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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视阈中的廉政建设探析:2018党风廉洁建设心得

时间:2019-01-2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 要: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发展而诞生的电子政务,为创新廉政建设提供了一种新的技术手段。通过这一手段的运用,有利于实现行政行为的高效化、优质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增强政府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化;有利于实现廉政监督的实时性和有效性,警示、教育和引导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促进公众参与,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营造廉政建设的舆论氛围。
  关键词:电子政务;廉政;腐败;服务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2)02-165-02
  
   胡锦涛同志在提及电子政务对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时讲到:“我们搞信息化,不是为了信息化而信息化,目的是要提高行政透明度,提高管理效率,推进勤政廉政。”十七大报告中也明确指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要抓紧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也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保持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扎实推进政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因此,探析电子政务视域中的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电子政务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机关的办公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实现行政行为的高效化和优质化
  降低行政成本,节约行政开支,提高办公效率,优化服务质量,是现代政府追求的重要目标,是衡量政治文明的重要参数,也是判定政府是否具有亲和力和号召力的关键性因素。传统的政府服务往往是被动的,公众需要经过很多道办事程序,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行政成本的增大,实质上是加重了人民的负担,损害了人民的利益。在传统的管理方式下,政府机关面对众多的办事者,容易产生有求于我、唯我独尊的心态。有的公务人员甚至以居高临下的姿态出现,对于群众的事情不是有求必应,而是能拖则拖,甚至刁难办事者。这就必然使得政府的办事效率极大降低,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威信。
  电子政务的实施使政府的服务由被动服务变为主动服务,改变了过去政府部门“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和办事推诿、相互扯皮的现象,减少许多不必要的会议和文件,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政府运行成本。通过政府业务处理流程的优化和重组,精简了办事人员,节省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降低了内耗,有利于政府克服长期存在的官僚主义作风,促进政府的廉政和勤政建设。
  二、电子政务有利于避免行政行为过程中的人格化影响,加大制度和规则的执行力度,实现行政行为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长期以来,公共管理活动中的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就是制定的政策和制度得不到贯彻和落实,政策的执行过程也通常是腐败产生的过程。而计算机系统的非人格化特征可以改变这一现象。所谓非人格化,是指计算机严格地按照程序设定来运行,而不像人的活动那样经常会受到心情、性格、印象等主观因素的干扰。计算机的这种特征,使其能够用来代替公职人员进行一些决策,以避免决策结果受到决策者的知识水平、个人喜好和社会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具体地说,我们可以首先把各项工作规范和制度编制成计算机程序,然后把公职人员的办公操作尽可能地转移到计算机平台上来,从而借助计算机程序的力量来规范公共权力的行使。
  电子政务系统正是一种建立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基础上的办公系统,有严格的运行程序,如果不遵循这些程序,系统就无法进行正常的政务活动。电子政务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传统行政过程中的违规操作机会。除经过授权的系统管理员外,普通公职人员只能凭借自己的身份密码在计算机上完成自己职责内的操作,且无特殊要求不能逆向操作,这样一来越权行为就受到了一定的制约。我们可以利用编制电脑程序,将政策、制度和规则固定化,借此对公职人员的公务行为构成强有力的约束,减少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的发生。电子政务的施行标志着技术手段实际上已经变成了确保制度执行和廉政规则执行的有效工具。
  三、电子政务有利于构建信息交流平台,畅通信息传输渠道,增强政府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化
