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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决策分析 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启示

时间:2019-02-02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 要 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由来已久,它是我国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的产物,面对该问题,政府不断应变,学术界不断讨论,到今天也还没有定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出台,为我国教育事业提供了新的指导方向,其中包含这一特殊群体的教育。
  关键词 农民工子女 平等 教育决策
  中图分类号:C913.4 文献标识码:A
  一、政策主题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关于保障我国外来务工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问题的决策分析
  二、问题描述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形成我国社会特有的“农民工”群体。与此同时,一部分农民工子女也跟随父母进入城市生活,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村人口流动呈现出“举家搬迁”的现象,大量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龄儿童跟随父母流入城市。另外,留守在农村的农民工子女也大批存在,他们的教育问题也令人担忧。保障农民工接受平等的义务教育已成为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
  三、政策目标
  “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2003年教师节,温家宝总理专程赴北京石景山玉泉路小学看望那里的农民工子女,在黑板上写下这句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展望。我国的义务教育面向全国所有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城乡,不分人群,农民工子女理应受到良好公平的义务教育。
  四、方案设计
  农民工子女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随父母进城的随迁子女,一类是被留在农村的留守儿童,针对这两类人群的义务教育问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0)》提出以下解决方案:
  1、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2、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
  五、决策分析
  (一)针对“随迁子女”的方案。
  1、优点:
  可以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责任,从体制上保证随迁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两为主”政策,让流入地政府直接承担起了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责任,有利于政府公共服务责任的强化,在体制上有利于流动儿童与城市儿童一样受到当地相应水平的教育。
  2、缺点:
  会导致流入地政府的“不堪重负”。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会导致流入地教育资源的更加紧张,使当地财政“不堪重负”。同时,由于“两为主”政策没能就流出地政府的辅助责任作出详细的设计和要求,客观上“免除”了其对流出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责任, 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流出地”财政、管理、师资等多方面的压力,这在某种程度上又导致了另一种“不公”。
  农民工子女会存在入学适应难等问题。从已接受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看,目前,接收农民工子女就学的公办中小学大部分位置较为偏远,学校外围环境较差。即便个别学校地处市中心繁华地段,但是学校自身办学环境相对其他一些公办学校来说,还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总体上来讲,教师对入学的农民工子女态度是积极的,但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体现出了一定的被动性。而且随着学校农民工子女数量的不断增加,有些城市学生的家长一方面担心学校教学质量下降;另一方面,他们怕农民工子女给自己子女带来不良行为影响。在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公办学校的学习氛围较之其他学校来说,不甚令人满意。农民工子女在公办学校也普遍存在适应不良和学习差的现象。
  (二)针对“留守儿童”的方案。
  1、优点:
  鼓励社会参与,可以调动大量资源,一定程度上减轻政府负担。公民的志愿服务意识是社会进步的标志,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加入志愿者的队伍,为有需要的人献出自己的爱心。对留守儿童的社会帮助可以来自以下几方面:一是社会公益人士,如港澳台和内地的知名企业家、演艺家等,他们的资助是发展留守儿童义务教育的一大资源;二是大学生志愿者,近些年高校公益社团和志愿服务活动很是盛行,大学生通过参加支教、公益宣传等活动,也可以为留守儿童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笔者在大学就参加过对留守儿童的捐款捐物活动;三是一些民间社会组织的长期服务运作,像广东的“华裔助弱服务中心”、四川的“萤火助学志愿服务中心”、安徽的“太阳伞服务队”等都是民间自发组织的机构。这些力量可以有效地带动整个社会对留守儿童的关怀。
  寄宿学校的建设有利于解决留守儿童上学远等问题。绝大多数留守儿童都住在偏远的山村,到当地学校上学,往往要长途跋涉,早起晚归,上学十分辛苦,且存在安全隐患。建设寄宿制学校可以让学生避免奔波,方便读书,同时留守儿童在家大多由爷爷奶奶照顾,存在相应教育和照顾上的问题,留在学校可以较好地解决该问题,有助于其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2、缺点:
  寄宿学校的设置会在某种程度上导致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和情感上的缺失。寄宿学校再好,毕竟不是孩子们的家。留守儿童大多为年幼的儿童,正是最需要家庭关怀的时候,学校是否能代替家、照看留守儿童是否是教师的职责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六、结论
  从总体上,纲要中列出的解决方案符合目前的问题状况,有利于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但政策的关键还是在于落实,期待这两个方案能不断完善、达到预期的目标。
  “农民工”群体是中国现社会发展阶段的特殊群体,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也是随之产生的特殊社会问题。产生此种现象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我国独有的城乡户籍制度和对教育投入的不足, 看来彻底解决该问题还是得放在改革和发展这个大方向上来,这与分析其他社会问题后的结论有种殊途同归的感觉了。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教育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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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吴向东.进城农民工子女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载教育政策研究2010年第7期(综合研究).
  [5]王清志.浅探进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及对策,载中国农村教育2009年7月第8期.
  [6]吴瑞君.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及解决思路,载教育发展研究2009年10月.
  [7]陈洪玲、李敏.论进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载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学科版)200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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