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作文大全 > 议论文 > 正文

城镇化失地农民含义 失地农民与城镇化并行不悖

时间:2019-02-1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有人说,失地农民与城镇化是一对孪生矛盾。近年来,在某些领域,这对矛盾越来越尖锐,有的甚至引起了社会的动荡不安。如果说失地农民是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必然结果,是他们应尽的义务,那么,我们迫切需要关注的是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失地后的境况如何?我们又该努力为他们做些什么?使这对孪生矛盾成为孪生姊妹,和谐并进。
  成绩:实实在在把失地农民的事办实
  贵州省历来高度重视失地农民问题,特别是省委提出重点实施“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两个战略后,贵州在竭尽全力,千方百计解决失地农民问题。
  让利于民,和谐拆迁。拆迁难,让利于民就不难。贵州上下树立以民为本的意识,还权于民、让利于民,深得人心。在违法占地、违法建筑“重灾区”的德江,本着“以人为本、让利于民”的原则,制定了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划地安置三种补偿方式,尊重群众意愿,带着感情拆迁,有效破解了征地拆迁难题,仅用短短2个月时间就在城南新区征地2083.78亩,拆除房屋334户57313平方米,做到了“和谐征地、和谐拆迁”,实现了“零上访、零强拆”。
  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在实物丈量、补偿测算等过程中,严格执行“一把尺子量众人、一把尺子量到底”。绝不允许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接受群众监督。并公开接访,主动纠错补漏,确保了实物指标、补偿金额准确无误,从源头上化解了矛盾,有效控制了群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望谟县还实行公开奖励,以奖促“拆”。凡是规定期限内主动拆迁的,分别进行补助性奖励。同时,推行市场化评估,保证公平公正。为防止“拉关系、走后门”,采取市场化运作,通过公开招投标,聘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对所有被拆迁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拍照认定和价值评估。评估结果公示,公开接受监督。
  项目带动,开发式安置。为使失地农民能进入各行各业,自主创业,各级各地根据实际,创造条件,为广大失地农民提供广阔的就业空间,积极探索“开发式安置”。让失地农民变股东,成为小河区大寨村破解失地村民生计问题的路径选择。将村集体的资产、资金、资源量化到每个村民,让个人成为企业或开发项目的股东。有效解决“分光”、“吃光”、“用光”的短期行为,为村民的生活提供长远保障。兴义桔山新区从土地出让金中每亩提取1000元作为支持村组发展乡镇企业的基金和每亩提取1800元作为帮助村组发展经济的生产扶持费,扶持村组兴办企业,壮大集体经济,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岗位,并通过企业分红增加农民收入。
  狠抓就业培训,强化社会保障。对失地农民进行文化和劳动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文化和技能素质,为就业、再就业和实现角色转变、产业转换创造条件。兴义桔山现有失地农民8000余人,先后接受考察、学习、培训的有近5000人,培训率60%以上。同时,对失地农民实行生活、养老、医疗补助,保障其生活的基本需求。
  调整补偿标准,保障农民利益。过去,因受政策、物价等因素的制约,征地补偿标准偏低,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为保障群众的利益不受损,许多地方在调研和走访周边县市的基础上,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调整补偿。如兴仁县政府及时下发《关于调整建设征地房屋拆迁及土地附属物补偿补助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立城镇建设征地补偿新机制,得民心、顺民意,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改变了过去“一刀切”、一成不变的补偿方式。
  综合帮扶,全面推进。综合帮扶,全面推进,有利于问题的协调解决,相互促进。江口县采取“五帮扶”解决失地贫困农民实际问题:一是社会保障帮扶: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专户,采取“政府出一点,村集体出一点,个人缴一点”的办法,缴纳保障金;二是住房安置帮扶,住房困难的被征地农户可在安置区内以成本价购房;三是教育帮扶。被征地农户子女录取大专以上的政府给予奖励;四是产业帮扶。积极帮助被征地农民自主创业;五四党建帮扶。从县直机关抽调专人到被征地农民中解决实际问题。
  “失地”习以为常,“两栖”路在脚下。城镇化催生出一批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城镇化让农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遵义龙坑镇共青村的乡亲们,对于失地已习以为常。他们农忙时务农,农闲时经商,成为“两栖农民”,修公路,修铁路,建城镇,忙得不亦乐乎。政府积极发展商贸,扩大就业空间。引导失地农民,更新观念,走出黄土地,广辟就业门路。在凯里经济开发区也涌现了一批农忙时务农,农闲时经商的“两栖农民”,他们还在政府的帮扶下成立了“经济发展服务公司”等经济实体,实现了农民自我发展的途径。万人,到2015年我国可能还会形成被征地农民约4260万人。那时失地农民总数将过亿。
