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校园暴力如何应对【美国的校园暴力及其应对】

时间:2019-02-0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内容摘要】 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开始,美国校园犯罪趋向于暴力化,尤其是校园枪击案震惊了社会各界。校园暴力引起了全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思考,促使有关方面采取了诸多防范措施。
  【关键词】 美国 校园暴力枪击
  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开始,紧随遏制校园里帮派和毒品浪潮的暴风骤雨般打击工作之后,引人注目的校园枪击惨案震惊了社会各界。美国教育部、司法部,以及许多教育组织、刑事司法组织和政治组织,强烈要求提供有关校园暴力的信息资料和控制该暴力的可能方法。在史无前例的合作时代里,刑事司法实务部门与刑事司法理论界的合作,要求共享有关青少年犯罪的信息资料,这些信息资料应能够用于控制校园犯罪。
  一、校园暴力及其影响
  由于没有要求学校向任何国家机关报告校园犯罪和暴力事件的报告制度,难以准确统计美国校园里究竟发生了多少起犯罪和暴力事件。紧随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开始发生的校园枪击案,由于需要关于校园暴力的信息资料,没有报告制度的这个现象正在发生变化。现在,据以了解校园暴力的多数信息资料,是从特定学校所作的数量极少的研究实例获得的,或者是从给警察局(只要事件达到了需要警察介入干预的程度)的官方报告获取的。因为存在实例数量少和方法论难,了解的多数校园暴力是以校园枪击案或其他暴力冲突的结果而大白于天下的。
  尽管前几年的一系列暴力事件把校园暴力和使用武器的现象推到了美国人关注的前沿位置,但是应该注意到,学校是而且总是孩子们相对安全的地方。在1996―1997学年期间,10%的学校向警察局报告了一起或多起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是指杀人、性侵害、自杀、重伤害或抢劫等案件。然而,43%的学校没有报告任何类型的任何严重程度的犯罪案件。根据司法部19―98年的统计,在1997年向警察局报告的所有犯罪案件中,最常见的犯罪类型是不带武器的身体攻击或殴打。
  向警察局报告的暴力事件数量下降是与被害事件数量的减少相吻合的。“从1992年至1996年,12岁至18岁的青少年被害事件,从每1000名学生大约164起减少到128起;而且,被害事件的下降类似于同期严重暴力犯罪的情况。进一步而言,在校外遭受非致命、严重的、暴力犯罪侵害的12岁至18岁的被害学生比在校内被害的要多。但是,12岁至15岁青少年遭受的所有暴力犯罪中,有37%发生在校园内。”斯奈德和斯克芒德指出,学校基础的青少年聚集群体在成人中没有相匹配对应的聚集群体,这就消减了校园少数严重暴力的严重程度。
  杀人是最严重的暴力形式,具有类似于非致命暴力的式样。涉及学龄儿童的所有杀人案件中,不足1%的发生在学校。此外,杀人案件的所有不满12岁被害儿童中。90%是被成人杀害的,而不是被其他儿童杀害的,而且75%的12岁到17岁的儿童是被成人杀害的;其中,大部份被害者是家庭暴力的受害人。
  除多人死亡的杀人案件之外,暴力事件和被害人数的下降,似乎与学生携带武器,尤其是手枪,到校的整体人数较少有关。跟社会公众的意见相反,在1992年至1995之间,据报携带武器到校的9到12岁学生人数下降了,从几乎12%降至8.5%。然而,初中学校高年级学生报告携枪到校的比例保持稳定不变,大约为3%。但是,在学校拥有武器仍然是一个严重问题。在1996―1997学年,超过6000名的学生因为携带武器到校而被驱逐出校。
