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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异地高考

时间:2017-05-14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吉林省2007年高考考生持临时身份证报名无效

报名政策:严禁异地报名、重复报名,报名时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否则不准高考考试须知:从明年开始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否则不准进入考点 东亚讯(记者 王威) 我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将于12月5日至1(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 星 资 源 网:吉林省异地高考)2月20日进行,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为2007年4月5日至4月10日,这是记者20日在省招生办了解到的。 符合条件者持户口簿和身份证报名 根据省招生办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省内公民可报名参加高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持外省籍《居民身份证》号码在我省报考的考生,非随父母户口迁入我省的应、往届考生,户口迁入我省时间必须在3年以上(2004年2月28日前迁入),应届生高中阶段须在我省就读并在我省参加高中会考,往届生应交验中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中等职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可报考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者,须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参加高考报名。 报名考试不许使用临时身份证 从2007年起,考生参加高考时必须持《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否则不准进入考点。参加高考报名和考试,考生所持身份证应为正式身份证,不许使用临时身份证。应届毕业生由毕业中学负责到当地招生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并由当地招生办按省招生办提供的在籍学生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往届生(含补习班)、社会考生,到考生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报名,并要出具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尚未安排工作的退伍、转业军人,持民政部门的证明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复员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转业证》,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报名。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报考,须持省公安机关签发的《外侨居民证》,在居留地的县(市、区)招生办报名。现户口在我省、在外省就读的应届生(经省普考办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回我省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报名。 严禁考生异地报名、重复报名 报考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及需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由县(市、区)招生办提供报名序号,到招生院校报名。报考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考试前,要参加有关招生院校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其中美术类专业由省招生办统一组织专业课考试。凡报考艺术类院校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先参加我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依据报名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出具的《吉林省2007年高考艺术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参加省招生办或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严禁考生异地报名、重复报名。凡发现在高考报名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名资格,不准参加高考。考生报名时,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否则不准参加高考。

篇二:吉林省备案要求22号文

关于印发《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吉林省承接业务备案管理补充规定(试行)》

的通知

吉建设〔2011〕22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规范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吉林省承接业务备案管理,现将《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吉林省承接业务备案管理补充规定(试行)》印发你们,请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

附件1:《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吉林省承接业务备案管理补充规定(试行)》

附件2:外省勘察设计企业单项工程备案表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勘察设计 备案 补充规定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11年8月11日印发

抄送: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附件1:

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

吉林省承接业务备案管理补充规定

(试行)

加强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吉林省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关于恢复外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入吉备案非行政许可项目省级监管的公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1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外省勘察设计企业(以下简称外省企业)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地不在吉林省,持有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或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

第二条 外省企业进入吉林省承接勘察设计业务实行单项工程备案制度。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可选择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或项目所在地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请。

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勘察设计招投标业务和开展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第三条 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备案审核、备案审定和信息统一发布及市场行为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外省企业承接业务的备案审核、现场踏查和市场行为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外省企业进入吉林省承接业务备案应具备条件:

(一)持有企业独立法人工商注册营业执照。

(二)持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三)从事勘察、设计人员,应为备案企业在籍职工(对勘察项目应包括必须外聘的土工试验人员等)。

第五条 外省勘察设计企业承接业务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一)申请企业通过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网址:jst.jl.gov.cn)“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填报《外省勘察设计企业单项工程备案表》,同时提供相应纸质材料。要求加盖企业公章、注册人员印章、技术人员须本人签字。

(二)外省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不良市场行为的出省证明。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四)《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五)企业法人代表对该企业在吉林省法人委托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工程勘察、设计执业注册人员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非注册勘察人员(技术负责人、编制人、测量员、试验员、记录员等)、设计人员毕业证、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

(七)勘察企业与我省具有工程勘察资质单位签订的劳务合作协议、与我省取得土工实验室资质证书单位签订的该勘察项目试验技术合作协议。

(八)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劳动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和近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九)在吉林省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十)对直接开展施工图业务的,勘察企业还应提供《勘察大纲》、勘察合同、勘察文件;设计企业提供设计合同、设计文件。

第六条 所有书面材料要求装订成册。

第七条 勘察设计项目备案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其中备案审核时限为10个工作日,审定时限为10个工作日。

第八条 外省企业承接工程勘察和施工图设计业务的,在我省应有不少于5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和必要的技术装备。在工程建设期间,工程勘察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承担施工现场的技术服务工作。

第九条 外省企业不得以分支机构的名义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第十条 外省企业的勘察设计质量由独立法人单位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加盖独立法人单位的行政章、出图专用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签字或签章。施工图文件(含勘察文件)的签字人员必须与登记备案人员相一致。参加项目的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相应专业的施工图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第十一条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认真做好

