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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案件中法务会计建设研究】 唐山建设集团最新消息

时间:2019-02-0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案件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越来越专业。单纯地依靠精通会计、审计知识的注册会计师和精通法律知识的律师已很难完美地协助法官解决经济案件,让法官对经济案件作出公开、公正的判决,这从客观上要求我国在市场经济的建设中必须大力加强法务会计的建设。
  【关键词】经济案件;法务会计;会计;审计;法律
  
  一、导论
  (一)研究背景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经济组织的不断扩大,现代金融工具不断创新,经济现象变得越来越扑朔迷离。经济犯罪的形式越来越多,手段更为高明,经济纠纷也趋于多样化和复杂化。例如:中国巨贪赖昌星,贪污后逃往国外,前不久才抓捕归案;前两年的三鹿奶粉案件;今年的双汇瘦肉精案件及金座公司非法集资诈骗案件等。目前经济案件已经十分严重和普通,特别是政府官员贪污腐败的经济犯罪案件从某种意义上讲已成为关系到我党生死存亡的问题了。
  当前法院受理的经济案件日益增多,更加复杂,与此相适应的经济审查所涉及的领域更为广泛,法院为了妥善解决经济纠纷,严厉打击贪污腐败的经济犯罪,客观度量经济损失,必须客观公正地对经济案件作出裁决,在实践工作中,最令法官、律师和诉讼当事人头痛的事就是对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客观度量及其责任的划分,诉讼当事人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仅提供有利于自已证据,往往有失公平。律师由于缺乏专门的会计知识,难于深入开展经营和财务调查,在缺乏有效的财务证据的情况下,很难维护受托人的权益;法官在缺乏有力财务证据的情况下,很难作出客观公正的裁决。
  (二)研究目的
  本文研究目的:
  1.由于目前在审理经济犯罪案件时,需要大量的懂得会计、审计和法律方面的综合性人才。中国目前这样的人才太少,加强法务会计建设就是培养既懂会计、审计,又懂法律的人才,这是经济发展的需要,时代发展的需要。加强法务会计建设将有利于法官公平、公正的断案,有利于挽回国家、集体及公民个人的损失,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
  2.中国目前既懂会计、审计,又懂法律的人才非常欠缺,主要原因是国家以前不是很重视法务会计建设,就是现在也很少有高校开设法务会计专业,写这篇论文也是希望政府重视法务会计的建设。
  二、法务会计概述
  (一)法务会计定义
  到目前为止,国内外都有一些专家学者对法务会计进行过定义,国外的有:美国著名的会计学家G.杰克?贝尔各尼和洛贝特?J.林德奎斯特;加拿大的会计学家斯考特等;国内的有:戴明德教授、盖地教授、厦门大学的李若山教授及江西财经大学张蕊教授等。总的来说,目前对法务会计的研究正处在一个百花齐放的阶段,所以每位专家学者下的定义都不同,但综合他们观点可以把法务会计定义为:是指在处理经济案件中法务会计的主体综合地运用会计、审计和法学理论知识来收集并鉴定与经济案件相关的会计资料,作为法庭断案的证据,并提供专家意见的一种中介服务活动。
  (二)法务会计特征及基本原则
  法务会计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
  1.法务会计所处理的是经济案件中的法律问题。
  2.法务会计涉及的学科较多。
  3.法务会计主要是协助法官断案,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通过对法务会计的以上特征进行分析,不难得出其主要具有以下基本原则:
  1.合法合规性
  2.客观公正性
  3.专业针对性
  三、法务会计建设在经济案件中必要性
  (一)会计、审计知识在经济案件中的作用与不足
  常见的审计有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不同有审计在经济案件的作用是不同的。政府审计是由政府审计机关代表政府依法进行审计,主要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财政收支及公共资金的收支和运用情况;注册会计师审计是政府审计的必要的补充,其主要目的是针对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和合法性进行审计;内部审计的主要目的是监督检查本部门、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活动③。
  目前在我国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大部分都是具有相当的会计和审计知识(例如注册会计师),却很少有人具有相当的法律知识。如果在法庭上法官正在审一个企业破产渎职罪的案件,那么必须要检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固定资产明细帐和总账、长期投资明细账和总账、投资收益的明细账和总账等,并能从中找到对本案件有用的会计证据。这必须要有具有会计和审计知识的人去完成这件工作,但是光有会计和审计知识的人要想完成好这件工作可能有很大的困难,因为其不懂法律知识,其找到的一些会计资料可能对处理该案件作用不大或者没有作用,因为所收集的会计证据可能缺乏针对性。
  (二)法律知识在经济案件中的作用与不足
  在法庭上审理经济案件的人必须要有相当的法律方面知识,无论是法官还是从事法律服务的律师。因为任何案件都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所以法官及律师自身的素质高低,决定着案件最终处理结果。
  但是光具有法律知识,还不能满足审理经济案件的需要,因为与经济有关的凭据都是以会计资料的形式存在的,如果不懂会计知识,就无法收集到经济案件需要会计证据资料,这样的话经济案件处理结果就很难公平、公正。
  (三)经济案件中法务会计建设的必要性
  从(一)和(二)的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在我国市场经济模式下急需既懂法律知识又懂会计、审计知识方面的人才,如果社会上多一些这样的人才,将会使国家、集体和个人少遭受一些损失,使法官能够公平、公正的断案。而这方面人才就是法务会计的主体,所以我国有必要加强法务会计建设。
  四、未来如何进行法务会计建设
  (一)法务会计建设的主要途径
  1.国家批准高校设法务会计专业
  目前我国很少有高校开设法务会计这个专业,只有极少高校开设了司法会计专业,所以国家应该批准高校开设法务会计这个专业。
  2.事务所从业人员加强财务或法律知识学习
  在事务所里面工作的取得从业资格的一些人员中,有的可能是注册会计师,有的可能是律师。对于缺乏法律知识的人员,就应该让他们加强法律方面知识的学习;对于缺乏财务知识的人员就应该让他们加强财务方面知识的学习。
  (二)法务会计人员资格认定
  对于从事法务会计的工作人员,国家应该要有这样的资格认定,取得法务会计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资格认定的考试,考试知识涵盖会计、审计和法律三个方面;要想拿到证书,必须还要有工作经验的限制。
  (三)加强法务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
  目前会计、审计和法律方面的知识正处在不断地发展完善之中,所以法务会计人员应该不断地学习,并且社会要有专门的机构对法务会计人员的后续学习进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适应该社会发展的需要。
  五、结论
  本文从我国经济案件不断增多的背景入手,揭示我国急需大量的法务会计人才。而我国目前这样的综合性人才很少,有的人对会计、审计知识掌握得比较精通(如注册会计师),但却不懂法律知识;有的对法律知识掌握得比较好(如律师),却不懂会计、审计知识,这样的人才已经不太适合协助法官断案了。因此,加强法务会计建设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希望国家重视法务会计建设,另外,对如何进行法务会计建设也进行了简单的论述。
  
  参考文献
  [1]陈矜.法务会计研究(第一版)[M].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6(12).
  [2]孟祥东.法务会计理论与实务(第一版)[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9).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第一版)[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2011(3).
  [4]上官晓文,于成华.审计学(第一版)[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8
  [5](美)威廉姆?S.霍普伍德,杰伊?R.莱纳,乔治?R.杨.法务会计(第一版)[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7).

标签:法务 案件 会计 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