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擦边球捞偏门赚钱 傍名人?,勿打法律「擦边球」

时间:2019-02-02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案例重现   2012年2月23日,美国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以下简称「乔丹」)通过美通社宣布,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丹体育」)涉嫌侵犯自己和两个孩子的姓名权,已提起诉讼。在北京法院以「乔丹在中国没有唯一指定性」为由不受理之后,乔丹起诉方又转移到上海起诉。3月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对外宣布,该院已经受理乔丹状告「乔丹体育」侵犯其姓名权一案。
  
  深圳唯冠与苹果公司的侵权案还未尘埃落定,又一起关于商标侵权的越洋诉讼再度打响。2012年2月23日,篮球传奇人物迈克尔?乔丹通过美通社宣布,已经向大陆法院起诉乔丹体育涉嫌侵犯其姓名权,并表示起诉「不是钱的问题」。
  上市之际突然爆发侵权官司,乔丹体育遭「飞人」乔丹起诉事件必然引来了外界诸多关注和猜测,而由此引发的有关商标「抢注」的话题,更是成为争论的焦点。
  有法律专家认为,本次诉讼肯定会对乔丹体育上市计划造成影响。同时,也有不少法律专家表示,乔丹体育是在打法律「擦边球」,「合法不合理」。
  商标注册使用的根本目的在于防止市场上不同来源的相同类别商品给消费者带来误导,因此,如果商标对消费者造成了混淆误导,就出现问题了。而当越来越多的民族企业发展壮大,迈出国门走向世界的时候,我们在保护自身品牌和知识产权的同时,更需注意的是――千万别为了短期收益而为自己埋下「定时炸弹」,在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时候,却因商标权和姓名权的官司而进退维谷。
  
  此乔丹非彼乔丹
  
  「一个中国体育公司在没有我的授权情况下,用我的中文名在中国开展生意。看到有人这样侵犯我的形象权利,我感到很难过,我没有别的选择,唯有告上公堂。」迈克尔?乔丹2月23日通过一段视频公开表示。
  迈克尔?乔丹在诉讼文件中声称「乔丹体育」品牌商标使用了他的中文译名,并指出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大陆媒体就用「乔丹」来指代迈克尔?乔丹。迈克尔?乔丹及其团队表示,从未授权乔丹体育使用其姓名,然而该公司注册的商标中包含原告的名字、并涉及其注册的品牌和其从事的事业。
  据了解,中文「乔丹」及图形商标分别于2005年及2009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乔丹体育对此公开强调,2002年及2007年,与迈克尔?乔丹有长期合作关系的耐克公司,曾针对乔丹体育申请注册的8项商标提出异议和复审,但均被驳回。乔丹体育表示,「乔丹」为英美普通姓氏,「乔丹」并不与运动员迈克尔?乔丹具有唯一对应关系。
  「根据大陆现行法律,乔丹体育或许很难被裁定构成侵权行为。」不少专家这样表示。广州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也认为,乔丹体育用品的商标、产品并未使用乔丹头像、签名,而乔丹本人也并未在大陆将其中文名注册,因而乔丹体育有限公司并未构成侵权。
  然而即便法律裁定的结果可能将于乔丹体育有利,乔丹体育仍然难摆脱「山寨」之嫌。在新浪财经就此发起的一项「中国乔丹体育是否属于侵权」投票中,据不完全统计,有69%的网友认为乔丹体育此举属侵权。还有一项调查显示,大陆小城市中90%的年轻人都认为乔丹体育就是迈克尔?乔丹自己的品牌。
  
  「拿来主义」的诱惑
  
  「使用名人姓名作为商标,本身就是不正当行为。」有企业界人士认为,本土企业在创业初期,由于资金实力有限,大多通过「傍名人」、「傍大牌」、打擦边球等形式使企业的商品在市场上走俏,然而,在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和规模后,若仍使用这种伎俩,则会冒很大风险。
  业内人士认为,从事实业生产的企业,以外国名人的姓名在大陆注册商标,不仅仅是简单的「拿来主义」。一方面,很多公司希望在大陆消费者中创造国际化品牌效应;另一方面,海外名人较高的知名度和认知度也容易进行品牌推广。
  「使用名人姓名注册商标有很大的风险,很可能会被名人以侵犯姓名权为由要求撤销注册商标或者起诉企业。」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这场官司,无论是胜诉还是败诉,乔丹体育都已经输了,品牌声誉将受到极大程度的伤害。」
  「对于企业来讲,使用名人姓名是一把双刃剑,也是为自己埋下一颗定时炸弹,说不准哪天会引爆。」赵占领指出,企业若想长远发展,应尽量提前规避风险,否则一旦企业做大做强,商标侵权纠纷难以避免。而一旦失去商标,前期关于品牌方面的投入将损失巨大,也会给企业正常经营带来极大影响。
  
  别让抢注变为另类博彩
  
  很多人都记得,在大陆的改革开放初期,「同仁堂」、「狗不理」等民族品牌,都经历过被外国公司抢注商标的尴尬;但如今的中国人,似乎成了抢注名人商标的「急先锋」。「姚明」、「哥伦布」、「毕加索」……国内外名人的名字几乎都能在工商总局中查询到相应注册商标,网络域名同样如此。当然,最近身价暴涨的NBA新星林书豪也没能幸免――江苏无锡一家体育用品公司竟在两年前就已抢注「林书豪」中文商标。当时仅花费4460元(人民币,下同)注册的商标,如今「狮子大开口」叫价500万元;同样离谱的是,有个以林书豪姓名拼音组成的网站域名,转手价也高达26万元。
  在这种「全球性」现象下,如乔丹体育这般依靠「生米煮成熟饭」获得巨大商业价值的不在少数。同时,靠着低成本、低风险、高收益,抢注名人商标的巨额经济利益也使得「职业注标人」、「商标倒爷」、「抢注专家」等层出不穷。有人赞抢注者颇具商业投资眼光,但更多人斥责这是充满铜臭的投机行为。
  在商业战场越来越呈现国际化特点后,未来涉及商标注册的国际化难题可能越来越多。名字只是一个符号,商标同样只是一个符号,商业化浪潮将这个符号赋予了太多财富色彩,这才使得抢注名人商标成为一种侥幸行为;偶尔传出的某些商标「天价转让」的消息,也在客观上鼓励了抢注名人商标的行为,让抢注变成了一种另类的博彩。但是,稍有理性的消费者都会意识到,靠抢注名人商标来为自己拉大旗的商家,本身就不值得信任;稍有理性的经营者也该意识到,寄望于抢注名人商标这种噱头,远不如诚实经营更能提升自身形象。「小聪明有余而大智慧不足。」这样的概括适合绝大多数「傍名人」的商家。
  在此处值得玩味的是,在最近的「iPad商标侵权案」中,整件事的舆论氛围颇为微妙――在很多人眼中,即便iPad商标在法律层面归深圳唯冠所有,即便苹果公司的平板计算机最终不得不另改名称,甚至被迫放弃「Pad」标识,人们对这两家公司的印象也不会有根本的改观,因为人们总能看清,谁才是真正的创造者。
  
  无论是靠商标生产销售产品,还是靠囤积商标等待投机发财,越来越多的名人正在成为中国企业的「座上宾」。
  如果说中国企业利用海外名人姓名注册商标,能够获得经营与投机等多种收益,那么中国企业在出海之时也将面对知名商标被抢注的障碍。这场全球性的商标大战将日趋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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