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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地区少数民族_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生态伦理观研究

时间:2019-01-2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作者简介:罗婧;女,1984年生;贵州大学法学院人口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人口与区域发展          摘 要: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在长期与自然“打交道”的过程中认识到只有对自然的顺从、适应才能最后取得人与自然的双赢,为自己创造了生存发展的空间,同时也使自然资源保持一种可持续的状态。本文通过对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生态伦理思想的挖掘,归纳其特点,探究在历史长河中的作用、影响,力图对全社会人口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提供借鉴和指导。
   关键词: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生态伦理观
   历史学家汤因比认为:“人类的任何一种文明的产生都要受到其所属环境的深刻制约和影响,文明起源的秘密是对比较严峻的自然环境的挑战所做出的勇敢应战,即不同地区人类文明的起源是该地区的先民与自然生态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1]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在与自然朝夕相处过程中凭着直觉与经验,渐渐地洞悉到自然的规律,形成了独特传统生态伦理观,探寻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1西南地区少数民族传统生态伦理观的主要内容
   西南少数民族由于生产力不发达,算是典型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但他们对自然的取食都会讲求限度,方式也比较合理,并不是破坏性、掠夺性地开发,而是有节制的索取。对自然的节欲既能满足了自身的基本生存需求,又使自然“长寿”。
   1.1物质层面的生态伦理观
   “有林才有水,有水才有田,有田才有粮,有粮才有人”,这是傣族人对生态循环形象的浅显表达。瑶族有“以粮养林,以林蓄水,以水供田,以田植粮”的说法。[2]解决林粮争地争水的问题,从林粮矛盾变为林粮相济。水是生命之源,一些少数民族历尽艰辛寻找可供食用的水,并精心保护。哈尼族这样描述:“转来转去的找,挑来挑去的看,找遍了每条冲冲,采遍了每一道山梁,在寨边的洼地里,找到了一眼清澈的龙潭。”[3]水井对哈尼族人来说是神圣的,妇女是水井的管理者,节日之前,她们会把水井青苔清扫干净,供节日当天寨人的祭拜。取火做饭必然要伐薪,西南少数民族在伐薪的同时也会对大自然做些弥补,使砍伐在森林的承载范围之内。傣族有专门的“薪炭林”,她们种植生产快燃烧好的铁刀木,人们就不必专门砍伐天然的树木烧火。瑶族的砍伐专挑选在冬天,并做好伐后的护养工作,保证树木的循环永续利用。
   1.2价值层面的生态伦理观
   发展较为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更多地受到自然力的支配,解释不了雷、雨、雾、电自然现象,也不能理解生、老、病、死的自然密码。人们不得不屈从“神秘力量”,敬畏、顺应自然。对于大自然,他们用富有创造的想象打造一个个奇幻故事,代代相传,其中蕴含着本族人民的生态伦理和价值取向。傣族人认为水是生命之源,也是能够驱灾辟邪的吉祥之物。侗族由于早起看到雾气升腾,认为雾是万物的本源。德昂族的古歌唱“茶叶是万物的阿祖”。黔东南地区的一些苗族把枫木树视为自己的始祖。白族认为自己是白虎的后裔。这些都反映出少数民族对自然对生物的热爱与尊重,是人与自然物密切关系的反映。
   1.3制度层面的生态伦理观
   西南少数民族通过禁忌、习惯法、节日礼俗等具有规范意义的文化存在,折射出他们生态保护的意识与价值,对社会规范具有效力。虽然其中具有一定的牵强成分,但在这种非客观解释下形成的制度文化体现了环保理念,是生态伦理思想的朴素表达。他们大多把植物神灵化或作为图腾,成为本民族的保护对象。如云南彝族和傣族敬畏神树,神树严禁砍伐。也有把动物当做图腾的民族。如瑶族、畲族、拉祜族、黎族禁止吃狗肉,白族、普米族有对虎的禁忌,侗族禁止捕蛇,侗族认为蛇是龙德化身。彝族中有“璋子族禁吃、禁杀及禁触璋子,岩羊族禁吃、禁杀及禁触岩羊,水牛族禁吃、禁杀及禁用水牛,蛤蟆族禁吃、禁杀及禁触蛤蟆等”[4]图腾物的禁忌。
   2.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生态伦理观的影响