外省企业承接业务的备案审核(包括材料审核、网上信息核验、信息上传等)工作。

第十二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对外省企业勘察、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要求建设单位出示《外省勘察设计企业单项工程备案表》。未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勘察设计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报告,并及时报告项目所在地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外省企业违反勘察设计政策法规及我省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的,违规行为记入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抄告其工商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外省企业,在不良记录公布期间不得在我省继续承接勘察设计业务。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外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均可向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第十五条《关于恢复外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入吉备案非行政许可项目省级监管的公告》颁布实施后,在我省承接勘察设计项目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外省企业,应按本规定要求及时补办备案手续。否则,将作为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记入不良记录。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篇三:2016年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通知+吉林省

2016年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通知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会(以下简称各省竞赛分会):

2016年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将如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定为2016年5月15日(星期日)上午10:00-12:00,考试时间各省不得自行变更,否则视为弃权。

二、报名办法 各省竞赛分会需填写2016年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报名表,并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打印的报名表盖章后寄到全国竞赛委员会(以收到时间为准,下同),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全国竞赛委员会邮箱。

根据章程规定参赛对象为高一、高二学生。有关异地生报名资格的认定以当年本省教育部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为准。

三、考试范围 考试以高中生物学为基础,并有一定扩展,扩展的部分可参考高校普通生物学的内容。试题难度高于高考、低于全国生物学竞赛试题。 试题中各个学科内容所占比例大致为:

1.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生物信息学、生物技术 25%

2.植物和动物的解剖、生理、组织和器官的结构与功能 30%

3.动物行为学、生态学 20%

4.遗传学与进化生物学、生物系统学 25%

四、考试方法及阅卷流程

1.考试地点 各省生物学联赛尽可能集中在省会城市(或其它城市)一处考试地点进行。对于组织参赛学生集中在一处考试确有困难的省,可分散到地级市进行,但设考试地点数最多为5处。各省考场依据高考考场要求设置,每个考场设主、副监考各一人。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2.联赛试卷的发送 联赛试卷使用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全国竞赛委员会将于考试当日即5月15日早7:00陆续发出,密码通过手机发送到各省分会密码接收人手机上。电子试卷仅发至各省竞赛分会,密码仅发至各省竞赛管理委员会负责人。未成立省竞赛管理委员会的省,由省竞赛分会负责人接收。试题与密码接收人须来自不同单位。

各省分会收到联赛电子试卷后开始印制。试卷为A4纸规格,8-10页篇幅。考试地点须提前安排好印制试卷工作人员、计算机、打印机、速印机、试卷袋、胶水、封

条等相关设备及材料。集中考试的省,在试卷印制、分装过程中必须有省竞赛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和省竞赛分会主要负责人在场;设分考点的省,在分考点试卷印制、分装过程中必须有省竞赛委员会成员在场。

机读卡、试卷袋和封条由全国竞赛委员会统一印制,考前寄至各省竞赛分会。

3.考务 各省竞赛分会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场的监考、阅卷工作。 考前10分钟由每个考场主监考教师领取机读卡和分装好的试卷;考前5分钟由考场主监考教师当场拆封;考试结束后由主、副监考教师当场清点机读卡数量并密封、签名送至考试地点考务办公室;由考试地点2名以上负责人集中送至各省竞赛分会统一阅卷。

4.阅卷流程 考试结束后各省竞赛分会立即集中机读阅卡(须复核一次),保存机读结果的原始数据;集中考试的省,限在考试当天23:00前通过E-mail将原始数据的电子文本发至全国竞赛委员会秘书处电子信箱;凡分散考试的省限在考试的第二天(即5月16日)的23:00前通过E-mail将原始数据的电子文本发至全国竞赛委员会秘书处电子信箱,同时电话告知全国竞赛委员会。

全国竞赛委员会于考试后第三天发出试题答案的评议稿,留出3天的意见反馈期。考试后8天内根据意见反馈情况,全国竞赛委员会决定是否对试卷答案进行更正。各省竞赛分会利用机读原始数据计算考生四部分得分,使用T值计算模版进行T-score计算,T值取四位小数,按T-score总成绩排列考生名次,并在评定分数现场整理出前100名考生的机读卡封装,由省竞赛分会负责人在封条上签名。