  可能与媒体披露的触目惊心的枪击案相关联,很多学生声称害怕到学校、害怕在学校、害怕出学校。在1995年,大约9%的12岁到19岁的学生说害怕在学校受到伤害,这个比例在1989年上升到了6%。在另外一项研究中,29%的初级学校学生,34%的中级学校学生,20%的高级学校学生,声称非常担忧校园里的暴力或被害。这个数字肯定在1997年的暴力之后上升了,并且显露出了灾难的潜在趋势,因为心惊胆战的学生出于自卫目的可能开始携带武器了。
  在联邦调查局的国家事故报告制度之下,报告的大部分青少年犯罪发生在犯罪人入学后不久,注意到这一点很有趣。依照这些数据,几乎10%的所有严重暴力犯罪,而且特别是重伤害,发生在下午3点钟左右。暴力的这个高峰期明确地锁定在学校白天的时段里,而在非学校白天时段里的严重暴力犯罪发生时间分布更加平均而且高峰期锁定在晚上8点半左右。这些数据表明,虽然大多数青少年暴力发生在放学后,但也没有减轻对学校的严重危害、影响,因为暴力就发生在放学后不久而且暴力现场可能就在校园内或者在学校附近。
  1999年4月20日,美国科罗拉多州哥伦拜恩中学17岁的迪伦?克莱博尔德和18岁的埃里克?哈里斯持枪在校园内展开一场屠杀,他们使用手枪、狙击步枪和自制炸弹随意攻击师生,打死12名学生和1名教师,两人最后饮弹自尽。在1999―2000学年,全国学校安全中心通报的校园暴力事件只有15起;而且,只有1起事件涉及多人受害(总共有3人受害,其中2人死亡),没有涉及多个加害者的事件。但是,没有理由相信这些策略会完全控制校园暴力。在2000―2001学年,虽然只有6起与学校相关联的死亡事件,但是加利福尼亚州圣地牙哥市郊的2起严重事件发挥着冷酷的警示作用,提醒人们学龄儿童仍然乐意并能做到携带多种武器到学校并使用这些武器。
  对格伦拜恩校园枪击惨案的震惊,唤起了学生、学校管理当局和刑事司法制度对校园暴力的高度警惕。还没有使用磁力仪并随意搜寻武器的许多学校也开始这么做了;许多学校也开始实施了零容忍暴力的政策,零容忍暴力的政策时常把学生驱逐出学校,或者甚至因为作出任何暴力威胁而把学生送进监狱,这些策略似乎很有成效。
  二、关于校园暴力的原因分析
  本文描述的每起校园枪击案各不相同,但在许多方面它们非常相似。有的实施暴力的人是无家可归者,有的是学校组织和群体的活跃分子。有些枪击案射手以前就曾受过惩罚而且有法律问题,而有些被认为是好学生并且没有表现出暴力倾向。然而,这些学生所共同具有的是,他们把暴力和杀人看作是解决他们人际问题和可能的内心挫折的一个实用方法。普遍认为,“暴力文化是沃土,枪支泛滥是导火索”
  (一)暴力文化是沃土
  开始于开拓边疆、锤炼于战争、形成于矛盾冲突中的美国社会暴力传统,在国民心理上造成了宽容暴力、崇拜暴徒的后果。美国历史上不少无法无天、作恶多端的歹徒或凶犯,成为美国人心目中崇拜的英雄人物。美国社会的暴力传统融合进了美国的民族性格,成为一种崇拜,弥漫于美国社会的每个角落,充斥于校园之内,学生呼吸着暴力味儿的空气。美国社会的暴力传统是校园暴力的外在文化氛围。分析人士指出,美国的暴力文化是校园暴力滋生的沃土。
  在美国,包括恃强凌弱现象、殴打和性侵害在内的校园暴力已变得司空见惯,枪击事件只是其极端表现形式。青少年从小崇尚暴力,相信枪能“解决”一切问题。美国前教育部长赖利去年在国会作证时承认,“我们的文化往往美化暴力”。阿肯色州州长赫卡比在接受美国有线电视网采访时说,暴力文化使青少年错误地认为,发泄愤怒的方法便是举枪射杀。影视片上的谋杀情节比比皆是,儿童们耳濡目 染,凶杀事件就会源源不断。这不是个别学生、个别学校和个别州的问题,而是一种美国“文化病”。
  校园暴力发生的分析符合特拉维斯赫西恰的社会约束理论精神,他所做的研究显示了在校园暴力方面社会约束的重要性。他在这项对密西西比州学生所做的研究中发现,受社会约束程度较低的那些学生更有可能把武器带到学校。当社会约束被打破的时候,青少年就有机会实施各种非规范行为;当学生在他们所属的学校中没有发现他们认同的地方或群体的时候,对惯常活动的约束就可能崩溃,而且青少年可能浪迹进更有可能实施非规范行为的边缘群体。社会约束的这个崩溃也可能使人感觉到他或她是被抛弃的任,其结果可能就是攻击挫折源,包括校园暴力。有识之士指出,如果不铲除暴力文化滋生的土壤,凶杀惨剧还会在美国不断上演。
  (二)渲染暴力造氛围
