个体文化企业较少,外资参与更少,且各种所有制企业在巨大的刚性文化需求面前竞争不足,引起了文化产品市场供给不足和市场价格偏高,人民群众的消费愿望受到抑制,企业也没有因为消费扩大而获得发展。这些问题的存在,与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缺陷有关。这些缺陷已经严重抑制了文化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是财政金融税收制度。即国家和政府通过公共财政支出、财政转移支付、税收减免扶持、银行贷款支持等财政税收金融手段为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资金,以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制度。目前,这一制度体系在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但还有待完善,有些问题亟需解决。如目前我国大量中小型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受资金和税收问题困扰,新农村文化和社区文化的发展给力不足,尤其是历史和民族文化资源挖掘和保护缺少资金支持,迫切需用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予以解决。又如,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以国税为基础的国家财税体制和以地税为基础的地方财税体制。这一国家与地方权力利益关系明确的财税体制。一方面保证了国家能够从宏观层面来解决全社会总体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问题,另一方面也给了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解决本地公共文化服务问题的权力。从这一套体制建立的初衷看,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但现实当中却出现了政府层级之间、政府不同部门之间分割文化财政的问题。这一问题的存在,已严重影响到文化建设的均衡发展、协调发展。
  四是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制度。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制度是政府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以全体人民为服务对象,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的制度。公共文化服务的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特征决定了均等的向全社会提供基本的、便利的公共文化服务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而且从根本上说,它也是政府存在的理由。改革开放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由政府单独提供。改革开放以后这一制度有了松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了公共文化服务的筹资由政府承担,强调公平;而提供则更多由市场承担,强调效率的供给模式。这一模式试图将效率与公平兼具,但在实际运行中却出现了二者都不能兼顾的情形,尤其是在城乡分治、财政分权的体制下,由于地方财政收入水平的差异,不同的地方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财政资金投入不一,导致不同区域、不同地区尤其是城乡之间、东西部之间在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差异。面对这一差异,当前人们呼吁对这一制度作出调整的声音越来越大。未来我们必须对此作出调整,把制度追求的目标由追求效率转向追求公平。
  三、推动文化建设进一步发展的实践取向
  一切现实都蕴涵深刻的历史逻辑,而任何改变现实的行动,也必然会触及到历史逻辑,是对历史逻辑的修正或根本改变。改革开放以前,基于一元化意识形态是集中所有社会资源用于国家重建与改造的需要,文化发展从属于政治发展。改革开放‘以后相当长的时间,基于改变物质文明不发达状态是首要任务,文化发展从属于经济发展。如今,文化发展的经济基础、制度环境和社会条件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与既往相比较,文化发展的迫切性和独立性要求已经显现。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文化建设必须要有新思维才能实现发展。而中国社会是政府主导型社会,政府文化发展理念和实践举措对文化发展的影响至关重要。因此,未来我国文化建设的发展必须依据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建设大发展的最新部署来进行。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文化责任。整合社会文化资源、组织社会文化生产,为社会成员提供精神文化产品,通过文化将沙化的社会凝聚起来,是政府不可推脱的政治责任。首先,政府必须对文化发展投入相当的关注度,以在构成社会整体发展、综合发展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发展之间形成合理的张力关系,并从宏观层面完善文化发展的顶层设计。其次,政府要强化服务职能。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政府要对政府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进行调整。既要合理配置和平衡彼此间权利义务,又要实施双向扩权。政府要明确服务文化建设的责任,充分发挥宏观调控文化发展的职能,尽量减少对 文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干预。而文化企事业单位也要专注具体工作的推进,尽力而为地解决好自己的问题、创造生产好自己的产品。同时,政府还要加大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投入,尤其是公共文化事业的筹资,既要坚持政府筹资,又要支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对公共文化事业进行投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筹资的社会化。
  (二)实现制度变革和制度创新,为文化建设的大发展大繁荣奠定制度基础。不可否认,上面提到的制度都是我国最基本的文化制度,它们有缺陷,但在短期内要想完全突破这些制度,却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面对现实,需要我们拿出智慧和勇气来。如目前在我国文化产业中还存在相当一部分游离在市场经济体制之外的文化组织,尤其是存在一些手握大量国有文化资源的“事业体制、企业化运营”的文化单位。当前的文化体制改革攻坚,重点就是要打破其奇特二元结构模式,让其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同时我们还要对非政府文化组织的市场经济主体地位予以确认,以营造政府、非政府文化组织和市场三者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制约、良性互动的文化建设生态。如积极的财税金融政策对于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我们必须对财税金融制度作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一方面要对财政支出的方向进行合理的调整,考虑尽量增加财政支出用于文化事业发展的部分,为城乡居民文化消费需求的扩张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要对财政支出的融资进行调整,除个人所得税之外,考虑将国企包括文化领域的国企作为融资对象,让其承担起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但这是以牺牲经济增长和既得利益为代价的,需要我们拿出智慧和勇气来。
  (三)着力解决目前文化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的“二元结构”问题,平衡好各种利益关系。如我国文化市场上存在文化产品数量与质量相矛盾的二元结构问题。文化市场上文化产品数量不少。质量亟需提高。这就需要我们在未来要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坚持精品文化战略,以此为抓手来破解数量与质量相矛盾的二元结构问题。考察目前我国文化产业,我们看到了两股不同的市场力量在共同行进,一股是所谓的“存量”。即公有制身份为主体构成的文化群体,它们正在进行资源的兼并重组。另一股是所谓的“增量”,也就是放开准入后进入文化领域的民营或者是个体资本创办的文化企业和组织,它们才刚刚起步。在市场经济的竞争环境中,“存量”和“增量”基于出生和实力等因素,二者构成了实力绝对不均衡的竞争二元。这就需要政府在当下采用积极的产业政策,在推动“存量”发展的同时,给“增量”的发展以支持,营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和法制环境,从而推动这两股力量共同发展,实现互补。
  
  [责任编辑:荷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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