  近年来,贵州省城镇化水平也相对提高,由1997年的20.6%提高到2008年的29.1%、2009年的29.89%、2010年的31%。共征用农村土地200多万亩,平均年增长率为36%,预计今后每年还将以20多万亩的征用速度递增。征地数量的增加,必然导致大批的失地农民。这些年,贵州省共有失地农民约200万人。而且到“十二五”末,我省城镇化水平将达到40%,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就会有40万人失地,30余万亩土地被征用,按以上计算比例,“十二五”末我省失地农民数和农民失地数还将大幅增加。
  农民失地,某些地方严重地说是失业。仅贵阳市金阳新区,自2001年开发建设以来,已征用土地20336亩,涉及约4100户农户1.7万人。经调查。目前这些农民仅有约15%能承揽部分挖方、平基等简单工程谋生;有约15%以土地补偿款为资本,经营砂石厂和运输业;有约5%外出打工谋生;剩余的65%在家赋闲,无事可做。失地农民,一种新型弱势群体产生了;失地农民,影响社会稳定和粮食安全;失地农民身份模糊。既不是居民也不是农民,而是挣扎在两者的边缘群;各种补偿标准不一,征地中存在城镇建设用地与公路、铁路用地实行不同补偿标准,易引起矛盾和混乱。同时,补偿标准过低、“出、入”差距过大、甚至补偿不到位依然存在;征地补偿分配缺乏配套的法定规则;征地程序不尽合理,农民参与程度不够等等。
  城镇化是通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这不是一个理论判断,而是被人类文明进程所证明了的发展规律。城镇化不发展不行,发展又会造成大量的失地农民和农民失地,这是一个矛盾的死结,这个结越打越大,这个结怎么解开,已经成为贵州“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两个战略重点的关键。
  建议:给失地农民更大的发展空间
  农民失地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时代进步的需要。如果说失地是农民对现代工业化和城镇化必须尽的义务,对社会必须作的贡献,那赋予失
  问题:一支庞大的失地群体一个越打越大的结
  据统计,我国目前失地农民总数已超过6000地农民应享有的权利,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生活和就业问题则也是政府对失地农民必须尽的一种责任和天职。
  健全法律法规,合理征用土地。认真执行《土地管理实施条例》规则,让农民直接参与土地征拨的全过程,充分保证他们的合法权利。对滥征土地的部门,应坚决纠正,严重者,要严肃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征地过程清晰化,补偿费用合理化。征地补偿方案应充分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严格实行先安置后拆迁,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不准动工用地。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征地补偿以土地的市场价值为依据,这是给农民平等国民待遇之根本,也是保护农民利益之根本,还是减少失地农民社会问题之根本,这个“本”丢了,一切无从谈起。只有征地过程清晰化,补偿费用合理化,才能给农民以说法,给农民以活法,给农民以公道,给农民以生存之道。
  对失地农民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帮助失地农民树立主动就业的观念。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失地农民转变等靠要的观念,让失地农民主动地积极地尽快地实现再就业,走自立自强之路。对失地农民实施保护性就业措施。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创造的大量的就业岗位,应该优先录用和安排失地农民。给失地农民一技之长。对失地农民要进行职业培训,给失地农民多种多样的技术特长,以适应不同的市场竞争。
  对失地农民实施社会保障,给他们以永恒的希望。将生活无着落的失地农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体系。最低保障要优先照顾失地农民,贵州于2007年底制定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办法》,但只有1000余人受保,进展缓慢,成效微小。将失地无业农民纳入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应将新产生的失地无业农民纳入失业保险范围,执行现行的失业保险法规政策。将失地老年人纳入养老保险统筹体系。养老风险是每一个失地农民都将面临着的问题,要千方百计让他们老有所养。为失地农民提供医疗保障。政府应全面低费或免费将失地农民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同时,为失地农民建立相应的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失地农民保障基金的来源除了失地农民的土地安置费和土地转用的增值收益外,还应该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以及慈善捐赠等。
  责任编辑:郭渐翔

标签:并行不悖 城镇化 失地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