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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味潮词成“抢手货”】 潮趣味年会

时间:2019-02-0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如今,众多网络热词被企业和个人纷纷抢注成为商标, 据不完全统计,“神马”、“给力”等热词申请注册的次数更是成千上百次(详见图表)。流行语的趋势不光成为人们日常口头的乐趣,也致使很多“有心人”试图挖掘它潜在的商业价值。
  价值挖掘
  从商标投资角度考虑,市场上商标转让价格不乏出现的“天价”,这也正是吸引人们追逐的诱因。据记者了解,商标转让的交易近几年异常活跃,除了正常的商标转让,大量被抢注的商标也成功出售,获利丰厚。网络交易平台也为商标转让提供了便利的途径,已经形成了一条规模巨大的商标转让经济产业链条。网络词汇流传广泛,容易被人们识别,这也致使其成为针对性抢注的一个目标。
  而网络词汇的广泛流传及使用度,也给这些拥有了其注册商标表的权利人开辟了一条“维权”之路。近日,一名温州小伙因取得了“非诚勿扰”商标注册证,将时下正火的江苏卫视相亲节目《非诚勿扰》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文字进行节目宣传使用。温州小伙此举是维权,还是打法律的擦边球,借机炒作,引发争议。
  风险评估
  在如此活跃的商标交易市场,将网络词汇抢注为商标是否具有一定的风险呢?依据商标注册申请中的在先原则,这就意味着,热门词汇大量被申请注册商标后,被核准的机率却大大降低了。从申请结果出发,一些流行用语明显带有不良影响,对公序良俗起着不良的导向作用,申请时能否获得审定,应当认真评估为妥。
  通常,取得商标证书之后,有三种结果:自己开发、授权他人使用、转卖。而商标授权或转让,关键在于找到对该商标有兴趣的下家。由于流行词汇的流行度和通用性导致标识的显著性的不足,使用范围也必然会受到限制。为避免恶意抢注商标的事件发生,国家商标局规定,商标在取得商标注册证书后连续三年如果不使用,任何人都可以提出针对此商标的异议,而在此时如果不能拿出三年内使用的证据,该商标证书则会被依法撤销,到那时,不但白白损失注册费用,还耗费了大量时间。
  2012年伊始,新的网络词汇仍将继续活跃在耳畔,但作为商业用途,申请人应该谨慎判断。无论使用何种商标,经营者都应从企业发展角度出发,力求打造一块金字招牌,而非一闪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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