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学阶段,小学数学知识内容繁多,作为教师在教学中若能抓住实质。寻找规律,学生的学习将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现就举例进行说明。 1.大于号与小于号的教学。
认真观察,仔细体会,大于号与小于号直观形象,我总结为“开口在前大于号,尖尖在前小于号;开口大,尖尖小,千万不要搞颠倒。”并进一步揭示出数学实质,开口永远挨着大数,尖尖永远挨着小数,否则就会出现错误。
例如:9>6 55
2.整数、小数比较大小的教学。
对于整数、小数比较大小,学生出错较多。我在教学时,把整数、小数比较大小总结为“从左到右依次看,数位是关键:高位大者看,其余可不看!”如785与697比较,只要看到高位7大于6就知道785大:又如0.853与0.799,同理最高位上8大于7就能确定0.853>0.799,其余不需再看。
3.等分除法与包含除法的教学。
说起除法,初学阶段有两种概念,学生容易混淆,我就用应用题启发引导:
如:有40个苹果,每盘放5个,能放几盘?
解答:40÷5=8(盘)
或者一共有40个苹果,如果放8盘,每盘放几个?
所以,总结为“同名数相除包含法,异名数相除等分法”,进一步引申为:积÷被乘数(包含),积÷乘数(等分),只有这样学生才理解的深刻透彻。
4.归一、倍比应用题的教学。
例如:李师傅3小时制造60个零件,照样计算,5小时能制造多少个零件?
解:60÷3=20(个) (单位量)
20x5=100(个) (正归一)
或者上面的问题变成,制造200个零件,需要多少小时?
贝4解为:200÷20=10(小时)(反归一)
如若把题变为3小时能制造43个,问这样计算6小时能制造多少个零件?
则解为:43~(6÷3)=86(个)(倍比法)
因为43÷3不能整除。
因此我总结为“单位量挂钩归一法,欲求异量先求它;正归一用乘法,反归一用除法;不能整除倍比法,先求倍数再乘法。”并指出有两次正归一,两次反归一。
另外,如果以后学习了小数、分数以及比和比例,以上提法就不能用了。
责任编辑薛小琴