  暴力内容充斥美国传媒营造了暴力及枪杀案层出不穷的氛围,对青少年的危害尤甚。美国青少年从孩提时代就对暴力犯罪司空见惯,随着有线电视、电脑及影视录像带的普及,孩子们有更多机会接触凶杀打斗画面,枪林弹雨、血肉横飞的暴力镜头,使青少年从小就崇尚暴力,相信枪能“解决”一切问题。由于青少年求知欲旺盛而世界观尚未形成,所以极易不顾后果地简单模仿。儿童专家斯特拉伯格指出:“孩子们从电影电视上得到的信息是:作为一种解决复杂问题的方法,使用暴力是可以接受的。”因为在宣扬暴力的影视片中,那些所谓伸张正义的杀手,不但不受任何法律制裁,而且是被当作英雄加以歌颂的。这对于一个十几岁、是非分辨力还不太强的孩子来说,自然就起到一种蛊惑作用。在《今日美国》的校园枪击报道中,有学生逃生的具体细节、凶手的表情和动作,有学生充满恐惧的心理描述。这种写作手法,尽管真实和客观,但几乎与美国商业电影中的枪战片并无二致,真的事件、真的语言和真的场景震撼心灵,也会造成报道的负面效果。这种新闻报道,使得有犯罪倾向的人受到了更多的情境刺激、有了更多的模仿对象,这无疑增加了美国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而美国的这种新闻报道手法仍在继续,有谁能保证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校园枪击报道不会成为下一次校园恶性事件的模板?”
  (三)枪支泛滥是“导火索”
  美国社会枪支泛滥是造成校园暴力频发的“导火索”。根据美国宪法,民众有权持有和携带武器,民间拥有枪支2亿多支,几乎人手一枪,由此带来广泛的枪支暴力。据统计,1972年以来,美国平均每天有80多人因枪杀案毙命,其中约有12名是儿童。近年来,美国社会要求对枪支加强管理和铲除暴力文化的呼声日益高涨。2000年5月14日,美国近70个城市的妇女在母亲节这一天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百万母亲大游行”,枪支暴力受害者的家属代表在集会上愤怒控诉了美国枪支泛滥所造成的恶果,要求国会通过严格的枪支管理法律。然而,美国国会一直在有关枪支控制的立法问题上争论不休,立法工作迄今未有任何实质性进展。
  枪支泛滥使得犯罪人极容易获得暴力工具,也是校园枪击案频发的工具性因素。研究估计,0.5%到9%的学生在任何特定时间内可能携带有枪支;更常见的是,从未被判过罪的少年和通常被视为好学生的少年,普遍携带手枪而且可能有暴力倾向,这种现象有许多理由。重要理由之一是,如此多的青少年携带手枪并用来解决个人问题,众多青少年携带手枪是为了自卫。阿内特和沃尔斯利本报告说,对于许多学生来说,不仅包括那些担惊受怕的人,而且也包括想要欺压其他人的那些人,把武器带进学校已经成为可接受的危险了。撇开这个理由,如果青少年携带武器,并且假如他们对人际事项保持高度敏感,那么某些青少年极有可能转向暴力作为解决人际冲突的方法,这似乎是触目惊心的射击案情形。
  (四)解决方法却起着恶化作用
  从1999年科罗拉多州哥伦拜恩中学发生了校园枪击案后,美国社会各界极为重视校园的安全保障。学校和家长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校园暴力的滋长,但是为何情势在得到好转之后再度急转直下?有关专家认为,无论多么有效的防范措施,究其本质,都只是“治标不治本”。而且,针对校园暴力,解决方法经常起着恶化这个问题的作用。
  “美国一些预防校园暴力专家指出,对校园安全的松懈及与学生沟通的缺失,是美国一再发生校园枪击案的根本原因。”但近几年,由于持续未发生大的校园枪击案,公众的安全意识有所松懈,而经费削减又影响了教职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的削减迫使学校解雇经验丰富的保安,从而失掉了将暴力事件消灭于萌芽中的机会。
  对所有孩子提供安全并负责的学校,其“特征”之一,正如德怀尔、奥谢尔和沃格在他们《关于学校安全指南》中所指出的那样,是“把重点放在学术成就上”。即使学校的优先事项确定集中在学术上,但是过分强调能引起那些在学习方面有困难的青少年的挫折,能导致青少年成为非规范群体的一部份。诚如艾伯特?科恩所论证,使用学术标准去评估所有的学生可能经常导致挫折,这个挫折能最终造成亚文化(帮派)的形成和犯罪行为的实施。
  (五)校园暴力的争论
