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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狐谋裘_与狐谋德

时间:2019-01-1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一    上古治水的大禹娶涂山氏为夫人,正是遵照九尾狐给他的启示。而在唐代,骆宾王为造反的徐敬业写赫赫有名的《讨武檄文》,用“狐媚偏能惑主”,来抨击妖媚淫乱的女皇帝武则天――此处的狐狸却是反面形象的代表了。
   到了明清之际,狐狸精咸鱼翻身,有了被平反的感觉。这大概要归功于《聊斋志异》。在蒲松龄笔下,狐狸精大多有情有义,无论品行、形象还是能力,都远远超过人类。比蒲松龄晚出的纪晓岚,也在其《阅微草堂笔记》中多次表露出对狐狸精的同情甚至偏爱。不过,两人的思路是不一样的,蒲松龄纯粹从文学的角度展开想象,赋予狐狸精更丰富的情感,对世俗的礼法往往持鄙视的态度;纪晓岚则不然,在他眼中,儒家的仁义道德绝对要恪守。而很多俗人在对待狐狸精时,往往有莫名的优越感,拒绝与狐狸精谈道德,始乱终弃,不守信用,以怨报德。狐狸精在日常生活中,却在努力适应人类的礼教甚至生活习俗。
  二
   《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三记载:有个书生晚上在院子里乘凉,夜深人静之时,屋顶上传来吵嚷声,定睛一看,两位美女正在厮打。他知道这肯定是狐狸在争斗。两位美女从屋顶斗到地面,厉声问读书人:“您知书达理,请给我们评评理,姐妹俩共事一夫,有这种礼数吗?”
   书生这下才明白,这是狐狸精姊妹在争风吃醋,哪敢有所偏向,只能战战兢兢地说:“鬼有鬼礼,狐有狐礼,在下忝居人类,对贵圈的礼仪实在不知。” 两位狐狸精鄙夷地看着读书人:“这人没担当,我们再找其他人评理去。”一边说着,一边扭打着走了。
   同书的卷四中,也有一个类似的故事:有个大户人家,一座小楼被狐狸精们占住了。不过除了晚上经常能听到小楼上传来说话声之外,狐狸精从不骚扰他们,双方相安无事。一天夜里,小楼上突然传来打骂声,还有鞭子抽打的声音。众人好奇,但又不敢上去,只能在楼下静听。
   随着鞭打声越来越响亮,楼上传来喊叫:“楼下的各位爷们,你们都是明事理的人,世上有老婆对老公下狠手用鞭子抽的吗?”正巧楼下有位爷们,被家里的悍妇抓破了脸。众人看着那人哄堂大笑,连连称说:“妻管严在人世间一样稀松平常,不足为怪!”楼上的群狐也哈哈大笑,一场家暴风波就此化解。
   这两个故事中,狐狸精自己的家庭矛盾,却去请求作为异类的人来评判。很显然,它们已认同并遵循了人类的礼法。更重要的是,狐狸咨询的不是“杀人者抵命”这样当时人类社会通行的普适价值,而是在规范背后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婚姻问题。我们大概可以说,狐狸精与人类分享着同一套伦理规范和生活智慧。
  三
   纪晓岚曾评论说:“人物异类,狐则在人物之间,幽明异路,狐则在幽明之间。仙妖殊途,狐则在仙妖之间,故谓遇狐为怪可,谓遇狐为常亦可。” (《阅微草堂笔记》卷十)这个说法代表了当时的人们对狐狸精的基本定性:它们非妖非仙,非人非鬼。
   如果按照等级划分,它们比人类还要低一层。据袁枚在《子不语》卷一“狐生员劝人修仙”条中的说法,狐狸要修炼成仙,先得花500年时间修炼成人,再花500年才能成仙。所以,对狐狸精来说,人类是它们练级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目标。但狐狸精想修炼成人,仅仅形似不够,更需要神似,也就是对人类文化的自觉认同。
   当然,认同是相互的,当狐狸精主动对人类投诚时,人类也会主动与狐狸精谈道德。袁枚《续子不语》卷八“李生遇狐”记载,有位李姓书生在准备科考时,与某狐狸精两情相悦,一起生活了两年,一人一狐举案齐眉,琴瑟和谐。书生的家人得知后,请他嫂子出马拆散这对野鸳鸯。这位大婶没有用人狐异类的说辞,而是从传统礼教的角度指责狐狸精:“我的小叔子早就订了娃娃亲的,你现在横插一杠算怎么回事?将来他娶亲,你们俩谁算大房谁算二房呢?”义正词严之下,狐狸精竟然没有用法术抗拒,而是羞愧地离开了书生。
   《周易》说,“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当人类可以与狐狸精谈道德时,他们已经不再视对方为异类了。 (摘编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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