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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福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时间:2019-02-13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 关于征求《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意见的函 ? **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旅游发展委员会、共青团**委员会:
??? 为了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教基一〔2017〕16号),我局制定了本实施意见,现征求你们的意见建议。请高度重视,务必于2017年9月27日前将修改意见报州教育局教育科,并提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附件1)中的成员和联络员姓名及职务。

联系人:*** 联系电话:8213910 传真号:8219317 **教育局 2017年9月22日 ? ? ? ? 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帮助中小学生了解国情、热爱祖国、开阔眼界、增长知识,着力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结合《**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教基一〔2017〕16号)现就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开展研学旅行,有利于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热爱之情;
有利于推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学生主动适应社会,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
有利于加快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从小培养学生文明旅游意识,养成文明旅游行为习惯。

各有关部门及各地各校要切实提高对研学旅行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意识,把研学旅行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建立健全协调机制、责任机制和安全保障机制,推动我州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立德树人、培养人才为根本目的,以预防为重、确保安全为基本前提,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为着力点,以统筹协调、整合资源为突破口,因地制宜开展研学旅行。让广大中小学生在研学旅行中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中华传统美德,感受革命光荣历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增强对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解与认同;
同时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促进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他们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建设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基地,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建立一套规范管理、责任清晰、多元筹资、保障安全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探索形成中小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品质持续提升、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基础条件保障有力、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研学旅行发展体系。

  三、基本原则   ——教育性原则。研学旅行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

——实践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因地制宜,呈现地域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与日常生活不同的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

——安全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公益性原则。研学旅行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

四、组织管理 (一)州级组织管理。州上成立由州教育局牵头,发改、公安、财政、交通、文化、食品药品监管、旅游、团委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全州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教育局教育科,主要负责研学旅行日常工作,适时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督导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县(市)级组织管理。各县(市)参照州上成立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办事机构设在教育局。县(市)协调小组负责对辖区内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结合本地情况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分解落实相关措施。定期检查督导研学旅行工作的开展情况,监督执行有关政策的落实,命名本地区的研学旅行基地,推广本区域的好典型、好经验。

(三)学校组织管理。各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由政教、教导、医务、安全、年级组等部门和家长委员会组成的校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制定每学期研学旅行计划,确定研学旅行主题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五、内容和形式   (一)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要精心设计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做到立意高远、目的明确、活动生动、学习有效,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现象。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学校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任何学校不得在寒暑假及法定小长假期间安排研学旅行。

??? (二)研学旅行基地建设。各县(市)教育、文化、旅游、团委等部门(组织)要密切合作,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结合域情、校情、生情,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等,遴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要以基地为重要依托,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旅行网络。各基地要将研学旅行作为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的重要载体,突出祖国大好风光、民族悠久历史、优良革命传统和现代化建设成就,根据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的研学旅行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发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

(三)学校组织形式。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提前拟定活动计划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要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旅行,要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要与有资质、信誉好的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的相关责任。研学旅行要坚持学生全员参与的原则,并通过整年级、整班集体行动的方式进行。如学生确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者,必须由家长出具请假条;经批准后,由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责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妥善安排该生的学习生活。

六、经费筹措 (一)经费来源。目前,学生在研学旅行中产生的费用由学生家庭承担。学校要坚持自愿缴费和节俭使用原则,对于活动过程中吃住行等费用要做到精准核算,并及时向全体学生家长进行公示和告知,取得学生家长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确保研学旅行活动顺利进行。随着研学旅行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保证研学旅行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优抚政策。各地各校要探索建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研学旅行活动的优抚政策。教育部门、学校、服务单位、接待单位应共同担当责任和义务,通过减免交通、住宿、体验参观费等想方设法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忧解难,确保他们参与研学旅行活动。

(三)部门支持政策。交通部门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公路和水路出行要严格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铁路部门可根据研学旅行需求,在能力许可范围内积极安排好运力。文化、旅游和物价等部门要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减免场馆、景区、景点门票政策,并监督提供优质旅游服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推动将研学旅行纳入校方责任险范围,鼓励保险企业开发有针对性的产品,对投保费用实施优惠措施。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旅行。

(四)服务单位和接待单位优惠政策。服务单位(指资质完备、社会信誉度高、无安全事故的旅行社、校外教育基地及面向青少年的相关活动机构等)设计的研学旅行活动要主题鲜明、线路科学、费用合理,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给与一定的减免。接待单位(指研学旅行学生所到达的博物馆、实践基地、现代企业、主题景区和特色院校等)如涉及收费,应研究调整收费标准,所制定的收费标准要低于现有学生票价和旅游团队票价的最低限额,给与研学旅行活动特别的优惠。