  到1990年代最后几年的时候,虽然校园暴力整体上有所下降,但是几起触目惊心的枪击案和校园暴力的其他激烈事件把这种行为方式推到了社会公众和学生观注的前沿焦点上。学校里多人受害的凶杀事件引起了父母和有关机构的严肃关注。现在,加倍努力探寻减少这种犯罪的方法,是所有对学生拥有某些知识或负有责任的人义不容辞的责任。这些人中包括犯罪学者、学校管理人员、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和刑事司法制度的工作人员,犯罪学者寻求为什么青少年求助于这种暴力的理由,学校管理人员投身于天天管理控制孩子们的工作,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必须解决这些孩子们所表露出的情绪问题,刑事司法制度的工作人员必须决定如何处理那些不适合进入少年司法制度或成人司法制度的罪犯。
  校园频繁的枪声震撼着美国社会各界的神经,人们陷入反思和争论,开始寻求枪击事件背后的深层原因和解决问题的途径。频发的校园枪击事件促使美国社会关注校园安全条例、人们获取枪支的途径以及校园暴力及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不单孩子们饱受校园暴力之苦,教师和家庭也着实受到了伤害,他们需要大量帮助,”美国亚特兰大埃默里医学院教授兼首席心理学家娜丁。加洛斯说。2006年lO月2日,美国白宫宣布,总统布什下周将召集执法部门和教育部门官员,共同商讨联邦政府解决校园暴力问题的对策。“总统对近期发生在美国不同地区的校园暴力和枪击事件深为悲伤和忧虑,”美国白宫女发言人说,枪击事件“撕裂了全体美国人的心”。
  三、学校的应对
  校园犯罪和暴力是已经受到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虽然学生在学校普遍比在他们邻里和其他地方更加安全,但是在学校他们也会遭到欺辱和威胁,这种现象营造了令人害怕的氛围并且扰乱了学习秩序。学生调查表明,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大多数年轻人,作为当事人、证人或受害人,在诸多方面遭受到欺辱的煎熬折磨。欺辱已经成为校园里的一个严重问题,因为欺辱引起了恐惧和混乱,因为欺辱的受害人为正当防卫时常携带武器到学校并进行报复导致伤亡后果。校园枪击事件已经受到新闻媒体的广泛报道,而且涉案父母和相关市民要求警察、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和少年司法官员执行政策以确保学生在 学校的安全。下面就概述学校和司法官员为减少校园犯所采取的对策反应。
  (一)校园犯罪的预防
  官方应对校园犯罪行必须采取的第一项措施是认真评估校园里的欺辱、威胁、伤害和其他犯罪的频率和严重程度。评估所需要的信息数据可获取于两个主要信息源:官方纪录和调查。学校记录和警察纪录是非常有用的信息源,但是仅限于由学生和老师报告的事件,许多学生不愿意报告被害事件,而教师和校长时常只报告比较严重的事件,对于比较严重的事件需要采取惩戒措施。对于报告和没有报告的欺辱、伤害及打架的事件,学生和教师自我实行的调查,给评估提供了比较全面的信息资料。这些可信的调查可能实施于典型的学生和教师人口。正如任何社会科学研究一样,必须谨慎真实地报告调查结果,准确的结果取决于样本的选择、样本的规模、样本的回应率和样本代表的学校人口范围。被害调查是评估犯罪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性质的极其重要的工具,是形成校园犯罪预防策略的必要信息数据源泉。彻底审查研究学校记录、警察记录和调查结果,应该能够说明校园犯罪的严重性及其程度,罪犯是谁、受害人是谁,以及犯罪事件在学校内外发生的时间、地点。