  政府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化,是民主政治的基础,是政府廉政的保障。在传统的管理方式下,政府的政策、决定、活动等往往通过会议、文件等方式在机关内部进行逐级传达,使政治信息传递带有隐秘性、等级性和滞后性等特征。政务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容易失真,人们难以清晰明白地了解政府的本真意图;会议和文件一般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广大群众难以完全看到;有些官僚主义者采用实用主义的态度对待上级的政策规定,以自己的利益标准和价值标准决定其传播范围和解释程度,容易产生愚弄群众的行为。而政务信息在上传和下达过程中,要经过许多中间环节,这就为一些部门或人员截留、篡改信息提供了可能,从而为贪污、截留、挪用等腐败行为提供了机会和条件。因此,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不可能真正实现政务的公开化和透明化。
  电子政务为政务公开提供了技术平台。政府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大量政务信息,实现公共信息资源的最广泛的利用,极大地保证了公民的知情权,加大了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电子政务的实施,使政务信息能够同时沿着多条路径在上下级部门之间传递,任何一条信息路径的人为切断,都不会导致整个信息流的中断,使处于中间环节的人员不可能将某些政务信息完全截留。电子政务还可以跳过信息传输过程中的中间环节,直接实现“点对点”的信息传输。因此,电子政务保证了政务信息自由畅通的传递,起到了预防腐败的作用。
  四、电子政务有利于打破信息盲区,提高腐败行为的发现率和曝光率,加大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和惩处力度,实现廉政监督的实时性和有效性
  电子政务可以促进信息畅通、打破信息盲区。信息的流通速度增加了,对于一些异常信息的发觉速度也会相应提高,从而提高了一些腐败行为的曝光速度和几率。政府电子反腐监控系统是一种充分运用现代网络通讯技术、数据库技术、GIS技术等实现职能和业务的优化重组,规范操作流程,实现网上办公,打破时间、空间以及条块的制约,有效地整合利用治理腐败的信息资源,提高打击力度、增强反腐效果的新型反腐模式。因为计算机天然的程序化优势,可随时随地的实时监控,记录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每一个业务,方便快捷的发现或查询到与设定的标准不相符合的操作,及时有效的采取积极的措施,从源头上扼杀腐败的萌芽。这就有效地实现了事前、事中和事后三重监督。全面实行基层政府电子反腐监控系统,可以通过网络手段辅助、推进传统政府反腐工程的开展,强化电子政务的反腐职能,有利于实时、准确、快速、有力地预防、打击和惩处腐败现象,提高腐败行为的发现率和曝光率,加大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和惩处力度,实现廉政监督实时性和有效性。
  五、电子政务有利于发挥网络宣传的影响,能起到警示、教育和引导公务人员行政行为的作用,能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公众参与,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营造廉政建设的舆论氛围
  与传统的宣传教育方式相比,互联网具有多媒体特点和集文字、声音、图像于一体的立体优势。用电视、广播宣传反腐败,信息稍纵即逝,不易保存;报纸也受版面限制,容量也有限。而互联网可以长久保存信息,所传达的信息也丰富生动,并且上网者可以随时调阅这些信息。随着网民的增加和互联网影响的不断增强,腐败分子从掌权者变为阶下囚的血淋淋的事实,给那些已经有腐败行为或意欲腐败的公职人员以强大的威慑,使他们放弃不廉洁的行为和想法,同时也可以起到教育普通公众的作用。
  可以利用电子政务系统建立反腐倡廉宣传网站或反腐败举报网站,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宣传反腐知识,呼吁公众监督,欢迎公众举报,营造廉政氛围。网站可以就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反腐机关受理举报的范围、程序以及检举人、控告人、申诉人的权利和义务等举报知识进行宣传,教育和引导群众规范有序地进行举报,减少或避免因重复、越级信访而导致额外的工作量,提高信访举报的质量和效率。也可以发布一些反腐纪实片、电视剧、评论谈话等题材节目,邀请廉政官员将反腐经历写成文学纪要,及时发布反腐新闻消息、公众与政府反腐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以及联合实践的情况等内容。这些内容不仅有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也有程序化的操作指导,合理建立和管理网站能够增加公众的参与率,切实扩大反腐监督的主体力量。另外官员本身也会受到一定的教育和警示,强化“莫伸手,伸手即被捉”的意识,使腐败行为无处藏身。
   电子政务为政府信息资源的公开提供了技术平台,政府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种政策信息和服务,实现公共信息资源的共享,极大地保证了公民的知情权。电子政务具有公开性、交互性等特点,公民能通过网络参与政府政策的制定,让政府决策更多地体现民意,切实保证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电子政务正是政府与人民群众紧密联结的纽带与桥梁。这种政务的高度透明化,其意义不但在于让群众了解政府的活动,开辟群众表达政治诉求的新渠道,而且可以使政府的活动始终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使政府和人民群众真正打成一片,有效地防止政府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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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卢泓宇.电子政务――基层政府的反腐利器[J].企业导报,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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