   2.1维系西南民族地区的人口再生产过程
   人口再生产是指新一代的出生和老一代的死亡,是人口自然变动的过程。侗族人很早就有了“一棵树上一窝雀,多了一窝就挨饿”的适度人口意识,认识到节制生育、控制人口增长的必要性。普米族有“女儿为根种,确立就断根”,以生女为荣。广西的茶山瑶、花兰瑶族也注意到人口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他们说:“瑶山田狭,养不起多人。”每对夫妇只生两个孩子,一个留家娶妻或招赘传宗接代,一个嫁出或上别家赘婿。这种“留一嫁一”的方式相当于人口学中“生育更替水平”,保证了当地人口的稳定增长。傣族格言说: “人多不精干,等于用牛屎当泥堵水不管用”。[5]傣族人不愿多生,一般一对夫妇只生两个孩子,人口增长比较缓慢。这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口的增长压力,形成人口的适度增长。
   2.2促进西南地区的资源环境与人口发展共生协调。
   万物有灵观让少数民族认为自然也有同人类一样的“喜怒哀乐”,一山一水,一土一石,一草一木,都有可能是神灵的化身。他们积极建立与自然和谐共进的友好模式,祭拜山神、水神、树神,对自然怀有仁爱之心、感激之情,在谋求自己生存的同时,还要考虑到环境是否“高兴”。并且有很强的集体意识,认为资源环境是与人类全体有关,是每个人都肩负的义不容辞的责任。虽然由敬畏自然而引出的宗教信仰是非科学的,但并不是反科学的,在某种意义上对科学有所助益。这种信仰调节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成为人人都遵守的行为准则,有效地保护了这个地区的生态环境,使人口与自然资源协调发展。
   2.3奠定当代人口与自然和谐共进的文化土壤。
   西南民族地区的先民们从民族生存与发展中认识自然,构建了相关制度。村规民约告诉人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对人的行为起到规定和规范作用。他们很早就注意到了对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并孕育出人口与自然和谐的价值观。只有和谐才能发展,和谐是发展之因,发展是和谐的结果,发展也是新的和谐,了解这种和谐与发展的立体因果网,如此良性循环才能使生态系统向更高层次不尽地发展。先民们为适应生产、生活的各种需要创造出的和谐共进的文化,是古朴的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对当代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历史依据,合理有效地利用和驾驭自然资源,奠定当代人口与自然和谐共进的文化土壤。
   3、结语
   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在数千年的生产生活实践中,以其聪明才智创造出的文化蕴含着丰富生态智慧,使西南民族地区成为我国的绿色屏障。他们的生态伦理观符合现代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深层内涵不仅颇有远见,还强调了协调发展的重要性,虽然没有形成系统性的理论,但其中闪光夺目的部分属于科学范畴。无论主观上是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客观上都起到调节人口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作用,这种作用不是简单的“偶合”,而是人与自然之间依存关系的表达。为我们解决全社会的人口与资源环境发展的基本问题提供了有利的思想空间。我们以生命与环境的整体优化为目标,认真审视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关系,提高社会发展的综合指标,把古老智慧与现代化的科学技术相结合,这种审视的思考成为传统文化重放光彩的契机,使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的生态伦理观成为推动该地区乃至更大地区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关键。(作者单位:贵州大学法学院)
   本研究得到贵州大学人口?社会?法制研究中心研究生创新项目资助
  
  参考文献:
  [1] [英] 阿诺德?汤因. 人类与大地母亲[M].徐波等译.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9
  [2] 费孝通. 四上瑶山[A]. 瑶族风情录[C]. 广西:广西人民出版社,1991:3
  [3] 赵官禄. 十二局奴[M].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2009:32.

标签:西南地区 少数民族 伦理 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