  使用有关伤害、盗窃和故意破坏公共财物事件的信息数据,对学校建筑物和场地进行物质安全评估是应对校园犯罪的第二项措施。物质安全评估的对象应该包括人口和出口的位置和个数,建筑物和停车场周围的照明,以及学校所有物资和设备的控制清单。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必须决定是否应该雇用执法或保安人员巡查学校建筑物和场地,如果需要巡逻,那么就要确定选录他们的方式。学校工作人员和执法或保安官员应该经常联系沟通,紧密合作确认安保需要。行政管理人员和学校工作人员必须首先一起工作确认安全和惩戒事项,然后实施政策和策略解决那些事项。应该利用现有资源和机会培训学校工作人员,改进他们维持纪律、管理教室、调解冲突的技能。对学生的行为提出持续一致的期待,对不良行为确立明确的政策,将有助于改善学校的氛围。学校工作人员、学生和父母必须要明白,实施政策是公正、公平、一致的,行政管理人员应该恪尽职守维护学校环境的安全和秩序。
  科伦拜恩枪击案发生后,全美掀起了一股加强校园安全的浪潮,各学校都改善了校园安全措施。主要包括对进入校园进行限制、增加学校保安人数、制定紧急情况应对计划、增加学校的电话和无线电通信装置等。美国中小学校预防暴力事件国家顾问邦德则指出:“人们总想用金属探测器等安全措施预防暴力事件,但真正能阻止暴力事件的是和孩子们一起努力,并使教育适合孩子们的需要。当一个人心怀极度愤恨的时候,他就会不在乎死亡。如果一个人不在乎死亡的话,也就没有什么能对他们产生威慑了。”他指出:“杜绝校园枪击案不是用钱就可以解决的问题,而是必须用勇气解决的问题。
  (二)学校和少年司法
  少年司法职业人员发挥着特有的作用,不仅表现在防止校园犯罪方面,而且表现在做身为学生的少年罪犯的工作方面。警察官员已与学校密切合作,多年参与滥用药抵制教育项目,而且许多学校现在设置有学校援助官员。长期以来少年法庭就已认识到,在满意调整缓刑监督方面,少年按规定到学校学习和成功的学校表现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当监督和监视缓刑当事人的时候,少年缓刑监督官员通常要与学校工作人员密切合作。
  1.警察与学校。一般情况下,总是动用警察协助学校,一方面进行常规巡逻,另一方面接到报警立即应对特定的犯罪事件。主要强调教育作用的滥用药物抵制教育项目通常只限适用于第五、第六级学生,通过参与滥用药物抵制教育项目,亲临许多学校的警察增加了。对滥用药物抵制教育项目的研究表明,根据长期的用药和预防不良行为来看,出现了混合结果,这个项目得到了教育工作者和警察局的广泛支持。许多学校和警察局携手合作,通过把警察与学校的联络官员或学校援助官员安置在学校的方式,扩展了警察的作用。这些官员的职责包括教育作用,但是重点平均分布在整个学校建筑物和场所的安全、执法两个方面。
  2.少年法庭与学校。这两个机构的工作都是为了维护孩子们的最大利益。法院执行逃学法律并且审理被指控较严重犯罪的少年案件,经常通知学校官员到庭作证提供有关将被判刑少年的行为表现和在校学习的信息资料。法官认识到教育在恢复正常生活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始终一贯判令缓刑少年进入学校正规学习并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尽管这一切似乎是紧密合作的工作关系,然而直到最近,法院和学校仍然不愿意披露认为是保密记录中的信息数据,教师和少年法庭官员面对着一个真正的困境。出于对他们安全的关心,教师想要知道学生不良行为记录;但是,为维护少年罪犯的隐私和机密,少年法规通常禁止法院披露此类信息数据。在给法官写关于少年罪犯的法院报告和推荐书时,要求缓刑监督官员把少年到学校学习、行为表现和成绩方面的内容包括进去。但是,没有法院的判令及(或)父母的许可,学校官员拒绝提供那些保密记录。两者都坚信他们在为保护孩子的最大利益而工作,但是他们的隐私政策最终起了妨碍作用。
  这个困境被联邦《家庭教育权利和隐私法》破除。为促进教育工作者与少年司法工作人员积极地共享信息数据,根据《改进美国学校法》,在1994年对1974年最初的法律进行了修改。经由父母同意,新法律允许教育工作者与少年司法机关分享信息数据。没有父母亲的同意,教育工作者也可以使用信息数据,但要出现任何或所有下列情形:第一,法院判令需要使用;第二,学校正在起诉学生;第三,少年司法机构需要信息数据,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在判决之前给学生提供服务;第四,信息数据是由学校援助官员形成和维护的执法记录;第五,披露信息与紧急事态有关并且是保护学生或其他人的健康或安全所必需;第六,信息数据是学校区域“目录数据”的部份。当学生因逃学和与学校状态有关的其他犯罪被拘捕的时候,也授权执法官员通知教育工作者。鼓励缓刑官员将有关法院状态和对学生的处理告知学校官员,联邦《家庭教育权利和隐私法》已经规定了积极措施,旨在促进使用信息资料和资源做好少年罪犯的工作。