七、安全防控 (一)各级有关部门。各县(市)要制订科学有效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实施分级备案制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含保单信息)和应急预案。旅游部门负责审核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的准入条件和服务标准。交通部门负责督促有关运输企业检查学生出行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负责加强对研学旅行涉及的住宿、餐饮等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督,依法查处运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指导保险行业提供并优化校方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等相关产品。

(二)各中小学校。各校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开展研学旅行工作,负责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每次组织研学旅行活动要由校级领导带队,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参与,要为每班配备不少于三人的随行教师。有条件的学校要安排掌握应急知识技能人员随队保证安全。

(三)服务单位和接待单位。负责组织研学旅行的服务单位要制定研学旅行安全预案和应急方案,要为参与研学旅行的师生购置旅游责任险。服务单位必须选定安全卫生合格的餐饮单位、选购卫生安全达标的食品。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具备应急知识技能,如遇突发事件能及时实施救援。接待单位要有接待方案和安全预案,科学合理安排接待工作。按照接待规模做到容量控制、分组体验,不得超员接待;要有合理醒目的安全提示标志,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如需要隔离时,要装配安全隔离设施,并安排专人提醒,严防学生跨越隔离设施发生意外;医务室、警务室要保证满员上岗,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四)车辆安全。参与研学旅行服务工作的车辆必须具有运营资格证、年审合格证、环保资格证、购置国家要求的乘员责任险;司乘人员具有丰富的行车经验,掌握应急知识技能,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如遇突发事件能及时实施救援。

(五)突发事件处理。在研学旅行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要按照政府应急响应机制开展救援工作,要第一时间实施现场救援、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第一时间请求事发地的110, 120支援。如有需要医疗救治的人员,其费用应由保险公司、服务单位、接待单位等按照约定先行垫付医疗费,待善后工作结束后,再按照事故责任进行追偿,如有刑事责任,责任人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六)活动的中断或取消。如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或恶劣天气(如台风、大雨、大雪、冰雹等)时,应及时取消或中断研学旅行活动(在安全区驻留、返回校园或延期出发),待条件允许时再择日安排活动。

八、其他工作要求 (一)责任落实。各县(市)要充分发挥协调小组的作用,把研学旅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形成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工作格局。各县(市)要积极争取政府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为研学旅行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州上已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各部门及各地各校要对照具体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州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将定期对各县(市)各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二)督导评价。各县(市)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评价机制,把中小学组织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作为学校综合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在充分尊重个性差异、鼓励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对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逐步纳入学生学分管理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三)宣传引导。各县(市)要在中小学广泛开展研学旅行实验区和示范校创建工作。充分培育、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各县(市)要积极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向家长宣传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向学生宣传“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重大作用,为研学旅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 ? ? ? ? 附件1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 协调小组 组? 长:*** ?**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 **教育副局长 成? 员:
**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公安局: **财政局: **交通运输局: **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旅游发展委员会: 共青团**委员会: 联络员:
**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公安局: **财政局: **交通运输局: **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旅游发展委员会: 共青团**委员会: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教育局教育科,主要负责研学旅行日常工作适时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督导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 ? ? ? ? ? 附件2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任务名称 责任部门 时限 1 成立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结合本地情况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分解落实相关措施,定期检查督导研学旅行工作的开展情况。

各县市教育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2017年12月前 2 成立学校中小学生研学旅行领导小组,制定本校中心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制定每学期研学旅行计划,确定研学旅行主题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

各中小学校 2017年12月前 3 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精心设计研学旅行活动课程 各中小学校 长期 4 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等,遴选一批安全适宜的中心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 各级教育、文化、旅游、共青团等部门 长期 5 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公路和水路出行严格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负责督促有关运输企业检查学生出行的车、船等交通工具。根据研学旅行需求,在能力许可范围内积极安排好运力。

各级交通部门 长期 ? ? 序号 任务名称 责任部门 时限 6 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减免场馆、景区、景点门票政策,提供优质旅游服务。

各级文化、旅游部门 长期 7 审核开展研学旅学的企业或机构的准入条件和服务标准。

各级旅游部门 长期 8 推动将研学旅行纳入校方责任险范围,鼓励保险企业开发有针对性的产品,对投保费用实施优惠措施。指导保险行业提供并优化校方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等相关产品。

各级教育部门 长期 9 对研学旅行涉及的住宿、餐饮等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监督,依法查处运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各级公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长期 10 积极争取政府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为研学旅行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

各级发改、财政、教育部门 长期 11 督促所属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保送的活动方案(含保单信息)和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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