五、上报材料 各省竞赛分会阅卷结束后,将全部考生信息(含考号、姓名、学校、年级指导教师等)、机读卡成绩、各项T值及T值总分的Excel格式的电子文档、前100名考生机读卡和各省竞赛分会工作报告报全国竞赛委员会。各省竞赛分会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初赛的规模和举办情况、2016年生物学联赛的考场设置、试卷保管、阅卷情况和原始机读数据最终形成时间(具体日期、时、分、秒)。报告须由省竞赛管理委员会、省竞赛分会负责人及监督人至少3人签字省分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六、评奖办法 凡参赛人数超过2000人或提前举办过初赛且参赛人数超过2000人的省份,全国生物学联赛一、二、三等奖名额按本省上限执行。参赛人数少于2000人的省份,获奖比例分别占本省参赛考生总数的1.5%、10%和15%。

本年度一等奖名额上限为基础名额加奖励名额,基础名额为每省30名,奖励名额随后公布。二、三等奖名额上限200人和300人。

全国竞赛委员会对各省所报全部数据复核无误后,通知省竞赛分会,由各省分会公布该省获奖学生名单。

凡往届曾获得全国生物学联赛一等奖的考生,2016年再次获得全国生物学联赛一等奖,该考生所在省可增加一名联赛一等奖名额。

七、关于加试 若经全国竞赛委员会认定在全国生物学联赛中确有泄题或其它作弊行为,全国竞赛委员会有权重新命题,在一定范围内组织部分考生重新考试,成绩以重新命题考试成绩为准;凡不参加重新命题考试的学生视为放弃获奖资格。

八、参赛费用标准 2016年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参赛人数少于2000人的省份,缴纳8000.00元参赛费,参赛人数超过2000人的省,增加的每位参赛学生按每人1.00元收费。各省竞赛分会于2016年3月31日前集中汇到全国竞赛委员会指定账户。

九、报送试题 全国竞赛委员会在全国生物学联赛中将选择采用各省竞赛分会报送的部分试题,请各省竞赛分会于2016年2月20日前报送试题30-50题(限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四至五个选项),以备全国生物学联赛、全国生物学竞赛选用。

十、全国竞赛 第二十五届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将于2016年8月中旬在四川省绵阳中学举行,竞赛仍采用理论考试和实验考试的形式进行。各省参赛的选手须从2016年全国生物学联赛一等奖获得者中产生,每个代表队由8名学生组成。竞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016年吉林省生物学竞赛通知

一、吉林省预赛考试时间省内预赛时间定为2016年3月27(星期日)上午9:00-11:00,不得自行变更;全省统一命题,各地区自行负责考试和评卷。

二、 报名收费 根据吉林省学科竞赛委员会的意见,2016年吉林省中学生生物学联赛预赛参赛报名费、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参赛费均按2015年标准执行。预赛和联赛报名费由地区负责人统一收缴。其中,预赛参赛报名费由各地区教研员按2015年标准提留,作为各地区预赛选拔赛组织中的活动经费,剩余部分上交吉林省生物竞赛委员会统一支配。全国联赛参赛报名费全部上交生物竞赛委员会统一支配。各地区于2016年3月6前务必将参加省内预赛人数报到省竞赛委员会。

三、考试方法

1.考点 为加强生物学竞赛预赛的保密工作,建议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尽可能集中设置考点,安排考生集中进行考试。

2.试卷 预赛所用试卷由省竞赛委员会统一印制(2016年预赛以高中生物课本内容为主,约占70-75%,大学生物学课程为辅,约占25-30%,难易程度稍低于高考)。联赛所用试卷由全国竞赛委员会统一印制,各地区不得复制。预赛试卷于考试前一周寄到。

3.考场 依据高考考场设置要求设置,每个考场设主、副监考共2人。

4.考务 各考点负责人于考前10分钟拆封试卷袋并送至考场,考前5分钟由考场主监考教师当场拆封;考试结束后,由主、副监考教师当场密封、装订、签名、送至考点;由地区负责人统一组织阅卷。

5. 参加全国联赛人数 每个地区按预赛人数的10%(吉林省竞赛委员会根据各地区报名实际情况适当给予机动名额),参加全国联赛。(2016年要求必须报送参加预赛和全国联赛考生电子版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学校、地区,填入附件中的模板!!!)。

四、评奖办法 全国联赛结束后,按“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新精神中的有关规定评出一、二、三等奖。

五、全国竞赛 参加全国竞赛的选手须从2016年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一等奖获得者中产生。竞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注意:参加2016年5月15日(星期日)上午10:00-12:00举行的全国联赛考试的学生需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考生由学校出具证明)、学生证和准考证。

联 系 人:王海涛

联系电话:(0431)85098191;13504462051

E-mail: wanght402@nenu.edu.cn

吉林省动物学会

吉林省植物学会

2016年12月21日

标签:吉林省 高考 异地 吉林异地高考政策 吉林异地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