  3.缓刑监督官员与学校。身为少年法庭的代表,缓刑监督官员已经遇到了大部分相同的限制,如前面所述,这些限制妨碍了与学校的密切合作。有关信息资料、记录和推荐书对于相互合作是非常有益的,随着使用信息资料、记录和推荐书的增加,现在缓刑机构和学校正在建立正式工作关系,在工作中相互合作。许多县的少年缓刑机构和学校已经确定了正式工作安排和协议。许多学校把办公室提供给缓刑监督官员,以便在非全日制的基础上,经常与学校顾问或学校援助官员一起使用。宾夕法尼亚州开发了一个以学校为基础的缓刑项目,专门做学校中少年罪犯的工作。宾夕法尼亚州的项目已经得到了学校和缓刑机关的认同和支持,学校基础的缓刑监督官员具有以下责任:第一,检查缓刑当事人到场及其行为;第二,协助学校官员惩戒校园违法行为;第三,开发暂时停学的替代措施;第四,提供个别辅导并且为把当事人组成学习和家务小组;第五,鼓励学生参加校外活动;第六,对所有学生进行行为冲突解决和调解技能培训;第七,视察学生班级并且提供关于少年法律和司法程序的信息资料;第八,与学校官员和 父母一起参加再次审查缓刑案件的会议;第九,进行家访并且鼓励父母的支持;第十,监督检查被暂令停学的缓刑者所需要的社区服务。
  4.矫正、罪犯再整合与学校。当少年罪犯在矫正机关度过一定时间重返社会后,做他们的工作也许是对学校的最大挑战之一。因为这些少年有暴力史或者有频繁的少年犯罪史,学校工作人员倾向于关心教师和其他学生的安全。他们的关心是可以理解的,但事实上,从矫正机关返回到公立学校的少年罪犯人数字相对较少,比之处于缓刑监督的学生,他们通常受到了更加严格的假释监督或释放安置监督。调查研究显示,防止少年罪犯释放后再次犯罪的最重要措施之一,是通过教育、职业训练和雇用把他们成功地再整合进社区。少年矫正的“平衡方式”强调少年的责任、能力和社区保护。通过促进就业所需要的教育和技能的措施,在重新整合少年罪犯和开发其能力方面,学校发挥着重要作用。把强调的重点放在社区保护和少年责任上的时候,在少年罪犯处于被监视和监督的时候,就必须要求他们遵守释放条件。相比其他学生,那些处于矫正监督之下具有违犯释放条件的危险而被严厉惩戒的少年罪犯,通常对学校安全的威胁并不大。
  (三)学校基础的不良行为预防计划
  学校是预防不良行为的有益力量,在所有学生的整个成长发展过程中,事实上一直在给他们提供文化知识教育和德育,并且帮助青少年抵制在社区中接触的不利影响,充分准备的学校工作人员帮助学生发展亲社会的价值观念和积极的思维沟通技能。调查研究证实了教育和学校投身帮助青少年避免不良行为的重要性,学校实施了旨在减少校园犯罪的很多项目。已经显示出积极结果的项目具有这样的特点,这些项目计划的目的是要澄清可接受的行为标准,确立并始终如一地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减少校园欺压和毒品的运动。最有效的学校项目计划是综合性的指导项目计划,这样的项目计划重点强调社会能力技能如自我控制、决策责任、解决问题和沟通,在一定期间实施这样的项目计划是要继续强化那些技能。
  (四)结论
  确保安全和无毒品的学校,需要对政策和策略进行定期再评价和评估。行政管理人员、安保人员和执法人员,应该监督并记录所有的校园犯罪事件,使用这些信息数据。实践证明,不使用信息数据,会使一些高危险、气头上的年轻人实施本来可以避免的校园暴力。极具轰动性的校园枪击事件已经发挥了警示作用,促使学校工作人员、学生、执法人员和社区之间更多地使用有关信息数据。虽然社会民众趋向于谴责学校,但是大部分人认识到校园暴力是一个社会问题,没有学生、父母、学校工作人员、安保人员和执法官员的合作努力,校园暴力是不可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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